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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外来工也可以享受失业保险

2020-10-30
失业保险的知识 个人失业保险规划 失业保险规划

为与即将在7月1日实施的国家社会保险法衔接,深圳社保局对特区养老保险比例、特区失业保险条例进行了修改。昨日,深圳社保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对相关的修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将600万外来工纳入失业保险范围,用人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或由现在10%提高至12%,并将考虑增建生育保险制度。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或为12%

根据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规定,个人转保时,除个人账户全额转移外,共济金需按12%的比例转出,然而深圳历年来共济金的缴费标准均低于10%。

因此,特区养老保险条例的修改将主要涉及到提高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待遇的结构和享受条件,以降低转入人员的待遇。“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现在是10%,或提高到12%,与共济金转出的标准相符。”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说。

600万非深户将享失业保险

按照特区失业条例,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员工仅限于深户。而将于7月1日实施的社保法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需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预计未来将有600万非户籍从业人员纳入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守估计每年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将达到7.5万人。”

生育保险缴费将提高至1%

另外,由于深圳未单独设立生育保险制度,仅将生育医疗纳入医疗保险中,规定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同时参加生育医疗保险,仅解决生育医疗费的问题。“要增加生育津贴等待遇,深圳有必要考虑单独建立生育保险制度,初步预计生育保险缴费水平将提高至1%才够。”黄险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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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外来配偶也可享受上海医保


上海市的外来人口一直对如何解决自己的养老、看病问题非常关心,日前,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省市户籍配偶的养老、医疗保险作出了新规定。

彭女士是结婚近十年的外来媳妇,今年36岁,她的先生是上海市城镇户口,在公司里担任保安,每月收入1500元左右。由于彭女士的收入也不过1800元左右,夫妻俩一直为养老问题烦恼。

而就在最近,两人看到了希望,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上,“关于本市居民外省市户籍配偶参加本市养老、医疗保险若干事项的通知”张贴了出来,从今年11月24日起,符合参保规定的外省市户籍配偶就可以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了。这无疑为彭女士和先生增添了一份安全感。

了解参保细则

同彭女士有着相同处境的人不在少数,那么符合怎样条件的外省市户籍配偶才能够参加社保?参加后的养老、医疗待遇又是怎样的呢?

首先,参保的条件是外省市户籍配偶必须是上海市灵活就业并有着合法经济收入者,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且夫妻双方至少一方为城镇户籍。

其次,外来配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本人收入高于缴费基数的,也可以按照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但不得超过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30%,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或14%。

外来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缴费年限满15年,实际按月缴费满5年的,可以提出按月领取养老金申请。月养老金计发按照上海市城镇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执行。

不符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外来配偶,可提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由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将其养老保险账户全额支付给本人。如果外来配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不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条件,但本人继续从事灵活就业,并有合法经济收入的,则可以继续缴费。

此外,在医疗待遇方面,外来配偶按照8%比例足额连续缴费满6个月,并按规定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参照上海市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若按14%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参照《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的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

无论按8%或14%缴纳医疗保险费年限满15年,实际按月缴费满5年的,在按月领取养老金后,可按照本市退休人员的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手续如何办理

符合参保条件的外来配偶可以向本市居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所要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提出申请。申请参保时应当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夫妻二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和本人信息业复印件及本市颁发的外省市居住证复印件等材料。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理参保申请后,再向所在地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办理登记和缴费手续。

据劳保咨询热线客服人员介绍,每月5日至26日是外来配偶申请社保的受理时间,在申请被批准后,外来配偶可每月向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汇款缴费。若需要查询缴费情况及相关信息,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到区、县社保中心申请查询密码,凭密码可登录社保网站或拨打社保热线咨询。

另外,申请社保获批后,在城保正常缴费第二个月的15日,外来配偶的医保账户将正式开通,若一般企事业单位的外来配偶没有社保卡,可凭身份证件在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直接领取,之后就可以刷卡看病了。

综合保险,外来工在上海的综合保险报销问题


咨询内容:你好,我是安徽人在上海工作,已缴综合保险一年半了,现在刚换了一家公司还不到三个月,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生病(没住院)所产生的医药费现在能报销吗?急。

咨询网友:ADA(上海)

专家解答:

广州中国人寿阳丹

您好!您之前所交的保险,是有一个个人医疗账户,账户的钱您可以用来:1。门诊,急诊的基本医疗费用。2。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基本医疗费用中,应由个人自付部分费用。3。持医院外配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配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药物,或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非处方药的费用。像您这样的情况,是不能报的,综合保险不像商业保险。综合保险(社保)是您工作的公司和您共同交付保费的,雇佣关系一终止,保险就失效了,不过还有个个人账户您是可以用到的。

上海泛华代理符敏虹

没住院治疗的话,参照吴承明同仁的。住院的话,起付标准(自付)1500元,标准以上自付20%,最高限额:连续缴费满3个月,市职工年均工资;连续缴费满6个月,市职工年均工资的2倍;连续缴费满9个月,市职工年均工资的3倍;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市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

上海友邦保险张毅萍

你好,门诊是没报销的。建议考虑友邦综合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无免赔额,100%报销,一年内不限次数。疾病必须住院才能报销。

北京中意人寿余荣

一般来说门诊是不能报销的,各地区政策不同,在北京门诊超过1800元后报销50%。咨询一下当地社保中心吧!

综合保险,上海打工的外来工适合什么综合保险


咨询内容:本人87年MM,现在在上海工作,做人力资源薪酬管理,月收入2K左右,结余约1K/月。目前只有家里买的农村医疗保险及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父母尚可自足。父母年龄在五十左右,有一弟明年上高中。请教,该如何完善自己的保险,PS:本人比较偏向消费型保险。

咨询网友:飘(上海)

专家解答:

南京 太平洋安泰 梁敏

现在理财储蓄型的险种已经占有了大半个保险市场,既有了保障,到时间又可以返本,何乐而不为呢?87年,买保险正是时候,越年轻费率越低。根据正常的理财规划,一般规划额可在年收入的10%-15%之间,所以为您做一个3000元的全面的保障计划,根据你的要求,基础保障要全面,不知一款涉及到33种重大疾病+8种中度重疾+4种女性特定疾病+意外+意外医疗+住院医疗补偿、补贴+定期寿险的保障计划适不适合你啊。

上海 友邦保险 张丹丹

处在你这个年龄段的女性,身体状况都是健康的,是投保的最佳年龄。你现在有农村医疗和综合保险,现在建议你在投保时多考虑带有医疗、意外、身故保障等比较简单地寿险类产品,重在对个人的保障,其次才是理财投资。由于年纪轻,保障类产品相对都比较便宜,不会带来太大的经济负担,但是却能未雨绸缪,为自己规划整个人生的长远保障。再次建议在这个年龄阶段的你,保费一般不要超过个人年收入的10%。

上海 平安人寿 张杰鹰

一般选择保险首先要选择意外险和健康险,虽然是消费型的,但日常比较常遇,发生的几率较高。其次是选择重大疾病险和养老年金险,相当于强制储蓄,患病即给付或者按年领取年金。最后考虑投资险,这类险投资收益较高,有一定风险。选择什么类型的保险,您需要找一位专业代理人,通过沟通,让代理人根据您自身的特点为您设计保障计划,毕竟买保险还是要量力而行、量体裁衣的,适合别人的不一定适合您。保费方面可以参考一个范围,您年收入的10-15%作为投保预算比较合理,太高承受压力太大,太低解决不了太多问题的。

上海 太平人寿 姚琼

工作初期建议你先从最基本的保险做起,即综合意外保险,年保费在400元左右吧,内容包括:意外门急诊报销、普通住院医疗费报销、手术费报销(含门诊手术报销)、住院补贴、意外残疾给付、意外烧汤给付、伤给付,意外身故10万给付。等以后收入增加了再补充大病保险、养老保险,因为人生不同阶段需要有不同的保险相匹配的。

保险知识汇总,外来护工可参加综合保险


市人保局等昨天公布的3项新政规定,属于留驻医院或由护工中介机构介绍而由病家聘请的外来护工,可暂按照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的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本市上年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费率为10%,目前每月缴费额为197.5元。参保费用由收取管理费的机构补贴80%左右,其余部分由护工本人承担,具体的比例可由护工与收取管理费的机构协商确定。

昨天公布的这一规定明确,医院外来护工按规定缴纳综合保险费后,可以按照本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制度有关住院医疗、老年补贴、日常医药费补贴的规定,享受住院医疗待遇、老年补贴待遇以及日常医药费补贴这三项待遇。医院外来护工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手续由收取管理费的机构代为办理。对拒不履行代收代缴手续的收取管理费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可以拒绝其进入医院提供护工服务。

该新政的另外两项规定为:一是本市各级医疗机构中的护工管理费比例,除特殊原因外一般不超过病家支付的护理费用的30%。中介机构收取管理费过高又不听取下调收费标准的建议,将被清退;二是本市人保部门和卫生部门将联手开展医院护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医院组织外来护工参加岗位培训,或外来护工参加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培训或鉴定合格者可以享受政府培训经费补贴。

退保,误读新政 两万外来工突击退保


昨天是养老保险转移新政实施的第一天。然而,在2009年的最后一天,深圳惊现史无前例的退保潮,近两万参保人涌向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和各区的社保服务站,退保人数创深圳历史新高。

据深圳社保局介绍,《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2010年1月1日实施,参保人员只能转保不能退保,新规太突然,不少人对政策未完全理解,是造成人数暴增的原因。

为能搭上退保末班车,在服装厂工作的王小姐只好选择辞工。她说,自己在深圳工作了近5年时间,从2010年起,社保只转不退,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对自己有利,看到老乡们纷纷辞工退保回家过年,自己也辞工,并在公司开了辞工证明,到社保中心退保。

也有排队的外来工表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规定了如何转保,以及权益累加等规定,但城保与农保如何转移交接,回到农村如何续保,将来领取社保等问题并未明朗,只好选择落袋为安。

深圳市社保局副局长杜斌介绍,前天赶去退保的主要有3类人员,一类就是户口在农村的农民工,他们都想着过年回家能够带一点钱回去;

第二类就是刚出来工作不久的年轻人,他们对新政策不了解,对养老的概念比较淡薄,觉得还是拿到钱实在,这类人占了多数;

还有一类就是年纪比较大,50多岁了,觉得就算是继续转移缴费,都无法享受退休待遇了,所以就干脆退保。

深圳市社保局在现场发放的调查问卷显示,对养老保险转移新政的不了解,对转保流程过于复杂的担忧,以及对将来工作地点和时间的不确定,是参保人选择退保的主要原因。

深圳市社保局局长秦群力认为,新政策从通过到正式实施的时间相对较短,如果能够设置一两个月的缓冲期,让参保人能够熟悉了解政策的好处,然后做出符合自身需求的合理选择,也许会比“一刀切”更好。

■新闻附件

养老保险转移新政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国务院在去年12月22日正式发布的,昨日起施行。

根据新政规定,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和基金后,其流动前后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保障参保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享受养老退休待遇。据南方都市报

保险知识汇总,临时工也需要被缴纳社保


案情介绍

根据举报,某商贸公司以招用“临时工”的名义招收营业员,营业员的工作时长不超过半年,半年过后,该公司再重新招用一批。公司不与这些营业员签订劳动合同,也不为营业员缴纳社保。经过劳动监察大队的调查,事情属实,该公司的副经理也承认了上述事实。但是他额外强调,企业有用工的自主权,招用人数的多少和聘用时间的长短由企业做主。他认为,商贸公司的业务有旺季淡季之分,营业员的流动性自然比较大。并且,招用临时工可以不必签订劳动合同,免去复杂的程序。

审理结果

随着《劳动法》的颁布和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以及劳动力市场的日益成熟,所谓的“临时工”和“正式工”已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职工之间的区别只有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的区别。以往一个较长时期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如今和“正式工”一样已经成为历史名词。《劳动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但必须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当前,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的人员逐步增加。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所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灵活就业人员向用人单位提出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是合理的,用人单位不应以任何借口予以推脱。

现在,确实有一些类似商贸公司这样的企业,受利益驱动,错误地认为招用“临时工”不需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也不高,比招用“正式工”成本低。于是,这次招一批“临时工”干几个月,下次再招一批接着干。甚至在一些全日制工作并且是长年性工作的岗位上,如汽车驾驶员、炊事员、打字员、清洁员等,和从事这些岗位的劳动者本应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些单位也使用“临时工”。他们一厢情愿地以为以“临时工”名义招工,可以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从而逃避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而一些劳动者求职心切,往住有只要领工资没有社会保险也不去计较的心理,这也让那些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发[1997]88号)规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用人单位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明确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同时还规定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当牢记,劳动合同是自己合法权益的保护伞,对以任何理由拒签劳动合同的招工行为,都应保持足够的警惕。

保险知识汇总,居家就业可以享受社保补贴


居家就业是指通过在家里(为主)完成工作、获得收入的灵活就业形式,目前主要包括网站建置及管理、多媒体网站制作、自由创作、创意工作室、远程教育、网络商店营运、生活服务、手工编织、维修等内容,涉及信息、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和家庭服务、来料加工等多项产业。

居家就业所需的场地小、投资少、成本低,非常符合上城区空间少、资源紧张的区情,为此,去年底,上城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居家就业的若干意见》,该政策规定:以居家就业形式实现就业的人员,有就业援助证的,可以享受杭州市灵活就业优惠政策;没有就业援助证的,可进行上城区居家就业申报,经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签订《享受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协议》后视为就业,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上城区居家就业社保补贴。

该政策既鼓励了辖区内失业人员通过各种形式实现就业和创业,又为以个体劳动者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居家就业人员提供社保补贴,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受到了居家就业人员的欢迎。由于这一政策的实施,吸引了区域内的失业人员积极就业,进一步促进了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到今年7月,符合条件的上城区居家就业人员与街道劳动保障管理站签订协议的共有6382人,其中2984人已经享受到了居家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从区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的补贴金额为563.46万元。

用人单位,主动失业也享受失业险


新华社杭州1月6日电首次做到了“工者有其保险”的《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元旦起正式实施。7类主动失业也可享受保险据介绍,新《条例》充分考虑了

“劳动者是弱者”这一因素,这表现在浙江省许多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劳动者易遭遇许多非因本人意愿而中断就业的情况,因此,新《条例》首次界定了7类主动失业也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如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及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以享受失业保险。丈夫也能拿生育子女的“失业补助”

新《条例》对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并在享受待遇期限内或享受期限满后的失业期间生育子女的失业人员,提供“生育补助”。其中夫妻双方有一方失业的,失业一方可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夫妻双方均失业的,可以同时领取相当于本人3个月失业保险金的补助。据了解,目前,国内保留这一“优厚“政策的省份已不多。失业保险金享受期限可累加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问题上,

对一部分超过新《条例》有关规定期限登记的失业人员,新《条例》也是首次人性化地提出了视同重新就业的规定,而不像原规定的那样全部视作放弃。

这其中有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前来登记的失业人员,或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等等,都视同重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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