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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解答

2020-11-25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的知识 保险相关知识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即吴中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目前,对于我国城市职工来说,社保主要包括“五险一金”,有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相关政策。

失业人员拿到失业保险金审核单后到哪里办理申领手续?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人员拿到失业保险金审核单后,可到如下地区办理申领手续:(1)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以外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原工作单位所在的街道(镇)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2)姑苏区、高新区(虎丘区)、吴中区户籍人员,携带失业保险金审核单、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户口所在社区(村)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3)相城区户籍人员在相城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相城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什么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什么情况下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且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累计三次拒绝接受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失业保险金标准如何计算?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的计算方式为: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失业保险金标准须在当地政府公布标准的范围内。

什么情况下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待遇?

吴中区劳动保障网: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并且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可以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但不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延伸阅读

天津劳动保障网:热点问题解答


年底对自己的保险进行体检,您是否有疑问呢?天津劳动保障网为大家提供专门的专业疑问解答,集中解决保险方面问题,有疑问的朋友可以致电咨询。

春节临近,天津劳动保障服务热线也异常繁忙。据悉,近期市民拨打12333咨询的热点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保险、社保卡、养老保险、社保基金、劳动关系五大方面,其中关于社保卡的补办、年终奖的发放等成为最热的关键词。

热点1:社保卡丢失如何挂失补办?

最近,一些市民拨打12333咨询,社保卡丢了如何进行挂失补办?对此,12333提醒:首先应持有效证件到相关银行联网储蓄网点挂失,并通知所在单位;然后,由所在单位填写《挂失补卡登记表》统一到单位所属的社保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

热点2:外地务工者如何办理社保卡?

另外,外地务工人员在天津办理社会保障卡,应当到办理暂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领社保卡,如没有办理社保卡可以到常居住地或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本人申领时带着身份证、本人头像电子信息照片、暂住证、工本费5元。社保卡的制发一般需要2个月左右。

热点3:年终奖是不是必须发放?

春节临近,不少单位开始向职工发放“年终红包”,部分职工询问,年终奖是不是必须发放,发放多少与平均工资有无关联?对此,劳动部门表示,由于年终奖是一种奖励形式,目前没有一条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单位必须支付年终奖。年终奖是否发放、如何发放完全取决于企业与员工的具体约定,或者由企业薪酬福利政策的规定来确定。

但根据往年劳动者的投诉热点发现,一些企业把年终奖变成了加班工资的代名词。对此,劳动部门提醒,加班工资与“年终红包”的性质完全不同,不能相互抵充。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加班工资的计发方法有明确规定,而“年终红包”的发放与否及金额多少,完全由单位自主决定。

热点4:工作时发病

最近一个月有几例职工在工作时间发生猝死的案例。对此,有市民询问:“职工在工作单位突发心脏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据介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只有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方可视同工伤。至于“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起算时间。如果鉴定机构对死亡时间的认定与医疗机构不一致,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热点5:“产假新规”

今年二季度,国家出台了新政策,延长了女职工享受产假的天数。由于今年刚好赶上生育高峰年,很多孕妇都想要具体了解女职工产假的天数及新政策的执行日期。

据介绍,新公布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明确: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同时,超过24周岁的产妇生育第一胎子女可享受增加产假30天。由此计算,大龄产妇顺产生下第一胎子女,可以连休128天。

热点6:“婚假工资”

日前,中心接到职工吴某的投诉,称其在天津市某私营企业工作,月薪3000元。今年3月结婚,经单位领导批准享受10天婚假,但这10天的工资单位没有按其每月的正常工资计算,而是按照天津市最低标准1160元计算。单位的这种做法合法吗?

据介绍,根据《天津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以及女职工生育(产)假、计划生育手术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按本人休假前12个月平均实得工资支付劳动者工资。”因此,吴某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仲裁途径解决。

天津社会劳动保障网 政策法规的平台


天津社会劳动保障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立的一个网站,是天津市市民及时了解国家劳动保障相关政策的一个平台。

天津社会劳动保障网()增加了“劳动保障个人信息”网上查询系统,参保人员可足不出户,登陆天津劳动保障网就能查到自己的社会保险信息,增加了个人缴费查询的透明度。据介绍,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项目的一部分。通过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参保人可以查询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缴费到账及个人账户等信息。参保个人使用劳动保障个人信息查询系统须注册登录信息,包括公民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卡号或医保卡卡号,注册信息同时设定登录密码。如有忘记密码,可重新进行注册。无社会保障卡亦无医保卡的参保人员暂不能提供查询。

天津社会劳动保障网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开展专项检查防范虚报冒领工资。根据《通知》精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决定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清理虚报冒领工资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检查内容主要是各单位编制使用情况和人员增减情况,重点是检查各机关和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可能出现的虚报冒领工资问题,包括:超编制、超人员计划考录招聘人员;减少人员后不做人员信息核销;人员工资待遇变化和基本信息变化不做信息调整;冒名顶替,虚报、瞒报人员信息吃空饷等行为。

各区县、各主管部门要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尽快对本地区、本部门进行一次自查自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于10月15日前经主管部门、区县人力社保局汇总后向市人力社保局综合计划处报送自查报告及附表(见附件)一份、并将事业单位自查报告及附表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一份,报告及附表信息采集时点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9月30日。市人力社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各单位进行抽查,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人事计划管理,控制财政供养人员过快增长。切实发挥年度计划审批、增人计划、工资统发等人事计划管理手段的作用,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队伍的“进出口”管理和工资发放的工作程序。招聘录用人员和配备领导干部,均应严格按照核定的人员编制、人事计划,不得超计划、超编制招考录用工作人员。要结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审核和备案工作,并根据备案情况及时建立新进人员信息资料。加强减员计划指标管理,对调出、退休、亡故、出国不归、开除、辞职辞退等人员,要及时修改或核销人员管理信息资料。

(二)严格执行国家统发工资政策。工作人员调离原单位的,必须按规定在转办行政关系时一并转办工资关系。对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认真核实离退休人员的变动情况,对已经死亡、失踪或其他不符合领取离退休费条件的,及时停发离退休费。对在职人员参加全日制学历学习,公派或自费出国出境留学、长期离岗等情况,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及时处理。

(三)严格工资发放管理工作责任。进一步健全工资发放管理工作制度,并建立监督举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用人单位要根据单位实际人数和职工实际岗位如实申报工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

天津市2013年“春风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新形势下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的新特点,扎实推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工作,更好地满足2013年春节后一段时期进城务工人员就业需求和企业用工需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2〕385号)要求,经研究,定于2013年1月至3月在全市统一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以服务保障民生为主线,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联合工会、妇联等社团组织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就业容量,缓解企业用工压力,促进就业工作良性循环,服务区域经济稳步快速发展。

二、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促进转移就业。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者;

(二)有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市民了解政策的窗口


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是南京市人力资源局和社会保障局创立的网站,是市民第一时间了解国家相关政策的窗口。

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公章,同时停用原南京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建筑业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农村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工伤保险结算管理中心、南京市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等8家单位的相关印章。上述8家单位社会保险费收支的银行账户户名统一变更为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关于人保局2013工作要点

一、就业创业工作

(一)加强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全市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加快推进失业预警监测体系建设,完成采集各项历史指标数据,强化失业动态监测分析报告制度,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就业评估工作。

(二)强化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推进实施“万名青年大学生创业计划”,遴选资助优秀创业项目。筹备我市首届青年大学生创业大赛。开展2013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登记。办好毕业生公益市场。做好第二批新疆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宁实习工作。

(三)扶持农村劳动力就业。开展全市农村劳动力就业情况调查,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建立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动态管理制度。开展“春风行动”,以新南京人服务中心为平台,促进进城务工人员在家庭服务业领域就业。

(四)深入开展就业培训。全面开展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审核确定青年大学生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2013年度青年就业见习培训机构。开展外来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发布2013年度政府购买再就业培训成果补贴项目。

(五)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应对人才交流旺季需求,办好新春大型系列招聘活动。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确保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巩固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工作成果。做好《就业失业登记证》年检换证工作,动态维护失业人员相关数据。做好2012年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检。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

二、社会保障工作

(六)推进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接续网上平台建设,推进和完善企保、城居保之间的转移衔接以及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扩大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联网结算的医院和药店范围。根据省厅统一部署,做好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试运行。

(七)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成201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准备工作。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确保平稳启动,有序运行。完成2013年度居民医保缴费工作。

(八)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准备工作,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及时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继续推动完善工伤康复试点工作。

(九)推进社会化管理服务。启动企业退休人员第三轮免费健康体检。扩大通过“社保通”免费提供社会保险个人账户清单信息的范围。

(十)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探索开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风险预警和决策分析系统程序。做好医疗保险门慢准入职能下移至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备工作。拟定《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实施意见》,组织开展医疗保险诚信定点零售药店评定工作。拟定社会保险服务窗口整合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升窗口规范化建设水平。

南京劳动社会保障网关于南京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加大残疾人慈善事业发展力度。有效凝聚社会力量关爱帮助残疾人群体,鼎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充分发挥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作用。主要措施:继续打造“圆梦行动”社会助残活动品牌。在每年“全国助残日”期间,组织开展好“圆梦行动”,通过残联牵线搭桥,向社会发布贫困残疾人家庭生活需求信息,由社会力量直接帮扶困难残疾人改善生活质量,形成“圆梦行动”长效、常态的活动机制。

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慈善事业。动员企事业单位,特别是知名企业通过慈善义举为发展残疾人事业贡献力量。积极引导和鼓励海内外知名人士以各种形式参与残疾人慈善活动,扩大残疾人慈善公益活动的影响力。落实有关鼓励慈善捐赠的税收政策。按照捐赠人意愿使用好善款和物资,实施好冠名品牌项目,提升残疾人慈善事业的公信力。

大力发展残疾人福利基金事业。争取多方支持,壮大残疾人福利基金规模,积极开展爱心捐助和专项募集活动。各级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慈善团体筹集的善款和各级彩票销售筹集的公益金,要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符合其宗旨的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慈善项目。

残疾人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难点和重点。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全面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保障残疾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根本举措。实施好《南京市“十二五”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为残疾人工作提供立法保障、组织保障、财力保障和人力资源保障,圆满完成本规划规定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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