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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关于延迟退休的争议

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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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日前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中国会就人口问题、就业状况、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全面地、慎重地、积极地研究延长退休年龄的问题。前几年,有关部门就曾抛出过“延迟退休”的话题,因招来众多的反对而暂歇。而今旧话重提,虽然只是“研究”,而且是“全面地、慎重地、积极地”,但无疑向公众传递了国家对延长退休年龄问题较为积极的信息。

对于为什么要研究这个问题,尹部长没有过多地阐述,只从应对老龄化、长远发展以及和国际接轨等方面进行了一些回应。的确,凡此都是“延迟退休”的理由。然而,离开现实和国情来研究延迟退休年龄,恐怕要“跑偏”。

我们首先是目前中国不存在劳动力紧张的问题,而是就业严重不足。不时出现的“用工荒”只是一种“结构荒”。假若延长退休年龄,“爷爷”、“奶奶”级别的员工估计没多少单位愿意雇佣。另外现在男50、女40的下岗职工,几乎都无法实现再就业了。他们没了工作,却要随着社会平均工资的不断增长而不断增加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负担,本已是恨不得再提前几年拿到退休金的他们,如今却要“延长退休”,这不是雪上加霜吗?

我们其次是当前公务员社保与企事业单位职工社保实行的是“双轨制”。同是处级干部,在公务员系统退休可拿六七千元,但在企业退休却只有区区一两千元。企事业单位与公务员系统的退休养老金存在的巨大差距,令人吃惊。有资料显示,由于“双轨制”,待遇差距问题越来越突出。难怪有职工发出这样的感慨:“本是同根生,贡献也相同,待遇低几倍,何以论公平。”

我们其实,有关部门也毋须回避,旧话重提的一个“动力”,是因为社保基金的入不敷出甚至巨大亏空。仅就上海而言,近年来财政每年就要拿一百多亿元填补这个窟窿。之所以这样,虽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在我国目前的养老双轨制下,国家公务人员和事业人员不用缴纳社保,却享受着高退休金待遇,实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如此既加重了政府财政不合理的养老支出,又缩减了社保基金的一大资金来源,不亏空才怪。

我们推进社会保障的公平、均等和普惠,让每个公民都沐浴在社会保障的阳光之下,是理性政府的必然追求,也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客观需要。大部分国家都执行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没有为某一特殊群体制定单独的规定。因此,在公务员社保试点即将展开之际,取消社保“双轨制”,消除公务员与普通群众社保差别,建立一个全国统一的社保体系,让广大群众享受公正公平的阳光,远比研究“延迟退休”来得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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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


2018年还有一个月就要过去了,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聊聊关于延迟退休的事情,正好最近也有不少朋友也在问这件事。

2017年延迟方案出台,设定5年左右的“缓冲期”,2022年正式开始实施 ,直至2045年完成。但是,随着时代的变化,我国关于法定退休年龄又做出了一些调整。根据最新的规定,2018年退休年龄将会有所延迟。

延迟退休方案实施时间表:2015年 指定延迟退休方案--->2017年 上报中央同意并公开征求意见--->2017年 公布方案--->2022年 实施时间

这样一算来对70、80后的影响很大,90后完全赶上了!为什么这么说?

由于2017年未出台相关方案,如果假定2018年出台,2023年落地实施的话,就是以下三个群体将受影响:

到2023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到2023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1968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到2023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1963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还有一个月左右,2018年就要过去了,目前还未出台相关方案,如果假定2019年出台,2024年落地实施的话,就是一下三个群体将受影响:

到2023年,小于等于50岁女性工人(1974年以及以后出生的女性)。

到2023年,小于等于55岁女性干部(1969年以及以后出生的人)。

到2023年,小于等于60岁男性(1964年以及以后出生的男性)。

根据延迟退休的大体政策,推测出了这份退休时间表,大家可以作为参考:

由此看出,延迟退休方案首先影响的是65后,影响最大的是70后,根据人社部提出将实行‘渐进式’延迟退休,直到经过相当长时间达到新拟定的法定退休年龄,这将是较长的过渡时期。如果延迟退休方案照这样落实下来,对于60后、70后和80后的影响是最大的。对于已经步入社会的90后来说,到退休时已经完全赶上了!

退休年龄一定会延迟,只是时间问题。但我们无须担心和害怕,延迟退休的同时养老保险缴纳年限在增加,个人账户余额在增加,社会平均工资在增长,那么退休时领取的退休金也是在增加,原本可能10年左右能回本,随着缴纳年限增多,账户余额增多,每月领取的退休金也会很高,可能5年左右就能领回本,而且每月领取额度都比未延迟退休领取的多,所以大家理性看待延迟退休就好。

而且我们国家有比较完善的退休保险制度,来看看领取退休金需符合什么条件?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必须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

①正常退休: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长期在管理和技术岗位上的女职工年满55周岁)。

②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从事井下、高空、高温、低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满55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特殊工种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办理提前退休。

③因病提前退休: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符合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条件的可办理病退。

综上所述,职工只有达到退休年龄后,才可以领取养老金。

根据退休年龄最新规定2018年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职工退休年龄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在最近颁布的延迟退休方案中,国家拟定将男性职工的退休年龄提高到65周岁,而女性职工提高到60周岁。

近两年,人社部部长尹蔚民不止一次表示,在2020年前后会推出延长退休年龄的具体方案,并提出要秉承“小步慢走,渐进到位”的原则,以求让公众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目前这一方案还在不断调研和调整之中。大家可以时时关注。

延迟退休,男性延迟退休的影响究竟大不大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讨会”7月1日在北京举行,参加此次会议的中国养老示范基金管理委员会主任苏志钢博士对金融界网站表示,如果延迟退休年龄影响更大的应该是60后男性,如果是一个重体力劳动者,他就会是提前5年退休,这个势必都还会影响这些有毒有害、重体力工作者,他们都是提前五年退休。作为一线的女性,50岁里面再提前5年是45岁,我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该组织人员,到这种大的公司去调研。

据了解,很多人可能由于劳动保护条件和职业健康的管理不完善,使得这些人的身心受到了伤害,女性在50岁左右已经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这样的话,如果让他继续延长退休,对于他们一生的奋斗目标的退休,就会影响工作。就是即使他工作,不会特别心甘情愿,因为他和别人是不均衡的。别人可能提前退休了,比如说,我指的是很多,我们应该调查所有的这种职业健康的单位,我们现在不要就机关、事业单位、科研院校去讨论这些问题,其实我们现在盲目的去把国外的一些事情,就是退休的年龄,国外已经是现付,我们是未付,我们应该尊重这些人,为了国家作出了很多的贡献。

就是很多人在有毒有害的岗位上,有的人就失去了光明,有的人就是肺气肿,里面的肺矽病都已经跟石头一样,我们怎么能够去强调企业再要为了社会保险基金,要再给他交一年,他实际上已经不能工作了。

延迟退休,上海柔性延迟退休政策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


中国社保体系养老金空账到底有多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称高达1.3万亿元人民币,但全国在账面上留存的金额只剩下1500亿元。

全国各城市均遭遇养老金不足难题,上海也不例外。虽然上海相关部门并没有明确透露养老金缺口有多大,但相关数据显示,自从1999年起,上海的养老保险金缺口累计已达百亿元,养老金短缺已经成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亟需解决的难题。

柔性退休政策遭质疑

延迟退休已被多次争议,而上海于10月1日起试点推行的柔性退休政策(即《本市企业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试行意见》,下称“试行意见”)也被指变相延迟退休年龄,以缓解上海当地高达百亿元的养老金缺口。

“既然是一份柔性政策,也就是说与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法定人员退休年龄不违背,而且这份意见中也规定个人愿不愿意延迟退休,是和企业双方经过协商之后的决定,但是上海出台这份意见的意图无疑是相当明显的,显性意图就是鼓励有技能、职称的企业中层乃至以上人员能够延迟退休,而隐性意图就是被外界所质疑的缓解养老金缺口的压力,而且这种质疑之声非常强大。”10月11日,上海社科院一位匿名社保研究专家接受本报采访时如是分析。

正是由于各种质疑之声不断,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鲍淡如特地在国庆长假期间公开回应此事,称“出台这个试行意见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人才的作用,而不是简单地为了缓解养老基金的压力”。他还澄清《试行意见》是对领取养老金问题作出规定,且不涉及退休年龄问题。言外之意,该“柔性政策”不违背现行国家法律规定。

《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根据上海出台的方案,延迟领取退休金后的退休金待遇,与正常领取退休金并无多大差距。现行养老金发放方案是,退休年龄每延迟一年,从统筹基金内支出的基础养老金仅增加1个百分点,但大多数普通企业职工,在职工资低,每推迟一年退休,则意味着多缴一年的费,少拿12个月的养老金,利益明显受损。

“我不愿意延迟退休,现在想要聘我的企业很多,而且开出的工资比我现在的企业更高,我为什么要延迟申领养老金呢?”对于这样一份试点意见,10月12日,上海一家大型生产设备制造企业的高级工程师谭义忠(化名)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再过三年即到退休年龄的他,现在想的更多的是,如何能够提前退休,可以去新的企业任职,而且已经有企业开出不低于万元的月薪,比现在企业的6000多元的待遇好得多。

“如果我退休后继续在原单位上班,待遇提升多少是未知数,还得继续缴纳社保,算一算经济账,对于我来说,正常退休肯定比延迟退休好,即使退休以后没有单位需要,我也确实想要退下来,人活了一辈子,到老了也得找点自己喜欢的事情做做。”谭义忠如是看待自己即将到来的退休。

根据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这份“试行意见”,记者了解到,其范围对象是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在本市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如企业工作需要,本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经本人提出申请,与企业协商一致后,可以延迟申领基本养老金,在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的年龄上,男性一般不超过6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60周岁。

对此,有法律也表示,这与我国现行退休年龄的规定比,是打了一个“擦边球”。

“1958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1978年《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对国家退休人员年龄退休作出了明确规定,199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退休年龄也作了相应规定。只有国家才有权对退休年龄作出调整,上海作为一级地方政府,除非国家予以授权,否则擅自调整退休年龄,明显超越了自身的权限。”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程伟告诉本报。

程伟表示,上海相关部门发的这份文件中所提的延迟退休养老金的申请时间,男女均不超过五年,也即是65周岁和60周岁,且不涉及医疗、工伤、失业等其他保险,但是仍被质疑有变相延迟退休年龄的嫌疑。

象征意义大于实际

在更多的专家看来,这份试点意见仍然是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能否真正让更多的人选择延迟退休,需要时间检验,面对不同的群体,他们选择延迟退休的态度也不一样。

“在选择延迟退休的态度上,可能企业中的中高层领导喜欢延迟退休,而普通的职工,则会比较他们在岗工资与退休工资的差距,如果两者差距很大,也想延迟退休,差距比较小的,可能不会选择延迟退休。”10月13日,上海财经大学保险系一位教授接受采访时如是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就针对“试点意见”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分析,在现有激烈的竞争下,一部分蓝领工人可能干不到退休年龄便被辞退,不仅要自己缴纳保险费,领取待遇的时间也要后延;而一些本来就下岗、失业的工人,更是盼望着尽早领取养老金,每有推迟退休年龄的动议,该群体反应尤为强烈。

即使对于企业的高层技术人员,也有专家指出,也会选择尽早退休,一边领取养老金,另一边争取“再就业”,多领一份工资。

正是因为改变退休年龄的政策相对敏感,上海选择了更人性化的“柔性延迟”的方式。但问题是,在自愿的基础上选择延迟退休者可能并不占多数。即使“越老越吃香”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也选择尽早退休。

唐钧也认为,真正愿意推迟退休的,只是少数在岗收入与附加值远高于退休后待遇的群体,如公务员以及部分离开体制和企业难以再就业的专业人员。上海的“柔性退休”尝试对养老保险基金的影响,其实是微乎其微。

虽然上海的试点意见是柔性延迟领取养老金政策,在全国先行了一步,不过在业界看来,延迟退休的政策迟早将会被提上议事日程,并出台政策,也即是对现行的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进行法律上的修改。

延迟退休,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能否成为应对养老保险危机的一个手段


这样的政策设计是比较人性化的。但担心的是,具体实施起来会不会变味,因为“企业有需要”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会不会最终延迟退休的都是……

国务院新闻办近日发布的《中国的人力资源状况》白皮书,又引发了对“延迟退休”的大讨论。这个话题今年有了点新意,这就是“弹性退休”,或曰“退休年龄可选择”。近日风传上海要实行类似的政策,名称上美丽动人,叫做“柔性退休”,据说从10月1日开始就要实施了。

在20世纪中期,发达国家就开始实施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主要是“人口老龄化”的欧美国家。特别是欧盟成员国,因为生育率普遍不高,整个人口结构逐渐老化。加上人口规模本来就不大,一旦老化,劳动力配置就捉襟见肘。

从20世纪末开始,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使本来在设计上就有缺陷的养老保险制度,出现了资金链可能断裂的危机。于是,延迟退休年龄的政策就又成为应对养老保险危机的一个手段。这个政策思路也为中国政府和专家学者所欣赏,于是制定了相应的方案。据说,如果能够将退休年龄推迟到65岁,不但可以少发5年养老金,还可以多交5年保险费,这一进一出之间,每年就可以省出200个亿。但这个“改革方案”一经披露,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应。调查表明,被调查者投反对票的竟达90%以上。

究其原委,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在结构上已发生很大变化。中国社科院的调查表明,中国社会已经分成了十大阶层。阶层与阶层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有时甚至相互冲突。就养老保险而言,很多社会群体是期盼早日退休拿养老金的:譬如失业下岗人群,尤其是当年的4050人员,现已逐渐到了领取养老金的年龄。还有蓝领工人,一旦上了年纪(女40岁、男50岁),就很难适应超大的劳动强度、超常的劳动时间了。他们也盼望能够到点就退休。这两个群体,前者有3000万~4000万人,后者则是3亿多人。因此,从公众的社会心理看,这项“改革”至少在目前是难以实施的。所以,有关部门总说“正在研究”。

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专家学者提出了在退休年龄上“可选择”的政策思路,得到了相当一部分人的拥护。从国际经验看,这样的政策设计是比较人性化的。有的国家的政策设计是在一个年龄段中,譬如从60岁到67岁之间,劳动者可以选择在任何一个时点上退休,而且退休越晚,养老金的金额就相应提高。还有一些国家,到了法定年龄,譬如从60岁开始就可以退休,但什么时候领取养老金,则可以自选,同样是领取越晚,养老金的金额就越高。

如今上海的方式是参加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的企业中具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技能人员和企业需要的其他人员均可柔性延迟退休。其目的有二:一是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作用,让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二是有利于提高个人养老金待遇,因为继续工作就能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费,从而增加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养老保险待遇也随之增长。首先肯定,这样的政策设计也是比较人性化的。但担心的是,具体实施起来会不会变味,因为“企业有需要”是一个不确定因素,会不会最终延迟退休的都是……

再说,这个政策方案涉及面太小,大多数蓝领工人都与之无关。所以,其实是不能起到“多收少发”设计初衷的。

保险知识汇总,关于失业保险的问与答


问: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单方面缴纳吗?

答: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

问:失业人员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一)失业前本人及其所在用人单位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多长?

答: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问: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怎样确定?

答: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个人失业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缴费工资和赡养系数确定,但是失业保险金不得低于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问:失业人员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吗?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问:失业人员死亡的有什么死亡待遇?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一次性发给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问: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应当按照什么程序办理?

答: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问: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出现哪些情况应当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问:失业保险关系可以跨地区随转移吗?

答: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保险知识汇总,社保深入实施 费改税引争议


近日,社会保障“费改税”问题再次掀起波澜,在财税部门主持的两次会议上,专家对于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的争论呈现截然不同的观点,总体来看,无非是一方认为费改税必须进行,另一方认为社会保障税不适应当前国情。事实上,关于社会保障税费改革的问题,已经历了十多年的讨论,认为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观点逐渐占据主流。然而,由于这项改革涉及到复杂的制度、技术和社会因素,并且影响多个部门和组织的利益,因此并未取得实质性进展。

就目前各界的观点来看,无论支持还是反对社会保障费改税,都大多把着眼点集中在社会保障体系自身合理运行的角度,探讨如何实现社会保障的功能以及资金的安全性、效率性。当然这是考虑社会保障税费改革合理性所必不可少的,但我们认为,当前的改革已经不是社会保障体系自身的问题,而应该放在整个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政府政策战略导向的地位来看待。从促进国家和谐、健康、持续发展,以及民众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等角度来看,社会保障费改税是必须经历的财政制度变迁。

一方面,社会保障改革将成为应对未来“人口红利枯竭”危机的关键所在。这种危机来源于两方面,一是老龄化的结果,据分析,中国养老金体系在未来几十年中除了短暂的“人口红利期”略有盈余外,将长期处于赤字状态,如果不能应对未来抚养比例上升带来的压力,社保体系的崩溃就引发深层危机。二是伴随着对劳动力价格的低估,劳动者所应享受的社会保障和福利也严重不足,通过影响劳动者的健康、教育、幸福感等要素,这部分“人口红利”被严重透支,导致劳动力再生产能力下降。对现有社会保障体系来说,加重所述危机的主要因素,在于资金监管的分散与管理的非法制化。鉴于税收形式比缴费形式更具有法律约束力,应该说征税有利于社会保障实现法制化管理,而从效率、公平、权力制衡等方面考虑,由税务机关依据税法征收社会保障费,也会比由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行政规章征收的优势多一些。

另一方面,“费改税”的目的也是为了增加社会保障体系的透明度。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中,政府要得到社会公众的支持,往往就需要一个公平、合理的税收产生机制,同时要使税收真正能够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从收入角度看,如果进行费改税,以统一的税率和费率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更能体现公平性。从支出角度看,目前社保资金统筹层次太低,有时导致资金过于分散和容易被滥用,以税法为核心来把其纳入公共财政改革框架,有利于提高资金支出的安全、透明和效率。

有学者认为,国际经验表明,社保体系经历了以费为主、费改税、税改费这三个阶段,当前中国进行费改税不合潮流。但应该看到,目前国外的税改费倾向,是与发达国家的社会变迁相对应的。对此,我们看到,税收为主的社保体系是与“福利国家”密切结合在一起的。现在,“普救式”福利国家在国外逐渐被放弃,补救型社保成为主流,这是我们必须承认的。但重点在于,社会保障是伴随社会进步而演进的,或许普遍型的社会保障现在对成熟市场经济体已经是弊大于利,然而,在它们向后工业社会转型中却发挥了重大作用。我们现在距离成熟市场社会还很远,因此,不能希望跳跃性地借鉴目前西方国家社保发展主流模式。在现代社会发展历程中,普遍福利是维持市场伦理与长期经济效率所必须付出的成本。这样的发展阶段是无法逾越的,与这个阶段相适应,只有通过社会保障税收法制化,在此基础上建立全民低保、高覆盖范围等基本要素,才能奢谈社会保障税运作体系对效率的影响,而费改税的效率损失也是发展中国家与转型社会所应该承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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