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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进行户外活动 保险不能少

2020-04-13
如何进行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第一步应该进行 保险知识

最近关于学生户外活动频频遇险的情况屡屡见诸报端。原本值得留念的户外活动却因轻则受伤、重则失去生命而遗憾。户外运动越来越盛行,值得提醒的是,在出行前应该补一下保险课。

在最近报道的户外事故中,一般都有两个特点,一是年轻的学生会认为自己身强体健,反应敏捷,遇到意外风险的抵御能力比较强,所以容易轻视必要的防范。另一方面,受到旅游经费的限制,年轻学生不想为此放弃游览奇山异水的美景,就选择“自虐游”、“吃苦游”、“刺激游”等隐含意外风险的旅游方式。针对这些特点,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建议,保险的安全保障始终是最重要的问题。在规避意外风险上,主要是交通工具意外和旅行意外。

在交通意外保险上,除了航空意外险,许多保险公司都推出了包含一系列交通意外保障的专项保险,一般保障期为1年,这些险种数额小,保障交通工具的范围广。以中德安联的畅行天下计划为例,年保费63元,包含了80万元的飞机意外,10万元的火车意外(含磁悬浮),10万元的地铁轻轨意外和10万元的营运汽车意外(包括公交车、出租车、长途汽车),以及10万元九种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而平时经常提及的意外险,大部分就是指综合意外保险,大多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几个部分。WWw.bX010.cOm

此外,选择跟团出游的年轻朋友往往以为旅行社已经为所有出行旅客购买了保险,不需要自己再另行购买了。但实际上,旅行社投保的是一份“旅行责任险”,只承担因旅行社自身过失或者疏忽导致游客受损失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自由活动时间,或当旅行社已经事先有过明确风险提示的情况下,旅行社并不对旅客发生的意外负责。因此,跟团出游的学生朋友最好再购买一份短期旅游意外险,为自己加多一重保障。

最后,对于选择出国游的学生,还应购买一份境外旅游险,这不仅是办理申根国家签证的必备要求,更是在异国旅游发生意外情况时,可以得到及时迅速的全球紧急救援的重要保障。

延伸阅读

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4月25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第一部法律。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这就意味着,旅行社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新《旅游法》规定,旅行社、住宿、旅游交通以及高空、高速、水上、潜水、探险等高风险旅游项目的经营者应投保责任保险。并明确,未按照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视情节轻重处以不同数额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游法》还规定,旅行社应当提示参加团队旅游的旅游者按照规定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山西:6家旅行社未投责任险被责令整改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国家强制性保险,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有助于解除旅行社的后顾之忧。目前,太原市旅游局已经要求6家旅行社1月10日前办结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相关手续,并报市旅游局备案,逾期不改的将按《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三种情况旅行社责任险不赔偿

根据旅行社责任险相关规定,游客在旅游行程中,主要有三种情况不能获得赔偿:由自身疾病引起的各种损失或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由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旅游者不参加约定活动在自行活动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是说,旅行社责任险只对旅行社引起的伤亡或游客损失事件做出赔偿,而对旅行社自身原因之外的事故,旅行社责任险不具备任何作用。

险种扫盲:旅行社责任保险VS旅游意外险

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以旅行社因其组织的旅游活动对旅游者和受其委派并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的导游或者领队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对受害旅客进行赔偿。

旅游意外险保障的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的结果或意外医疗费用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

旅行社旅游意外险不能保所有责任


旅行社责任保险,就是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该险种的投保人为旅行社。投保后,一旦发生责任事故,将由保险公司在第一时间对无辜的受害旅客进行赔偿。旅行社责任险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

很多人认为,跟团旅游的好处之一是旅行社会为游客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有了这份保险可以在旅游期间万无一失,自己不用另外再买旅行保险。殊不知,游客在旅行途中出现意外情况后,只有部分情况才可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获得赔偿,因为旅行社责任保险的保险事故的责任者是确定的,即这一事故造成的责任者是旅行社,也就是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了损害,而这其中损害造成的责任者是旅行社,且损害赔偿由旅行社来承担。

旅游意外保险事故的责任者是不确定的,旅游意外事故的责任者可能是指旅游当事人没有预见、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造成旅游意外事故的责任者可能是旅行社,也可能是旅游者,还可能是第三人。简而言之,旅游责任险只为旅行社因疏忽或过失所需承担的经济责任埋单,而游客本人发生的意外事故则不在承保范围内。

旅行社责任险保障的是在保险期间及保险单列明的追溯期内,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中发生旅游者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事件,并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旅游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它保障的是旅行社对游客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有责才赔,无责不赔。

特别是对于自然灾害、非旅行社原因所致的事故灾难造成客户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旅行社往往都会先申请基金进行垫付。但由于这些情况不属于旅行社责任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只保障旅行社救助而发生的必要、合理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必要物品购置费,对于其它垫付的救治费用,将由旅行社在事后再向责任方追偿,即“先赔后追”。但在现实情况中,追偿是非常困难的,此时旅行社的损失就只能自行承担了。

同时,自由行组团形式或旅游行程安排外的自由活动时所发生的意外事故,在过往的案例中,旅行社只承担部分责任,因此,可以通过旅行社责任险进行理赔的也就只有一部分损失。但旅游者往往认为旅行社应该承担更多或全部责任,这种情况下的争议处理甚至是诉讼,往往会占据旅行社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而旅游意外险保障的是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旅游者因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造成身故、残疾的结果或意外医疗费用的损失,不论是否属于旅行社的责任,都可向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向旅游者进行赔付,是非常适合旅行者的保险。

因此,在旅行社责任险的基础上投保旅游意外险,能够合理有效地将更多的风险进行转移,使旅行社本身的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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