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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跨区销售需提醒服务区域

2020-03-27
保险规划经济需求法 平安保险的区域规划 保险区域经营发展规划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多家保险公司实现了网销保险。但随之而来的是有关网销保障风险问题,因此保监会对此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具体了解下吧!

互联网保险不得承诺收益

近期保险公司在网销渠道频频推出新型产品,包装的手法让人眼花缭乱,比如之前的“赏月险”和最近的“娱乐宝”,还有被保监会叫停的“雾霾险”等等。在此背景下,互联网保险规范性文件也呼之欲出。

日前,保监会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在经营互联网保险的资质上,《意见稿》提出了偿付能力、服务配套全面等要求,同时还要求人身保险公司的咨询和销售人员必须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A证)。

针对互联网保险花样百出的包装手法,《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时,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销售页面至少应包括产品名称(宣传名称和条款名称)、销售区域、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初始费用及退保损失、缴费方式、客户服务方式、保单获取及查询方法等内容。

而对网上有些保险公司以“高收益”为噱头的现象,《意见稿》规定,人身保险公司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跨区销售需提醒服务区域

因为传统保险不能跨区销售,即保险公司在没有开始分支机构的地方不得经营保险业务。而随着互联网保险的兴起,仅在一个省份开始机构的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保险将业务开展到全国。这也引起业内的质疑:互联网保险跨区销售是否合法?

对此,《意见稿》提出,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这意味着中小人身保险公司将可以借互联网摆脱营业网点偏少的经营短板。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既要求保险公司设计互联网相关保险产品时,要充分考虑适合网络销售的便利性、易操作等特征,还要求保险公司在出险情况发生时,能做到如现场般的勘查、定损等服务。

此外,媒体了解到,在互联网保险卖得比较好的淘宝保险交流区,不少消费者反映退保时间长的问题。对此,《意见稿》对互联网保险的后续服务也有明确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应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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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保险欺骗现象杂乱


互联网的发展带动了网销的快速崛起,网销保险正在成长。经查阅保险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发现,网销保险的现象层出不穷。而且用不实的、片面的陈述居多、甚至还有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网销保险究竟是怎么弄虚作假的呢?

10月1日起,保监会下发的《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将正式实施,监管层在鼓励互联网保险创新的同时也将更注重规范发展。

新规实施日期将至,监管层的整治力度也有所加大。查阅第三方互联售平台以及险企各大官网直销平台发现,与此前动辄7%-8%的收益率相比,如今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的理财险产品数量明显萎缩,收益率也有所下滑。与往年“双十一”等销售旺季相比,违规宣传现象有所收敛,但打着“预期年化收益”及“历史年化结算利率”等字眼,额外赠礼等乱象依旧存在。业内人士指出,这一乱象或将在新规实施后逐步好转。

销售乱象依旧在

互联网保险新规实施在即,那么如今互联网平台是否已经准备好接受检验了呢?29日,淘宝保险平台显示,“理财”相关的险种共24款,除其中有两款显示“即将上线”外,其余20余款产品均在售。在这些在售的理财险中,弘康人寿在售的一款名为“在线理财计划1号”的产品显得格外惹眼,“历史年化结算利率6.8%”的宣传字样赫然在列。

据客服工作人员介绍,该产品为弘康在线理财两全保险(投资连结型保险),同时提供高额航空意外保险保障,预期年化收益率6.8%,保险期限5年,建议最低持有期限为1年。在“累计出售”一栏显示,起售价格1000元的该款产品,已累计销售7.5万余份。

值得关注的是,除弘康人寿外,昆仑健康保险、百年人寿以及招商信诺等多家险企均打着年化收益5%-6%的字样在销售理财险种。其中,百年人寿主打“6%的预期年化收益率的高收益+身故保障”。昆仑健康保险的“存乐理财保障计划-万能型保险理财产品”除宣称预期年化收益率达6%外,还打着“稳定收益”的字样,承诺“最低保证年化结算利率2.5%”。招商信诺的宣传标语则更加诱人,“25%的5年累计预期收益率+最高60万意外保障”。

除以高收益揽客外,有不少险企旗舰店还以话费、乐游卡等赠礼吸引客户。如某人寿官方旗舰店表示,中秋节期间(9月22日至9月28日),购买店内指定产品,保费满50元送价值10元话费,满250元送价值50元话费,满500元送价值100元话费。若将话费折价计算,该险企特定产品的保费返现率达20%。

不仅是第三方互联网销售平台,在不少险企的官网销售平台,则有着更令人乍舌的高收益。在富德生命人寿的保险直销商城,预期年化收益率高达7.68%的“富德生命e理财年金保障(万能型)第二版”显示状态为“正在销售”,该产品显示持有满1年后退保无手续费。尝试购买,但页面已打不开,而其另一款预期年化收益率6.44%的“富德生命e理财A款”则显示“已售罄”。有消息称,安邦保险官网的理财型保险均已下架,珠江人寿官网上的高收益万能险也显示售罄。

规范之路仍漫长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在互联网平台销售保险产品的信息披露等有着严格的规定。《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不得进行不实陈述、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等误导性描述。”

其中,还明确指出互联网保险产品的销售页面上应包含:保险产品名称(条款名称和宣传名称)及批复文号、备案编号或报备文件编号;销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应该按照《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和利益演示,严禁片面使用‘预期收益率’等描述产品利益的宣传语句;保险产品为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非固定收益产品的,须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

经过调查发现,在上述多款理财险中,“历史年化结算利率”、“预期年化收益率”以及“5年累计预期收益率”等字眼依然成为主要宣传标语,且字体明显大过产品名称本身。其收益的不确定性大多未提,取而代之的则是“投资风险有投保本人承担”等字样。此外,在这些产品的销售页面,多数标有产品备案编号等相关信息,但也有例外。弘康人寿在其销售页面就并未注明产品备案编号、批复文号等信息,对于产品的收益也未注明不确定性。

此外,《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强调,保险机构及第三方网络平台以赠送保险、或与保险直接相关物品和服务的形式开展促销活动的,应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以现金或同类方式向投保人返还所交保费。

“所谓的互联网保险理财产品,往往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购买,实际上保障功能可忽略不计,这当中隐含了不少风险。”济南一位大型险企的业务经理刘建说,此次监管部门规范互联网保险的销售也是意在倡导保障型产品的发售。

业内人士分析,从目前监管的态势来看,险企开展互联网销售需设分支机构,也就是说万能险将不得跨区域销售,如此一来,分支机构少的险企若欲借助互联网理财险拓展业务规模的美梦或将落空。

提示:网销保险利用用户的上网习惯,采用大规模虚假的信息供消费者观看。网销保险虽然体现了“互联网+”模式,但是也应该实事求是,不能期瞒消费者,要符合中国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网销保险“集分宝”还送不送


近日,保监会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互联网保险销售的规范性文件终将出台。那么,随着互联网保险销售的规范性文件出台,“集分宝”到底还送不送呢?

据悉,意见稿确定了跨区域销售合法性,但要求保险公司在销售时需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而一旦客户提出退保,保险公司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

“集分宝”还送不送?

对于保险公司在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时,以赠送一定的保险类产品服务来促销是否合规?《意见稿》并未明确。据了解,此前不少保险公司在网销时为拔高预期收益率,往往在购买一定额度保险产品即送相应的“集分宝”,比如此前生命人寿推出的e理财,一年高收益7.12%是指“年化收益率5.32%加上每购买1000元即送1800个集分宝”。

对此,广东保监局相关负责人接受信息时报媒体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现行《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经保监会审批或备案的条款费率;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收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目前,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应当遵守《关于规范寿险公司赠送保险有关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05] 号)等文件规范。

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随着科技信息的快速发展,网络销售已成为一种趋势。各大电子商和企业进行合作,在网上行成一种销售模式,于是网购就出现了。保险行业也开始实行网购,像什么“月饼险、鞭炮险、怀孕险”,等等。面对网销保险风险提示不足等各类潜在风险,监管层开始介入网销渠道。

日前,保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字样并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拟允许网销保险跨地区销售

在互联网时代,网销渠道打破了地域界限。但是由于规章制度原因,跨区域销售仍然是一个敏感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媒体了解到,传统保险的异地销售是被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便不能在该地销售保险产品。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险企经营互联网保险不再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险企来说,未来将可以借互联网摆脱营业网点偏少的经营短板。

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去年以来,网销保险取得不错的市场反应,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其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的一贯“作风”。

对于一些为了“扯眼球、做噱头”的创新保险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时,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著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偿付能力超150%才可网销保险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方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本次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互联网保险咨询和销售人员需要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网销车险赚眼球更赚实惠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汽车已经走进千家万户,成为最常见的“代步工具”,车主都会为购买一份汽车保险保障爱车安全,网销车险凭借方便、快捷、实惠的优势赢得众多车主的喜爱。

为了更好地吸引消费者投保自家的车险,险企也绞尽脑汁推出各种新颖的促销活动。近日,淘宝网联合人保财险、阳光财险等多家险企推出了3月车险特惠季活动,如阳光车险就表示每满1200元减100元,天平车险每满1100元减100元,大地车险每满1200元减100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车险促销活动除了进行价格上的减免外,大地车险、人保车险等险企还在淘宝网平台上推出了“推荐好友买车险可返利30元,上不封顶”的活动,业内分析人士认为,通过互联网社交平台,消费者可以很方便地做到将链接或店铺分享或推荐给好友,可以使保险公司的客户源迅速拓展,不失为一个双赢的好方法。

此外,参与活动的保险公司还给出不少附加好礼,有保险公司表示车主除享受当前车险的优惠外,还可以获得数量不等的集分宝(支付宝的积分服务,100集分宝=1元)。

很多险企还在赠送礼品的服务上别具匠心,有附赠包括体检、洗牙、患病风险评估三选一的体检套餐服务的,还有将避免疲劳驾驶的精油作为活动礼品来吸引客户眼球。而免费拖车、免费加油、免费换胎等也是网销车险促销战中必不可少的服务比拼之一,如购买阳光车险赠送不限次数非事故道路救援,购买人保车险即可享受万家网点全国通赔服务,而投保太平车险还有免费拖车、搭电、送油、换胎的大手笔服务赠送。

保监会规定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收益


从传统的面对面保险到电销保险再到如今的网销保险,保险营销方式的变革也见证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如今网销保险发展快速同时风险问题也伴随存在。目前保监会已开始加强对网销保险的监管,并且规定网销保险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日前,保监会网站公布《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规定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才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而且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字样并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拟允许网销保险跨地区销售

在互联网时代,网销渠道打破了地域界限。但是由于规章制度原因,跨区域销售仍然是一个敏感问题。针对这一问题,《征求意见稿》指出,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意外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不含生存返还),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并且能够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可将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支机构的法人机构经营范围。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须在销售页面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列明公司经营区域范围。

媒体人了解到,传统保险的异地销售是被明令禁止的,如果保险公司在某地没有设立分支机构,便不能在该地销售保险产品。对此,保险业内人士表示,险企经营互联网保险不再严守属地销售的限制,特别是对中小险企来说,未来将可以借互联网摆脱营业网点偏少的经营短板。

不得夸大宣传违规承诺收益

去年以来,网销保险取得不错的市场反应,很大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其只提收益不提风险的一贯“作风”。

对于一些为了“扯眼球、做噱头”的创新保险产品,征求意见稿要求,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保险产品,须明示保险产品属性,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保险产品的主要特性和与产品有关的重要事实,语言表述真实、准确和清晰,充分履行风险提示义务。

特别是人身保险公司通过互联网宣传和销售分红险、投连险和万能险产品时,须在产品销售页面显着位置以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的黑体字标注收益不确定性,不得片面或夸大宣传过往业绩,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偿付能力超150%才可网销保险

《征求意见稿》要求,经营期间偿付能力保持在150%以上的寿险公司方可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对于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银行开户地均不在人身保险公司经营区域内的客户,人身保险公司须通过有效途径提示可能存在服务不到位的问题。

此外,为保障消费者权益,本次保监会要求人身保险公司必须建立便捷、高效的互联网保险在线服务体系,在存量保单全部到期前不得停止提供在线服务。人身保险公司经营互联网保险应及时承保,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退保。互联网保险咨询和销售人员需要取得中国保监会颁发的销售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保险业需做好服务质量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到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不断深入推进。在全社会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下,市场的保险需求也日趋旺盛。当前是我国发展社会经济的最好时期,也是保险业取得进一步发展的有利时机。优质的服务有利于增加客户对保险企业的了解和认识,缩短保险企业与客户间的距离,增强客户的信任感及认同感,提高客户的忠诚度,从而在对手林立的保险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保险业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转变发展方式,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各保险公司陆续实施了一系列服务承诺,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业务管理能力提升,提高了理赔时效,改善了服务水平。但是,仍有个别公司存在服务承诺流于形式、服务水平跟不上承诺要求、服务承诺执行情况差、甚至在理赔时限上达不到《保险法》规定的要求等问题,影响了行业形象,损害了被保险人利益。为促进保险公司进一步改进服务质量,加强对各公司服务承诺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各公司应以保护广大被保险人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刻认识到服务承诺具有的社会契约性质,要在符合法规的框架下,在与公司的服务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相适应的基础上作出服务承诺,严禁误导性承诺、虚假承诺或者有承诺无落实,确保所有服务承诺落到实处。严格贯彻执行《保险法》有关保险理赔时限的各项要求。

二、表述规范,内容明确。

各公司服务承诺的表述应符合语法规则和表达习惯,防止造成投保人不解、费解或误解的情况。服务承诺的内容应做到操作性强,关键承诺应具备量化标准,切忌空泛。服务承诺如有前提条件,应主动、提前告知投保人。

三、建立制度,完善机制。

各公司应认真梳理服务承诺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建立服务承诺内部考核和评价机制,定期跟踪分析服务标准化、服务承诺达成、服务时效和质量等落实情况,必要时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及时报告,公开实施。

对于向全国范围公开实施的服务承诺,各公司应在服务承诺实施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保监会报告;向各地区公开实施的服务承诺,各公司应在服务承诺实施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当地保监局报告。

五、业内自律,查处并举。

各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应对各保险公司服务承诺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和业内自查,对于未履行服务承诺或情节严重的,保险监管部门可按照《保险法》的有关规定给予查处。

着力解决保险服务不到位问题。个别公司直接面向客户的基层机构服务人员少、素质低、设施配备差,造成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效率不高。由于营销员的高脱落率及公司管理不到位,造成保单存续期间后续服务不到位。个别公司对保险消费者投诉反馈不及时、不到位。要树立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主动了解客户,为客户着想,倾听客户呼声,对客户期望迅速作出反应,在保险产品设计开发、公司管理、服务流程等各个环节全程体现服务客户需求。进一步健全保险营销员考核体系,完善营销员品质管理制度,在以业绩数量为基本考核指标的同时,增加客户满意度。网提示: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做好保障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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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销重疾险再细化 责任单一变无用产品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当业内人士都认为保险产品需要再细化,更针对性的满足客户需求时,也有业内人士指出,像网销重疾险之类的保险产品如果再细化,就导致保险责任过于单一,结果变成无用产品。

当业内众多人士还在认为复合形态的保险责任有待进一步分解,保险产品需要碎片化以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时。亦有多位业内人士指出,部分保险产品又出现了过于碎片化、碎片到“无用”的情况。

“无用”指的是客户不容易感知保险的用处;保障责任过于单一、偏门;或是应该保长期的却只保1-2年。

不过,这些短期的保障型保险,销售情况并不好。在某网销平台,笔者看到,多数一年期重疾险的总销售量仅为几百份。

“我们可以把重疾险拆得很细,把期限做短,这样获客的成本最低,但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客户体验不佳,就等于公司把自己的口碑砸了。”某寿险公司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说。

保险责任过于单一 变成“无用”产品

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对笔者说,目前保险产品碎片化主要是通过保险条款简化、保障面变窄、保障期间缩短等方式实现。

就保障面而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此前发布的一份互联网保险业务报告中,在提到当前存在的产品创新亟待突破的瓶颈时就表示,复合形态的保险责任有待进一步分解。

以重大疾病保险而言,传统产品更加注重重疾险的综合保障,保障内容包含十几种甚至几十种重大疾病,随着客户细分、产品细分意识的增强,将罹患几率低的疾病保障去除,加入高发的重大疾病保障,这被认为是大势所趋。

有数据表明,重疾中的癌症,45岁以上是高发人群,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产品一定要细分。在更贴近市场需求的同时,还能降低保费。市场上有越来越多针对女性群体的保险以及癌症保险,也有公司针对婴儿高发的白血病和脑瘤推出重疾险,费率相对更低,就是这类思路。

但是,在部分人士眼中,目前部分碎片化的保险,则过于碎片化了,变成了“没有用”的保险。

某寿险公司总裁举例,如果保险公司认为甲状腺发病率高,推出个甲状腺保险,因为我们的产品精算都是根据过往的数据,而不是事前的预测,万一客户没得甲状腺病,得了别的重疾呢?保险是对不确定风险的管理,如果保障的面太窄,就会影响客户的体验。

他说,客户往往倾向于一次性买一个保险,为的是有综合保障,因为疾病毕竟是个不确定的东西。现在如果过于碎片化,今天买这个保险,明天买那个保险,怎么可能?保险还是有一定的特殊性。

另一家寿险公司创新事业部总经理也称,有些保险产品过于碎片,只有单一保障责任,保障内容过于偏门,保险保障亦被片面化。他认为,即使是碎片化保险,也应具备最基础的保障。

三成网销重疾险 只保障一年时间

而保障期限方面,在某大型第三方保险网销平台,笔者搜索“健康保险”,共检索出5712个结果,当对结果设置保障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条件时,检索出的产品共有112件,占全部健康险产品的1.96%,接近2%。具体到重大疾病保险,搜索结果共有149款,保障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重疾险有44款,占全部重疾险的29.5%,接近三成。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4年,人身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实现保费收入353.2亿元,同比增长5.5倍,其中健康险仅1%,且以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产品为主。

“客户买保险本身就是为了放心,今年买个一年期的定期重疾,明年还得记着再买,这是让我放心还是烦心?”上述寿险公司负责人说,重疾的产品属性决定了保障期限应该是长期的,在期限上不应该碎片化,客户有重疾保障了,每年续保自动扣费,是客户的基本需求。“不能说因为保险太低频化了,为了高频让客户每年买一次,就设计成短期的。这是折腾客户,客户要的是长期保障,不应该碎片化的不要碎片化。”

“我们可以把重疾险拆得很细,把期限做短,这样获客的成本最低,但出来混早晚要还的,客户体验不佳,就等于公司把自己的口碑砸了。”某寿险公司电子商务中心负责人说,要创新,但要遵循保险的本质,不要过分碎片化和追求噱头。寿险是很厉害的东西,寿险的后面是人,人的后面是家庭,家庭的后面是生命的延续,这么长的时间,可以挖掘的东西非常多。

不过,上述寿险公司负责人指出,这些短期的保障型保险销售情况并不好。此前也有保险消费者对笔者吐槽,防癌险多数都只保障一年时间,没有太大用处。

在上述网销平台,笔者看到,一年期的重疾险,按销量排序,投保量最多的是富德生命人寿少儿重大疾病保险,该产品每份价格从0.64元到0.94元不等,截至发稿累计售出1.9万份之外,其余产品多数销售量都仅为几百份。

提示:保险销售要站在消费者的角度,出消费者的角度出发,以能够满足消费者的需求为目标,而细化保险产品也是为了这样的目的,因此,不管是重疾险还是其他保险产品的应该本着这样的目的。

网络销售保险门槛提高


随着保险电子商务的日渐崛起,相关的监管也提上日程。近日,保监会发布《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对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设置了门槛,且要求保险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对于网销保险的风险控制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过网站销售保险时,应当在相关互联网站页面的投保流程中设置投保人点击确认环节,由投保人确认以下内容:“是否已阅读保险条款的全部内容,了解并接受包括免除保险公司责任条款、犹豫期、费用扣除、退保、保险单现金价值等在内的重要事项。” 对于消费者要求提供纸质保险单证、保险费发票凭证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送达投保人。提供保险单证时,应当附保险合同全部条款。

近年来,网络保险成为国内保险公司销售新渠道之一,一批大中小保险公司都纷纷通过各自的官方网站或与第三方网站合作,涉足网络销售领域。去年,中国平安率先登录淘宝官方旗舰店,设置车险在线投保专区。目前,国内网络保险销售平台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第二种是淘宝网等第三方购物网站的保险专区,第三种则是新浪网等门户网站。《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公司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具备健全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管理制度;具有满足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需要的一定数量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且应当具备保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保监会颁发的资格证书;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等条件。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自办网站开展保险业务的,该网站应具备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网站依法取得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在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完成网站备案;网站接入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网站电子商务系统安全可靠,具有防火墙、入侵检测、加密、第三方电子认证等安全技术以及数据备份功能;建立健全的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等条件。

如果是通过非自办网站开展保险业务的,该网站除具备以上条件外,还须具备网站主办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网站最近3年运营良好,未受到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条件。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通过互联网站销售保险产品。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委托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旅游意外保险 深圳是中国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


深圳是中国的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是坐落在我国华南地区特大城市,也是一座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拥有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花园城市等容颜头衔,不仅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同时深圳还是中国南部美丽的滨海城市,毗邻香港,是华南重要的高新技术研发和制造基地。因此我们所了解的深圳,不仅是一个经济发展快速的发达城市,同时还是一个美丽的旅游城市,大都市之美和美丽的滨海相结合,是另一种别致的韵味,让人领略自然之美的同时又享受大都市的魅力。喜欢到深圳旅游的人也是非常多的,深圳旅游意外保险也就颇受关注了。到深圳旅游必定要购买深圳旅游意外保险,这已经成为很多旅游者的共识。

对于深圳旅游意外保险如何购买,很多旅行者不是很清楚。到深圳旅游,购买意外保险,投保者投保时可以选择平安的国内旅游保险系列,具体投保哪一个种类可以根据投保者的旅游出行方式决定。

到深圳旅游,选择什么样的出行方式是必须明确的,比如是跟团前去,还是通过自驾游的形式出行,还是自助游旅游等等不同的出行方式,要投保的保险产品也是不同的,因为保障的项目和范围不同,不同的保险产品是根据不同出行方式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而专门设计的,有不同的适应性。因此出行者切记要清楚自己选择的出行方式,比如现在很多人喜欢约上三五良朋,或者带上亲朋戚友自助游出行,那么,他们应该购买的就是自助游保险产品了。

自助游深圳,投保深圳旅游意外保险很多人都推荐投保中国独家推出的国内旅游自助游保险。平安的国内旅游自助游保险是当下非常热销的一款旅游意外保险产品,承保意外身故及医疗、急性病身故;提供24小时全国紧急救援服务;同时提供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双倍给付、行李证件、航班延误、高风险运动等多项保障,其保额最高达50万元,是自助游出行者的好伴侣。

情感要融入销售


7月11日,约瑟夫·乔登(Joseph W.Jordan),美国大都会人寿资深副总裁,在上海南京路上的海仑宾馆面对200多位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营销员,讲起了他的《寿险销售的新思路》。

“我现在的主要工作是在全球推广行为金融学,希望能让我们的金融服务、寿险销售变得更专业。”乔登告诉记者。乔登的演讲议程排得很满,上海之后他要去台北,9月前往意大利米兰、罗马尼亚布加勒斯特、匈牙利布达佩斯参加MDRT(百万圆桌会议)的系列活动。

乔登有着37年的寿险从业经历。1974年在Home Life 开始其职业生涯,从寿险规划师开始做起,第一年即成为年度最佳新秀并达到MDRT会员资格。1981—1988年,乔登在Paine Webber做保险产品的全国销售经理;1988年进入大都会人寿,担任负责年金业务的全国销售经理,并在同年被任命为退休储蓄中心的副总裁。在大都会人寿期间,乔登还为大都会人寿开创了付费金融计划,也是美国变额年金协会(NAVA,现在被称作被保险人退休研究所)的创始者。而他现在的主要工作是负责行为金融学的研究推广。

乔登不仅是大都会人寿的顶尖会员,同时也是行业知名的演讲家。他多次受邀在大都会内部及国际性保险会议上演讲,激励许多在寿险业不懈努力的从业人士。多年的寿险从业经验,让乔登深刻体会到寿险规划师这份工作能带给自身及他人的特殊意义。

“当您的孩子在失去父亲之后,他失去的还有未来,为什么这些父亲们在赶走保险推销员的时候不征求一下他的孩子的意见?因为那些尚在年幼的孩子并不了解寿险的意义,所以无法参与决定自己的父亲要不要投保一份寿险,我们就是这些孩子们的权益代言人,在你决定是否投保寿险之前,请先问问他们的代言人!”乔登的演讲曾震撼了无数人的心。

“在保险业,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科技的日新月异,保险商品的推陈出新……很多时候,我们变成为了销售而销售,忽略了保险本身能够对人们生活带来的正面影响。因此当我们选择投身寿险事业时,我们对自己事业所做出的承诺应该是通过自己努力的工作,让身边的人因保险而得到帮助。当我们闭上眼睛的时候,在内心深处,想想我这一生到底给多少个人和家庭带来正面的影响和帮助。”聆听乔登的演讲,听众心潮澎湃。

MDRT前主席Jack Turner感慨说:“乔登富有创造力、精力充沛和幽默,无人能及。”美国国际集团(AIG)董事会主席Bob Benmosche则评价说:“在我与乔登20年交往中,我知道他是热情、有趣、伟大的沟通者。尤其是在当今时代,乔登的使命是不断激励销售人员做正确的事。”

销售内容须有精神情感

在传递寿险核心理念的同时,“布道者”乔登也在不断探索寿险销售的方法。

当乔登还是一名寿险规划师的时候,美国的寿险销售环境盛行的是产品导向,即“卖产品”,不考虑顾客的需求和喜好,有什么产品就卖什么产品。

随着工作环境的改变,乔登从销售环节逐步涉猎到了产品、投资、甚至更为宏观的领域,“我本能地觉得寿险销售不能再以产品为导向了。”1998年,乔登为大都会人寿首创了收费金融计划。

这一计划有着深刻的信息时代烙印。“凭借营销员对客户的了解,运用理性的工具和分析方法,‘数字进概念出’将营销演绎为一种纯粹的市场技术问题,基于此向客户收取费用。” 乔登认为,这一计划更多地依赖于人专司逻辑分析的“左脑”。

其实,收费金融计划跟我国目前倡导的“需求导向”颇为类似,即提升营销的技术含量,主张有根有据、定性定量地销售保险,强调“用正确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有效的工具”来开展销售。

但很快,乔登发现了新的问题。“寿险规划师的工作是激发客户的购买欲望,但客户的购买决定并不是基于事实,而是基于他们的情感。例如,在熊市里人们普遍比较悲观,他们买高卖低。人们只是按照他们的感觉行事。”

“寿险业,我们参加很多销售技能的培训,树立很多业绩辉煌的成功标杆,很多时候,我们过度强调所谓的成功,忽视了精神情感方面的东西。”乔登转向了对行为金融学的研究,以期使用新的行为金融理论和情绪在财务决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日常实践行为金融学

行为金融学最初萌芽于上个世纪五十年代,经过多年酝酿,在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初渐趋成熟,并以标准金融学挑战者的姿态在经济学中异军突起,经过九十年代的迅猛发展而渐有取代占据统治地位达30年之久的标准金融学的趋势。行为金融学就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之中。它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心理等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金融市场的发展。这一研究视角通过分析金融市场主体在市场行为中的偏差和反常,来寻求不同市场主体在不同环境下的经营理念及决策行为特征,力求建立一种能正确反映市场主体实际决策行为和市场运行状况的描述性模型。

“这一模式更倾向于人专司情感的‘右脑’,寿险销售是与人打交道,需要通过情感的互动来了解客户的行为和目标,而不是简单地向客户展示测算表。当然我并不是说寿险销售中情感更重要,我们需要平衡。”

乔登诠释着行为金融学的概念,并示范着如何从情感上吸引顾客。乔登建议,寿险营销员采取以下步骤开始日常实践。

首先,听听客户真实需要,而不是想当然地认为他们应该有的需求。例如可以问一些尖锐问题,帮助确定他们的需要:你和你的家庭目前生活方式;你今天面临的最大恐惧是什么;描述你所设想的你和你家人的未来;今天的担心将如何影响到你家庭的未来?到目前为止,你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你家庭未来的幸福等,诸如此类问题。

之后,乔登建议,销售人员可以提醒客户,“我可以帮助你做出决定,为你和你的家庭提供的价值。”例如,协助保证在他们逝去时那些依靠他们为生的人可以持续原有质量的生活;协助他们拥有无忧的退休资金;当他们生病时,协助他们能够保障资产和尊严不受损失;协助他们留下一笔遗产等等。

“这些有价值的建议将满足客户的情感和财务的需求。基于此,寿险顾问就能做出正确的产品建议。这是我从业这么多年来最大的体会。”乔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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