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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保险真的强制吗?

2021-01-11
保险规划可信吗 保险规划能传承吗 土地被规划还有保险吗

在生活的每个领域都有强制性的东西存在,保险也是如此。也许有的人会说入保险大家是自由的,强制性会不会违反保险法呢?答案是否定的!强制保险它的强制性也是存在于法律行政法规存在的基础上才生效的。这样更好的维护了社会的和谐,促进社会的稳定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使人们的伤害大大减弱,所以强制保险是强制的,但是它的作用确实庞大的。

1.强制保险的定义

强制保险又称为法定保险,是由法律规定必须参加的保险。商业保险一般都实行自愿原则,但是对少数危 险范围较广、影响人民利益较大的保险标的,则应实行强制保险。 从国际上看,强制保险的形式有两种,一是规定在特定范围内建立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保险关系。这种形式对保险人、被保险人及保险标的范围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都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被保险人或者保险人没有自主选择的余地。二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人或财产都必须参加保险,并以此作为许可从事某项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中国的强制保险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只有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才可以实行强制保险,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保险公司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

2.强制保险的原则

根据中国民商法律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必须遵循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原则,企业和个人订立合同完全是当事人的自主行为,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同时,民事活动的意思自治是有限的,作为一般制度的例外,多数国家为了国家的特殊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均通过立法,规定特定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合同。

3.汽车责任强制险条例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第四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称保监会)依法对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机动车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机动车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依法检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标志。

4.长春汽车强制险多少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辆必须投保车辆强制保险。目前,新车投保车辆强制保险实行全国统一基础保费,即长春投保车辆强制保险多少钱与其它省市一致。车辆强制保险基础费率共分42种,像王先生的6座以下私家车的基础保费为950元。

但续保时车辆强制保险费率会有一定浮动,主要和前一年车辆出险情况挂钩。如果上一年度未出险,则下浮10%;两年未出险,则下浮20%;三年未出险,则下浮30%。反之,如果上一年度出险两次,则上升10%;出现伤亡事故,还会上升30%。因此,最终保费=950元×(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目前吉林省尚未展开车辆强制保险与酒驾挂钩制度,相关政策仍在论证中,这也意味着长春今年续保车辆强制保险将不会受违章记录影响。不过未来的政策走向,值得广大车主关注。

综上所述: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是中国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的战略目标。保险是经营风险的行业,其所特有的补偿保障功能,对消除或减轻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造成的损失,促进社会安定有序,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例如在近年来发生的矿难事故中,一些遇难人员亲属往往因经济补偿问题争议不休,影响当地社会稳定。

扩展阅读

强制保险


2016年强制保险标志什么颜色?什么是强制保险标志?购买交强险的车主就会获得一张强制保险标志,在出行时需要贴在挡风玻璃右上角。该标志每年颜色都不同,如果颜色过期,车主要适时进行更换。接下来,请随小编一同了解一下强制保险标志的基本内容吧。

1、2016年强制保险标志颜色

从2011年开始,交强险标志将循环执行2008、2009和2010年度到期的三套交强险标志的颜色标准,即蓝色、墨绿、黄色。目前2016年强制保险标志可分为黄色和蓝色两种。

2016年黄色,证明是2015年制作的,到2016年某月有效。

2016年蓝色,证明是2016年制作的,到2017年某月有效。

交强险的,车主则需要携带车辆的行驶证、上一年度交强险的保单以及车主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对于购置二手车辆的,车主还需要携带新的行 驶证、二手车交易的相关有效材料,同时车辆原车主必须到场。在办理车辆强制保险后,保险公司会给已经投保了强制车险的车主发放强制保险标志。

以上就是“2016年强制保险标志什么颜色”的全部内容,更多保险知识欢迎大家关注。

车辆强制保险保费的如何确定以及多少合理


车辆强制保险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此类保险的一大特征则是由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都必须购买。由于车辆强制保险具有强制特征,所以我国相关法律也有规定除了法律规定必须买的保险以外,保险公司或者购置保险的单位不得强制他人签订保险合同。另外交强险与商业保险是没有关系的。

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车辆强制保险,每辆机动车在正式上路之前都必须要投保交强险。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也就是说,首次投保时同一车型的车辆强制保险费 用是相同的,其中,6座以下的私家车每年应缴的基础保费是950元。

在统一的基础费率基础上,交强险费率 实行与被保险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相联系的浮动机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交强险“双挂钩”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新车第一年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是全国统一的,从第二年开始,就会根据上年是否有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是否有交通事故记录进行交强险费率浮动。

2010年年初,这一“双挂钩”制度再次加大交通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公安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自2010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酒后驾车与交强险费率紧密相关,酒后驾车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驾车一次上浮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实行这一制度后,对于那些“贪杯”的“马路杀手”来说,来年就要支付更高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为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付出高额成本。

根据浮动费率制度,车辆强制保险费用的计算公式是:车辆强制保险费用=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例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醉酒驾车,其第二年需要缴纳的车辆强制保险费用为:950×(1-10%)×(1+30%)=1111.5元。

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内蒙古、上海、福建、河南、湖北、安徽、广西、海南、四川、甘肃、青海等12个省(区、市)实行这一制度。8月1日起,辽宁省也开始实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至此,交强险酒驾挂钩制度在全国范围全面铺开,全国各地所有的机动车车主续保时所需要缴纳的交强险费用与上一年度的酒驾等不良违章记录息息相关,从根本上说,这一制度可以更好地减少违章现象,有利于交通安全。

另外车主还要特别注意的是,由于车辆强制保险 费用是以机动车作为收取对象,也就是说,处罚是认车不认人,与以往的酒驾处理方式有很大不同。因此,借车给别人的私家车主就要小心了,哪怕违规的是真正开车的人,埋单的也只能是车主本人。

机动车强制保险费多少才合理

“从现实情况来看,1800元的强制保险费显然超过了一般人的保险费负担能力。然而,由于我国强制保险中的保险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和预定责任限额为5.2万元,如果使强制保险费达到”不盈利、不亏损“的目标,从数学角度看,强制保险费达到1800元左右是可能的,但是从社会学角度看,1800元的强制保险费显然是不合理的,甚至是荒谬的,不具有可执行性。可以说,无过错责任和财产损失责任限额过高是导致强制保险费畸形走高的根本原因。”

在机动车强制保险最高限额初定5.2万元之后,强制险的保费日前也已经初步确定为1800元。消息传出后,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认为这一价格高得有点离谱。

虽然此后中国保监会官员表示,目前保费仍在测算中,还未正式出台。但关于强制险的保费究竟应该定多高还是引起了人们的强烈关注。我国《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实行统一的基础保险费率。然而对何谓“统一的基础费率”却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统一的基础费率可以设计为在同一地区、同一类机动车实行统一的基础费率;不同地区、不同类机动车实行不同的基础费率。这种制度设计是合法的,更是合理的,而且是可行的,完全体现出公平正义的精神。

旅游意外保险是强制保险吗,是否可以不买


首先来说对的,是强制保险,但是这是强制旅行社为旅行者准备的责任险。并不是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保险是一种法定强制保险,是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担的责任,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其主体在旅行社本身,保障的是旅行社而不是旅客。

旅游意外保险则是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该保险一般是由旅行社推荐、游客自主决定是否购买的保险。该险种保障的是旅客而不是旅行社。

但也有很多消费者认为,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自己就不必再投保旅游意外险。其实不然,在旅行途中遇到意外情况时,旅行社实际只负部分责任。由于消费者对两种保险分辨不清,所以也发生了不少纠纷。所以旅游出行时,有可能是旅行社的原因,也有可能是因旅客自身原因导致意外事故的发生。所以旅客在出游前不仅要确保旅行社投保了旅游责任险,也要切记需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必要保险的购买。

旅行社旅游责任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履行社必须购买的,按年投保,一次性投保,保险期限是一年。旅行社旅游责任险保障的是保险事故发生后,对因旅行社原因导致的旅游者人身伤亡支出的交通、医药费,对旅游者死亡处理和遗体遣返等支出的必要费用,对旅游者行李物品的丢失、损坏或被盗支出的费用以及因旅行社责任争议引起的诉讼需支出的费用等情况。

而旅游意外险是旅游者自愿购买,按需购买,旅游者根据旅游目的地、旅游天数决定是否投保以及投保额度,旅游者的行程天数不同,保险期限也有所不同。旅游意外险的投保范围主要是由旅游者自身原因或者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旅游者意外伤害身故、伤残及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

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和其派出的向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领队人员办理意外保险(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的销售价格中,应包含意外保险费(旅行社责任险),该保险费可单独列项。旅行社应妥善保管旅游意外保险投保和理赔的各种资料,接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在理赔案件发生后,应及时将理赔情况报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这是旅行社的义务。

依据《保险法》、《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文件中的规定判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公平互利、协商一致、自愿订立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以外,保险公司和其他单位不得强制他人订立保险合同。”当前,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有强制旅行社必须为旅游者办理人身保险合同的义务。

旅游意外保险 《旅行社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虽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对此理解,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02年3月26日对国家旅游局《关于建议明确〈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旅游意外保险”含义的函》,明确答复“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的含意是:旅行社组织旅游,应当为旅游者办理旅行社责任保险。旅行社不按行政法规为旅行者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改的,责令停业整顿15天至30天,可以并处人民币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理赔程序介绍


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应当怎么办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理赔程序,怎样做好理赔才能使自己的损失降到最低?为您解释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理赔程序,并指出相关的注意事项,能够排除对您不利的处理方式,达到理赔的目的。

第一步 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一、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损失超过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二、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录入业务系统统一管理。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由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索赔须知的方式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索赔须知必须通俗、易懂,并根据实际案情勾选以下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1)索赔申请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明,领取赔款人身份证明。(2)事故证明材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简易事故处理书,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或法院、仲裁机构的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3)损失情况证明:车辆定损单,车辆修理发票,财产损失清单。(4)人员费用证明: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报销凭证,误工证明及收入情况证明,伤残鉴定书,死亡证明,被扶养人证明材料,户籍证明。

第二步 查勘和定损

一、事故各方机动车的保险人在接到客户报案后,有责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应进行查勘,对受害人的损失进行核定。无责方车辆涉及人员伤亡赔偿的,无责方保险公司也应进行查勘定损。二、事故任何一方的估计损失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的,应提醒事故各方当事人依法进行责任划分。三、事故涉及多方保险人,但存在一方或多方保险人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案件,未能进行查勘定损的保险人,可委托其他保险人代为查勘定损;受委托方保险人可与委托方保险人协商收取一定费用。接受委托的保险人,应向委托方的被保险人提供查勘报告、事故/损失照片和由事故各方签字确认的损失情况确认书。

第三步 垫付和追偿

一、抢救费用垫付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第四步 赔偿处理

一、赔偿原则

保险人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负责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对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二、赔偿时限

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三、抢救费用支付

因抢救受害人需要保险人支付抢救费用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先行支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参照本实务第三节二、三的规定执行。

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或者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不予以支付。

小贴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过堪验调查、检验、鉴定后,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因一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太平洋汽车强制保险赔偿限额


太平洋汽车强制保险,指的就是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选择太平洋汽车强制保险的车主,可以登录太平洋保险官方网站进行投保。小编要提醒的是,无论车主购买哪家保险公司的交强险,他们的保费都是一样的,赔偿限额也是统一有着国家国定。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2008年2月1日后)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死亡伤残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医疗费用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医疗费用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财产损失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学习交通强制保险享受车族生活


交通强制险是有车一族必须要加入了一份保险。这样不仅保护了我们的权益,同时也保障了我们在发生意外后的生活。我们需要生活的呵护,所以学习交通强制险享受车族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不需要我们做出太多的付出就可以得到丰厚的回报让我们跃跃欲试,但是参保还是要慎重的。学习交强险虽然不可以在以后的生活中如鱼得水但是我们可以在以后享受生活的美好。

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即每次保险事故的最高赔偿金额),全国统一定为6万元人民币。在6万元总的责任限额下,实行分项限额,具体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和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此外,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别按照上述限额的20%计算。

交强险的基础费率共分42种,家庭自用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和拖拉机等八大类42小类车型保险费率各不相同。但对同一车型,全国执行统一价格。

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2006年7月1日之后,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并张贴或携带交强险标志的机动车不得上路。

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2006年7月1日起全国统一开始实行交强险了,它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简称,是一份机动车辆必须购买的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这种按照保险法的规定而成立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而设立的“交强险”相互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它们的共同之处是都能使交通事故的第三者所受到的损失得到弥补,同时也能减轻车辆方的赔偿压力。但两者之间也存在不少的区别:

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者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在现实中其投保率全国只维持在30%左右;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

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者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每次事故的最高赔偿额全国统一为6万元,被保险人无责任的限额赔偿为20%。

3.费率的厘定不同。“三者险”保费可以由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不同保险人之间的费率存在差异,与其他车险(如防盗险、车损险等)的管理模式一致,保险人通过经营“三者险”获得相应的利润;而“交强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费率,为促使驾驶人员安全驾驶,其费率与交通违章挂钩,其业务与保险人的其他业务分开核算,并以不盈利、不亏损为目的。

4.赔偿的范围不同。“三者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

总之,在交通事故频繁发生的今天,“交强险”将在及时解决交通事故引起的赔偿方面发挥平衡各方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作用,但“三者险”并不会因“交强险”的实施而退出保险市场,“交强险”只是满足了最基本的交通事故赔偿要求而不能应对所有的事故损失,作为车辆方在6万元“交强险”之外应当根据车辆的具体情况,通过自愿购买商业“三者险”的方式增强应对风险的能力,一个由“三者险”与“交强险”共同编织的交通保险体系,才是完善的。

汽车强制保险买哪些及注意事项


买车之后需要买保险,这是所有车主的共识,但具体需要哪些保险,却不是每一位车主都能搞清楚的。那么,让我们听听私家车保险方面的专家是怎样考虑车险的以及汽车强制保险买哪些 ?

1.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必须购买,主要对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 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受害人 (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

2.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它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无论是小剐小蹭,还是损坏严重,都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修理费用,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由于遭受保险贵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3.第三者责任险,是对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的补充赔偿。第三者责任 险(简称三责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同时,若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此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 以外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车主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投保额度,建议购买20万——50万保额的三者险。

汽车保险强制保险投保注意事项:

1、不要重复投保。每辆车每年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如果想要得到更全面的保障,建议投保相应的商业险并选择较高的保额。

2、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或者只买部分商业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损失就得不到赔偿。因此,在交强险之外,还应投保必要的商业险作为补充。

3、及时续保。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

除此之外,购买车险还有很多技巧,为大家介绍。

一选择保险 公司 国内开展辆保险业 务的保险公司 有多家不过基本条款费率等基本政策都是一样的购买时主要是比较各家的附加险和投保 理赔 服务理赔条件相对宽松理赔程序快捷服务周到的优先考虑

二投保方式直接投保方式可省下一些费用直接在网上投保或是到保险公司网点投保虽然各公司优惠不同一般也可省%左右

三选择代理人如果对条款不熟悉还是找代理人投保要考虑代理人员是否具备专业知识服务是否主动耐心周到细致

四 选择险种除了交强险 有一些险种也是常用而必要的如第三责任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三责险是对交强险的补充因为交强险是强制性保险保险金额低一般不足以弥补事故损失车上人员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 赔偿 责任,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对于喜欢自驾旅游的车主,买份车上人员责任险是很有必要的。还有一些较小的险种,如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等,车主可以根据自身需要来决定是否购买。

铁路强制保险取消 旅游出行投保攻略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61年的《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废止,铁路旅客将不再被强制收取票价2%的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费。强制保险取消后,乘客如何化解旅途的风险呢?交通意外保险、旅游保险或综合意外险可以为我们提供相应的出行保障。

快速发展的经济社会使人口呈快速流动的态势,不信,只要看一下每年春运是如何的一票难求;此外快速形成的高铁网络,更使铁路出行方式变得方便、快捷,据报道,铁路旅客运量呈现逐年大幅度递增趋势。但是,对于交通意外风险的意识,绝大多数旅客意识并不强烈,每次大的灾害事故后公布的受灾人群投保比例低得让人痛心。但是,风险无处不在,去年高铁在温州发生的交通事故就是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为了自身的利益,请审视一下自己的保险保障吧。

有些朋友,目前最关心的是铁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强制保险取消之后,今后乘坐火车等交通工具时该购买什么保险?从哪里买保险更方便?怎样才能获得一个合理的出行保障呢?商业保险公司众多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提供相应的保障。

交通意外保险

交通意外保险是保障被保险人在乘坐飞机、火车、轮船、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残疾。网上销售时,可以自由选择需要乘坐的交通工具,保险费因保险期限和不同的交通工具而有差异,出行7天,价格在几元到十几元不等。需要注意的是,交通工具保险的保险责任大多不包括意外伤害医疗部分。

旅游保险

旅游保险是出行获得保障的又一选择。基础的国内旅游7天保险费只有几元,保障意外残疾、身故、意外医疗和住院补贴;保障较为全面的国内旅游保险7天的保险费要几十元,除前述几项保险责任的保险金额较高外,还新增了医疗运送和送饭、慰问探访费用补贴、个人责任等;国外旅游保险的保险费还要高些。

综合意外险

其实,与其分门别类地购买各种类型的保险不如每年一次性购买综合意外险。意外险保障因意外造成的残疾、身故,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等,一年保险费一般在二三百元,有的意外险还将重大疾病纳入保障范围,当然这类保险的费率会稍高一些。

各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在费率、保险责任等方面不尽相同,需要购买保险的朋友,可以登录各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结合自身的风险情况、保障状况进行选择。

特别提醒

一、购买保险前应阅读保险条款,明确了解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二、购买意外保险不能单纯考虑价格因素,更多的要从自身需要的保障角度来考虑;

三、有些保险将高风险运动所致的事故列为除外责任,所以有高风险运动偏好的朋友在购买保险时要特别注意。

了解机动车强制保险 享受车族生活


机动车强制保险是我们有车一族必须要加入的一份保险。意外随时都会发生,所以我们为车加入一份强制险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不可以避免意外,但是我们可以在发生意外后得到最好的保障。我们每个人都是社会中的一份子,所以我们必须为自己的车加入一份强制险。生活还要继续,人生需要保险。了解机动车强制险,享受车族生活。让我们去沐浴这温暖的阳光吧。

交强险合同中的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人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其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分为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以及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机动车强制保险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与之前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一些地方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如今,机动车强制保险成为我国的法定险种,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二)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

(三)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

(四)实行不盈不亏经营原则。机动车强制保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单独核算。

(五)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同一责任限额,即无论人伤或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

按照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76条和《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条例》第21条到23条的规定,机动车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以及保险公司承担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义务的具体范围如下: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在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机动车和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都不承担赔偿义务;在机动车一方完全没有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全责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机动车一方有部分过错,非机动车、行人一方也存在过错的情况下,要适当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

在机动车一方负全责,非机动车、行人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机动车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承担赔偿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2)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在受害方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义务;在受害方负全责,致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致害方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致害方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仍然承担无责任赔偿义务,即总额不超过1.21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千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00元。在双方都有过错的情况下,要按照双方的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致害方负全责,受害方无过错的情况下,致害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义务,即保险公司要承担总额不超过12.2万元的赔偿义务,其中死亡伤残赔偿不超过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不超过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不超过1千元。在一方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另一方无过错的情况下,交强险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不承担赔偿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交强险是强制保险 家用车不可忽视


去年6月,李先生驾驶小轿车与龙先生驾驶的小轿车迎面相撞,经广安市交警二大队认定,龙先生因不按规定行车,负全责,李先生无责任。可是过了一段时间后,李先生却被龙先生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交通事故损失。

原来,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龙先生住院16天,花去医疗费13800元,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赔偿金7100元,伤残鉴定、误工、护理等费用2400元,车损400元,根据交强险车主无责任赔付规定,龙先生应获得保险公司无责任限额范围内医疗赔偿1000元、残疾赔偿9500元、车损赔偿100元。可李先生为了省钱,在购置小轿车时没买交强险,导致龙先生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理应给予的赔偿。龙先生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先生赔偿该项损失。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龙先生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全责,但因李先生未尽法定义务,致使龙先生无法获得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赔偿,该损失是李先生造成的,故作出上述判决。

在这起交通事故,无责任方反倒向负全责方赔偿经济损失1万多元,只因无责一方没买交强险。众所周知,交强险是我国机的车辆强制保险,可是,还是有一部分人不理解什么是车辆强制保险,接下来,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车辆强制保险,又称法定保险,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某些特殊的群体或行业,不管当事人愿意与否,都必须参加规定的保险。

由于车辆强制性保险,在某种意义上,表现为国家对个人意愿的干预,所以强制车辆保险的范围受到了严格的限制。比如,世界各国一般都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车辆保险的险种。而在我国,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国家规定强制购买的保险。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车辆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要知道,上路行驶的车辆,每年必须投保交强险,这是国家交通法里明令规定的,是所有车主需要遵循的。不投保的后果是车辆不予年检,不得上路行驶,一旦发现,要进行扣分、没收驾照、罚款等处罚措施。目前我国的机动车数量日益增多、交通事故频繁发生,投保交强险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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