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经保险监管管理机构批准

2020-12-04
家庭保险管理规划 风险管理和家庭保险规划 风险管理与保险规划

一、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人寿XX分公司各子公司及新设分支机构文化建设的基本流程和操作要求,旨在规范机构文化建设管理,明确新设分支机构文化建设工作尽职要求,提高各机构对XX文化的理解与践行。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XX人寿XX分公司新设机构及已开业各级机构的文化建设工作。

三、定义术语

1、分支机构:指经保险监管管理机构批准,XX保险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

2、文化验收:指对新设机构筹建期内的文化培训效果和文化推广情况的评估。文化验收是新设机构开业验收组成部分和必备环节,文化验收合格是允许新设机构正式开业的必备条件。

对新设机构文化验收原则和基本规定

1、新设分支机构文化建设工作遵循的总体原则是一把手负责制、前置原则和系统原则。

(1)一把手责任制

新设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文化培训第一责任人。新设机构主要负责人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要认真学习董事长讲话,深刻理解XX文化,并在新设机构筹建期间认真践行XX文化核心理念,真正成为XX文化的践行者、示范者、建设者和传播者。

(2)前置原则

新设机构开业前,上级管理机构对其提供各种指导材料以及培训教材中,XX文化内容前置;上级管理机构在协助其招聘选材时,要加入XX核心文化的宣传。

(3)系统原则

新设机构在进行XX文化学习和培训时,应采用集团公司指定的教材、教案、课件和其他材料,严格执行培训课时。

2、文化宣导

(1)新设三级机构文化宣导工作由分公司XX文化巡讲团负责执行,可随时利用对机构指导之际进行文化宣导;新设四级机构文化宣导工作有所辖三级机构负责人执行。

(2)分公司XX文化巡讲团成员:崔永林、孙晓东、苗山明、于勇、李耀、梁爽、肖晶、王宇。

(3)宣导内容为《XX之道》文化手册和XX分公司分项文化。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