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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人生d款终生年金保险

2021-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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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初,央行宣布再次降息,一年存款基准利率下调至3%。这是央行在一个月内的第二次降息。伴随着央行连续降息,银行理财市场的收益率一路走低。同时最新公布的CPI数据显示,7月份CPI同比上涨1.8%,30个月以来首度低于2%,市场纷纷推测新一轮降息即将开始,而在连续降息及整个市场降息预期较强的情况下,万能险的收益优势已经开始逐步显现。生命人寿顺势推出了一款人寿保险产品,即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

生命人寿的这款寿险产品,是一款万能型的人寿保险产品,属于理财年金类。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投保年龄是30天-69周岁,缴费方式主要为趸缴型。目前这款寿险产品的最低收益率为2.50%,适用地区较多,包括北京、天津、南京、上海、安徽、山西、吉林、辽宁等地。生命理财一号年金保险的年金给付方式主要分为,年领和月领,其中年领是在保险合同生效满五年后,且个人账户价值不低于500元,才可保险公司申请分期领取年金。

而月领则是在约定的首次领取日(须为某月1日)及之后的每月1日零时仍生存,在个人账户结算并扣除当月保单管理费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领取给付年金。另外,这款人寿保险的退保手续费率为,第一年5.0%;第二年4.0%;第三年3.0%;第四年2.0%;第五年1.0%。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持续保险金

在约定的本合同的交费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2%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如您选择一次性交纳保险费,我们将不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持续保险金。

特别保险金

在您每交满5年保险费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5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如您选择的交费期间小于5年,我们将不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

生存保险金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前,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2)自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的2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

(1)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不含18周岁生日)前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

(2)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含18周岁生日)至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您已交纳的本合同的累计保险费数额的110%;

(3)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至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不含该日)之间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等于保险金额的4倍扣除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在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后应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4)如果被保险人在年满79周岁后的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之后身故,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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