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人生道路探索的保障——人身保险

2021-01-04
人身保险规划 人身保险知识 规划自己的人身保险

人生无法预测,人身可能会遇到这样或是那样的人们不期望发生的问题,未来对人们来说充满诱惑但是同时也隐藏着危险,人身保险可以为我们在未来人生的探索道路上增加一层防护,在遇到不测时不至于被伤的无法前进。人身保险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本文主要介绍了什么是人身保险以及购买人身保险的注意事项,希望可以增加人们在这方面的知识。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按照保单约定向保险人缴纳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在合同期限内发生死亡、伤残、疾病等保险事故或达到人身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由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人身保险分为人寿保险、年金保。

在银行购买人身险的注意事项

为更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防止在购买保险过程中被销售误导,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银行购买人身保险产品时,重点关注以下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正确认识人身保险产品。通过银行、邮政网点销售的保险产品都具有风险保障和长期储蓄功能,部分产品还具有一定的投资理财功能,但它不是银行储蓄、理财产品。因此,购买前应注意,部分销售人员可能以银行存款、理财产品和基金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

第二,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特点。销售人员出示的保险产品折页等宣传资料并非保险合同,因此请认真阅读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如果您购买的保险产品包含死亡责任,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该项保险并认可保险金额。

第三,分红、投连和万能保险产品具有收益不确定的特点。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还可能收取初始费用、买入卖出差价、死亡风险保险费、保单管理费、资产管理费、手续费和退保费用等费用。

第四,注意保单借款的期限。若办理了保单借款,请注意保单借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借款及利息应在借款期限届满日偿还。未能按期偿还的,则所有利息将被并入原借款金额中,视同重新借款。当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抵偿未偿还的借款及利息时,保险合同效力将中止。

第五,了解犹豫期有关规定,减少退保损失。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均有犹豫期,这是投保人在签收保险合同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仅扣除保单工本费。超过犹豫期之后退保,可能会有一定损失。

第六,配合做好回访,以确保了解和维护自身权益。根据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在犹豫期内向购买一年期以上保险产品的客户进行电话回访。这是维护投保人权益的重要途径。在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仔细听取回访人员的问题,对于不清楚的问题,应当向回访人员认真询问,或者拨打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如果在电话回访时了解到的情况和购买保险产品时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不一致,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仍然继续持有此份保险合同。

注意事项:人身险有“险”

1.个人人身险偷换免税概念

保监会在《通知》中明确提出:人身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税收优惠宣传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规和政策进行宣传,不得向投保人夸大或变相夸大保险产品税收优惠收益,严禁销售人员通过虚假税收优惠宣传欺骗投保人;在保险产品税收宣传过程中应对当地保险产品收益的税收情况进行如实告知,不得进行类似收益免税的误导性宣传。同时,人身保险公司应统一清理现有的人身保险产品宣传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停止使用。

广东省保险协会秘书长杨玉芝表示,税收优惠宣传多见于代理人渠道,主要表现为对个人人身险偷换免税概念,以及夸大企业团险的避税功能。具体而言,部分代理人在个人人身险销售中,对保险金给付免征个人所得税偷换概念成免收遗产税。如某先生不幸身故,按照遗产税的征收原则,遗产受益人需在足额缴纳遗产税后,才可获得遗产。而如果该身故者生前购买了人身保险,保险受益人则可全额获得给付保险金,无需缴遗产税和个人所得税。

2.新型人身险过分强调分红免税

另一项人身险税收优惠的惯用把戏是过分强调投资型人身险的收益免税。由于目前银行存款尚需缴纳5%的利息税,部分保险代理人在销售中便大力强调分红险、投连险的分红和投资收益免收个人所得税和利息税等优点,但对投资存在的风险则刻意淡化。东方华尔街金融咨询公司理财师吴然表示,事实上目前我国对于股票、基金等其他渠道的投资收益也均实施免税政策,在遗产税尚未开征的情况下,人身险并不享有突出的税收优惠政策。

3.企业年金险夸大避税功能

团险方面,常见的税收优惠误导是夸大年金险的避税功能。杨玉芝表示,我国现行养老保险体系分为三部分,一是社会统筹养老,二是有条件企业为职工购买年金,三是个人商业保险。

三部分中,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财税字[1997]144号文件规定,企业和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并向指定金融机构实行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基本养老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寿险的给付金也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

唯一尚处于探索阶段的是企业年金险的税收优惠规定。杨玉芝介绍称,目前辽宁省已经在试点允许企业运用税前营业收入为职工购买年金险,职工也可在个人所得税中对此部分免予征税,从而达到为企业避税和提高员工福利的目的。但这一试点尚未铺开,大多数的企业团险也不能在公司营业税中扣除。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道路探索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之际,回顾党领导保险工作的历史,总结保险业的具体实践和取得的丰硕成果,探讨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形成与实践,对于我们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进一步做好保险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艰辛探索

党对保险工作规律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保险工作的历史就是党领导保险业顺应时代潮流,积极适应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的历程。

我们党历来重视保险工作。早在建党初期,中国共产党就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的名义于1922年8月发表《劳动法大纲》,提倡保险事业。中央苏区时期,在极端困难的情况下,苏区政府颁布了一系列保障红军及其家属和广大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这一系列保险保障措施为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夺取革命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抗日战争时期,中共地下党组织相继在上海、重庆创办了大安产物保险公司与民安产物保险公司,并在上海成立保?

人身保险能够解决几大人生问题_保险知识


简单地说,保险能解决人生的三个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一个人死得太早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一个人活得太长的问题;第三个问题是一个人生不如死的问题。

人固有一死,但何时死亡,以什么方式死亡,我们往往却无法把握。生命的结束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一种是自然死亡;一种是疾病身故;一种是自杀;还有一种就是意外死亡,如交通事故、工程事故、自然灾害、遭人暗算等。我们知道,自然死亡的最高境界是无疾而终。但是,现实生活中很少有人能达到这个境界。反而有不少的人中途夭折,英年早逝了。死得太早,无疑是个悲剧。除去上演了白发人送黑发人,至爱失去伴侣,孩子失去家长,朋友失去知己的感情悲剧之外,它还可能意味着一个人事业巨轮的抛锚;一个人生计划的破灭;一个家庭收入的中断。面对这样的变故,面对一个人过早的离去,保险将发挥经济补偿的作用。可以帮助死去的人完成未了的心愿,比如,用保险金作为学费,继续提供孩子上学;帮助家人偿还银行购房贷款;维持家庭现有的生活水准;偿还生前看病拖欠的债务等等。所以说,保险首先能够解决人生的第一个问题,即人死得太早的问题。

我们再说第二个问题,人活得太长的问题。今天现代化的生活条件下,谁不想多活几年?但是有一个前提,就是我们手头必须有足够的资金能满足我们晚年的生活消费。长寿对于生活殷实,资金充足的人来说的确是一件幸事。但对于养老资金准备不足,晚年生活贫困的人来说,长寿就意味了经济来源的拮据。我们说,一个人活得太长必须有物质条件做保障,否则,长寿就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所以,早早地通过保险来为长寿做养老的准备是十分必要的。银行储蓄可能在晚年会越用越少,而养老保险的利益会伴随到生命终结的最后一刻。

最后是第三个问题,解决一个人生不如死的问题。有很多因素可以让一个人生不如死,其中有一点就是关键时刻没有钱。比如,生病没有钱治疗。在现实生活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个人和家庭非常多。当家庭经济处在崩溃境地的时候,人就会产生生不如死的感觉。如果有保险做保障,就有可能在这个关键时刻解决问题,不至于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

综上所述,人身保险可以解决人生三大问题。出航的轮船,如果起航前,油料加满了,机器检查好了,救生设备准备好了,这个航程就多了一份把握,在航行中心里也踏实。人生也是如此,在做事业过日子一开始,为自己这条生命航船购置一些保险,好在未来的日子里少一些后顾之忧。

短期人身保险 低保费高保障


短期保险就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保险期限在1年及1年以下的保险,国际上又称之为普通保险。在商业保险里除寿险以外的大多数保险一般都是属于短期保险,而在众多短期保险里,短期人身保险最受消费者的欢迎。

短期人身保险特别受到消费者的欢迎是有他自己的原因的。首先,短期人身意外保险是一种消费型险种,相对于其他的储值性或是投资型的保险产品来说,短期人身意外保险最大的优势就是价格便宜,而短期人身意外保险在价格便宜的同时还能够提供比较高额的保障,这是短期人身意外保险的第一个优势。第二个优势就是在其短期性,短期意外保险的短期性决定了什么时候都可以买,而且也可以选择在需要的时候才买。比如我们要出远门之前购买一份短期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比买长期性的要划算许多。

短期人身保险多少钱?

对于短期人身意外保险的价格,实际上不同的保险公司价格是不同的,不过总体上来说如果直接在保险公司网站上购买的,相差不会特别多。一般来讲,短期人身保险的保费会根据保险期间的长短而变化,保险期间越长保费也就越高,但因为是短期保险,因此价格也在几元到二十几元的价格区间内浮动。虽然短期人身保险的保费低廉,但保证额度却不因此而打折,意外身故、烧伤的保额都会在几万至几十万元之间。

但是有一种情况,我们就可能会买到比较昂贵的短期人身意外保险。举个例子,在我们购买机票的时候一般都会让我们自己选择是否购买相应的航空保险,其实这也相当于一种短期人身意外保险。航空公司提供的这种短期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期限一般只限于航班这个时点,而保额一般是一百万元左右,价格则高达二十元。

“e顺旅行保障计划”是一款非常受欢迎的短期人身保险,这款产品可以提供包括意外伤害身故、医疗以及津贴等多方面的保障,同时保障期限也是自己自由选择的,非常自由,也非常方便。另外,如果您只想要购买短期的交通意外保障的话,还有专门的“e顺交通工具意外保障计划”,保障期限也是自己可选,如果只选择一天,航空意外保额选择最高的九十万元的话,仅仅需要2.9元人民币。

小贴士:短期意外险都没犹豫期

“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而专指长期人身保险(纯寿险和健康险)。短期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并不存在“犹豫期”一说。

一般而言,“犹豫期”是为了让客户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而设置的。客户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

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的若干问题


人身保险合同的成立

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之间的双方法律行为,基于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因此,保险合同的订立过程,是投保人和保险人意思表示一致的过程,与其他合同的订立一样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步骤。

人身保险合同的生效

一般情况下,只要具备法定的生效要件,合同一经成立即生效,依第59条规定,已将这一规则扩展到全部人身保险,即凡是人身保险的保费,保险人均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然而人身保险合同作双务有偿合同,一方享有的权利正是对方承担的义务,保险人只有在被保险人履行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情况下,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

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这一条明确地告诉我们,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的保险事故后,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以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也不实行代位求偿。

保险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可以看出,法律规定是把合同生效与支付首期保险费联系在一起的。也即说支付首期保险费是人身保险合同生效的条件;投保人一旦交纳了首期保险费,保险合同就应视为生效。

人身保险合同的纠纷处理注意事项

1.注意审查保险事故是否存在;

2.正确地确定保险受益人;

3.恰当确定保险成立的时间;

4.恰当地确定保险责任时间;

5.注意在双方对有关条款有不同解释时的认定;

6.注意是否有工作人员与投保人合谋骗保。

人身保险之重大风险保障_保险知识


既然风险无处不在,作为消费者,如何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从消费者的保障需求来解答。所谓合适的产品,就是消费者认为最划算的产品。那么,从消费者来看,寿险有风险保障、医疗养老专业化管理服务、投资储蓄三大功能。

我们来谈谈重大风险保障。风险无处不在,消费者面对的各种损失的不确定性都是风险,但是消费者一般也无力为自身面临的所有风险购买保障。其原因在于大部分风险事故只会造成较小的损失,比如我们丢失一支水笔或者打碎一个玻璃杯,这样的事情频繁发生,但是消费者完全有能力用自己的资金负担。

如果消费者为这类频繁发生的风险都购买保险,其结果是消费者支付的保费将大于其自行承担损失的费用,因为保险公司应对这些琐碎的小额索赔之外,产生的管理成本最终要由消费者来承担。根据风险可能发生的损失大小,我们可以把风险分为重大风险和一般风险。一般风险损失小、发生频繁,重大风险损失大、发生概率小。

所谓重大风险,通俗地说,一旦该风险事故发生后,个人和家庭无力承担或者很难承担其损失的风险。此外,还有一个较为直观评价重大风险的方法,即保额是所交保费的几十倍乃至几百倍,比如意外伤害风险。消费者首先应为自身的重大风险投保,这最能体现人身保险业的价值所在,因为消费者个人能承担的风险完全可以通过储蓄等方式自行承担,个人无力承担重大风险可以通过保险进行分散。在重大风险不幸降临时,可以获得超过个人所缴纳保费的10倍乃至几十倍、上百倍的保险金来维持个人和家庭正常的生活。由于重大风险具有发生概率小、风险损失大的特征,根据精算规则,为重大风险投保纯保障性险种往往具有保费低、保额高的特征。

就人身保险来说,最大风险往往随着人的年龄变化而发生变化。少年时代最大的人身风险应该是重大疾病,因为少儿一般有监护人提供正常的生活资费,但是遇到重大疾病,监护人很难一下子承受巨额的医疗费用,重大疾病就成为少儿面临的重大风险。

因此,为少儿购买足额的重大疾病保险就显得尤为必要;对中、青年人来说,他们是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往往是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孩子要抚养,这个阶段的最大人身风险就是死亡和重大疾病,因为死亡可能导致收入突然减少,重大疾病导致巨额医疗费用进而可能丧失劳动能力等严重后果。中、青年人应该为自己购买足额的意外、寿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还要考虑购买足额的失能收入保险来保证在丧失劳动能力后能维持自己和家庭的正常生活;对于老年人来说,死亡对于老年人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重大风险,随着年龄的增长,死亡几乎是必然事件,因此,对于老年人来说,没钱养老才是重大风险。

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及保障分析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人身保险也变得至为重要。人们对于保险要求逐渐提高,人身保险产品种类在不断发展变化。

什么是人身保险?

通俗地说,人身保险是用一种科学的制度来转移人生必然要面对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人的一生是充满风险的一生,生老病死的循环我们无法逃避。人身保险就是为了可能发生的特定风险事故,由多数人预先积累可能需要的资金,在事故发生时,能依照合同约定领取,以保障自己或家人经济生活安定。现阶段,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四种最基本的险种。

第一类是以“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

这种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很大。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率的影响,万一没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储蓄产品所没有的。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种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

第二类是以“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

这种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给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实际花费的治疗费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

第三类是以“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

这些险种一般没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买的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给付,可见这种险种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种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种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

第四类是以“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

什么是分红型保险?

分红型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保单持有人可以获得红利分配。分红保险除具有基本保障功能外,保险公司每年还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决定红利分配,即客户可以与公司一起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第二,红利分配方式包括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分配是指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保险公司可以提供多种红利领取方式,比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购买交清保额等。增额红利分配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第三,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分红水平主要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成果。

什么是万能型保险?

万能型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收益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交费灵活,收费透明。通常来说,投保人交纳首期保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地交纳保费。同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第二,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账户资金可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灵活支取。按照合同约定,投保人通常可以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第三,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

什么是投资连结保险?

投资连结保险,简称投连险。投连险顾名思义就是保险与投资挂钩的保险,是指一份保单在提供人寿保险时,在任何时刻的价值是根据其投资基金在当时的投资表现来决定的。

投资连结保险是一种融保险与投资功能于一身的新险种。设有保证收益帐户、发展帐户和基金帐户等多个帐户。每个帐户的投资组合不同,收益率就不同,投资风险也不同。由于投资帐户不承诺投资回报,保险公司在收取资产管理费后,将所有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由客户承担。充分利用专家理财的优势,客户在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因此投资连结保险适合于具有理性的投资理念、追求资产高收益同时又具有较高风险承受能力的投保人。

4.人身保险产品可以提供哪些保障?

一是养老费用。人一生奋斗不止是不可能的,对大多数人来说,六十岁以后他就要退休,需支付基本的生活费用。这个时期退休金比较少,购买人身保险产品可作为一种有益的补充,使老年人的生活更有品质、更加幸福。当我们为子女尽了几十年责任后,这份责任是为自己留存的,那是一份老年时生活的尊严,而非单纯养老金。

二是医疗费用。几乎对所有的人而言,疾病一词就跟呼吸一样。有呼吸就会有疾病,有生命就会生病。疾病给人造成的损失是巨大的,为疾病而投保只是每年用一点点的费用来换取当我们身患疾病时的大笔医疗费用。如果遭遇意外而导致伤残,不仅需要支付更多的费用,还需要承担伤残带来的收入损失。三是教育费用。子女的成长是无可阻挡的,每个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能读完大学,这笔费用是要延续长达十几年的,倘若我们有万一,子女的教 育就会中断。而人身保险可以帮您解决这一难题。四是身故费用。任何人都不可避免支付这笔费用,若不在生前自己预备好,有可能使已经承受失去亲人痛苦的家庭雪上加霜。诸多的人生费用,我们不能尽述。人身保险使这种费用支付变得简单、稳妥。投保人身保险不可能让您发家致富,但它是人生费用最可靠的支付手段和方法。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