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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商业保险疑问解答

2020-11-10
商业保险知识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商业保险规划

1、投保疑问:20年后,从养老保险拿到的定期退休养老金,会不会贬值?

答:目前保险公司开发的养老保险通常是2.5%的固定利率,高于同期的银行存款利率。不过,现在消费者普遍比较担心短期内出现的通货膨胀。

实际上,从经济发展角度来看,一个国家或地区一般不会出现长期的通货膨胀,而保险公司根据保监会规定的利率水平在设计开发保险产品时已考虑了通货膨胀的因素。因此从长期来看,养老保险的有效给付能力较其他金融产品而言是比较稳定的。而且保险公司的经营理念也是保持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水平。

2、投保疑问:按工资比例缴纳社保,会不会影响养老。

答:社保也是交得越多,拿得越多。应该说,按照实际的所有收入为基数,来计算社保缴纳比例才是比较合理的。一些市民可能意识不强,觉得与其把钱存入社保,还不如多拿点现金在手。

这对养老金的影响要到退休的时候才会显现出来,但社保养老的缴纳基数同时也是社保医疗的缴纳基数,定得少了,社保医疗帐户里头能使用的钱也相应少。一旦生病就会遇到投保疑问题,个中利弊大家不妨权衡一番。

3、投保疑问:刚开始工作不久,是否应该马上购买养老保险?

答:专家建议,依据个人的未来预期和资金实力来决定何时购买养老保险。按年龄段大概来说:

年轻人:主要偏重风险保障和大病保障。在有一定经济基础的条件下,可以考虑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养老保险,作为长期的财务安排,这在西方国家也常见。

中年人:寿险和养老保险。作为家庭经济支柱,在偿还贷款、抚育子女的这段时期,既要考虑足够的寿险保障,又须及早安排未来的养老保障,否则年纪越大缴费越高,反而不划算。

老年人:老年人特别容易因为意外、健康投保疑问题受到伤害。为了预防大笔的治疗费用造成巨大经济压力,可以考虑购买一些老年意外保险或老年护理保险。

40岁左右、拥有资金实力的人士尤为适合考虑购买一定的养老保险。

4、投保疑问:挑选养老保险有没有可依据的法则?

答:市民在作资产组合分配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具体决定购买什么险种。

简单地说,如果已购买了较高保额的寿险产品或只要解决一般的养老保障投保疑问题,可以再购买年金型养老保险。如果未购买任何人寿保险且同时想解决人身保障和养老需求,可以考虑购买兼顾这两项功能的综合类保险或两全保险。

如果感到现阶段保单的固定回报率不能满足自己预期的话,可以考虑购买投资型产品,或者购买一些短期的如10年、20年的储蓄型产品,之后再视需要做出调整。

5、投保疑问:目前市场上有哪些养老保险产品可以选购呢?

答:国内保险公司已推出了多种养老保险,例如最常见的个人年金保险。纯粹的年金险一般保证在退休后由保险公司定期(如按年、月)支付一笔养老金,并保证一定的领取时间,但通常没有身故保额保障(一般在领取前返还保费)。不过,目前国内保险公司也在陆续推出具有一定身故保额的年金保险。

除了养老年金保险以外,国内保险公司还纷纷开发了一些兼具保障和养老的两全保险。一方面客户在约定期间内可以拥有高额的人身保障,另一方面客户生存至期满可一次性领取一笔生存保险金,以解决养老之用,当然也可作为其他用途。

相关知识

被保险人,保险疑问与解答(二)


1、作为人寿保险的投保人,需要哪些条件?

一般来说,18周岁以上(或16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来源)、有支付能力、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可以作为投保人。但有的险种对投保人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还有特别要求,条款上都有明确规定。

2、哪些人参加保险需加收保费?常见的加费原因有哪些?

一般来说,职业比较危险、健康状况较差及有不良生活习惯的人参加保险需要加收保费。比如体重过重、吸烟过多、血压异常、高血脂、糖尿病、乙肝病毒携带、脂肪肝、家族病史有遗传或有可能遗传的疾病等都是常见的加费原因。

3、保险公司为什么会拒赔?

一般来讲,保险公司拒赔有以下几个原因:1、不属于条款责任;2、属于条款除外责任;3、故意制造保险事故,企图骗取保险金的行为;4、在投保时没有明确告知保险公司被保险人的一些健康情况与经济情况等,这些情况通常对保险公司作出是否同意承保或以何种方式承保的决定有影响。

4、什么叫做免赔额?为什么要规定免赔额?

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免赔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减少一些频繁发生的小额赔付支出,提高被保险人的责任心和注意力,避免不应发生的损失发生,同时也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这个规定是国际和国内保险公司的通行做法。

5、为小孩买保险,保险公司有什么规定?

因为未成年人保护自己的能力相对较弱,为了有效防止道德风险,保护未成年被保险人,中国保监会对未成年人投保有明文规定: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应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认可,且累计风险保额不得超过10万元。一旦累计风险保额超过10万元时,就要附加特别约定,以特约形式限制小孩未成年前的死亡保额,而且必须经孩子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意。投保含死亡责任的保险,投保人仅限于被保险人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6、买保险,能不能在填写投保单时,代被保险人签名?

这是不可以的。根据《保险法》第55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父母为其未成年人子女投保不受此限。为维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权益,还是要让被保险人签名,以便也让其知晓保单利益。

7、我的出行计划更改了,能不能更改投保期限?

根据保险合约的相关约定,保单的投保期限不可以更改,但是建议你可以再次投保填补你需要的日期。

8、我已经按时存款了,为什么还会收到保单失效通知书?

客户按时存款只是成功转账的一个条件,还有一些条件也得同时满足,才能保证续期保费的正常缴纳:(1)务必在存款前核对客户供转账的活期结算存折,确认账号与公司寄发的通知书上的账号记录相一致;(2)客户在转账日前存款后,存折上的金额应比其应缴保费多(如果当地银行对于存折最低限额另有规定,则要符合当地银行的规定);(3)当保单费用发生变化(增加某种附加险、附加医疗险年龄跳档、职业加费等)时,如果客户还是参照以往年度的保费来存入存折,那么也可能会因为保费不足而使银行转账失败;(4)大多数机构对于银行转账的保单并不是每日划账,如果客户将钱存进银行时,已错过了此张保单最后的划款日,那么即使客户存进保费时保单仍在宽限期内,也会导致转账不成功而使保单失效。所以通知书上都会注明请客户在应交日前存款。

9、保险索赔时效是多久?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意外伤害及意外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不属人寿保险,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终身寿险、定期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等属人寿保险,请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5年。

10、理赔一定要原始发票吗?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在受理保险报案时,总是要求出示身份证件和事故证明,一是证明保险事故的真实性,二是为了确定保险理赔金额。发票原件是索赔的重要凭证,保户一定要妥善保管,以免给索赔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如果客户不能提供原始发票,但是能够提供证明保险事故真实性和保险金额准确性的证据,则保险公司不能简单拒赔。

商业保险,关于商业保险的门诊费用报销的解答


案例情况:

本人有医保,单位还给买了商业保险,商业保险里的门诊费用报销用医疗卡内余额看病的钱能不能报销?

专家建议:请您先问问单位的商业险是保什么的,然后再去具体操作。公司可能买的是意外医疗,所以报销的范围是因意外伤害所产生的医疗费。另外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的部分如果在医保范围内可以用商业保险报销,具体的流程还要经过你们公司的有关部门(办理保险的部门)。

商业保险里只有意外产生的门诊的医疗费用才会报销的,如果因为疾病产生的门诊费报销的话是以住院为条件的,不过如果门诊费你以社保卡内的钱支付了,就在商业险里就报不到了,因为医疗费采取补偿性原则,社保已经支付的部份商业险是不会再进行报销的,剩余没有报的部份可申请报销。

商业保险是只可能报销您没有报销的部分。

保险按照理赔的条件,目前市场上有报销型和给付型的。

报销型的主要是根据具体发票金额予以报销,不管买多少家的保险,最终以发票金额为限。常见的产品如意外医疗、住院补偿医疗,社会医疗,城镇医疗和农村合作医疗。

给付型的主要是根据合同约定,一旦符合要求,就给付,不管办多少家的(前提是通过保险公司核保,已经承保的)。常见的如:寿险,意外身故/残疾烧烫伤,重大疾病,津贴性的住院、手术等。

产品推荐:

平安的智胜人生万能险,缴费灵活并且保障额度可以根据个人需求随意调整。.此险种涵盖人身保障、重疾保障、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如果有需求可以附加住院医疗。到了晚年还可以有一笔丰厚的养老金,可以更好的丰富您的晚年生活。

东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疑问解答


提取公积金有以下条件和相关资料,只要符合以下条件的任意一条都可凭相关资料到相关部门提取: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 购买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所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权证》(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交易登记证明书》)和购房 (销售)发票。购买房改房的,应提交需经房屋所在地房改办出具的购买公有住房审批文件(或《房地产权证》)及付款收据。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东莞市国土局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已建好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市规划局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东莞市房管局核发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书》。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外,还应提交市级医院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残疾人证明》其中一项。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只能办理封存手续。

(四)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提交《失业证》及身份证等。

(五)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身份证等。

(六)工作调离、户口迁出东莞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劳动部门的调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出境定居证明等(出境进修、学习或短期出境的,不属提取范畴,只能办理封存)。

(七)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购买外市住房无抵押登记证明的,可提供购房发票)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应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证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无此证明的,可提供相关发票)、报建证明及还款存折(或最新还款清单)。

(八)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资收入证明(由职工单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等,凭当月缴交房租发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职工提交租赁合同、缴交房租发票、收据或单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交相关证明(死亡证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继承人、受遗赠人公证书等),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十)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东莞市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证》或《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保障证》。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资格。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提交消防部门火灾认定书或保险公司赔偿证明等。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门诊卡(东莞市社保局核发)、医药费用发票。可每月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余额,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过市低保标准。

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提取程序:1.职工向所在单位提出住房公积金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证明);2.由单位按规定审核同意后开具一式三联套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加盖预留印鉴后到所属管理办理提取手续

疑问解答:您好,我新进的这家公司没有给我们交住房公积金,请问我该怎么办?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这个住房公积金该由谁来交呢?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谢。

律师解答:您好,很高兴能为您解答关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问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这里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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