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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社保申报范围是多少?

2020-11-25
不属于保险规划范围的是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保险是规划未来

目前,天津市用人单位201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今年天津市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9380元。下面小编详细给大家介绍下天津社保申报范围的具体情况。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公布了天津市最新社会保险征缴数据,从今年初到7月底,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共完成283.28亿元,同比增长22.7%,其中企业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基金征收分别完成人社部计划指标的66.5%、67.1%、71.7%、70.6%、62.1%。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25.67万人、312.69万人、326.03万人、237.76万人、261.35万人,社会保险参保范围进一步扩大。截至7月底,全市外国人参保5883人,比上年末增长34倍,参保率达到71.14%。

据悉,社保中心将依据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11年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核定缴费基数。2011年缴费基数下限为1720元,上限为9380元。其中,上年度月均工资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的,按月均工资核定;上年度月均工资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核定。

据了解,天津市各类参保单位在办理2011年社会保险申报缴费前,应到所属区县社保分中心领取《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名册》,申报缴费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员,申报的缴费工资为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的计算方法是:工资总额除以工资领取月数。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含计时标准工资)、计件工资(含计件超额工资)、各种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缴费工资。

为使职工及时了解单位和个人参保缴费情况,用人单位可采取公示、职工签字确认等方式,将本单位缴费工资和缴费基数等情况告知参保职工,让职工明明白白参保缴费。

从今年2月起,社保中心对用人单位申报的缴费工资进行复核检查。对经复核存在少报漏报缴费人数、缴费基数问题的单位下达《补缴社会保险费通知书》。社保中心提醒,用人单位如果不如实申报缴费工资、缴费人数,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就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参保职工一定要认真核对缴费基数,随时了解参保缴费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强扩面推动参保人数实现高增长

推动重点人群参保缴费。以重点项目、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农民工为扩面重点领域和人群,制定扩面措施,破解扩面瓶颈。万人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拓展了弱势群体社会保险权益。落实保安物业单位参保政策,严格核准缴费人数、基数。大力推动外国人参保缴费。截至7月底,全市外国人参保5883人,比上年末增长34倍,参保率达到71.14%。

加强征收管理基金征收创新高

依法开展缴费基数核定管理,建立组织保障、检查督导、考核通报等制度,成立缴费基数核查工作小组,明确核查重点,分类逐户核实参保单位缴费工资、缴费人数,促进企业足额申报缴费;市中心成立缴费基数检查组,对全市缴费基数核定核查情况进行检查,并对缴费单位进行延伸检查,促进了缴费单位依法如实申报缴费。以养老保险为例,人均缴费基数3431元,比上年末增长12.91%,同比增长11.91%,与工资增幅基本持平。1-7月份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增收33.75亿元,缴费基数增长拉动基金增收16.67亿元,占49.38%,扩面人数增长拉动基金增收15.09亿元,占44.70%。

创新征收方式促进参保缴费

一是拓宽缴费渠道。目前,天津市已与8家银行签订收款协议,2000多家银行网点遍布全市,可采取委托扣款、POS刷卡、临柜缴费等多种方式缴纳社会保险费。截至7月底,采取委托扣款、POS刷卡、临柜缴费三种方式累计征收户数已占全部缴费单位的99.55%,结算金额占基金收入的97.67%。

二是大力推行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下达全市网上申报目标任务,加强管理、加大培训、做好服务,进一步提高网上申报结算率。截至7月末,全市网上申报户数三是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确保实现社保关系转移电子化,为跨统筹流动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经办服务。截至7月末,全市累计开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12508份,接收转入信息表3443份,涉及转移基金1.76亿元;出具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6628份,接收转入信息表1029人次,涉及个人账户资金39.43万元。

以上就是天津社保申报范围的相关情况,如有其他和天津社保相关的问题,请关注网天津社保专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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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近日记者获悉,天津市今年(2013年)启动的城乡统筹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实施至今,共办理妊娠登记2646人,办理住院登记755人,结算近百万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了城乡统筹的居民生育保险制度,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人均筹资20元,个人不缴费,由政府补助;报销项目由过去的单项生育补助(700元),增加为产前检查费(550元)、生育医疗费(1500元)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职工待遇的50%)。天津居民生育险制度的不断完善,生育险成为居民热议的话题,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

天津生育险报销标准一览

1、产前检查费支付标准(限额支付)。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400元;满12周至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

费限额600元;满16周至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产前检查费限额800元;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或妊娠分娩的产前检查费限额1100元。实际发生费用高于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支付;低于限额标准的,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

2、住院医疗费支付标准(定额支付)。自然分娩3000元;人工干预分娩3100元;单纯剖腹产3600元;剖腹产伴子宫肌瘤切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子宫切除术或阑尾切除术380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

3、生育津贴支付标准。妊娠不满12周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2周不满16周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16周不满28周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正常生育或妊娠满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90天的生育津贴。

4、计划生育手术支付标准(定额支付)。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150元;流产260元;高危人工流产600元;引产1000元;女职工绝育术1000元;男职工绝育术600元。

自2006年5月1日起,药物流产、自然流产,参照人工流产标准,按260元限额支付。

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


缴纳社保的人都知道每个月公司和个人都要支付社保费用,那么社保缴费基数是多少呢?这是大多数人关心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小编咨询了保险专家,希望为大家解答。

市民王先生:我在一家单位上班,单位给我们交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这五项保险,每年的缴费基数是多少?

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社保的月缴费基数一般是按照职工上年度全年工资的月平均值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交纳社会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但是,如果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如果过高或过低,即超过社会保险规定的上限或下限,限外部分就不可以作为缴费基数计算了。

根据规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算为缴费基数,只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00%计算缴费基数;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的,须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怎么来的?

每年的社保缴费基数都是根统计部门公布的职工平均工资联动的。北京市2006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008元,2007年调至3322元,2008年为3726元,2009年至4037元,2010年为4201元。社保月缴费基数也相应每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

这里,我们要提到一个概念: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它表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需要提醒的是,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这与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有一定的区别。

收入“中等”按去年月平工资缴费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确定2011缴费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确定为4201元;凡是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2603元,较之去年的12111元,提高了492元;凡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680元,较之去年的1615元,提高了65元。

这意味着,月工资低于1680元的人员,将以1680元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月收入高于12603元者,将以12603元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而对于月收入在1680元—12603元之间的“中间层”职工来说,是按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如果某人去年实际收入为月均5000元,那么他的社保月缴费基数同样为5000元。

养老保险农民工最低缴费基数1680元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即1680元;参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农民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即2521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缴费的农民工,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12%缴费的农村劳动力参照城镇职工标准进行缴费。

存档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定

此外,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金额为: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840.2元、失业保险费50.41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4.2元、失业保险费30.25元。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336元、失业保险费20.16元。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为:个人月缴费为205.88元,其中基本统筹191.17元、大额互助14.71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29.42元,其中基本统筹14.71元、大额互助14.71元。

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相关问题详解


又到了一年调整社保基数的时候,加之毕业大学生开始就业,济南社保申报范围成了群众最关心的事情。根据最新政策,2014年济南社保申报范围进行了小幅的调整,对于济南社保缴费基数也有了新的变化。下面理财专家为大家介绍一下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相关问题。

一、2014年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市区统筹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其五项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费基数,按本人2013年度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各种津补贴、加班工资等)的月平均水平据实确定。其中月平均工资水平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确定;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确定。

二、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时间和办理地点?

参保单位、个体劳动者应在2014年5月4日至2014年5月22日之间,向各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2014年度的个人缴费基数。

三、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缴费基数申报有哪几种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可通过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同)首页中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按钮进入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输入所在单位的登录信息(用户名为单位编码,初始密码为单位地税税号)后,即可进入系统。首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单位,请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并同时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二)窗口申报

缴费单位、个体劳动者等暂不具备网上申报条件的可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四、哪几种情形的缴费基数可免于申报,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由经办机构进行调整?

已以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参保人员,属于下列二种情形的,可免于申报,由经办机构进行统一调整:

(一)原缴费基数在新年度缴费基数的核准范围之内,并要求继续保留原缴费基数的;

(二)原缴费基数低于今年缴费基数最低限,并愿意按今年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

五、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如何处理?

逾期未申报缴费基数的用人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该参保人员上年缴费基数的110%办理结算。

六、新的缴费基数何时启用?

各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的缴费基数,从2014年新的社保年度起开始启用。即缴费单位、自由职业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应从6月1日起,根据本单位、本人缴费基数申报数据,按新的标准在缴费帐户中存入相应的款项。

七、根据济南社保申报范围,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什么变化?

从2014社保年度起,工伤保险的浮动费率有以下调整:

(一)调整二、三类行业工伤发生率与费率挂钩的参数。

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年度工伤发生率(用人单位工伤事故数占该用人单位月平均职工人数的比例,下同)大于等于4%的,上浮一档费率。

(二)实行安全生产信用等级、标准化等级与费率挂钩。

二、三类行业用人单位,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不到80%、工伤发生率不到1%、经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评审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次年度工伤保险费率下浮至本行业最低费率;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企业的,在按年度工伤保险费用收支比例浮动次年度费率的基础上,追加下浮一档费率。上述单位同时达到宁波市安全生产信用A级或B级的,按“有利企业,只靠一头”的原则调整次年度费率。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济南社保申报范围主要还是集中在目前刚刚就业的人群中,而灵活就业及自由职业者,在申报的时候需要准备好个人材料,让申报顺利进行。同时,不同人群在济南社保申报时所对应的缴费基数不同,如果个人无法确定就业性质,最好到当地社保中心进行详细咨询。

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


没到发工资的时候,很多人都会疑问自己的社保缴费问题,究竟公司为职工缴纳多少,个人支付多少呢?如果个人加入社保可以吗?如何计算呢?

我想个人买社保,请问社保缴费比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企业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以统一的缴费基数,按各险种不同比例同单征收。缴费核定办法为当月核定次月应缴金额。用人单位当月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有关申报手续,次月地税部门通过单位开户银行划款方式征集社会保险费。逾期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调查反馈:市社会保险事业局一位负责人解释说,根据国家规定,企业从业人员以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作为本年度月缴费基数,其中,工资额高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300%为基数;低于我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相关政策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由六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奖、加班费、已扣个人应缴社保和已扣个人应缴公积金均属于公司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范围。 具体情况如下:

一、养老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自由职业者。

(二)征缴比例:

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中的本市城镇户口人员。

(1)缴费基数——以上年度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为基数,低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以上部分不计征。每年七月进行调整。

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

从2010年7月1日起,广州市(含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增城市)城镇老年居民基本养老金调整为450元/月。缴纳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费的标准调整为225元/月。

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的财政资金分担按照《印发广州市城镇老年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08〕4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工伤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所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建筑施工和矿山行业工作的农村户口职工,在新参保和续保时,可以选择只参加工伤保险,暂不参加其他险种。

(二)征缴比例:

工伤保险基金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每年七月根据单位上年度工伤费用收支情况实行浮动费率制度。

注:(1)收支率=单位当年发生的工伤保险费用/当年缴纳的工伤保险费;(2)增减率:在现标准缴费率的基础上增减;

三、生育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的所有企业和非国家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目前先在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中实行。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0.7%缴纳,个人不缴费。

四、失业保险

(一)征缴范围:

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事业、城镇个体户及其职工(雇工),国家机关中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二)征缴比例:

单位按缴费基数的2%缴纳,城镇户口职工按1%缴纳,农民合同制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基本医疗保险

(一)征缴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退休人员。

(二)征缴比例

1、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按缴费基数的8%缴纳,个人按2%缴纳。

2、退休人员的过渡性医疗保险金:单位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5%缴纳。

3、重大疾病补助金: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均由单位缴纳,目前标准为5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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