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青岛地区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2020-11-06
保险规划流程 地区保险发展规划 保险保障规划基本流程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在该定点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375元检查费用。

四、分娩时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并发症的不同,报销费用不同,平均顺产1400,刨腹产2400。

五、产后,到户口所在公安局给小孩落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六、每月1-10号(逢节假日提前办理)带一卡一册,及《出生医学证明》、《计划生育服务手册》、青岛市工商银行的活期结算存折、社保卡原件到青岛FESCO办理产假工资手续。

注:需要到外地生育的女职工,须提前一个月办理转生手续,须提供资料:个人申请、一卡一证一册,由青岛FESCO为其办理异地生育备案手续。生产后,将所有检查及住院的病例、发票、明细等资料提供给青岛FESCO,流程同上述五、六条,报销费用在发产假工资的第一个月一次性打入存折(青岛市工商银行的活期结算存折)。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