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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基本常识

2020-11-14
保险知识常识 基本保险知识 保险基本知识

所谓如实告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应对投保单、体检报告及其他投保问卷所提出的各项询问事项如实向保险公司书面告知。法律之所以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因为只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了解保险标的的真实情况,而保险公司一般只是根据投保人的告知来决定是否承保或保险费率水平。因此,违反告知义务,投保人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我国《保险法》规定:(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公司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客户在购买保险时注意点

1、正确的评估风险,选择自己所需要投保的险种。可将自已需要购买的保险分为必不可少的保险、重要的保险和可选择的保险,结合自己的经济实力制定投保计划。

2、重视高额损失。高额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虽然较小,但一旦发生,其严重程度会很高,除了购买保险外,自己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3、注意自己的经济实力,选择合造的保额。根据通常的经验,可以自己的年收入的10-15倍作为总保额;同时选择合适的保费,一般为年缴保费以不超过年收入的15%-20%为宜。

人身保险合同涉及被保险人的人身权利和经济利益,甚至有可能影响被保险人的人身安全,所以订立含死亡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时,若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应当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也就是说,必须由被保险人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字,并对投保的保险金额、受益人的指定表示认可,才能订立保险合同。

我国《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除外)。因为含死亡责任的保险合同直接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为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如果被保险人不知情,易于产生道德风险,别人有可能以其生命为代价去获取不正当利益。寿险是一项充满爱心的事业,保险人应努力防止各种非正常投保行为的发生,以免给被保险人带来无妄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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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目前,我国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为35%左右,而“交强险”将覆盖全国现有的1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对象涉及每一个道路通行者。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在我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对该法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国务院于今年3月28日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并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

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如今,机动车三者险成为我国法定险种,并更名为“交强险”,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二、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

目前实行的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

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如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战争、暴乱、政府征用等突发事件,驾驶员吸毒、被药物麻醉等人为事件,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等违法事件,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等项目,大都被列为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免除事项。

四、实行不盈不亏经营原则。

“交强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特点,因此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实行单独核算。不亏不盈原则具体体现在保险公司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不应加入利润因子。而商业三者险是以盈利为目的,无需与其他车险险种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五、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同一责任限额,即无论人伤或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女性保险,女性保险的基本常识


女性担负着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生育与家庭的双重负担,更使她们容易受到伤害。女性买保险,不外乎健康、意外、养老、理财四大类。各个人生阶段的保障重点不同。但无论何种年龄段的女性,保障类的健康、意外险产品都是首选;当基本保障都齐全了,才考虑买养老产品;如果还有闲钱,再选择一些投资类的保险。

女性保险和普通保险的区别

与社保和普通保险相比,女性保险是专门关注女性特有的生殖器官疾病、妊娠期疾病以及新生儿利益的,这些保障范围在社保中是不涉及的,普通保险也是免赔的,只有在女性保险中才会有保障。

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了可单独投保的作为主险的母婴险,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为第二保险人。第一保险人孕妇出现了孕期常发的特定疾病或者是重大的疾病,比如说宫外孕等,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支付。而第二保险人新生儿出现先天性心脏病或者是染色体异常等等,也会得到理赔。

有了社保,为什么还要购买女性保险

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已经有了社保和公司购买的意外保险,没有必要再购买女性保险,但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自费药不报销、超额度不报销等方面的不足。而女性保险又是针对于女性设计的有着特殊条款的保险。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女性险有寿险和健康险两种。寿险类产品中,其主险利益当中往往涵盖了健康和身故、养老等保障,且基本上都有定期的返还养老功能。健康险产品则是保障型产品,更倾向于身故和疾病保障。

购买女性保险时需注意什么

首先,女性应该对自身的保险需求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仅仅是女性保险,每一个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要先对自己所处人生的阶段和自己所需要的保障功能,还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有一个考虑;再有,就是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要了解清楚女性保险所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期限都是怎么样的,是否适合自己;最后,就是要了解一下提供这个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它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能力如何。

女性购买保险时有哪些误区

重储蓄轻保障、重孩子轻父母、重自己轻支柱是女性购买保险时的三大误区。一般来讲,先生承担了家庭支柱的角色。如果先生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70%,那么相应的他的保额也应该占到家庭成员保额总和的70%。当然,这完全是由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来决定的,如果妻子的收入较高,则保额也应高于先生。

购买保险需要一步到位吗

在女性的一生中,主要有五个重要阶段,成人、就业、结婚、生子、养老。这五个阶段中,每一阶段女性对于保险的需求都是不同的,购买保险的种类和金额也应随着这五阶段不断增加。

专门的“女性保险”,就是针对女性特点,特别设计的保险产品,这些女性保险不仅更有针对性,而且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障功能,降低了保费。

保险投保时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_保险知识


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险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保障功能。人生一生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份保险能够转移风险,减少不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那么,我们在保险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购买保险要“货比三家”只要细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险范围、领取保险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能保10种大病,有的保险公司所保的只有7种大病,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但所缴保费却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切不可盲目购买。

2、购买保险不要贪便宜购买保险时不能光看同类的保险哪种需要花的钱最少,而要搞清楚保障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有些人为了省下几元钱保费,在购买保险时购买最便宜的,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出险后会后悔莫及。比较便宜的保险其所保障的范围往往很小,出险后赔付的钱也会很少。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考虑保险的保障作用,尔后再考虑买保险所需要花的钱。

3、选取适合自己的保险眼下,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少说也有近百种,保险产品琳琅满目,确实使人一时拿不定注意,如何挑选关键是依据自身的收入。我建议首选健康类的险种,有病时可以得到保险的补偿,若万一遭遇不幸,受益人也可以得到一笔给付金。与此同时,每年再花些小钱投保一份附加险或买个意外险之类,增加保险额度。

4、公务员有社会保障,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虽然国家公务员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这仅仅只是基本保障。各个国家因其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社会保障只能解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要。我们要想有一个比较安祥的晚年,并且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资金,只靠社会保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拥有一些商业保险来做补充。而且,从国外很多国家的公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来看,他们一生都拥有很多保单。到了晚年,没有人会因年轻时买了很多保险而后悔。再说,一旦发生天灾人祸,从社会领取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社会抚恤金,家庭生活可能会受到重创,现在的抚恤金的数量并不能完全解决我们的家庭经济问题,从家庭责任角度来说,也应该多留些备用的钱。另外,晚年的养老金当然越多越好,充足的保险养老金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基础。

5、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想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就要看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6、看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除交费等项目外,保险条款的关键内容是保险责任。一般来说,除保险责任外,保险条款的其他各项内容基本相同,各种保险的区分主要在保险责任。当然,有时也需要看除外责任,看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和给付的责任;有时则还需要看一看某些保险产品自己所特有的规定和注释。

7、将了解的内容落实到文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己看明白文字材料,所以想了解保险,最直接的办法是听懂推销员介绍保险。此时的关键点只有一个:将了解到的情况逐项落实到文字记录下来,并逐项在保险条款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加以确认。

保险知识,如何利用保险的基本常识来订制保险计划呢?


首先要明白,买保险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

一般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品种:

1.寿险:

2.意外险:

3.重疾险:

4.医疗险:

5.养老险:

6.子女教育险:

下面我们先依次简单介绍一下上述的各种保险:

1.寿险: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和全残时可以获得的赔付,全残指残疾程度很高的情况。

2.意外险:

指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发生的身故或残疾,这里残疾的定义较寿险宽的多,从最小的小拇指缺失到全残都包含在内,按残疾的程度给以不同程度的赔付。这里注意,意外险必须是因意外而发生的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因病去世,是得不到赔付的。

3.重疾险:

是指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的给付,是雪中送炭一次性赔付的钱!

4.医疗险:

通常是对住院或手术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的补偿;一般的,各大公司对门诊医疗都没有专门的险种,如果有也是从其他的险种演化过来的。

5.养老险:

一般是由保户在保险公司储蓄养老金,保险公司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后,以比银行定期利率略高的利率复利增值,十年之后可以体现出来保险公司储蓄的优势,二十年之后,这笔钱可能是原来的1.5-2倍。等到保户需要养老的时候,从这个账户中领取养老金,领到一定的年限,这个账户中就没有钱了。还有一种形式是,利用大数法则,所有的保户当中,有先走的,有后走的,这样可以领养老金领到终老,而先走的领到去世时,账户中的钱就归所有保户所有。

6.子女教育险:

一般是由保户在保险公司储蓄子女教育金,保险公司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后,以比银行定期利率略高的利率复利增值,十年之后可以体现出来保险公司储蓄的优势,二十年之后,这笔钱可能是原来的1.5-2倍。这时候可作为子女的大学教育金。

那么我们如何为自己的家庭规划保险呢?我们首先应该了解一些保险规划的基本原则:

1.首先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

家庭成员互相之间都承担有一定的家庭责任,因此我们在规划保险时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的责任与爱,规划出最适合自己家庭情况的保险计划。

2.遵循家庭无法承担的风险先保,对家庭财务影响大的风险先保的原则:

保险不是保险箱,实际上,保险本身并不能避免风险的发生,保险只是在风险发生的时候为我们提供应对风险的财务保障,注意,只是财务保障。因此,一个家庭中首先应该被保险的成员应该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顶梁柱在,家庭遇到任何风险,财务上还可以想办法解决。顶梁柱不在了,整个家庭就陷入瘫痪了。其实这位顶梁柱也就相当于整个家庭的保险。

各种险种当中,首先应该考虑的风险是家庭顶梁柱的寿险、意外险和重疾险,再次是发病率较大的家庭成员的重疾险。

下面我们将简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为自己的家庭规划保险。

1.首先要确定一下自己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和爱人,在这个家庭中哪一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这位成员发生风险时,家庭会遇到怎样的困扰,需要为父母准备多少孝养金,为子女准备多少成长金和教育金,为爱人准备多少生活金?这些数额相加基本就是这位家庭成员,需要拥有的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额,通常可设计为寿险和意外险各占一半。

2.其次要考虑的是家庭经济顶梁柱的重疾险,因为这对一个家庭来讲也是无法承担的风险。一般地,按目前的医疗费用,重疾险的保额一个人准备20万元也就够了,考虑到是家庭的经济顶梁柱,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适当多准备一些。

3.再次,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家庭其他成员的重疾险,因为这也是我们家庭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风险漏洞,如果不加以解决,可能带给我们的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

4.接下来是医疗险,因为医疗费用也是使家庭收入负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5.最后是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

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究竟谁先考虑,这没有一定的原则,一般地,您认为哪一项需求比较紧迫就先考虑。

养老和子女教育是人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因此也就很难利用大多数人分担少数人的风险的原则去设计保险了,通常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都是由保户自己将钱存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利用稳健的投资渠道帮助客户投资增值,由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保险公司复利增值利率较银行高的优势要经过十年以上才能体现出来,通常二十年后,这笔钱的票面价值会增长1.5-2倍。因此存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的时间,最好是在需求发生前20年提前准备。

我们知道我们手中的钱,通常有三种理财方式,一种是存入银行,这部分钱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一种是投资债券、基金、证券,这些投资方式或多或少面临着大小不等的风险。保险我们不能说他是一种好的投资工具,我们只能说他是一种最保险的理财工具,因为从抵御通货膨胀来讲,他优于银行;从投资风险来讲,他是最小的。

6.关于老年人的保险:

我们经常看到有许多非常好的年轻人,非常孝顺父母,当他们走入工作岗位之后,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为父母买一份保险。他们的想法非常的好,可是具体做起来,却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我们打个比方,一位100岁的老人,他想买10万元的寿险,他所必需支出的保费每年大约要5万元,这是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严格计算出来的,而且这些保费是消费型的,是不可能拿回来的,如果他非常的健康,103岁他已经支出的保费是15万元,104岁是20万元,这样的保险,您会选择吗?其实这就是很多保险公司对老年人的保险很少的原因,因为这样的保险对保户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让您去买也不会有人去买了!

所以说,当很多人在年龄大了的时候,意识到风险存在的时候,可能就会遇到没有保险可买的尴尬。这也是给了我们年轻人一个教训,买保险请尽早,在您年轻时买,在您健康时买。

保险投保时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


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险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保障功能。人生一生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份保险能够转移风险,减少不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那么,我们在保险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购买保险要“货比三家”

只要细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险范围、领取保险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能保10种大病,有的保险公司所保的只有7种大病,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但所缴保费却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切不可盲目购买。

2、购买保险不要贪便宜

购买保险时不能光看同类的保险哪种需要花的钱最少,而要搞清楚保障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有些人为了省下几元钱保费,在购买保险时购买最便宜的,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出险后会后悔莫及。比较便宜的保险其所保障的范围往往很小,出险后赔付的钱也会很少。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考虑保险的保障作用,尔后再考虑买保险所需要花的钱。

3、选取适合自己的保险

眼下,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少说也有近百种,保险产品琳琅满目,确实使人一时拿不定注意,如何挑选关键是依据自身的收入。我建议首选健康类的险种,有病时可以得到保险的补偿,若万一遭遇不幸,受益人也可以得到一笔给付金。与此同时,每年再花些小钱投保一份附加险或买个意外险之类,增加保险额度。

4、公务员有社会保障,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

虽然国家公务员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这仅仅只是基本保障。各个国家因其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社会保障只能解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要。我们要想有一个比较安祥的晚年,并且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资金,只靠社会保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拥有一些商业保险来做补充。而且,从国外很多国家的公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来看,他们一生都拥有很多保单。到了晚年,没有人会因年轻时买了很多保险而后悔。再说,一旦发生天灾人祸,从社会领取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社会抚恤金,家庭生活可能会受到重创,现在的抚恤金的数量并不能完全解决我们的家庭经济问题,从家庭责任角度来说,也应该多留些备用的钱。另外,晚年的养老金当然越多越好,充足的保险养老金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基础。

5、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想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就要看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6、看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除交费等项目外,保险条款的关键内容是保险责任。一般来说,除保险责任外,保险条款的其他各项内容基本相同,各种保险的区分主要在保险责任。当然,有时也需要看除外责任,看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和给付的责任;有时则还需要看一看某些保险产品自己所特有的规定和注释。

7、将了解的内容落实到文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己看明白文字材料,所以想了解保险,最直接的办法是听懂推销员介绍保险。此时的关键点只有一个:将了解到的情况逐项落实到文字记录下来,并逐项在保险条款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加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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