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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出现什么情况后保险不理赔?

2020-11-03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有人说:""投保容易索赔难。""但也有人在发生事故后说:""真好,多亏我当时买了那份保险。""产生如此截然不同看法,最重要的原因可能就在于有些人顺利得到了赔付的保险金,享受到了保险带来的好处,但有些人却没能顺利拿到赔偿金,因此对保险公司多少有些怨言。

获得有效赔偿的几个要素

参加保险的人都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要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最重要的是,所发生的事故必须是保险合同约定责任范围内的事故,超出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公司到底赔不赔钱,很多时候与时间有关。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在等待期(观察期)内;进行索赔时,是否还在索赔时效内,都与保险公司是否赔钱直接有关。如果因为投保人经催缴后,仍然不缴纳应交保险费,导致保险合同失效,或者投保人违反保险合同的订立原则,导致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当然不负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赔不赔钱,赔多少,还与客户要求赔偿的金额有关。保险公司的赔款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如果是多次索赔,总的赔款金额不能超过保险金额。比如,一份保险合同的总保险金额为5万元,前几次累积获赔款3.5万元,那么再发生保险理赔,保险公司最高赔付金额只有1.5万元,超过的部分将由被保险人自己承担。

此外,未履行按期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等情况,也会被拒赔。保险专业人士提醒,如果消费者投保时多留意一下细节,很多拒赔其实是可以避免的。

不如实告知真相,不赔!

据保险业内人士透露,目前80%以上的拒赔案都因没有""如实告知""引起。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投保人需要承担""如实告知""义务。你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去日后索赔的权利。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在投保一些健康险和人寿险时,很多人口头告知了某些病史,但业务员说可不填,结果事后被指""隐瞒""病情,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要知道,法律上只认可书面记录于保险合同中的告知事项。

[案例回放1]

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顾家孝顺的梅艳芳为免母亲日后顿失依靠,便找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连同她事业如日中天时购买的那份2000万港元保额的保险,总保额达到3000万港元,梅艳芳已为梅妈日后的生活做出双重保障。

但在购买第二份保额1000万港元的保险时,梅艳芳可能顾虑自己的巨星身份,先前一直未将病情公开,治病亦在高度保密的情况下进行,因怕患癌的秘密遭泄露而没有在保单上如实申报病情。但按照香港的保险条例,隐瞒重大病情投保,属于严重违例,因此,梅艳芳去世后,便传出保险公司拒赔1000万港元保险金的消息。

但据报道,保险公司将当初梅艳芳为这张保单而每月供款过万元的保费发还给了梅妈,而不是一味拒赔并且不退还保险费,这多少也反映出保险公司谅解梅艳芳未如实申报病情的苦衷。当然,让保险公司理赔1000万港元也绝无可能,他们并不会因为梅艳芳是天后级的""大姐大""而法外施恩。

[案例回放2]

廖某于1999年5月投保太平洋""长健医疗A""20份,其中,重大疾病险保额10万元,年缴保费600元。今年7月,他向太平洋寿险桂林分公司提出索赔,并提供了某医院""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诊断证明,证明材料上显示廖某仅住院1天,病史为1周。该分公司理赔人员在多所医院仔细调查后,终于查出被保险人早在1997年7月已被确诊为""慢性肾功能不全,双肾中度萎缩""。至此,该分公司以投保人故意隐瞒病史,企图骗取保险给付款为由,拒赔10万元的保险金额。

[记者点评]

保险有一个古老的原则--最大诚信原则,这条原则具体到人身保险,就要求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和申报等义务。也就是在保险的谈判签约过程中,投保人对于保险人提出的有关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情况等问题,应当进行如实的答复。

无论是天皇巨星级的梅艳芳,还是普通人廖某,都要遵守这一规则。如果投保人违背诚信原则,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可以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可以不退还保险费。

《保险法》也有类似的规定,《保险法》第17条第二款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而香港的保险公司以保险最大诚信原则的法律,对梅艳芳带病投保的1000万港元予以拒赔,于法于理,不会引起任何反应,倒是退还保险费的举动,多少显示了保险公司的宽容和通融之处。但是保险公司确实也有风险,因为根据保险行业的又一国际惯例,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不可抗辩条款(不可争条款或无争议条款)的含义,如果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定时期后(这个一定时期通常规定是两年),保险人就不得以投保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违反诚信原则,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否定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或者主张解除保险合同。也就是保险人以投保人隐瞒、漏报、误告等理由予以抗辩的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保险人便不得以此为由拒付赔偿金。

如果梅艳芳生存到2005年前后,也就是自1000万港元的保险合同生效日起满两年,那保险公司尽管万般不愿意,也得拿出这1000万港元来给予赔付,这就是不可抗辩条款的题中之意。因为由于人身保险合同的长期性,如果经过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保险人仍有可能请求宣告保险合同无效,那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会有不可弥补的后果。也会使公众怀疑保险的功用,对是否购买长期寿险犹豫不决。如果不加以限制,则不可避免地会有保险人滥用这一原则。

他人代签名,不赔!

代签名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也屡见不鲜,有家属、朋友、同事(团险中多见)代签的,也有保险代理人代签的,但无论何种情况,投保中代签名都是绝对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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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工伤职工保险待遇遭遇什么情况会停止


王先生的弟弟患职业病一直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前不久,因其与他人合伙抢劫,被判刑,现正在收监执行阶段。弟弟被判刑后,单位遂停发了他的工伤保险待遇。王先生问弟弟被判刑执行期间工伤职工保险待遇能否停止?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分所毕凤睿律师认为,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致伤或患职业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依法由社会给予必要的帮助,以恢复他们的劳动能力和补偿他们损失的收入,从而保证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因法律的规定而产生,也可因法律的规定而停止。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三)拒绝治疗;(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工伤保险制度保护的对象是特定人群,其在受工伤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如已恢复劳动能力,无须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帮助,就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工伤职工被判刑入狱,处在收监执行期间,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保险30天犹豫期不理赔_保险知识


购买保险生效后,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告知,被保险人住院期间,保险还在30天的“犹豫期”内,所以不能理赔。投保人表示,如果保险生效后还要过30天才能获赔,那购买一年的保险实际只有11个月的时间,这份保险明显是“缩水”的。保险公司方面表示,设置保险生效后30天才能理赔,主要是为了防止带病投保。

家住坪山新区的赵先生为自己1岁的儿子购买了平安寿险平安宝贝卡保险。赵先生介绍,当时业务员介绍这份保险一年只要300元,针对被保险人住院、手术及意外门诊进行保险,如果孩子出现意外可以方便理赔。赵先生购买平安宝贝卡后,该保险于今年2月2日生效。2月27日,赵先生的儿子突然出现严重腹痛,送入医院检查后发现儿子是因为小肠疝气引发阑尾炎,当天在医院进行了手术。

赵先生介绍,儿子病愈后他就将儿子手术及住院费用共4800元的单据提交给保险公司,等了一个多月保险公司才回复称赵先生的儿子手术期间系保险30天“犹豫期”内,所以不能获赔。

昨日,记者拨打了平安寿险的理赔电话。客服人员介绍,为了防止带病投保的情况,平安宝贝卡在保险生效后确实有30天的等待期,在这期间的生病住院及手术是不理赔的,如果在这30天内发现疾病或需要手术,投保人故意拖延至30天再进行治疗,也不可以获赔。

记者咨询了业内律师。律师介绍,针对保险生效后30天等待期这一问题,在保险合同签订时,合同中应该有明文规定。如果再没有合同规定,可以认定这一条款无效。

保险知识汇总,购买保险后受伤理赔需看清


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伤及车辆和个人的情形时有发生。昨日记者从在榕保险公司了解到,燃放烟花爆竹致使车辆受损的,仅少数情况可以获得赔偿。

少数情况车损险可赔付

人保福州分公司理赔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目前没有专门针对烟花爆竹的险种。每年春节期间均会接到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车辆损坏的报案。车险责任条款中规定火灾、爆炸、自燃等属于保障范围,不过购买车损险的客户不意味着遭遇爆竹伤车就可理赔。如燃放烟花造成汽车漆面损坏的就不能理赔。只有因燃放烟花引起火灾致使停放车辆烧损的,车主才可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被保险人仍应先向致害方进行索赔。如果致害方不配合,被保险人可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把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如果被保险人无法找到致害方,保险公司根据条款约定,负责赔偿损失的70%,剩下的30%需要车主自己承担,即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另外,如果车辆玻璃因爆竹损坏,只有车辆已单独投保玻璃破碎附加险才可赔付。

另据记者了解,家财险责任范围包括火灾、爆炸等引起的家庭财产损失,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造成个人房屋、财产损害,也可通过家财险进行赔付。客户同样应先向肇事者进行索赔。

人员伤亡意外险可赔付

燃放烟花爆竹所造成人员烧伤烫伤或身故,可以通过人身意外险等获得赔付。记者昨日从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了解到,截至目前,已有2起福州客户因燃放鞭炮炸伤眼、面部的报案。

平安人寿福建分公司理赔部门负责人表示,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就诊治疗的,相关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属于意外医疗险种的责任范围。如造成意外伤害险种约定的“残疾项目”(比如眼睛永久完全失明等),则应按该“残疾项目”对应的给付比例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保险知识汇总,保险公司对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不理赔


如实告知还是隐瞒病情?投保时这也许并非一道简单的选择题。不管是因为疏忽大意还是故意为之,隐瞒病情都有可能在理赔时被保险公司拒赔,甚至引起法律纠纷。保险人士提醒投保人,如实告知是投保的基础,应该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保单中未列明疾病可不告知

2000年,孙先生给妻子购买了一份保额为20000元的大病医疗保险。9年后孙先生的妻子因慢性肾功能衰竭入院,他多次向保险公司索取医疗赔偿,均因投保时隐瞒了患有糖尿病的事实而遭到拒赔。

法院经审理认为,孙先生妻子确实于1994年就患有糖尿病,在投保时存在隐瞒病情的行为。但由于双方所签订的保险合同免责条款中没有约定隐瞒患糖尿病的事实保险公司就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保险公司仍然有给付孙某保险金的义务。

对此审理结果,明亚保险资深经纪人郭冲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点评说,如实告知是投保的基础,如果抱有侥幸心理而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会造成理赔的麻烦,但保单中没有列明的疾病可以不告知。按照保险法中的“不可抗辩规则”,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解除合同。

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不理赔

郭冲说,原则上保险合同满两年后,不管任何原因保险公司都必须赔付,但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除外。故意行为是指投保人明知不能承保而故意隐瞒,导致保险公司要赔偿很大的金额;重大过失是指明知有问题而放纵事情的发生,造成对第三方的重大影响,这两种情况保险公司都不会正常赔偿。

按照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正是因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过去不少投保人向保险公司提起的诉讼被法院驳回。

2008年2月26日、3月1日,苏先生父亲作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终身寿险(B)等险种共计35份,身故受益人均为苏先生。上述投保书中保险公司关于健康告知事项的书面询问,投保人均选择“否”。

2008年5月,苏先生父亲患病,6月5日身故。保险公司以其父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有关情况为由,擅自解除保险合同并拒赔。苏先生认为,其父在投保时没有疾病,患病是在保险合同签订后,不存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2月25日,原告父亲在某医院进行检查,结果为肝脏弥漫性病变。原告父亲在投保书中“声明与授权”处签字,依据声明内容,其应当对包括健康告知事项在内的投保书的全部内容承担如实告知的义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苏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明亚保险经纪公司北京分公司副总经理王鹏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如果保险公司有证据证明投保人是恶意的,而且隐瞒病情对当时的核保结果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可以拒赔的。

王鹏说,保险体现公平和互助,如果每个人都“逆选择”而隐瞒病情,最后保险公司都承担不了风险,其实所有人都会有损失。

保险知识,出险后理赔步骤


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内申请理赔?

索赔时效一般在保险合同的条款上都有明确载明。客户应该尽快到保险公司报案,否则由于报案迟延而增加的查勘、调查费用,应由投保方负责。人寿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之内。人寿保险以外的其它保险的索赔期间是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之内。在上述索赔期间经过后,被保险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消灭(《保险法》第26条)。

保险金领取时什么人可以作为领取人?

领款人可以为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或投保人。1、被保险人身故的,领款人为保险合同指定的受益人;所有受益人依法丧失、放弃受益权或保险合同未明确指定受益人(如“法定”)的,应由被保险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作为领款人;对领款人身份及领取金额有争议的,由公证部门出具公证书或由法院确定保险金领款人及份额;2、如保险事故为被保险人高度残疾、意外或疾病住院或重大疾病,则领款人为被保险人本人;3、如领款事项为退还保费、现金价值、未满期保费、预交保费,则领款人为投保人;4、为了保障上述领款人的权利和保险金的安全,一般情况要求领款人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如果领款人为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则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领取;如果上述领款人不能亲自到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需提供合法的书面委托书和相关身份证件委托他人办理。

报案是否等于是索赔的开始?

不等于,报案只是“客户”应尽的通知义务。保险公司接到申请人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受理并予以立案,“保险索赔”才真正开始。即客户提交完整索赔资料,公司“立案”才是“保险索赔”的开始。

发生事故后报案内容一般有下面几项?

1.出险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身份(是投保人还是被保险人)2.出险时间3.出险地点、就诊医院4.出险的简要经过和结果(门诊?住院?死亡?)、医学诊断5.出险人所持有保单的险种、保单号等6.出险人本人或其家庭联系电话7.报案人姓名以及与出险人的关系报案后,本公司将在报案登记本上记录以上所有内容。

发生保险事故后可采用的报案方式?

报案人可采取:1.亲自到公司报案;2.电话报案可以通过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报案。报案人可以是:1.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或其亲属;2.代理人;3.当事人所在单位;4.其他受委托人。

保险知识汇总,广州:学生参保高峰将出现


目前全市20多万大、中小学学生已经或正登记参加城镇居民医保。这是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的,据了解,广州共有80多万学生符合参保条件,预计9月将出现学生参保的高峰。在校学生只要在10月31日前参保缴费,便可从当年7月1日开始享受医疗待遇。

不少家长仍需到银行办理

昨日下午,苏女士带着儿子去到建行广州赤岗支行办理城镇居民医保开户手续。她说,前段时间听说银行到学校办理,不用自己去排队了。“但是接到学校通知仍然要去建行排队,虽然现场办理的人并不算多,但如果银行去到学校办理当然要方便多了。”

据悉,今年7月初市教育局曾发布消息称,为了方便学生办理参保缴费手续,采取建行到学校批量开立储蓄卡的方式进行。

但是为何时至今日家长依然需要上门办卡呢?据该校校长称,虽然文件下了,但是落实还未到位。估计是银行与社保局在沟通过程中出了问题,建行没有上门集体办理业务,学校也毫无办法。赤岗学区10多所学校均是如此。

对此,建行广州赤岗支行有关负责人却称,虽然发了文件可以集体办理,但实际操作还要看建行与学校之间的洽谈程度。“银行尽量找到熟悉的学校进行洽谈,如果谈成了就上门集体办理,谈不成学校只得重新让家长自行办理。但是也有些学校嫌麻烦觉得程序太多不愿意统一办理,把事情转移给家长。我们也不希望家长一个一个来办理,这样时间久工作量也大。”据称,目前已有不少学校与建行谈妥上门办理业务,但也不乏未谈成者。

三家银行可办理参保

据悉,为方便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从8月8日开始,除可到建设银行缴纳居民医保费外,市民还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缴费。据了解,只要在7月1日后成功办理参保手续的参保人,都可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到工商银行或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

市民可致电建设银行服务热线95533,工商银行服务热线95588,农业银行服务热线95599等了解银行缴费具体指引。

昨日,海珠区赤岗某小学的家长周女士向记者反映,“不是三家银行都能办理缴费手续了吗?为什么我们接到的通知仍然是指定建设银行”。

对此,广州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人表示,海珠区的学校开展参保是比较早就启动了,“之前的该区学校收到的相关信息是暂时只有建设银行可以办理缴费手续,所以这些学校目前仍然通知的是建行。而从8月份开始,参保人就可以从三家银行中选择一家办理缴费手续。目前,该信息也已经到达了各教育部门。”

车辆全险一年多少钱?哪些情况全险不理赔?


买了汽车后,首要事情就得为它投保,给它做好足够充分的保障措施后,才能放心地享受“有车一族”舒适快捷的美好生活。为了“求全、求稳”,多数第一次购车的新车主在为爱车投保时就会选择车行或保险中介推荐的“全险”。那么,车辆全险一年多少钱呢?

新车全险一年多少钱也要根据新车车型、价格和全险当中所含的具体险种而决定。对于新车主来说,一般意义上的“全险”主要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三者险)、全车盗抢险、车身划痕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等。其中车损险、三责险、盗抢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属于基本险,其它险种属于附加险,,具体如下:

太平洋保险公司车辆全险一年多少钱:1、车辆损失险8.万;2、第三者责任险20万;3、盗抢险6.4万;4、车上人员座位险5个各1万;5、玻璃(国产)单独破碎险;6、不计免赔险。

实收保险费2180元 另加交强险保费950元,合计实收3130元。

平安保险车辆全险一年多少钱(全国行驶,不指定驾驶员):1、车辆损失险8.1万;2、第三者责任险20万;3、盗抢险6.4万;4、车上人员座位险5个各1万;5、玻璃(国产)单独破碎险;6、不计免赔险。

实收保险费2150元 另加交强险保费950元,合计实收3100元。

车辆全险一年多少钱,车主就可以安心的投保了,然而要注意的是,并非对车辆出现的全部事故损失都给予赔付,以下几类情况车辆全险不予以理赔:

车内物品爆炸不在车损险和自燃险承保范围内。车轮单独损坏 (指仅发生轮胎、轮辋、轮毂罩的损坏)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被水浸后的发动机因二次打火受损,并不在承保范围之内。有人为恶意破坏等行为导致上述车身局部受损则不在赔付范围之内。车辆零部件被损或被盗。车轮单独被盗、车灯或者倒车镜单独破损等都不能获得赔付。车本身所载货物导致的车辆受损不能获得赔付。机动车撞到他人只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加以赔付。所谓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以外的人,但在保险条款中却将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排除在 “第三者”的范畴之外。车损险、盗抢险所承保的范围一般只限于车辆本身,因此通常情况下,车上物品被盗,保险公司鲜有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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