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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风险与保险的区别

2020-04-09
风险规划与保险 风险与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风险和保险,看起来多么的像啊,却存在天壤之别。两者既像孪生兄弟一样,不离不弃,因为没有风险,就没有保险;又像针尖对麦芒,风险导致损失,而保险专门补偿风险所致的损失。

根据风险性质的不同,风险有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之别。前者是指那些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以及人的生老病死等,均属此类风险;后者是指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风险。例如商业行为上的价格投机,就属于此风险。保险承保的是纯粹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讲,风险是确定与不确定的统一。风险确定的是事故发生的后果,那就是"一旦事故发生,必定会给人们带来损失",所以人们害怕风险;风险不确定的是事故发生与否,什么时候发生,以及造成的损失大小,所以人们防不胜防。而保险是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保险合同,将自身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从而使其不至于成天提心吊胆。这就使得保险成为当今社会个人、家庭和企业对付外来风险的最有效的方法。

媒体曾报道过这样两则故事: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15岁的小杰,另一个故事的主人公是24岁的小项。两年前,小杰不幸患上白血病,而小项则三年前经详细检查确诊为“系统性红斑狼疮”。

两个同样鲜活的生命,最终却因为有无保险保障的区别,而变得截然不同。小杰虽然只要坚持长期治疗,完全可以继续自己的人生之路,但这个拮据的家庭已经负债20多万元,几乎再也拿不出一分钱来延续这种希望。而小项由于得到了姐姐送给她的一份特殊的24岁生日礼物——保险金额为10万元的“重大疾病终身保险”,从而不仅得到了充分和良好的治疗,还免除了以后各期保险费,并且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由此,不禁让人感慨生命的脆弱不堪,就像娇嫩的鲜花一样,在飘忽不定的风险中随时都会转瞬即逝;而保险有如一掊春泥,让生命之花日渐茁壮、悠然绽放。

不单单是人身风险,还有财产风险和责任风险,都可以通过保险进行有效转移。说到底,保险就是一种多数人互助,以分散风险、消减损失为目的的制度。如果你一个月存1000元当作紧急存款,那一年只能存12000元。当你发生意外或罹患疾病,那你一年就只有12000元、两年才24000元的紧急存款可用。但是如果有100人,每人每月存1000元,那么一年就有120万元,再用120万元去补偿这100个人中遭遇不幸者的损失,比自己一年的12000元的保障可高多了。

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企业都要面对各种各样的风险,比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赔偿责任,但有什么能让我们从容面对这些棘手的问题呢?有人认为投保不急,等以后有钱再说。可是,我们却没有人能够叫疾病、意外等天灾人祸稍候,等一切都准备好了再来光顾我们。等到风险发生时,才懊悔没有及时给自己投保,但悔之已晚。

风险就像一阵风,来无影,去无踪。而我们都是人,不是神,所以没有人可以预知风险。但我们都会确实感受到风险的存在。没有保障的生活不仅影响我们的健康和事业,更会影响我们的幸福。只有保障越充分的人生活才会越快乐。而在现代人的生活中,保险正是一种可以为人们提供充分保障的手段,它不仅减少了对未来风险的忧虑,使我们快乐轻松的生活,同时在风险不幸降临时,也可籍此作为我们生活的屏障,使家庭、事业、健康在风雨中不至于完全崩溃,幸福地度过一生。WWw.bx010.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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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与储蓄存款的区别


城乡居民将暂时不用或结余的货币收入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一种存款活动,又称储蓄存款。

而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与储蓄,两者属于不同的经济范畴,有着明显的差异。

1、消费者不同。保险的消费者必须符合保险人的承保条件,经过核保,可能会有一些人被拒保或有条件地承保;储蓄的消费者可以使任何单位或个人,一般没有特殊条件的限制。

2、技术要求不同。保险集合多数面临同质风险的单位和个人来分摊少数单位和个人的损失,需要有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而储蓄则总是适用本金加利息的公式,无须特殊的分摊计算技术。

3、受益期限不同。保险由保险合同规定受益期限,只要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无论何时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均可以在预定的保险金额内得到保险赔付,其数额可能是其所交纳的保险费的几倍、几十倍甚至几百倍;而储蓄则以本息返还为受益期限,只有达到了一定的期限,储户才能得到预期的利益即储存的本金及利息。

4、行为性质不同。保险同全部投保人交纳的保险费建立的保险基金对少数遭受损失的被保险人提供补偿或给付,是一种互助行为;而储蓄是个人留出一部分财产做准备,以应对将来的需要,无须求助他人,完全是一种自助行为。

5、消费目的不同。保险消费的主要目的是应对各种风险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储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息收入。

也有人给这二者做了比喻,形象的说出了二者的区别。

储蓄:

1、储蓄是爬楼梯,是一种逐步积累资金的方法,它需要经过规定的时间,才能达到目标额。

2、如果存的钱不足够多,直仍意外事件发生时,就是杯水车薪,白白着急。

3、储蓄是算得出利息,算不出风险。

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破产,银行一旦破产,可能血本无归。

5、储蓄的利率是可变的,96--98年,银行利率连续几次下调即是证明。

6、储蓄只是储蓄。

保险:

1、保险是坐电梯,它的特点是投保的同时,就能得到约定的保障额。

2、在有意外发生时,领取的保险金会数十甚至数百倍于保费,可谓“四两拨千金”。

3、保险是算出了风险的巨额花费,并及时提供给你。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散,保费如期给付。

5、保险的保障不会因外界因素而变更。

6、保险是一种既保值又具有保险功能的储蓄,当你需要时它会在你身边。

保险知识,储蓄与保险的区别解析


储蓄

1.储蓄是一种个人行为。它如同“积谷防饥,以丰补欠”,它是以现在的资金剩余做将来的准备。一旦发生不幸或意外就会捉襟见肘,靠仅有的积蓄难以抗击巨大的风险。

2.储蓄如同爬楼,它是一种逐步积累资金的方式。

3.目前储蓄利率一跌再跌,资金不断贬值。

4.储蓄的存取自由,将会有多种借口把计划使用的钱挪做它用。

保险

1.保险是同舟共济,这种人类之间的互助机制是根据大数法则而来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就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它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是任何投资形式都无法相比的。

2.保险如同坐电梯,他是先创造财富而后分期付款。

3.保险是预定利率,一旦确定永不改变,而且免交利息税,所得税,遗产税,所以保险有合理合法避税功能,是任何理财产品不能替代的功能。

4.保险具有半强制储蓄功能,它能抵制各种消费诱惑,最终达到专款专用的目的。

互助保险,保险与互助保险的区别


互助保险就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互助保险和保险又有所不同,互助保险的这种形式曾存在在各种互助合作的组织之中。保险与互助保险既有共同性的一面,更有其差异性的一面。那么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

职工互助保险是由社会团体提倡和组织,广大职工在自愿的基础上所开展的一种操作成本低廉、形式灵活多样,以互助互济、分散风险为目的的民间保险。它虽然具有与社会保险相同的公益性,与商业保险相近的操作性,但是仔细研究它的全部机制,可以说它是一种社会保险难以涵盖,商业保险也不能囊括的具有自身特性的保险。

保险与互助保险的共同性主要表现

(1)保险与互助保险均以一定范围的群体为条件;

(2)保险与互助保险均具有“一人为众,众为一人”的互助性质。

保险与互助保险的差异主要表现

(1)保险的互助范围以全社会公众为对象,而互助保险的互助范围则是以其互助团体内部成员为限;

(2)保险的互助是其间接后果而不是直接目的,而互助保险的互助则是直接目的;

(3)保险是按照商品经济原则,以盈利为目的而经营的商业保险行为,而互助保险则是以共济为目的的非商业活动。

职工互助保险与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的主要区别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承办主体不同

社会保险的承办主体是政府行政机构,社会保险的建立与实施是以保证全体居民生存,维护社会安定为目的的政府行为。商业保险的承办者是企业法人,它是以赢利为目的的,讲求经济效益的商业行为。互助保险的承办人是社团法人,它是以公益为目的的,主要讲求社会效益的团体行为。

2、指导法规不同

社会保险因为是以全体居民为保障对象,必须面对宏观经济和社会人口变化趋势,经常调整运作过程,因此它的指导基本上是政策文件,即使由政策文件上升为法规,也必须经常辅之配套政策,并且通过政策强制实行。商业保险是一种常规式的企业行为,它的知道思想是保险法规,只要在法规的允许范围内,政府不干预,商业保险机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互助保险的指导思想是参保会员的公约,虽然它也可以上升为法规,但是它在操作上弹性比较大,比较灵活激动,操作中充满了风险爱心的道德力量和浓厚的人情味。

3、金融运作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共同筹措资金。基金在存储中也要运营,但并不以赢利为目的,而为了保值增值。当支付金不足是,国家财政兜底予以补贴。商业保险完全是把保单做为商品出售,商业保险公司与投保者之间是契约关系,保险主体仅从投保者那获得资金,通过运作追求利润,亏损事国家财政没有补贴义务。互助保险的筹资渠道主要来源于参保者,社会团体、慈善机构或个人可以赞助,金融运用的亏损由参保者共同承担,如有盈余也全部返还施惠于参保者,参保者与主办者在地位上是平等的,主办者从道义上来说是义务的、非获利的自愿行为。

4、所起的作用不同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起着基础性的作用,它的待遇虽然不一定很高,但覆盖面很广,它以保障全体居民最起码的生存条件为目的,因此,它是社会安定的稳定器,他山之石是起着“雪中送炭”的作用。商业保险是依据投保者的个人意愿而进行的一种追求回报的投资行为,险种可随着投保者支付能力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但无论如何,商业保险总是起着一种“锦上添花”的作用。互助保险依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自愿原则,开展灵活多样的保险个各具特色的险种。保费、保期、赔付条件可由参保者共同决议,因此互助保险起着“拾遗补缺”的作用。三者之间互相独立、互不代替,共同构成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部分。

保险知识,可保及不可保风险的区别


可保风险仅限于纯风险。所谓“纯风险”,是指只损失可能而无获利机会的不确定性。既有损失可能又有获得利机会的不确定性则称为“投机风险”。

并非所有的纯风险都是可保风险。纯风险成为可保风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损失程度较高

潜在损失不大的风险事件一旦发生,其后果完全在人们的承受限度以内,因此,对付这类风险根本无需采用物品,即使丢失或意外受损亦不会给人们带来过大的经济困难和不便。但对于那些潜在损失程度较高的风险事件,如火灾、盗窃等,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二)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

可保风险还要求损失发生的概率较小。这是因为损失发生概率很大意味着纯保费相应很高,加上附加保费,总保费与潜在损失将相差无几。如某地区自行车失窃率很高,有40%的新车会被盗,即每辆新车有40%的被盗概率,若附加营业费率为0.1,则意味着总保费将达到新车重置价格的一半。显然,这样高的保费使投保人无法承受,而保险也失去了转移风险的意义。

(三)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

损失具有确定的概率分布是进行保费计算的首要前提。计算保费时,保险人对客观存在的损失分布要能作出正确的判断。保险人在经营中采用的风险事故发生率只是真实概率的一个近似估计,是靠经验数据统计、计算得出的。因此,正确选取经验数据对于保险人确定保费至关重要。有些统计概率,如人口死亡率等,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像这种经验数据,保险人必须不断作出相应的调整。

(四)存在大量具有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

保险的职能在于转移风险、分摊损失和提供经济补偿。所以,任何一种保险险种,必然要求存在大量保险标的。这样,一方面可积累足够的保险基金,使受险单位能获得十足的保障;另一方面根据“大数法则”,可使风险发生次数及损失值在预期值周围能有一个较小的波动范围。换句话说,大量的同质保险标的会保证风险发生的次数及损失值以较高的概率集中在一个较小的波动幅度内。显然,距预测值的偏差越小,就越有利于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这里所指的“大量”,并无绝对的数值规定,它随险种的不同而不同。一般的法则是:损失概率分布的方差越大,就要求有越多的保险标的。保险人为了保证自身经营的安全性,还常采用再保险方式,在保险人之间分散风险。这样,集中起来的巨额风险在全国甚至国际范围内得以分散,被保险人受到的保障度和保险人经营的安全性都得到提高。

(五)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

损失的发生必须是意外的和非故意的。所谓“意外”,是指风险的发生超出了投保人的控制范围,且与投保人的任何行为无关。如果由于投保人的故意行为而造成的损失也能获得赔偿,将会引起道德风险因素的大量增加,违背了保险的初衷。此外,要求损失发生具有偶然性(或称为随机性)也是“大数法则”得以应用的前提。

(六)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

损失是可以确定和测量的,是指损失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都可被确定以及损失金额可以测定。因为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责任、保险期限等都作了明确规定,只有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才负责赔偿,且赔偿额以实际损失金额为限,所以,损失的确定性和可测性尢为重要。

(七)损失不能同时发生

这是要求损失值的方差不能太大。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巨灾风险,发生的概率极小,由此计算的期望损失值与风险一旦发生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值将相差很大。而且,保险标的到时势必同时受损,保险分摊损失的职能也随之丧失。这类风险一般被列为不可保风险。

可保风险与不可保风险间的区别并不是绝对的。例如地震、洪水这类巨灾风险,在保险技术落后和保险公司财力不足、再保险市场规模较小时,保险公司根本无法承保这类风险,它的潜在损失一旦发生,就可能给保险公司带来毁灭性的打击。但随着保险公司资本日渐雄厚,保险新技术不断出现,以及再保险市场的扩大,这类原本不可保的风险已被一些保险公司列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可以相信,随着保险业和保险市场的不断发展,保险提供的保障范围将越来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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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与集体养老保险的区别


个体与集体养老保险的区别有哪些?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年老,无论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

一、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时,由国家或社会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社会性服务的社会保险制度。

二、城镇各类企业、各种用工形式的职工和个体劳动者以及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的编制以外工作人员都必须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有哪些好处?

(一)老有所养。参保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终其一生,均可按月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

(二)基本生活有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水平随职工工资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三)没有职业差异。无论是城镇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还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只要参加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退休时就可按同样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享有养老待遇。

(四)流动不影响待遇。劳动者在所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之间的工作流动,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体帐户都可以保留并随之转移,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可累计计算,退休时不影响基本养老金待遇的计发。 

四、社会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有着显著的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社会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养老保险则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契约关系。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险对象通常是法定范围的社会劳动者;而商业养老是由全社会的成员自愿参加。

3、缴费方式不同:社会养老保险费用一般由参保人员的单位代扣代缴,一部分交给国家,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商业养老保险的费用是投保人本人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缴纳,钱交给商业保险公司。

4、养老金的发放单位不同:社会养老保险金由政府部门机构统一发放。商业养老保险金是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

5、领取规则不同:社会养老保险对每个社会成员有统一的养老金领取规则。而商业养老保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产品不同而有所不同。

6、保障水平不同:社会养老保险是低缴费低保障,但保障相对稳定。而商业养老保险是高缴费高保障,因为和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挂钩,所以存在一定的风险和不稳定性。

社会养老保险是一种政府行为,所以他能保证参保员工的基本生活,而商业养老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以盈利为目的,是社会保险的补充。

五、养老保险的投入产出比

缴纳十五年社会保险总共约需45000元,从退休开始每月领取的退休费刚开始约为1000元左右,而且以每年10%的速度增加;而如果将这45000元存入银行,按照五年的存款利率3。87%转存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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