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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理赔款多长时间能赔付

2020-11-10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专家郭邦治做客中金在线保险路演,回答中金在线网友提出的有关保险方面的问题。以下是问答实录:

提问:理赔款大概多久能赔付

回复:您好,据新保险法规定:理赔期限最长三十日

新《保险法》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新法还明确,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应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则应当自作出拒赔决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先予支付

新法第25条规定“保险人自收到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保险人最终确定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应当支付相应的差额。”这一条进一步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从客户利益出发,考虑到急需资金的情况,将保险保障的意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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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社保如何转移 多长时间能办完


离职后,社保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新单位还在本市,这时转移比较简单;二是不在一个城市的社保转移,这也是让众多人头疼的地方。下面,就来看看离职后社保如何转移。

1、统筹区内转移:

先要在单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并开具社保转移单,将社保转移单交至下家单位即可。

2、异地转移:

先要在单位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并开具异地社保转移单,并去当地社保局开具社保缴费凭证等手续,将缴费凭证等手续交至下家单位。

办理时间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个人账户等相关信息对参保人来说很重要,是要跟随一个人一辈子的。若参保人离开参保地,其社保转移就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社保转移对于人们的工作生活意义巨大,可以让参保人在转换地域后持续的参保,让他们拥有持续的保障。

老年人,生育险缴多长时间才可享用?


和平区吴女士:以前医保一直我自己缴,现在有了新单位,生育保险单位给缴了,想知道生育险缴多长时间才可以享用?

丫头回信:丫头从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生育保险需缴费满10个月才可享受这个待遇。

假如缴了4个月的生育保险费,就生孩子,还要继续补缴6个月,满10个月后就可以享受相关待遇。

办关爱卡还要缴保险费吗?

和平区胡大娘:我65岁了,想办理一张关爱卡,听邻居说,办卡还要缴10元钱的保险费,否则不能办理,我有意外伤害保险,干吗还买保险。

丫头回信:丫头来到沈阳市交通局,公交管理处刘副处长明确表示,60至69岁的老年人办理关爱卡,是不收取保险费的。

刘副处长解释说,7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的是夕阳红卡,这种卡实行的是实名制,需要老年人的照片,都是免费的,只需要缴10元的车厢内意外伤害保险费。而60~69岁老年人办理关爱卡,不需要照片,但得缴24元租金,然后充钱。可能是老人弄混了,或是老人误会了。通过丫头协调,老人成功地办理了关爱卡。

办小额贷款必须要有担保人吗?

大东区王女士:我是搞个体的,营业执照也办下来了,到邮政储蓄办理个体小额贷款,啥证件都齐全,只缺担保人,还要求担保人有五险一金,难道没有担保人就不给贷款吗?

丫头回信:丫头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了解到,这种个体小额贷款是没有抵押的,所以必须得需要担保人进行担保,还必须要正常经营三个月。

担保人必须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需要正式的文字材料,如果没有担保人,申请者找3名商户组成连保小组,一起申请就不需要担保人了。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是多长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致使工资收入中断而失去维持生计来源,并在重新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参加失业保险;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是多长?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以上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哪些职工失业后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在什么情况下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或者办理了就业登记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应征服兵役的;考入中等以上专科学校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 绍机构介绍工作的;连续两个月无故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才能享受到其他各项待遇。

保险知识,理赔合理时间


家住浦东新区云山路的陆先生问:他去年在银行给自己投保了一份期缴型的分红险,同时附加医疗险。今年他因病住院治疗两周,正好错过了在规定时间缴纳保费,他不知道在欠缴保费的情况下是否能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答:平安人寿的保险专家表示,新《保险法》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60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宽限期是指在保费属于期缴类型的保险合同中,在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如果投保人在以后没有按时分期缴费,保险公司一般给予投保人60天的宽限期限,投保人只要在宽限期内缴纳了保险费,保险合同就继续有效,当然也就可以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设定宽限期主要是为了保护投保人在非故意拖欠保费情况下的利益,而且投保人在宽限期内出险的可能性本来就很小。

超额赔款,再保险知识指要(四)


二、再保险合同的种类

(五) 转分保合同

1. 转分保合同的概念

转分保合同简称为转分合同。分保接受人参加再保险业务后, 为了减少自身承担的责任, 通过合同分保方式, 将一部分或全部责任转分给其他再保险人, 这种再保险的分保合同叫做转分保合同。

转分保合同实际上是在原分保合同的基础上重新安排的再保险合同, 是对再保险业务的又一次分保。分出公司叫做转分人, 接受公司称为转分接受人, 转分人收取的费用叫做转分手续费。

2. 转分保合同的应用

对转分保分出公司来说, 转分保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分散风险, 扩大承保能力, 同时还可以收取少量的转分手续费。转分手续费按转分保费的固定百分比率计算, 通常为2. 5%。再保险业务每转分一次, 转分保分出公司就可以收取一次转分保手续费, 而转分保的次数是没有限制的, 所以, 转分业务转手的次数愈多, 其中支出的转分手续费也就越多, 最终接收业务的人得到的分保费自然就越少。

专业再保险公司的分出业务均属于转分保性质。由于在手续费方面“层层刮皮”, 且易责任累积, 所以转分保合同往往被转分接受人冷落, 除非业务质量非常好或与转分人有特殊业务关系。

(六)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

1.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的概念

超额赔款再保险合同简称超赔分保合同或超赔合同。这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责任和分出责任的一种非比例合同分保方式。超额赔款分保合同有两个限额: 一是起赔点, 或称免赔额, 实际上相当于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中的自留成分和自留额; 二是接受人的最高责任额均以赔款来表示。这种合同是对原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所发生的任何一次损失, 或因同一原因所导致的各次赔款的总和, 超过起赔点时, 由接受公司负责至合同规定的最高责任额。例如, 某超额赔款分保合同的两个限额分别为20 万英镑和80 万英镑, 某笔业务一次事故的赔款额为10 万英镑, 那么再保险人则免于赔偿, 因为该额低于起赔点; 假如另一笔业务的赔额150 万英镑, 那么再保险人最多赔偿80 万英镑, 其余均由原保险人自负。在实际分保交往中, 超额赔款分保合同又可分以下两种:

(1 ) 险位超赔分保

险位超赔分保又称一般超赔保障, 它规定以每一危险单位所发生的赔款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额。

鉴于险位超赔一次事故的损失发生往往会涉及更多的危险单位( 一个以上到若干个) , 因此许多合同对每次事故的损失危险单位数都有所限制, 多数情况为二个或三个。那么超过规定的损失全都由原保险人自己负责。

(2 ) 事故超赔分保

事故超赔分保亦称巨灾超赔保障。它是以一次巨灾事故所造成的赔款总额为基础来计算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的一种超赔分保方式。假如, 有一个超过500 万美元以后1 000 万美元的事故超赔分保合同在日本阪神地震A、B、C、D 四个工厂的事故中分别损失300 万美元、400 万美元、500 万美元和600 万美元, 合计损失金额达1 800 万美元, 但是根据合同最高限额的规定, 再保险人只能摊付1 500 万美元。

(七)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

1.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的概念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又称赔付率超赔分保合同。它是按某特定期间内( 通常为1 年) 分出公司或某一部门的累积赔款与保费总收入的一定比率为基础, 来计算自留责任和分出责任。这种分保合同只有在分出公司的赔款较多, 遭受损失较大, 超过规定赔付率时, 再保险人才负责对超过部分进行摊赔, 直至规定的赔付率或限定的金额。

这种分保合同是对分出公司或部门财务损失的保障, 是经营成果的再保险,而不是对个别危险负责。它是在其他再保险已经完成赔付之后才负责的一种最后的保障, 也可以说它是险位超赔或事故超赔在时间上的延伸, 所以又称为损失终止超赔或累积超赔。

2.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的运用

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比较适用于小额损失集中、累积较重, 且在短期内又难以缓解的业务, 如汽车车身损失险、冰雹险等。汽车损失金额虽不大, 但发生次数较多, 对此若安排超额赔款分保合同必须将超赔点定得相当低, 这样势必付出较多的分保费。如果要使这些小额损失的业务在一年内的赔款总额不超过同期所收保费, 或不超过一定比率, 纵使公司或某一部门的经营一年内无利可得也不至于影响过大, 最简便的方法就是采用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当然, 这种合同也和超额赔款分保合同一样, 需要对再保险人缴纳最低预付保费, 最后再根据保费量予以调整; 个别分出公司也可约定一个固定金额作为超额赔款率分保合同的分保费, 固定保费与分出公司的净保费收入和赔款均无关。但这种方法较少见, 一般仅为小公司或新公司所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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