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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猝死老伴索赔却被指“骗保”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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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上饶市光学路的江荣凤,前夫于早些年离世,江荣凤就托人找到凤凰光学有限公司的退休职工洪植玉做老伴,老伴洪植玉一个月有400多元的退休金,加上自己又会做点裁缝,生活基本上也过得去。

2001年10月,江荣凤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连某的介绍和推荐下,和老伴洪植玉商量后,打算在连某处为洪植玉购买保险。2001年10月26日,洪植玉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安排,在连某的陪同下,到上饶市立医院做了身体检查。

经医生检查,发现洪植玉除血糖偏高、轻度贫血,心电图显示窦性心动过缓外,其余一切正常,依据相关规定应增加保费。仔细考虑后,江荣凤在2001年11月为洪植玉购买了10份祥和定期保险,保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自2001年11月28日起生效,合同明确写着,被保险人是洪植玉,投保人为江荣凤。

2001年12月12日,江荣凤又为洪植玉购买了七份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金额为7万元,保险生效期为2001年12月12日,保险期为终身。江荣凤依合同约定每年都交清了保费,直至2004年6月,由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业务员变更,新的业务员没有及时到江荣凤处收取保费,造成交费延误了一段时间。为了继续履行合同,2004年6月6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公司再次安排被保险人洪植玉到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体检,体检合格后保险合同复效,江荣凤继续交纳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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