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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补充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大幅提高

2020-12-03
保险额度规划 保险知识 如何规划保险

厦门市大幅提高了补充医保报销额度。按照新一轮(2013年至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协议,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投保金额为84元,城乡居民为10.3元。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最高可报销额度为40万元,城乡居民为35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每年可报销的额度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远高于城镇职工社平工资6倍和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倍的要求。

市财政局与人社局近日共同招标,确定中国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作为新一轮(2013年至2018年)补充医疗保险的承保人。补充医疗保险运转方式是:市职工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作为投保人为参保人集体投保,个人不需额外缴费。在一个社会保险年度内,参保城乡居民门诊和住院累计发生的医疗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解决。有了补充医疗保险再加上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实上每年可报销额度提高为50万元、城乡居民为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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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143家村卫生所纳入医保服务范围

继首批45家村卫生所纳入并开通医保刷卡服务后,厦门市人社局日前又有98家实现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村卫生所被纳入医保服务范围,并将于近期陆续通过宽带开通与社保信息系统的实时连接,方便农村居民凭社会保障卡在村卫生所刷卡就医,即时结算医疗费。目前,厦门市社保中心已对200多名乡医进行医保业务培训,要求他们规范日常诊疗行为,用好政府的优惠政策,珍惜有限的医保基金,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更好地为村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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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社保局: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再提高


5月21日,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公告——《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待遇》,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500元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年46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00元,其中政府补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360元调整为390元,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100元调整为110元。

二、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起付标准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执行2012社保年度标准的整数值,在此基础上降低300元。调整后,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医疗费门诊起付标准分别为1500元、600元。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降低300元,从原来的1000元降低为700元。

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社会统筹医疗基金的起付标准,执行2012社保年度标准的整数值。调整后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首次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分别为1800元、1100元、400元;二次及二次以上住院的,分别为1100元、600元、200元。退休人员减半计算。

三、适当调整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医疗费社会统筹基金报销500元的政策

为减轻低收入人员的医疗费负担,引导参保人员“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进一步缓解大医院门诊压力,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零差价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原先在门诊起付标准以内,每人每年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报销500元的门诊医疗费用额度,调整为起付标准以上也可使用,以上额度不用于抵付门诊起付标准。

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各提高五个百分点

为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在三级、二级、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分别从35%、45%、55%提高到40%、50%、60%;5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仍执行原规定的报销比例。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提高5%,即由原来的75%提高为80%。

五、参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提高14万元

为减轻参保人员大病医疗费负担,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各提高14万元,即分别从原来的26万元、21万元调高至40万元、35万元。

调整后,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的最高限额分别为50万元、45万元。

六、本通知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双赢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生老病死本是自然规律,医疗保险更是关系到每个人的大事。当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等名词所代表的医疗制度逐渐成为历史时,新型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正在走入人们的生活,由此,逐步形成的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使人们最终享受到基本医疗的保障。

我国从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實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至今已经5年多了,到今年9月末,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432亿人,我国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体系已经基本建立。医疗保险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这项工程中的一个基础,打好了这个基础,再添加上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有了这三项保险,城镇职工的医疗和健康就有了保证。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险之上再加一个4%的政策。1998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决定》中规定,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拿出工资总额的4%,为职工上一个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的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所缴纳的费用,只进入统筹基金,不设立个人账户,补充医保基金进行单独管理,用于对基本医疗保险结算之后,剩下部分费用的补助。也就是说,一个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先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了80%,那么剩下的20%可由补充医疗保险再负担一大部分。由于各地具体情况和保险種类不一样,补充医疗保险的补助项目和支付比例也有所不同。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医疗保险司司长姚宏就此解释说:对于有些人来说,其医疗费用负担也许还很重。比如一个肾移植、肾透析的人,一年的医疗费用要高达几十万元。就是基本医疗保险管到了85%或90%,个人依然还要负担几万元,这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说还是很沉重的。所以在这个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又出台了补充医疗的办法。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在工资总额的4%以内的部分,由企业自主地去建立一个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确實让患有大病、重病的职工受益不少,解决职工的困难,也正是这一政策的导向与核心所在。那么,对于年轻力壮的青年职工来说,尽管很少得病,是不是就沒有必要参加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了呢?回答是:对于年轻的医疗风险并不大的员工,办补充医疗保险回报丰厚,企业办这个医疗保险,如果每人交费400元左右,能够得到14万元的回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对企业来讲可以规避一些风险,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以打入成本,也就是说可以免税,等于是税前列支。这样看来,企业补充保险并沒有給企业增加多少负担,反而增加了职工的福利。对员工的身体保障也非常有利,应该说是双赢的政策。现在,越来越多的职工希望参加到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中来,这项保险也从原来的特定行业扩大到了越来越多的企业。

目前,全国有许多企业已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尽管它也有起付线、封顶线和药品限制,但确實大大降低了大、重病职工的负担。不仅为职工,也是为企业上了一个双保险,更是搭建了一个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平台。(市场报)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介绍


现在许许多多的企业都会为员工办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但有许多人不知道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什么,那么,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企业在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国家给予政策鼓励,由企业自主举办或参加的一种补充性医疗保险形式。

主要形式有:(1)商业医疗保险机构举办;(2)社会医疗保险机构经办;(3)大集团、大企业自办。

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实现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因此,国家鼓励企业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以保证该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水平不降低。具体规定是:

按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企业按规定参加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支付的待遇以外,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药费用的适当补助,减轻参保职工的医疗费负担。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企业可直接从成本中列支,不再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应与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由企业或行业集中使用和管理,单独建账,单独管理,用于本企业个人负担较重的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补助,不得划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财政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管理的监督和财务监管,防止挪用资金等违规行为。

医疗保险,老人补充医疗保险详情


很多人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觉的还不够,就增加了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自身的保障。特别是老年人更加值得我们补充医疗保险。

老人补充医疗保险

商业保险公司看待夕阳人群的朝阳产业?如何适应老年人这个巨大的消费群体?这是值得探索的新问题。

一是要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功能。即商业保险补充医疗社会保险。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多层次的,可分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性质医疗保险(社会性和商业性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补充即非医疗保险特征的个人自我保障和政府福利性保障与社会救助性保障。

补充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很大,为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很大的市场。

1.大额医疗费用的补充保险。据有关部门对全国40个城市的抽样调查表明:有0.39%的患病职工医疗费用超过3万元。而根据目前社会医疗保险的规定,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住院医疗费用有封顶(大部分规定为上年度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4倍),对特殊检查、治疗、用药都有限制。城镇职工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问题,就需要商业医疗保险来解决。而对商业保险公司而言,对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由于一部分费用起点高,发生率较低,运作起来也较其它医疗保险容易。

2.社会医疗保险未保障部分的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主要采取个人自付和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障方式,根据医疗费用金额的不同,需自付15%—5%不等的费用;社会保障主要保障的是基本的医疗项目和基本医疗费用,对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费用均有详细规定,而对非基本医疗项目和用药,如某些先进的治疗技术和药品、某些特覆盖、定病种,定额给付的健康保险产品,兼顾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以及手术保障,该险种涵盖581种,包括一些多发病和常见病。这些险种在给付保险金时,均无须报销单据,一经确诊立即给付,手续简便,很受欢迎。

3.社会保险未保障人群的补充医疗保险。目前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对象是城镇职工,而学生、职工家属、城镇外来人口和城郊农民则不在保障范围之内,这些群体的医疗保险也可通过商业保险来解决。

二是合理开发老年人医疗险种。要完善现有的老年人保险险种。可以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对老年人给予更全面的配套保障。

沈阳市医疗保险急诊抢救报销比例提高


据悉,上月沈阳通过了沈阳市医疗保险急救报销比例提高方案,自此,沈阳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报销得以提高。

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自4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急诊抢救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提高了20%;居民医保急诊抢救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提高了10%。

近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急诊抢救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28号)文件。自4月1日起,将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符合急诊抢救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70%,此项政策调整将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1700多万元;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急诊抢救的医疗保险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可减少参保人员此项医疗费用支出700多万元。

沈阳降低参保人医用材料个人负担

据了解,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下发了《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费用管理的通知》(沈人社发〔2013〕29号),通知执行后,医保基金每年将多支出7000多万元,用于提高参保人员使用医用材料部分医疗费支付水平。

据介绍,目前,沈阳市规定人工股骨头、心脏血管支架等10种医用材料按限额管理,其他医用材料实施按比例个人先行自付。按限额管理的医用材料,政策调整后,有9种医用材料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有大幅度提高,三腔或除颤起搏器支付限额提高3.8万元,人工股骨头、心脏血管支架支付限额分别提高了2000元和1000元。另外,由于心脏血管支架等支付限额在此前已进行了提高,所以此次调整的幅度不算太大。

以在职人员在二级医院置换人工股骨头为例,如使用1万元的人工股骨头,基金支付金额=10000×80%×93%(该等级医院医疗保险范围内支付比例)=7440元,原政策支付6510元,医保基金多支付930元,提高了14%。这也就意味着,在这一项费用中,看病者可以省近千元。

除下表中所列医用材料外,其他医用材料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有不同程度降低。此次政策调整幅度最大的,是取消了单个人工晶体医保基金最高支付350元限额的政策,将人工晶体费用调整为按比例支付。以在职人员在二级医院置换人工晶体为例,如使用3000元的人工晶体,基金支付金额=3000×(1-25%)×93%=2092.5元,原政策最高支付350元,医保基金支付费用接近原先的6倍。可以说,在这一项费用中,看病者可以省去1700多元钱。

链接

已经使用多年的沈阳医疗保险自助语音服务电话号码“62167890”将更改为方便记忆的短号码“96856”,新号码从即日起开始使用。

通过自助语音服务,参保者可以进行医保卡挂失账户查询、缴费查询、消费记录查询、待遇查询等查询类服务,同时新号码还具有新版社保卡激活启用以及更改密码等功能。

目前,“62167890”和“96856”两个号码将同步使用4个月,7月1日起“62167890”号码将正式停用。

补充医疗保险,需要给儿童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吗


根据最新市场调查显示,中国城市居民的各类保险需求中,少儿险位列第三。护佑孩子健康成长也是父母们最基本的诉求。因此,当宝宝一出生,家长就会为他们购买各种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呢,需要给儿童购买吗?

补充医疗保险通常意义下是指商业的保险,购买住院类的保障产品,一旦住院就可以获得一笔国家补贴外,从保险公司那里的一笔理赔款,根据实际购买的份额而定,多买多赔,少买少赔,不买不赔。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其实对于少儿的重大疾病保险,很多公司的保障内容都相差不远,而同样保额的保费也相差不远。因此,只需要重点注意一个问题。

另外,儿童的保险,其最大的保障利益之一是保费豁免。也就是说,万一投保人发生不幸,保费豁免(相当于由保险公司代缴),孩子保障利益不变。因此,选择儿童的保险,有豁免功能是首要选择。至于那家公司,只要保障不太离谱的少就行了。由于这个豁免功能,趸缴就相当于由投保人自留了一部分风险,并不划算。

最后,希财小编为您推荐另一款少儿保险——中国人寿健康保障计划少儿版。该产品针为3-17周岁儿童、学生特别设计的专款产品,特配重大疾病保障、意外/疾病住院津贴等医疗健康保障,集合10万元重大疾病、10万元意外伤害、意外/疾病住院津贴、意外医疗于一体的综合意外健康保障,无需体检。给孩子最全面的关爱。如果感兴趣的客户,还可直接访问中国人寿健康保障计划少儿版入口??

补充医疗保险,投保补充医疗保险 享有哪些保障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困惑:每月都缴纳社会医疗保险金,可是一年下来,看病的花销却无法报销。

这是因为,按照规定,社会医疗保险报销有一个起付标准,也就是俗称的“门槛费”。例如北京社会医疗保险起付标准为:每年门诊1800元;住院治疗1300元,第二次650元。

所以,如果在一年的时间里,你的门诊花销没有超过1800元或者正好1800元,社会医疗保险都不报销。这就给补充医疗保险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补充医疗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对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会互助和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

补充医疗保险是对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多用于弥补社保“门槛”的报销。

目前我们讲得最多的,多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也就是已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按照自愿原则,以单位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为团体的形式,参加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这种类型的补充医疗保险不接受个人参保。

那么,投保了补充医疗保险之后,被保险人将享有哪些保障呢?

还以北京市为例。目前有保险公司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推出了“社会基本医疗补充保险”,覆盖北京市城六区,每年11月至次年3月之间集中投保。保障范围分为小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大额门急诊补充医疗保险、小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基本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大额住院补充医疗保险等部分。赔付项目均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报销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目录》、《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设施目录》及其它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执行。

保险责任共分六项(以选择90%报销比例、400元免赔为例)。

一是门、急诊补充保险(基本部分:职工0-2000元;退休者0-1300元自付)。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对其所发生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中属于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二是门、急诊起付线以下补充保险(职工1800元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以下的自付部分)即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对其所发生的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中属于医保支付范围并在门、急诊起付线以下部分的医疗费用,扣除绝对免赔额后,保险公司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三是基本医疗住院附加住院起付线以下。即基本医疗住院起付线以下(0-1300元)自付部分,保险公司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金额赔付90%。

四是基本医疗住院补充保险。即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在基本医疗起付线之上,最高限额以下由职工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五是大额互助住院补充保险(高额住院)。即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至大额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由职工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六是超高额住院补充保险。即被保险人因疾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22万元至32万元(大额互助封顶线以上)部分的费用,保险公司按超过部分的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按这些保险责任,我们举个例子看看是如何报销的。

张某50岁,在职职工,因恶性肿瘤在三级医院治疗,一个保险期内一次住院,医疗费用30万元,其中不包括自费诊疗项目和自费药品,报销方法如下:根据基本医疗的赔付规定,医疗费用分档累进赔付,最高赔付7万元;大额互助住院的赔付规定:参保人员按70%赔付,最高赔付10万元;住院治疗费用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医保中心的最高支付限额15万元后,剩余自付部分为30万元-17万元=13万元,由保险公司按9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13×90%=11.7万元。

因此,张某的30万元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互助赔付17万元;保险公司赔付11.7万元;个人自付1.3万元。

团体医疗保险补充社会医疗


如今,一些单位和企业为了增加员工的福利保障、降低自己的用工风险,纷纷给员工投保团体保险,其中以团体健康保险最为常见。

团体健康保险是指以团体或其雇主作为投保人,同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所属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包含团体中的退休员工),约定由团体雇主独自缴付保险费,或由雇主与团体员工分担保险费,当被保险人因疾病或分娩住院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其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看护费用,以及在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分娩致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残疾保险金的一种团体保险。

(一)团体(基本)医疗费用保险

在这种团体健康保险中,当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开始后,因疾病而住院治疗时,保险人将负责给付其住院费用、治疗费用、医生出诊费用以及透视费用和化验费用等。

(二)团体补充医疗保险

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也称团体高额医疗保险,是以排除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诸多限制为主要目的的团体健康保险产品。

(三)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

团体特种医疗费用保险主要包括团体长期护理保险、团体牙科费用保险、团体眼科保健保险等。

(四)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

团体丧失工作能力收入保险又称为团体残疾收入保险,它是以团体或雇主作为投保人,以团体下属员工为被保险人,由保险人承担补偿被保险人因遭遇意外伤害或疾病而丧失收入的责任的一种团体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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