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如何办理社保登记相关问题介绍

2020-11-28
保险相关知识 保险大病相关知识 保险经纪相关知识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那么,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社保登记呢?个人如何办理社保登记注销呢?本文将会介绍。

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在用人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的同时,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二是已经办理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在其招收录用新的职工后,应当自其招录之日起30日内为新招录的职工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如何办理社保登记

新参保单位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开户变更登记表》,并持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批准成立文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其他核准执业证;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3、市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按规定不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除外);4、外地驻杭办事机构需提供经杭州市经济协作办批准驻杭的证明文件;5、要求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财政补助、财政适当补助的单位除外),另需提供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同意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书面意见。

个人如何办理社保登记注销

缴费单位因解散、破产、撤消或其他情形需终止缴费的,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社保缴费登记注销。

二、所需资料:1、有关部门批准或宣布注销的证明材料;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填写《惠州市社保费注销缴费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二份)。

三、办理流程:1、缴费单位备齐上述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2、对资料齐全的,税务机关即时登记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在收到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四、办理须知:1、业务受理时间:每月1号至月末。2、对未缴清社保费款(滞纳金、利息、罚款)的不能办理注销手续;3、在办理注销手续前,必须先办理全员减员手续。4、涉及社保机构跨区变更的,先在原社保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再到新参保机构办理缴费登记手续。

如何办理社保登记——相关链接合肥:如何办理社保登记

合肥市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首次参保人员需持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特殊人群参保登记还需提供相关证件)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选择缴费档次,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参保人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当年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存折》中,由银行代扣。

如何补办社保登记证?

海珠区李女士:弄丢了《社会保险登记证》,不知道如何补办?

广州市人社局:《社会保险登记证》的遗失补领,单位需提供书面申请,陈述遗失经过,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补发。 《社会保险登记证》到期需要换领新证的,单位需持原证,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年审的同时提出申请,由办理年审机构予以换发。当年年审结束后才到期的,可以继续使用,至下一次社保年审时换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延伸阅读

社保登记证号是什么及社保登记的办理


社保登记证号就是证明你在社保购买社保的记录凭证的号码,社会保险登记是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也是整个社会保险制度得以建立的基础。

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北京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驻京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2、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北京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3、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独立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所属的若干非法人资格的缴费单位也须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其登记工作由上级主管单位全权办理。上级主管部门除按照规定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外,还须填报《所属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表附后),经核审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社保如何补缴?各地社保补缴相关介绍


补缴社保;一般是针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参保(补缴);在男60以下。女:50岁以下,社保满15年。可不必补缴。本文将介绍广州、北京等地社保如何补缴的问题。

广州市社保如何补缴?

1、申报流程: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相关的原始资料

(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

(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

(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

(4)如果要求补缴1998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北京市社保如何补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具体补缴方案为三类人群需补缴:第一是在职职工,需补缴范围为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第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范围为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第三是其他人员: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此外,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后,也会相应地影响到上万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补发问题。他们须先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后,再领补发养老金。如果到11月15日仍未补缴,则会影响个人账户。

深圳社保如何补缴?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由于2012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月正式公布,直接影响到各项社保缴费基数,补缴和补发待遇具体方案已公布,即日可办理。

凡是缴费基数低于2013年社保下限、高于2012年上限14016元的参保人员,均在此次调整范围内,预计将涉及约300万参保人。

具体补缴方案为三类人群需补缴。第一是在职职工,需补缴范围为在正常缴费单位参保,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2013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下限、高于2012年各项社会保险规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即14016元)的缴费人员;第二,对于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范围为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第三是其他人员:在街道社保所按照社平工资40%、社平工资70%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享受市级社会保险补助政策人员。

此外,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后,也会相应地影响到上万名退休人员的待遇补发问题。他们须先补缴个人缴费部分后,再领补发养老金。如果到11月15日仍未补缴,则会影响个人账户。

个人补缴社保如何办理及相关答疑


社保指一种社会保险或保障机制,具有强制性,是对我国公民最基本的保障。然而在社保缴纳过程中,一些人会因为某种原因中断缴费,但又为了获取完整的社保时间段,需要补交社保,这样的一种情况被称为社保补交。

社保补交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 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个人补缴社保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个人补缴社保时,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生育保险,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


如何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和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

第一步:生育保险登记

办理地点:具备建立《孕产妇保健册(卡)》资格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①社会保障卡;②结婚证;③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的相关证明;④如生育第二胎的还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

办理流程:由首次建《市孕产妇保健册(卡)》的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审核其享受条件及携带材料,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在生育保险系统中进行生育保险登记,并确定两家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一家为孕前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早期产前检查的医院(须为登记医院),另一家为孕后期建《孕产妇保健册(卡)》进行晚期产前检查并分娩的医院。

第二步:孕前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前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①在孕前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两家生育定点医院中任选一家进行治疗或手术;②如建《孕产妇保健册(卡)》时,未做生育保险登记的,需在进行产前检查、生育并发症治疗或流(引)产前挂号时告之医院,并补做生育保险登记,未登记前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

第三步:孕后期产前检查

就诊地点: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携带材料:社会保障卡和《孕产妇保健册(卡)》。

注意事项:在孕后期产前检查期间发生生育并发症或流(引)产的,须在本人登记的孕后期产前检查生育保险定点医院进行治疗或手术。

苏州社保相关知识介绍


小云是苏州市一家公司的小职员,入职时,公司为他缴纳了社会保险,由于之前没有交过社保,因此,小云对社保一无所知,于是,小云上网对苏州社保的一些基本内容进行一下了解。

一、苏州社保申报范围

苏州市区所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

二、苏州社保办理程序

1.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于每年1月1日起直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其余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自带U盘到社保经办机构拷贝申报程序。

2.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经职工本人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未开通“网上申报业务”的单位,须同时提供拷有申报程序文件的U盘),并同时附报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职工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计算出月均数,并按下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月均数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在上、下限之间的,按实际申报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参保单位和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基数。

三、苏州社会保险费的计算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苏州社保查询

苏州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统一查询电话(0512)12333。

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号直接到苏州市社保局查询。

登录苏州市社保中心网站查询。

南宁市社保网关于单位参保相关问题介绍


南宁社保网即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2013年新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员工入职30天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本文将为您摘录南宁市社保网关于单位参保相关问题介绍。

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南宁市社保网:参保单位增加参保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原件一式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3、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非南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声明原件1份(声明必须本人签字并盖手印)。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参保登记需提供的材料

南宁社保网:单位参保登记需提供的材料:1、本单位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单位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个体工商户不需要提供此件);3、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单位基本情况报告书1份(内容包括单位成立时间、现经营项目及状况、从业人数等情况);5、《社会保险登记表》原件一式2份。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缴需提供的材料

南宁市社保网:参保单位为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补缴需提供的材料: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2、法院或劳动人事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3、参保人员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4、《单位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社保个人补缴相关问题答疑


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本文将为大家介绍社保个人补缴相关问题答疑。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 (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 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注意事项: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个人补缴——相关链接北京2013年社保个人补缴方案

需补缴范围:在职介、人才机构个人委托存档,按照社平工资、社平工资70%、社平工资60%、社平工资40%标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补缴标准:养老、失业原按1869元缴费的,应按2089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2803元缴费的,应按3134元标准补差;养老、失业原按4672元缴费的,应按5223元标准补差;基本医疗原按3270元缴费的,应按3656元标准补差。

离职社保个人补缴怎么办?

咨询:我是外地户口,2006年来京工作,2012年11月离职的,公司将我的社保停缴了。我于2013年4月份找到新的工作,公司重新给我缴纳社保,但是我想问一下,在2012年12月份和2013年1、2、3月份的社会保险我能否补缴?该如何咨询? ——朝阳区许女士帮帮看:

市人力社保局:属于外埠户口人员的,2012年12月和2013年1、2、3月在本市无工作单位期间,个人不能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也不能补缴社会保险费;在本市重新就业后,新单位应从用工之日起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补缴无工作单位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如果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拨打咨询电话12333。

福州跨省怎么办理社保转移相关问题解答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那么,跨省社保怎么办理社保转?职工跨省社保(五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哪些限制?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应该怎么办理?医保转移手续又应如何办理?本文将对这些问题作出回答。

问题1:职工跨省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有哪些限制?

答: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科长林威武介绍,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参保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完全可进行无障碍转移,其他的三险包括工伤、失业、生育则不能转移。由于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在缴费一段时间后即可享受相关待遇,因此即便不能办理跨省转移接续,也不会对其所享受的相关待遇问题造成太大的影响。

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来讲,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的职工(以下简称“4050”),除了组织、人事部门正式调动及达到待遇领取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满10年的,只允许其向户籍所在地转移,不能向“就业地”转,即可以在新就业地进行参保,但不能办理转移续接。而非“4050”的参保人员可以随“就业地”转。

问题2: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手续应该怎么办理?

答:当参保职工明确离开一个城市时,应到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剩余工作将由社保机构之间在互相联系,转接手续办结后,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将通知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

问题3:医保转移手续又应如何办理?

答:现身份证号码是参保人员的唯一识别码,医保关系转移办理非常简便。若流动就业的参保职工是跨省转入福州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时,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后,在福州市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时,向福州市医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剩余的手续福州市医保中心将会与对方医保机构联系,办理参保人员的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若是省内医保关系转入福州市医保中心,则只需比办理跨省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多提供一份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即可。需注意的是,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时,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新参保地参保缴费及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办理。

怎么办理社保转移——相关链接广州:省内社保怎么办理社保转移?

市民陈先生:我自1996年参加工作时,公司交的是省社保。2006年我离职到新公司,新公司交的是市社保。现在查市社保我只有64个月的缴费记录,请问我的省社保该如何办理转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先生可携个人资料向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经审核后若资料齐全、符合转入条件,则可取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联系函》。陈先生自带联系函在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2个月后,凭《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原件、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的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单原件,到广州市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并提供申请人邮寄地址等资料,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受理其转入确认业务。受理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小北路65号华宇大厦8楼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业务科。

参保人员异地社会保险关系如何转入厦门

一、申请异地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5、调入我市的调令、调动通知等符合规定的调动材料(通过相关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调入我市的);6、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内容须包括申请人和代办人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委托代办的事项),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7、户口迁入或通过有关部门调入的,如果在迁入或调入后首次按本市户籍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时的年龄超过规定年龄(详见“申请规定”条款中关于“规定年龄”的解释,下同)需缴交超龄保险费的,应填报《参保人员异地社保关系转入缴交超龄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二、申请异地医疗保险关系转入: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和复印件;3、原参保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申请转入时无就业单位的);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入时正在以单位职工身份参保的,须加盖单位公章);5、委托代办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