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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车险基本常识

2020-11-04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车险保险知识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区别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予以强制实施的保险险种。“交强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目前,我国机动车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为35%左右,而“交强险”将覆盖全国现有的1亿多辆机动车,保障对象涉及每一个道路通行者。

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首次提出,在我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对该法相关规定的具体落实,国务院于今年3月28日颁布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下称《条例》),并即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作为一项全新的保险制度,“交强险”与消费者熟悉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有着本质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行强制性投保和强制性承保。

在《条例》颁布之前,我国已有24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或部门规章要求机动车必须投保三者险,但从法律效力和适应性上看无法满足现实需要。如今,机动车三者险成为我国法定险种,并更名为“交强险”,其强制性不仅体现在所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必须投保该险种,同时也要求具有经营该险种资格的保险公司一律不得拒保或随意解除合同。

二、实行限额内完全赔偿原则。

目前实行的商业三者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即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其赔偿责任。“交强险”实施后,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按照《条例》及“交强险”条款的具体要求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保障范围宽于商业三者险。

为有效控制风险,减少损失,商业三者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如因地震等自然灾害事件,战争、暴乱、政府征用等突发事件,驾驶员吸毒、被药物麻醉等人为事件,被保险人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活动等违法事件,以及未按合同约定交付保险费等项目,大都被列为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免除事项。

四、实行不盈不亏经营原则。

“交强险”业务具有社会公益性特点,因此保险公司经营该项业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并实行单独核算。不亏不盈原则具体体现在保险公司在厘定“交强险”费率时不应加入利润因子。而商业三者险是以盈利为目的,无需与其他车险险种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五、实行分项责任限额。

商业三者险实行的是同一责任限额,即无论人伤或物损均在一个限额下进行赔偿,并由保险公司自行制定责任限额水平。而“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即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买保险的基本常识


一、【什么是保险】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保险公司)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而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按照保险标的不同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指以人的寿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通常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其中,人寿保险又分为年金保险(包括定期年金和终身年金)和非年金保险(包括定期死亡保险、终身死亡保险、两全保险)等;健康保险又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

(一)生存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生存,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包括定期年金保险和终身年金保险等。

(二)死亡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包括定期死亡保险和终身死亡保险。

(三)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约定的年龄或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

(四)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五)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六)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七)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八)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突发事故,致身体蒙受伤害致残或死亡时,保险人按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障,给付项目通常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和医疗给付。

(九)新型保险是指在保险保障功能基础上,增加了投资理财功能的保险产品,目前有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分红保险等。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此类产品可设置一个或多个投资账户供投保人选择,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将保险费转入投资账户,并转换为投资单位,投资账户价值随投资单位价格变化而变化,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从投资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等费用,在投资收益方面,此类产品不提供收益保证,投保人承担全部投资风险。万能保险产品,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单独保单账户的人身保险产品。按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费用后,将保险费转入保单账户,并定期结算保单账户价值,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从保单账户价值中扣除风险保险费等费用,在投资收益方面,此类产品为保单账户价值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分红型人寿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照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与固定利率非分红产品相比,分红型产品增加了分红功能,在红利领取方式方面,保险公司可以为投保人提供多种选择,如现金、抵交保费、累积生息以及增加保额等。总体而言,新型产品的基本作用首先是保险保障,即被保险人发生死亡、伤残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时,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同传统寿险产品一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有一定的储蓄性,但与传统寿险产品不同的是投保人获得的回报具有不确定性,相对而言,投资连结保险回报的不确定性最大,保险公司收取保费、扣除风险成本和管理费用后,余额按投保人的意愿投资,投保人承担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但可能得到较高的回报;万能保险和分红保险的回报率有保证的成分,万能保险明确告知投保人最低保证的结算利率,分红保险通过确定的保险利益方式保证最低回报,二者共同点是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果高于最低保证,投保人分享盈余,从而获得更多的回报。

三、【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定义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险关系双方订立的一种在法律上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协议一方支付对方保险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事故时,或者约定的期限到达时,承担经济补偿责任或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是反映合同当事人意愿且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二)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由保险单、保险条款、投保书、暂保单、保险凭证、批单等构成。投保书又称要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文件,投保书本身不是合同,但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书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单是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一般由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上载明了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主要包括保险条款、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标的、保险期间等以及其他一些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是保险合同双方确定权利义务和索赔理赔的主要依据。保险凭证,是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订立的书面文件,一般不记载保险条款,实质上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具有与保险单同等的法律效力。暂保单是在某些情况下,正式出具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之前,保险公司签发给投保人的临时保险凭证,其作用是证明保险公司已经同意承保,暂保单一般都有一个有效期限,待保险单出具,自动失效。批单是保险公司应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要求出具的修订或更改保险合同内容的书面文件,其实质是对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经签发,就成为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保险合同特性

1.保险合同为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合约

2.保险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涉他合同涉他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为第三人设定了权利或约定了义务的合同。它包括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与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指当事人为第三人设定了合同权利,由第三人取得利益的合同。

3.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即一方当事人之所以负给付义务,在于取得对待给付而订立的合同。保险合同的一方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害时,或者在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其他条件具备时,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向他方给付保险金,而他方则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因保险人和投保人互负义务,故保险合同为双务合同。

4.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须向对方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投保人请求订立保险合同转移风险,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应当按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费为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代价,并构成保险合同效力的要件,投保人不支付保险费或者停止支付保险费,保险人不负担给付保险的责任。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相应地负担消化保险风险的责任。可见,保险人和投保人依保险合同享受的权利或者利益,都不是无偿的,所以,保险合同为有偿合同。

5.保险合同为诚信合同保险人的危险负担,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投保人的诚实和信用。正是有此特征,法律要求从事保险活动以及与保险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险合同在诚信原则的效力范围内,实行三项法定制度:(1)如实告知义务。(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3)保险人不承担道德风险引发的保险事故。

6.保险合同为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在订立合同时对方当事人不能与之协商的合同。现代保险业的发展,已经完全实现了保险合同的格式化。投保人在申请保险时,至多只能决定是否接受保险人出具的保险条款,而没有拟定或者充分磋商保险条款的自由,所以保险合同是典型的格式化合同。正因为保险合同是格式化合同,为了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而实现双方利益的平衡,我国《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于保险合同的条款,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争议时,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应当作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7.保险合同为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指合同的法律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的合同。因保险事故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发生的不确定性,投保人和保险人的利益得失,表现为一种机会,所以,射幸合同又叫机会性合同。也可以说,射幸合同是以机会利益为标的的合同,当事人的义务的履行常取决于机会的发生或者不发生。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虽在合同成立时已经确定,但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或者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发生与否,却均不能确定。在保险期间内,若发生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可以取得成千上万倍于保险费的保险金,保险人则丧失成千上万倍于已收取的保险费的利益;若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不负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却取得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所带来的利益,投保人失去已支付保险费的利益,因此,保险合同是典型的射幸合同。

(四)保险合同当事人与关系人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1)保险人保险人又称承保人,是收取保险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负责赔偿损失或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通常是经营保险的各种组织。(2)投保人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并负有交纳保险费义务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

2.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也就是指保险事故发生时,或保险期满时,有权按照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人。(2)受益人一般见于人寿保险合同,是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权按照保险合同规定领取保险金的人。受益人应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权更换受益人。在未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就是受益人。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列为死者遗产,不得用来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必须支付给受益人,所以在西方发达的有遗产继承税的国家,购买保险还是合法避税的一种途径。

(五)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一方的义务亦即对方的权利。只有保险双方当事人全面、严格地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才能实现订立保险合同的预期的目的。保险合同当事人包括投保人和保险人,故保险合同当事人义务包括两方面:1.投保人的义务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应尽的义务有下列几项:(1)支付保险费的义务,这是投保人最基本和主要的义务;(2)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3)保险事故发生后的通知义务;(4)接受保险人检查,维护保险标的安全的义务;(5)积极施救的义务。2.保险人的义务保险人的义务主要有下列两项:(1)给付保险赔偿金或保险金,这是保险人最基本的义务;(2)支付其它合理、必要的费用,如施救费用、勘查费、诉讼费等为保险人利益而支出的费用。

(六)缔结保险合同人身保险合同的订立需经历要约、承诺的过程。从合同法的角度对此过程进行划分,可以归结为要约邀请(展业)、要约(投保)、承诺(承保)三个过阶段。展业:保险业务员通过向潜在的投保人宣传并进行保险产品规划等发出保险销售信息。投保:投保人根据保险人的要求,按照业务员的指导填写投保书等相关文件以提出保险申请。承保:保险人根据投保人投保情况的记载以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审核决定经投保人确认并交纳保险费后保险人出具保单并交付投保人。在该过程中,保险人的审核决定依保险标的风险状况不同而会有所区别,根据保险人所作的审核决定的不同,承诺发生的时间及承诺的条件亦会有所差异,从而导致同时投保的合同的成立时间或承保条件有可能不同。

女性保险,女性保险的基本常识


女性担负着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生育与家庭的双重负担,更使她们容易受到伤害。女性买保险,不外乎健康、意外、养老、理财四大类。各个人生阶段的保障重点不同。但无论何种年龄段的女性,保障类的健康、意外险产品都是首选;当基本保障都齐全了,才考虑买养老产品;如果还有闲钱,再选择一些投资类的保险。

女性保险和普通保险的区别

与社保和普通保险相比,女性保险是专门关注女性特有的生殖器官疾病、妊娠期疾病以及新生儿利益的,这些保障范围在社保中是不涉及的,普通保险也是免赔的,只有在女性保险中才会有保障。

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了可单独投保的作为主险的母婴险,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为第二保险人。第一保险人孕妇出现了孕期常发的特定疾病或者是重大的疾病,比如说宫外孕等,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支付。而第二保险人新生儿出现先天性心脏病或者是染色体异常等等,也会得到理赔。

有了社保,为什么还要购买女性保险

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已经有了社保和公司购买的意外保险,没有必要再购买女性保险,但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自费药不报销、超额度不报销等方面的不足。而女性保险又是针对于女性设计的有着特殊条款的保险。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女性险有寿险和健康险两种。寿险类产品中,其主险利益当中往往涵盖了健康和身故、养老等保障,且基本上都有定期的返还养老功能。健康险产品则是保障型产品,更倾向于身故和疾病保障。

购买女性保险时需注意什么

首先,女性应该对自身的保险需求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仅仅是女性保险,每一个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要先对自己所处人生的阶段和自己所需要的保障功能,还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有一个考虑;再有,就是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要了解清楚女性保险所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期限都是怎么样的,是否适合自己;最后,就是要了解一下提供这个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它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能力如何。

女性购买保险时有哪些误区

重储蓄轻保障、重孩子轻父母、重自己轻支柱是女性购买保险时的三大误区。一般来讲,先生承担了家庭支柱的角色。如果先生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70%,那么相应的他的保额也应该占到家庭成员保额总和的70%。当然,这完全是由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来决定的,如果妻子的收入较高,则保额也应高于先生。

购买保险需要一步到位吗

在女性的一生中,主要有五个重要阶段,成人、就业、结婚、生子、养老。这五个阶段中,每一阶段女性对于保险的需求都是不同的,购买保险的种类和金额也应随着这五阶段不断增加。

专门的“女性保险”,就是针对女性特点,特别设计的保险产品,这些女性保险不仅更有针对性,而且去掉了一些并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障功能,降低了保费。

保险投保时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_保险知识


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险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保障功能。人生一生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份保险能够转移风险,减少不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那么,我们在保险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购买保险要“货比三家”只要细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险范围、领取保险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能保10种大病,有的保险公司所保的只有7种大病,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但所缴保费却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切不可盲目购买。

2、购买保险不要贪便宜购买保险时不能光看同类的保险哪种需要花的钱最少,而要搞清楚保障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有些人为了省下几元钱保费,在购买保险时购买最便宜的,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出险后会后悔莫及。比较便宜的保险其所保障的范围往往很小,出险后赔付的钱也会很少。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考虑保险的保障作用,尔后再考虑买保险所需要花的钱。

3、选取适合自己的保险眼下,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少说也有近百种,保险产品琳琅满目,确实使人一时拿不定注意,如何挑选关键是依据自身的收入。我建议首选健康类的险种,有病时可以得到保险的补偿,若万一遭遇不幸,受益人也可以得到一笔给付金。与此同时,每年再花些小钱投保一份附加险或买个意外险之类,增加保险额度。

4、公务员有社会保障,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虽然国家公务员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这仅仅只是基本保障。各个国家因其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社会保障只能解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要。我们要想有一个比较安祥的晚年,并且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资金,只靠社会保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拥有一些商业保险来做补充。而且,从国外很多国家的公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来看,他们一生都拥有很多保单。到了晚年,没有人会因年轻时买了很多保险而后悔。再说,一旦发生天灾人祸,从社会领取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社会抚恤金,家庭生活可能会受到重创,现在的抚恤金的数量并不能完全解决我们的家庭经济问题,从家庭责任角度来说,也应该多留些备用的钱。另外,晚年的养老金当然越多越好,充足的保险养老金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基础。

5、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想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就要看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6、看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除交费等项目外,保险条款的关键内容是保险责任。一般来说,除保险责任外,保险条款的其他各项内容基本相同,各种保险的区分主要在保险责任。当然,有时也需要看除外责任,看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和给付的责任;有时则还需要看一看某些保险产品自己所特有的规定和注释。

7、将了解的内容落实到文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己看明白文字材料,所以想了解保险,最直接的办法是听懂推销员介绍保险。此时的关键点只有一个:将了解到的情况逐项落实到文字记录下来,并逐项在保险条款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加以确认。

保险投保时应该知道的基本常识


作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保险不但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更重要的是具有保障功能。人生一生风险、疾病不可估计,一旦发生了风险,带来的损失不可预计,一份保险能够转移风险,减少不幸带来的损失和伤害。那么,我们在保险投保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购买保险要“货比三家”

只要细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同样的保险在不同的保险公司会在缴费、保险范围、领取保险赔偿等方面有所不同。比如同样是大病医疗保险,有的保险公司能保10种大病,有的保险公司所保的只有7种大病,有的保到七十岁,有的负责终身,但所缴保费却相差无几。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拿好主意,切不可盲目购买。

2、购买保险不要贪便宜

购买保险时不能光看同类的保险哪种需要花的钱最少,而要搞清楚保障的范围究竟有多大。有些人为了省下几元钱保费,在购买保险时购买最便宜的,这种貌似“精明”的选择,出险后会后悔莫及。比较便宜的保险其所保障的范围往往很小,出险后赔付的钱也会很少。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首先应考虑保险的保障作用,尔后再考虑买保险所需要花的钱。

3、选取适合自己的保险

眼下,各保险公司推出的险种少说也有近百种,保险产品琳琅满目,确实使人一时拿不定注意,如何挑选关键是依据自身的收入。我建议首选健康类的险种,有病时可以得到保险的补偿,若万一遭遇不幸,受益人也可以得到一笔给付金。与此同时,每年再花些小钱投保一份附加险或买个意外险之类,增加保险额度。

4、公务员有社会保障,还需要购买商业保险

虽然国家公务员拥有比其他行业更稳定的收入和基本保障,但这仅仅只是基本保障。各个国家因其经济发展的水平不同,社会保障水平也不尽相同。我国的社会保障只能解决人们基本的生存需要。我们要想有一个比较安祥的晚年,并且有一个比较完善的医疗保险资金,只靠社会保障是远远不够的,还要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拥有一些商业保险来做补充。而且,从国外很多国家的公务员购买商业保险的事实来看,他们一生都拥有很多保单。到了晚年,没有人会因年轻时买了很多保险而后悔。再说,一旦发生天灾人祸,从社会领取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社会抚恤金,家庭生活可能会受到重创,现在的抚恤金的数量并不能完全解决我们的家庭经济问题,从家庭责任角度来说,也应该多留些备用的钱。另外,晚年的养老金当然越多越好,充足的保险养老金是享受晚年幸福生活的基础。

5、看保险条款:人们在买保险之前想要准确地了解保险的内容,就要看保险条款。保险条款是保险公司同消费者签署的保险合同的核心内容,它规定着一份保险所包含的权利与义务。

6、看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除交费等项目外,保险条款的关键内容是保险责任。一般来说,除保险责任外,保险条款的其他各项内容基本相同,各种保险的区分主要在保险责任。当然,有时也需要看除外责任,看在何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可以不承担赔偿和给付的责任;有时则还需要看一看某些保险产品自己所特有的规定和注释。

7、将了解的内容落实到文字: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自己看明白文字材料,所以想了解保险,最直接的办法是听懂推销员介绍保险。此时的关键点只有一个:将了解到的情况逐项落实到文字记录下来,并逐项在保险条款中找到相对应的部分加以确认。

保险知识,如何利用保险的基本常识来订制保险计划呢?


首先要明白,买保险是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没有最好的,只有最适合的;

一般地,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主要有以下几个品种:

1.寿险:

2.意外险:

3.重疾险:

4.医疗险:

5.养老险:

6.子女教育险:

下面我们先依次简单介绍一下上述的各种保险:

1.寿险:

主要是指被保险人身故和全残时可以获得的赔付,全残指残疾程度很高的情况。

2.意外险:

指被保险人因意外而发生的身故或残疾,这里残疾的定义较寿险宽的多,从最小的小拇指缺失到全残都包含在内,按残疾的程度给以不同程度的赔付。这里注意,意外险必须是因意外而发生的赔付,如果被保险人因病去世,是得不到赔付的。

3.重疾险:

是指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的给付,是雪中送炭一次性赔付的钱!

4.医疗险:

通常是对住院或手术发生的各种医疗费用的补偿;一般的,各大公司对门诊医疗都没有专门的险种,如果有也是从其他的险种演化过来的。

5.养老险:

一般是由保户在保险公司储蓄养老金,保险公司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后,以比银行定期利率略高的利率复利增值,十年之后可以体现出来保险公司储蓄的优势,二十年之后,这笔钱可能是原来的1.5-2倍。等到保户需要养老的时候,从这个账户中领取养老金,领到一定的年限,这个账户中就没有钱了。还有一种形式是,利用大数法则,所有的保户当中,有先走的,有后走的,这样可以领养老金领到终老,而先走的领到去世时,账户中的钱就归所有保户所有。

6.子女教育险:

一般是由保户在保险公司储蓄子女教育金,保险公司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后,以比银行定期利率略高的利率复利增值,十年之后可以体现出来保险公司储蓄的优势,二十年之后,这笔钱可能是原来的1.5-2倍。这时候可作为子女的大学教育金。

那么我们如何为自己的家庭规划保险呢?我们首先应该了解一些保险规划的基本原则:

1.首先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

家庭成员互相之间都承担有一定的家庭责任,因此我们在规划保险时应该把所有的家庭成员视为一个整体,这样才能更好的体现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的责任与爱,规划出最适合自己家庭情况的保险计划。

2.遵循家庭无法承担的风险先保,对家庭财务影响大的风险先保的原则:

保险不是保险箱,实际上,保险本身并不能避免风险的发生,保险只是在风险发生的时候为我们提供应对风险的财务保障,注意,只是财务保障。因此,一个家庭中首先应该被保险的成员应该是家庭的经济支柱,顶梁柱在,家庭遇到任何风险,财务上还可以想办法解决。顶梁柱不在了,整个家庭就陷入瘫痪了。其实这位顶梁柱也就相当于整个家庭的保险。

各种险种当中,首先应该考虑的风险是家庭顶梁柱的寿险、意外险和重疾险,再次是发病率较大的家庭成员的重疾险。

下面我们将简要为大家介绍一下如何为自己的家庭规划保险。

1.首先要确定一下自己家庭成员的范围,包括自己的父母、子女和爱人,在这个家庭中哪一位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如果这位成员发生风险时,家庭会遇到怎样的困扰,需要为父母准备多少孝养金,为子女准备多少成长金和教育金,为爱人准备多少生活金?这些数额相加基本就是这位家庭成员,需要拥有的寿险和意外险的保额,通常可设计为寿险和意外险各占一半。

2.其次要考虑的是家庭经济顶梁柱的重疾险,因为这对一个家庭来讲也是无法承担的风险。一般地,按目前的医疗费用,重疾险的保额一个人准备20万元也就够了,考虑到是家庭的经济顶梁柱,有条件的话也可以适当多准备一些。

3.再次,我们应该考虑的是家庭其他成员的重疾险,因为这也是我们家庭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风险漏洞,如果不加以解决,可能带给我们的就是无法承受的痛苦。

4.接下来是医疗险,因为医疗费用也是使家庭收入负增长的一个主要原因。

5.最后是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

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究竟谁先考虑,这没有一定的原则,一般地,您认为哪一项需求比较紧迫就先考虑。

养老和子女教育是人人都会遇到的问题,因此也就很难利用大多数人分担少数人的风险的原则去设计保险了,通常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都是由保户自己将钱存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利用稳健的投资渠道帮助客户投资增值,由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扣除一定的初始费用,保险公司复利增值利率较银行高的优势要经过十年以上才能体现出来,通常二十年后,这笔钱的票面价值会增长1.5-2倍。因此存养老险和子女教育险的时间,最好是在需求发生前20年提前准备。

我们知道我们手中的钱,通常有三种理财方式,一种是存入银行,这部分钱面临着通货膨胀的风险;一种是投资债券、基金、证券,这些投资方式或多或少面临着大小不等的风险。保险我们不能说他是一种好的投资工具,我们只能说他是一种最保险的理财工具,因为从抵御通货膨胀来讲,他优于银行;从投资风险来讲,他是最小的。

6.关于老年人的保险:

我们经常看到有许多非常好的年轻人,非常孝顺父母,当他们走入工作岗位之后,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为父母买一份保险。他们的想法非常的好,可是具体做起来,却会遇到很多的问题。我们打个比方,一位100岁的老人,他想买10万元的寿险,他所必需支出的保费每年大约要5万元,这是根据风险发生的概率严格计算出来的,而且这些保费是消费型的,是不可能拿回来的,如果他非常的健康,103岁他已经支出的保费是15万元,104岁是20万元,这样的保险,您会选择吗?其实这就是很多保险公司对老年人的保险很少的原因,因为这样的保险对保户来说是非常不利的,让您去买也不会有人去买了!

所以说,当很多人在年龄大了的时候,意识到风险存在的时候,可能就会遇到没有保险可买的尴尬。这也是给了我们年轻人一个教训,买保险请尽早,在您年轻时买,在您健康时买。

女性保险,女性保险的5个基本常识


女性保险和普通保险的区别

与社保和普通保险相比,女性保险是专门关注女性特有的生殖器官疾病、妊娠期疾病以及新生儿利益的,这些保障范围在社保中是不涉及的,普通保险也是免赔的,只有在女性保险中才会有保障。

目前一些商业保险公司推出了可单独投保的作为主险的母婴险,准妈妈作为第一保险人,新生儿为第二保险人。第一保险人孕妇出现了孕期常发的特定疾病或者是重大的疾病,比如说宫外孕等,都会得到保险公司理赔金的支付。而第二保险人新生儿出现先天性心脏病或者是染色体异常等等,也会得到理赔。

有了社保,为什么还要购买女性保险

很多女性都认为,自己已经有了社保和公司购买的意外保险,没有必要再购买女性保险,但商业保险可以弥补社保自费药不报销、超额度不报销等方面的不足。而女性保险又是针对于女性设计的有着特殊条款的保险。

目前保险市场上的女性险有寿险和健康险两种。寿险类产品中,其主险利益当中往往涵盖了健康和身故、养老等保障,且基本上都有定期的返还养老功能。健康险产品则是保障型产品,更倾向于身故和疾病保障。

购买女性保险时需注意什么

首先,女性应该对自身的保险需求要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不仅仅是女性保险,每一个人在买保险的时候,都要先对自己所处人生的阶段和自己所需要的保障功能,还有自己的经济能力有一个考虑;再有,就是在选择产品的时候,要了解清楚女性保险所保障的范围和保障的期限都是怎么样的,是否适合自己;最后,就是要了解一下提供这个保险产品的保险公司,它的经营状况和服务能力如何。

女性购买保险时有哪些误区

重储蓄轻保障、重孩子轻父母、重自己轻支柱是女性购买保险时的三大误区。一般来讲,先生承担了家庭支柱的角色。如果先生的收入占家庭收入的70%,那么相应的他的保额也应该占到家庭成员保额总和的70%。当然,这完全是由夫妻双方的收入比例来决定的,如果妻子的收入较高,则保额也应高于先生。

购买保险需要一步到位吗

在女性的一生中,主要有五个重要阶段,成人、就业、结婚、生子、养老。这五个阶段中,每一阶段女性对于保险的需求都是不同的,购买保险的种类和金额也应随着这五阶段不断增加。

关于商业保险的基本常识以及购买原则_保险知识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旅途,希望给自己多一份安全感,希望给家庭多一把保护伞,给健康一张存折,给生命一爱的承诺,那么就让我们关注下商业保险,了解些有关商业保险购买的相关知识。那么商业保险到底有哪些作用呢?

1、可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依靠他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

2、能完成自己的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为了在年老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自尊,有计划的提存资金是绝对必需的;

3、是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家庭已占所有家庭数的三分之二,在大家自顾不暇的情况下,对于亲朋好友所发生的灾害,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有限,相同的,本身也有些顾虑。唯有商业保险,平日只需存进有限的一笔钱,灾难发生时却可全力提供帮助;

4、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本身财产金额若庞大,应考虑以商业保险金应付遗产税的问题,否则一生的努力,很可能因毫无远虑而尽付东流,成为憾事;

5、可作为工作能力受损的赔偿:因意外受伤无法工作时,商业保险可提供固定的家庭收入,这是其它收入来源无法处理的一项好处;

6、可补偿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没有拒绝生病的特权,而明智的人懂得防患于未然。疾病并不可怕,庞大的医药费负担才可怕,为自己和家人参加医疗商业保险是免除重大开支的另一好处;

7、可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

利用商业保险提存教育基金有两大利益:

(一)、应付子女完成高等教育或留学资金的需要;

(二)、即使父母不能亲眼看到,也能完成最大心愿——给子女最好的教育。

8、可以免为债务清偿的工具:鉴于一般营利单位的自有现金有限,负责人一旦遭到突发意外,引起债权人涌至、股东纷纷退股的狼狈局面,可能使一个平日堂皇的公司转眼之间荡然无存。而商业保险是可免沦为债务清偿的工具,可保留为东山再起的珍贵资源。介于社会保险保障较低,购买商业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商业保险有具体有哪些基本特征呢?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因此无论有没有社保都应当购买商业保险为自己提供全面而坚实的保障。

最后,有关商业保险的购买,给读者提供一些购买原则:

第一,只买自己最需要的。商业保险的险种繁多,一定要根据自己现阶段的需求来选择,并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切忌盲目贪多,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实际情况,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一定要量力而行。

第三,如果你对保险没有任何概念,那么请一位可以被你所信任、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保险业务员,让他(她)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量身设计一套符合你需要的保险套餐。之所以有人买了保险有被骗的感觉就是保险业务员在做保险计划的时候没有帮顾客考虑到各种因素所带来的影响。

关于商业保险的基本常识以及购买原则


人生是一个漫长的旅途,希望给自己多一份安全感,希望给家庭多一把保护伞,给健康一张存折,给生命一爱的承诺,那么就让我们关注下商业保险,了解些有关商业保险购买的相关知识。

那么商业保险到底有哪些作用呢?

1、可提供保障:保障人们无论何时何地、因任何事故所造成的损害,可避免让自己及依靠他生活的家人陷入绝境,且无需担心本身收入能力减低或丧失谋生能力;

2、能完成自己的退休计划:由于医药的进步,人们的平均寿命日益增高,退休后养老金的需要也较过去多,为了在年老时仍能保持经济独立和个人自尊,有计划的提存资金是绝对必需的;

3、是忠心耿耿的患难之交:因家庭结构的变化,小家庭已占所有家庭数的三分之二,在大家自顾不暇的情况下,对于亲朋好友所发生的灾害,我们能提供的帮助实在有限,相同的,本身也有些顾虑。唯有商业保险,平日只需存进有限的一笔钱,灾难发生时却可全力提供帮助;

4、可作为财产保值之用:本身财产金额若庞大,应考虑以商业保险金应付遗产税的问题,否则一生的努力,很可能因毫无远虑而尽付东流,成为憾事;

5、可作为工作能力受损的赔偿:因意外受伤无法工作时,商业保险可提供固定的家庭收入,这是其它收入来源无法处理的一项好处;

6、可补偿疾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人没有拒绝生病的特权,而明智的人懂得防患于未然。疾病并不可怕,庞大的医药费负担才可怕,为自己和家人参加医疗商业保险是免除重大开支的另一好处;

7、可作为子女的教育基金:利用商业保险提存教育基金有两大利益:

(一)、应付子女完成高等教育或留学资金的需要;

(二)、即使父母不能亲眼看到,也能完成最大心愿——给子女最好的教育。

8、可以免为债务清偿的工具:鉴于一般营利单位的自有现金有限,负责人一旦遭到突发意外,引起债权人涌至、股东纷纷退股的狼狈局面,可能使一个平日堂皇的公司转眼之间荡然无存。而商业保险是可免沦为债务清偿的工具,可保留为东山再起的珍贵资源。

介于社会保险保障较低,购买商业保险是十分必要的。

商业保险有具体有哪些基本特征呢?

1、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商业保险公司。

2、商业保险所反映的保险关系是通过保险合同体现的。

3、商业保险的对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无形的),具体标的有人的生命和身体、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责任、信用等。

4、商业保险的经营要以盈利为目的,而且要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以保障被保险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经济保障。

社会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的保障是最基本的,其水平高于社会贫困线,低于社会平均工资的50%,保障程度较低;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水平完全取决于保险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和投保人所缴保费的多少,只要符合投保条件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被保险人可以获得高水平的保障,因此无论有没有社保都应当购买商业保险为自己提供全面而坚实的保障。

最后,有关商业保险的购买,给读者提供一些购买原则:

第一,只买自己最需要的。

商业保险的险种繁多,一定要根据自己现阶段的需求来选择,并不是买得越多越好,切忌盲目贪多,应该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和收入等实际情况,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第二,一定要量力而行。

第三,如果你对保险没有任何概念,那么请一位可以被你所信任、有责任感、业务精通的保险业务员,让他(她)结合你的具体情况,为你量身设计一套符合你需要的保险套餐。之所以有人买了保险有被骗的感觉就是保险业务员在做保险计划的时候没有帮顾客考虑到各种因素所带来的影响。

关于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基本常识及购买技巧


旅游过程中,意外的风险无处不在,这是公民必须首先意识到的,而如何规避风险和转嫁风险既减少自身的损失,我们公民往往淡漠和忽视了。那么,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没出门前,先给自己补上“旅游保险”这一课——个人旅游意外保险。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顾名思义,指在合同期内,在旅行社安排的旅游活动中,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导致的意外保险。保险期限一般是指旅游者踏上旅行社提供的交通工具开始,到行程结束后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止。旅游意外保险是一种短期保险,保的是游客不是旅行社,是由游客自愿购买的短期补偿性险种。

保险专家指出,个人旅游险的保险责任一般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或旅行途中的急性病发作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等。如今市场上卖得最多的是旅游安全人身保险,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有此项业务。

旅游安全人身保险包括四个部分:第一是意外伤害保险;第二是旅游期间突发疾病保险;第三是被保险人随身携带价值超过200元以上的行李物品因丢失、损坏、被盗、被抢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保险;第四是因过失形成的第三者责任险,以上四部分几乎包含了旅游出行中所有可能遇到的风险。

购买旅游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条款,注意它的保障范围以及责任免除,不是每个产品样样都保。还要注意的是,一些保险公司已经设立了事后救助的服务。他们与国外联手,共同在国内外开办急难援助服务,使保险客户短期旅游、出差、探亲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能及时得到援助。因此假如购买了这类保险后,务必记下他们的救援热线电话,以便需要的时候拨打。

接下来给大家提点建议,关于如何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更省钱:

(1)个人出游可直接买意外险保障时间更长

目前旅游意外险主要针对团体出行的客户,如果一个人外出旅游,可以直接选择购买意外险。一般细心对比后发现,两种虽都属于意外险范畴,但是个人旅游意外险与意外险的区别还是挺大的。

意外险与个人旅游意外险相比保障时间相对较长,保费较贵,但是两者的保障范围基本没有多大差别。普通一份意外险保障期限可以是一年或者两年,费用大概在一百多两百左右,如果你在此期间外出旅行发生的意外同样能够得到保障。

(2)个人旅游意外保险组团购买

在保险公司的网站上,有各种个人旅游意外险的信息。仔细观察,就可以发现购买此类保险,一般购买的人数越多,越容易申请到较低的折扣。

如果是团体出游,全团的人统一购买旅游意外险,不仅能够保证出游时的意外赔付,还更加划算。需要注意,此类意外险一般仅对旅游期间发生的意外进行赔付,随着旅行团的结束,旅游意外险也相应到期。

出行时,购买旅游保险除了个人旅游意外险外,还注意搭配其他险种,更能得到全面的保障。

保险知识,保险常识基本问答


保险,可以说是人类发明最伟大的一种制度,它充分发挥了人类互助合作的精神。正如胡适博士所说,保险是生时为死时做的准备;也是一种爱心与责任感的表现。一家之主买了保险,可以在家庭遭受变故的时候,免于颠沛流离之苦,并维持人性基本的自尊;母亲买了保险,可以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放心的照顾家人。

终身保障保险的用途是什么?

终身保障险为客户提供终身生命保障,同时兼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它较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生活压力较重的客户:如刚成家立业的客户,需要养育子女和教育子女的客户;

2)计划将保险金做过世后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客户;

3)计划以保险金来交纳遗产税的客户:遗产税在国外已实行很久,中国大陆也将于不久开征遗产税,同时保险金是不列入遗产的,因此保险金可用于交纳遗产税;

4)以保险金做退休生活费:终身保险兼有储蓄功能,客户可在自己认为恰当的时期将终身保险解约,领回保单所积累的储蓄金额,作为退休生活费或其他用途。

附加险有什么作用?

与主险相比,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依附一个主险,但它有着主险无法比拟的优势:

1、附加险预定营业费分摊较少,使得保费低廉。

2、拥有更细致更独特更广泛的保障需要,使附加险保障内容丰富。

3、附加险是各大保险公司展现专业、创意、服务的根本出发点。

如果您正打算买保险,千万别忘了在购买主险的同时,附加几款实用的附加险。如果您以前购买的保险没有附加,您也有权利现在新增加,使您的保障更加全面。

保费与保额有什么区别?

保费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缴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是各条款费率表上的金额。保额是指保险公司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是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保户缴纳一定的保费而获得一定的保额。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即为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确认的。

什么是分红保险?

答:所谓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红利从何而来?

答: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红利将如何分配给客户?

答: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将当年度分红保险盈余的大部分分配给客户。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份对死差益、利差益的贡献会有不同,保险公司将根据贡献原则决定分配金额。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向每位客户寄送分红业绩报告,说明该类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状况、当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该客户应得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充分做到对客户透明。

保险,可以说是人类发明最伟大的一种制度,它充分发挥了人类互助合作的精神。正如胡适博士所说,保险是生时为死时做的准备;也是一种爱心与责任感的表现。

一家之主买了保险,可以在家庭遭受变故的时候,免于颠沛流离之苦,并维持人性基本的自尊;母亲买了保险,可以在没有后顾之忧的情况下,放心的照顾家人。

对于社会,国家,保险更具有安定经济的功能;经济发达的国家,普遍而言,均有良好的保险制度。

其实,说穿了,保险是“爱”的具体表现,是“责任”的化身。

终身保障保险的用途是什么?

终身保障险为客户提供终身生命保障,同时兼有一定的储蓄功能.它较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生活压力较重的客户:如刚成家立业的客户,需要养育子女和教育子女的客户;

2)计划将保险金做过世后家庭基本生活保障的客户;

3)计划以保险金来交纳遗产税的客户:遗产税在国外已实行很久,中国大陆也将于不久开征遗产税,同时保险金是不列入遗产的,因此保险金可用于交纳遗产税;

4)以保险金做退休生活费:终身保险兼有储蓄功能,客户可在自己认为恰当的时期将终身保险解约,领回保单所积累的储蓄金额,作为退休生活费或其他用途。

附加险有什么作用?

与主险相比,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只能依附一个主险,但它有着主险无法比拟的优势:

1、附加险预定营业费分摊较少,使得保费低廉。

2、拥有更细致更独特更广泛的保障需要,使附加险保障内容丰富。

3、附加险是各大保险公司展现专业、创意、服务的根本出发点。

如果您正打算买保险,千万别忘了在购买主险的同时,附加几款实用的附加险。如果您以前购买的保险没有附加,您也有权利现在新增加,使您的保障更加全面。

保费与保额有什么区别?

保费是指投保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为获得保险保障而缴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是各条款费率表上的金额。保额是指保险公司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通常是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金额。保户缴纳一定的保费而获得一定的保额。

什么是“保单现金价值”?

保单现金价值又称“解约退还金”,是指寿险契约在发生解约或退保时可以返还的金额。在长期寿险契约中,保险公司为履行契约责任,通常需要提存一定数额的责任准备金,当投保人于保险有效期内因故而要求解约或退保时,公司按规定,将提存的责任准备金减去解约扣除后的余额退还给投保人,这部分金额即为解约金,亦即退保时保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保单现金价值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确认的。

什么是分红保险?

答:所谓分红保险,就是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红利从何而来?

答: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死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利差益,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由于保险公司在厘定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定死亡率、预定投资回报率,而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以上差益,保险公司将这部分差益产生的利润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客户,这就是红利的来源。

红利将如何分配给客户?

答: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应将当年度分红保险盈余的大部分分配给客户。在具体的分配过程中,由于不同分红保单在不同年份对死差益、利差益的贡献会有不同,保险公司将根据贡献原则决定分配金额。同时,保险公司还会向每位客户寄送分红业绩报告,说明该类分红保险的投资收益状况、当年度盈余和可分配盈余、该客户应得红利金额及其计算基础和计算方法,充分做到对客户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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