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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女性保险的特点和空间

2020-04-03
年轻女性保险规划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规划的功能和风险

女性保险是一种专门为女性设计的保险类型。现在在国内推出的主要有三大类,一类是与女性为了美而整容有关的保险,比如说系统性红斑狼疮、意外整容手术等治疗所发生的费用,均可以得到相应的赔付;一类是对于女性特殊时期保障费用的赔付;一类是在人身保障的基础上,还可以参加保险公司的分红,分享保险公司的利润盈余。

选购女性险应量力而行

适合自己最重要,保单并非越便宜越好,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额度才是衡量一张保单价值的首选因素,如果家人的保单主险和附加险内已经包含了某些全家都能享受的医疗保障,就可以适当地改变投保重心。但就目前而言,市场上的女性险产品都是以主险形式出现,所以,懂得关爱自己的女性朋友们还是应该为自己的幸福准备一份独立的女性险保障。

投保时的额度(即投保保额)取决于自己的需要。目前比较通用的定律是拿出年薪的10%—15%用于缴纳每年的保费。理性聪明的女性不会希望自己在“万一”不可避免之时,使家人的生活遭受太大的损失和影响,那么不妨这样考虑,除去开销你每年能为这个家提供多少经济保障,又希望能有多少年的保障,两者相乘即得出投保时的保额。专家建议仔细考虑自己的家庭收入,量力而行。

女性险种购买技巧

保险公司在开发男性产品和女性产品时,一定会考虑到某些客观事实,例如女性的生命周期普遍长于男性,然而由于女性在生理和心理上与男性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某些疾病的发生率上也普遍大于男性。所以在医疗保障方面,保险公司的女性险种针对性相当强,重点关爱各阶层女性在不同年龄阶段的需求。

作为社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女性对社会责任认知和家庭观念与男性也有着较大的区别,尽管女性群体越来越独立,但当聪明女性意识到在社会和家庭中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无法由他人来替代时,她们对保险的需求就体现出来了,她们希望的保障也显示出更大的个性化和差异性。尚未买过保险的年轻女性,在投保时应先考虑带有医疗、意外、身故保障的寿险类产品,如能同时享有红利生息,就更值得考虑了。

当踏上了工作岗位、有了家庭和孩子之后,女性朋友们可适当地在自己的保单主险中附加上孩子的教育金及日后的养老金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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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疗保险的分类和特点


看病难,找好的医院难,最主要的是没钱看不起病就更难。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现在广大病患者患病住院有住院医疗保险,这个尖锐的社会矛盾问题将迎刃而解。

要了解住院医疗保险,就保险清楚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种类很多,在这我介绍两种容易混淆的两种保险:

1.综合医疗保险:交费比较多,可以药店买药,看门诊,住院,还可以享受大病门诊报销和生育保险。外地城镇户口也可以买综合医疗保险,只要工作单位愿意。

2.住院医疗保险:交的比综合医保少。可以享受少量的门诊报销,有生育保险待遇,可看门诊,但需要到绑定的社康中心看。概括地说,综合医保和住院医保,在住院报销待遇上是一样的,只是综合医保有个人帐户,可以去药店买药,还可以报销一些门诊费用。住院医保,只有住院才可以报销,一年内只有最高800元门诊报销。

住院医疗保险分为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

商业医疗保险分为报销型医疗保险和赔偿型医疗保险。报销型医疗保险(普通医疗保险)是指患者在医院里所花费的医疗费由保险公司来报销。一般分门诊医疗保险与住院医疗保险。

赔偿型医疗保险(专项医疗保险)是指患者明确被医院诊断为患了某种在合同上列明的疾病,由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金额来给付给患者治疗及护理。一般分单项疾病保险(如癌症保险)与重大疾病保险(10种、20种及30种等重大疾病保险)。

上述两类医疗险有相同点但又有不同点,相同点是患病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不同点主要是:普通医疗险属全类型即各类疾病都能获得保险给付。专项医疗保险属专项类即某项在保险合同中明确列明的疾病或手术才能获得保险给付。保险公司推出的医疗保险常常会综合上述两大类保险的一部分来组合成。

商业医疗保险保险合同的构成,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健康告知书、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投保范围

一、被保险人范围:凡一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做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二、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人均可做为投保人,向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合同生效六十日后(续保除外)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所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住院费保障:住院费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床位费用给付,每日给付限额为20元,每次住院最长给付天数为一百八十天。

2、住院杂项费及手术费保障:对被保险人因每次住院所引起的杂项费及手术费,本公司对其超过400元的部分按附表二所规定的比例计算给付保险金。即:被保险人对其每次住院所发生的杂项费及手术费,需先自付400元,本公司仅对超过400元的部分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杂项费及手术费指:一般护理费、医药费、治疗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放射费、麻醉费、输血费、输氧费、材料费、手术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均按本条第一项规定分别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本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社会医疗保险

我国五十年代初建立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统称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它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保险的重要项目之一。

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通常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费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医疗保险就是当人们生病或受到伤害后,由国家或社会给予的一种物质帮助,即提供医疗服务或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我国的医疗保险实施四十多年来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制度已难以解决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障问题。

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住院药品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参保人发生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诊疗项目和一般医用材料的,退休人员按95%、其他人员按90%的比例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参保人住院时因病情需要做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使用特殊医用材料、进行人工器官的安装或置换、使用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按其国产普及型价格的9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无国产普及型可比价格的,按进口普及型价格的60%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账范围。

人身保险的种类和特点_保险知识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保险责任包括生、老、病、死、伤、残等各个方面。无论是人生自然走到终点,还是生活中患病或遭受事故,买了保险后,保险金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你的损失。

在各大人寿保险公司中总可以看到琳琅满目的险种,但细分一下,主要就是这几个大类:寿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一、寿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二、健康保险:它是指以人的身体为对象,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时的费用或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其主要内容就是:个人在健康的时候,用较少的钱来购买医疗保险,当其生病或受伤时,保险公司就会按比例支付其医疗费用,使个人减少高额的医疗费用支出。显然,健康保险是为了预防未来可能发生疾病或身体伤残时给自身或家庭造成损失所预先采取的一种经济补救手段。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意外伤害指的是外来的、突发的、偶然的、非疾病导致的伤害。

人身保险的特点

与财产保险相比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身体,而人的生命或身体不是商品,不能用货币衡量,主要有“生命价值”确定方法和“人身保险设计”方法。一般情况下,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共同约定,其确定取决于投保人的设计需要和交费能力。

(二)保险金的给付

人身保险属于定额给付性保险(个别险种除外,如医疗保险,可以是补偿性保险)。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既可以有经济上的损失,也可以没有经济上的损失,即使有经济上的损失,也不一定能用货币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也不存在财产保险中比例分摊和代位求偿原则的问题。被保险人可同时持有若干份相同的有效保险单,保险事故发生后,即可从若干保单同时获得保险金。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方造成,并依法应由第三方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保险人可以同时获得保险人支付的保险金和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保险人不能向第三方代位求偿。

(三)保险利益的确定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不同于财产保险,主要表现在:

1.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具有量的规定性;而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命或身体是无价的,保险利益也不能用货币估算。因此,人身保险没有金额上的限制。

2.在财产保险中,保险利益不仅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而且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支付赔款的条件;而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只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

(四)具有长期性财产保险如火险等保险期间大多为1年,而人身保险大都为长期性保险,保险期限短期则数年,长则十几年、数十年或人的一生。

(五)具有储蓄性财产保险的保险期间一般较短,根据大数法则,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向同一保单的所有投保人收取的纯保费等于保险人的赔付总额。因此,保险人无法将纯保费用于长期投资,财产保险不具有储蓄性。

人身保险,尤其是人寿保险,具有明显的储蓄性。一般而言,人寿保险期间较长,采取了不同于自然保费的均衡保险费的交费方法,这使得在投保后的一定时期内,投保人交付的纯保费,对于投保人早期交付的纯保费大于自然纯保费的部分,保险人可以充分利用,并且取得投资收益。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在保单生效的一定时间后,就可以对其保单享有一定的储蓄利益,如保单贷款、领取退保金或其他选择。

保险知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


健康保险的特征

(1)保险期限

健康保险的期限与人寿保险比较,除重大疾病保险外,绝大多数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主要原因:一是医疗服务成本呈递增趋势;二是疾病发生率每年变动较大,保险人很难计算出一个长期适用的保险费率,而人寿保险的合同期限多为长期合同,在整个缴费期间可以采用均衡的保险费率。

(2)精算技术

健康保险与其他人身保险,特别是人寿保险相比较,在产品的定价基础和准备金计算方面有较大的不同。人寿保险在制定费率时是依据人的生死概率、费用率、利息率来计算的,而健康保险计算费率是依据发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等因素,并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同时结合药品价格和医疗费用水平对费率进行调整。年末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规定的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保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

(3)健康保险的给付

健康保险的给付依据保险合同中承保责任的不同,而分为补偿性给付和定额给付。费用型健康保险,即对被保险人因伤病所致的医疗花费或收入损失提供保险保障,属于补偿性给付,类似于财产保险。定额给付型健康保险,则与人寿和意外伤害保险在发生事故时依据保险合同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予以给付相同。

因为健康保险的特性,一些国家把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列为第三领域,允许财产保险公司承保,我国也遵从国际惯例,放开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经营限制,财产保险公司也可以提供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4)经营风险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与人寿和意外伤害保险相比较易发生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因为,一方面健康保险各环节中的技术问题其结论往往不是唯一的。例如,被保险人的疾病可选择的合理的诊疗方法有多种,但其花费是不同的,有的相差甚远。另一方面,健康保险的构成环节较多,包括被保险人门诊、住院治疗、医生开药方出具有关证明和被保险人持单索赔,其中任一环节都可能发生道德风险。例如,小病大治,冒名顶替他人就诊,带病投保等。因此,为降低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健康保险的核保要严格得多,对理赔工作的要求也高得多,同时也要求精算人员在进行风险评估及做好计算保费时,不仅依据统计资料,还要获得医学知识方面的支持。此外,在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的决定方面保险人难以控制,也是健康保险的风险之一。

(5)成本分摊

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以此来分摊成本和降低经营风险。例如,住院医疗费用,采取分级累进制的报销方法;用药必须属于医保中心颁布的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并分等级按比例报销;医用材料与器械使用以国产标准价格报销等。

(6)合同条款的特殊性

健康保险除带有死亡给付责任的终身医疗保险之外,都是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费用和残疾收入损失补偿,基本以被保险人的存在为条件,受益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所以无须指定受益人。健康保险条款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条款,如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等。此外,健康保险合同中有较多的医学方面的术语和名词定义,有关保险责任部分的条款也显得比较复杂。

(7)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

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为战争和军事行动造成的损失程度较高,且难以预测。在制定正常的健康保险费率时,不可能将战争和军事行动的伤害因素和医疗费用因素计算在内,故将其作为除外责任。另一方面,健康保险只承担偶然发生事故的风险,对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残疾,不属健康保险的责任。

健康保险的作用

(1)对个人和家庭的作用

疾病风险对于个人和家庭是客观存在的,大多数人在自己或家人身患重病或遭遇严重身体伤害时,都无法独立承担全部医疗费用,也可能会因为疾病导致暂时或永久失能,减少或失去经济收入能力而面临严重经济困难。防止因疾病造成贫困的风险,健康保险就是转移这种风险最常用的方法。

(2)对企业和单位的作用

健康保险作为员工福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维护企业和单位的正常生产,抵御疾病造成的减员给生产带来的影响中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对于运用商业医疗保险来管控疾病风险的企业和单位,可以把不可控制的疾病风险转变为固定的保费支出,不仅便于成本核算,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此外,为企业重要员工提供健康保险对于增强企业凝聚力,留住人才,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3)对国家和社会的作用

健康保险在不同医疗保障制度模式的国家中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在以国家税收模式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中,商业健康保险起到的是重要的补充作用。在以商业性健康保险作为国家的健康保险模式中,商业健康保险发挥的是主要作用。在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同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社会成员提供健康保障。

平安E行销的功能和特点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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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说说健康保险的定义和特点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因疾病造成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自负额,承保比较严格。因此,趁年轻、健康时购买最有利。健康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失能保险和护理保险(long-termcare)。其中,最常见的医疗保险包括了疾病医疗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的特点保险期限除重大疾病等保险以外,绝大多数健康保险尤其是医疗费用保险常为一年期的短期合同。精算技术健康保险产品的定价主要考虑疾病率、伤残率和疾病(伤残)持续时间。健康保险费率的计算以保险金额损失率为基础,年末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一般按当年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存。此外,等待期、免责期、免赔额、共付比例和给付方式、给付限额也会影响最终的费率。健康保险的给付关于“健康保险是否适用补偿原则”问题,不能一概而论,费用型健康保险适用该原则,是补偿性的给付;而定额给付型健康险则不适用,保险金的给付与实际损失无关。经营风险的特殊性健康保险经营的是伤病发生的风险,其影响因素远较人寿保险复杂,逆选择和道德风险都更严重。此外,健康保险的风险还来源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疗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在很大程度上由他们决定,作为支付方的保险公司很难加以控制。成本分摊由于健康保险有风险大、不易控制和难以预测的特性,因此,在健康保险中,保险人对所承担的疾病医疗保险金的给付责任往往带有很多限制或制约性条款。合同条款的特殊性健康保险无需指定受益人,且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常为同一个人。健康保险合同中,除适用一般寿险的不可抗辩条款、宽限期条款、不丧失价值条款等外,还采用一些特有的条款,如既存状况条款、转换条款、协调给付条款、体检条款、免赔额条款、等待期条款等。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健康保险的除外责任一般包括战争或军事行动,故意自杀或企图自杀造成的疾病、死亡和残废,堕胎导致的疾病、残废、流产、死亡等。

集体人身意外保险的特点和优势


所谓集体人身意外保险即团体意外险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以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身体健康能正常劳动或工作的在职人员为保险对象,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事故造成伤残或死亡,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其投保人是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被保险人则是该单位的在职人员。保险费由机关,团体或企事业单位汇总支付。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现代企业发展的步伐飞速前进,在大型的新型企业中,各个部位环节莫不是人在发挥作用。单独的个体运作构建了庞大的企业发展和扩张。在人性化,归属感,以人为本这类关键词成为社会人文环境大方向的今天,企业如何更好的留住员工的心,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成为一个领导者必须思考的课题。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不单单是一项简单的员工福利,也是公司和员工之间的平衡手段。当员工不幸发生意外伤害时,尤其是发生了人身伤害事故时,让团体意外保险为公司转嫁风险,为员工提供安全保障,以达到双方平衡目的。

团体保险一般有以下的特点

1、用对集体的选择来代替对个别被保险人的选择,这是团体保险最主要的特征。

2、手续简化,一张保单就可以承保数百人、数千人、甚至数万人。

3、保险费率优惠,团体保险能减少逆选择的消极因素,降低保险公司内部的管理费用,所以相对于个险,其费率相对较低。

4、可以免除体检,由于团体中的绝大部分人体质健康,即使有老、弱、病、残的有些已经退休或离职,所以团体保险基本上可以消除个人的逆选择倾向,可以免除体检。

保险“团购”价格更优惠

和不少商品一样,保险产品也可以“团购”,而且一样能给消费者带来不少好处。

首先能带来价格上的优惠。比如,个人购买传统意外险,10万元保额一年大约需要200--350元保费,但团体保险中10万元额度的意外险,大约只要120--150元,甚至可到100元。团体比个人的意外伤害保险价格要便宜30%--50%以上,其他险种如果是团体投保也会有不同程度的便宜。

除了费率上的优惠,团购保险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买到个人平常买不到的保险品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门急诊保险。由于个人门急诊由于赔付率非常之高,保险定价比较高,且大多数保险公司也不愿意卖给个人。但如果能团体形式投保,就能够更好地分散风险,降低保险公司赔付的比例,所以保险公司还是愿意承保团体门急诊险。如此一来靠个人不容易买到险种,就可以通过“团购”的形式投保了。

如果你是企业主,不妨考虑为员工购买团体保险,花钱不多却可以稳定“军心”,留住人才。如果你是企业员工,老板却没计划没预算为你买团险,那么也可以联合几个同事进行团体投保,以绝对便宜的“批发价”买进自己所需的各个险种。

保险知识,女性保险的定义和作用


当今女性在社会上担当着重要的角色,而保险却成为了时下女性的追捧,下面我来了解一下女性保险的定义和分类。

女性保险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传统的保险男女老少通用,但每个人群需要不同,可能一份保单很多保险责任也就一条适用投保人。女性保险就是为了避免这个问题而细分出来的。它针对一些女性特有的生理情况等,改变以往大网小鱼的片面性,将保险责任更大地利用,真正让女性受益。

经过这样专业资源优化之后,投保人不用支付和自己不相关的费用,所以女性保险大部分都是“低支出、高收入”。

女性担负着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生育与家庭的双重负担,更使她们容易受到伤害。女性买保险,不外乎健康、意外、养老、理财四大类。各个人生阶段的保障重点不同。但无论何种年龄段的女性,保障类的健康、意外险产品都是首选;当基本保障都齐全了,才考虑买养老产品;如果还有闲钱,再选择一些投资类的保险。专门的“女性保险”,就是针对女性特点,特别设计的保险产品,这些女性保险不仅更有针对性,而且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障功能,降低了保费。

女性保险分类

时下,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主推的产品,但一样逃离不了两个种类,一是保障型,二是投资型。

当然既然从宽泛的传统险中脱颖而出,必定有强调个性的东西。而这些主要体现在保障型保险里,其又细分为三种。第一种是重大疾病险。如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险,对乳腺癌、子宫颈癌、子宫内膜癌等特定癌症,按基本保额的4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对系统性红斑狼疮,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对子宫全切除术、输卵管或卵巢全切除术等10类手术,按基本保额的5%给付保险金。第二种是生育保险。将母亲和孩子一起列为被保险人,为女性生育、母婴安全等提供保障,如泰康附加女性生育险。第三种是意外险。比如当女性因为意外等原因需要整形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

保险知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和特点


什么是人身意外伤害保险(LifeAccidentInsurance)

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保险人按合同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里意外事故的构成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意外发生的,即被保险人未预料到的和非故意的事故;(2)外来原因造成的,即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3)突然发生的,即事故的原因与伤害的结果之间具有直接的关系,并在瞬间造成伤害,来不及预防。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但有些国家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归类于非寿险,这是因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保险期限、费率计算和责任准备金提存等方面与财产有相似之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特点1)短期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短期险;通常都是一年期,也有几个月或更短的。如各种旅客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次旅程;出差人员的平安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周期;游泳者平安保险期限更短,其保险期限只有一个场次。

(2)灵活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很多是经当事人双方签订协议书,保险金额亦是经双方协商议定的(不超过最高限额),保险责任范围也相对灵活。投保手续也十分简便,当场付费签名即生效,无需被保险人参加体检,只要有付费能力,一般的人均可参加。

(3)保费低廉:一般不具备储蓄功能,在保险期终止后,即使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不退还保险费。所以一般保费较低,保障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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