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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下台 董责险热销

2020-03-27
财险保险规划 保险车险规划与思路 车险保险基础知识
高级管理人是每个人所向往达到境界,但是,高管的压力,责任也是常人无法知道的你,随着很多高管人员的相继落马,人们就在想着有没有可以让高管避免责任的保险呢?

继今年3月市场曝出金路集团(000510)董事长被警方控制后,A股市场另七家上市公司接连被曝卷入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被调查事件中。面对频频发生的董事、高管执业风险和巨大损失,上市公司高管有没有转移风险的渠道?

事实上,有一款早在1996年就引入国内的保险产品可以恰到好处地防范公司高管涉嫌违规,这就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但这款保险在2002年签下A股第一张中文保单后,便石沉大海。面对董责险连年极低的投保率,外资险企虽积极推动但苦于渠道受限,内资险企则显示出聊胜于无的心态。但近日,万福生科(300268)事件发生后,以往冷门的董责险却走出冰河期,用显着增长的趋势来转变之前微乎其微的市场占有率。

对此,美亚保险特殊金融险部南区核保经理Johnson也表示,“万福生科事件以后,市场对董责险的关注度提高了很多,我们5月18日在佛山做了一期研讨会,当地的上市公司几乎都到场了,还有不少准上市公司,其中有一半的公司有意愿让我们提供报价方案,而且目前已经有成交的客户了”。

数据显示,目前在国内的上市公司中,购买董责险的比例不到10%,而成熟市场诸如美国,这个比例超过90%。而在国内开展董责险业务的险企大多也为外资,包括美亚、苏黎世、安联等,承保的对象大多为赴境外上市的公司。

但外资险企在推动董责险的过程中,最大掣肘依旧是渠道,其往往严重依赖于经纪公司或者银保渠道,直销队伍薄弱。一位外资险企负责人对北京商报记者称,他们更愿意联合中资险企形成战略合作,借助中资险企的成熟渠道共享产品,通过共保或再保的方式来分享保费。

尽管中资险企具备渠道优势,但相对于庞大的车险市场,董责险出险困难,产生的保费实在九牛一毛,“在深圳仅有十多家公司购买了董责险,80%是上市公司,但我的数据并不完整,大客户的投保数据是放在重客户那边的”。平安财产保险深圳分公司一位销售人员告诉说。

可喜的是,去年以来在A股市场已经出现了多笔董责险的理赔案例,但主要还是因为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被告上法庭,理赔的标的数额比较小。

对于未来发展空间无限扩充的董责险并不是高管出事就赔,需注意的是,涉案公司能否从投保险企获赔在于涉案高管是否存在故意欺诈行为。董责险主要承保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遭受赔偿请求所引起的损失,但并不会为“故意欺诈”买单。

提示:面对这庞大的高管人员,董责险市场庞大,但是,董责险不像我们所说的车险,这种保险出险困难,风险高,销售途径困难。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一种可以重新加以发掘的潜力保险险种。

延伸阅读

首款变额年金保险热销


最近从上海保监局获悉,截至7月底,金盛保险变额年金产品在几个试点城市的销售额已经超过了千万元。而另一家参与变额年金保险试点的公司中美联泰大都会人寿的销量数据还没有出来。

今年6月20日,金盛保险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四地推出国内首款变额年金保险产品,至7月底,试点销售时间已近40天。上海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金盛保险没有在银行渠道销售变额年金产品,且销售队伍人数有限,加之刚刚起步,现在的销售规模还比较小,但从其销售情况来看,件均保费很高。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表示,上海作为全国五个试点城市之一,于今年6月份正式开始推出变额年金,目前有两间公司获批进行相关业务。

另外根据了解到,本次试点的变额年金产品只允许提供风险程度较低的四类品种,产品期限不得低于7年。保监会要求试点公司必须具备经营投连险满3年;最近1年内无受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等多个条件,以严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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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求偿”并不容易 车主应提高三责险保额


大部分车辆三责险保额过低的现状引起很多车主的不满,不利于降低车辆交通风险。专家建议,车主应该提高三责险保额,用小的投资换取更大的放心。

A开车撞了B(人或车),A全责,由A或者A的保险公司来赔偿B,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现在经常有种情况,一种是A撞了B,但A耍赖或者不配合,不愿意赔钱;二是A想赔,但A自己没钱赔或者A没买够保险。

这是开车人常容易遇见的事。为解决上述问题,2011年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协会开始探索在车险领域实施“代位求偿”机制,2011年8月,北京成为全国首个试点这一机制的地区。

“代位求偿”并不容易

所谓“代位求偿”,就是发生A方全责B方无责的车损险范围内的事故,如果全责方A无保险或者三责险赔偿限额不足,且怠于履行赔偿义务,无责方B能提供全责方真实有效联系方式的,可就车损部分直接向B自己保险公司索赔。B的保险公司向无责方B支付赔款后,就取代无责方B向全责方A追偿。

然而,在现实操作中,保险公司在“代位求偿”时却面临追偿难的尴尬。

数据显示,北京自2011年8月实行车险“代位求偿”以来,保险公司已经累计向2254起交通事故中的无责车主支付1.11亿元的代位求偿赔款,但后期向全责方追回的部分还不到1%。

车主应提高三责险保额

“这个现象折射出的便是全责方无保险或者保额不足的问题。”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产险部主任李枫表示,由于习惯和侥幸心理,不少车主在选择保险时保额普遍不足。随着高档轿车越来越多,一旦发生事故,保险赔付甚至满足不了车辆维修的要求,如果发生伤人事故,保障额度更是远远不够。

李枫表示,许多车主投保时对车辆自损险投保额度较高,将车损险、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发动机涉水险等几乎全部投保了一遍,但却不重视“第三方责任险”中人伤的风险,这实际上是个投保误区。在人伤赔付成本越来越高的今天,这一误区将更为明显。

“如果一次事故造成一辆车报废了,损失不过数十万元到一百万元。但如果出现人伤事故,赔付基本都要高于这一数额。”李枫说,“目前,10万元到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投保的主流选择,但事实上,50万元至100万元的三责险比10万元至20万元三责险的保费只多几百元,却可以得到更高的赔偿,能更好地抵御风险。”

提示:在现实操作中,保险公司在“代位求偿”时却面临追偿难的尴尬,为此车主应提高三责险保额,以便更好的转嫁风险责任,提供更高的安全保障。

重疾险足额投 理赔可获高保障


随着消费者保险意识不断增强,很多有条件的消费者会提前购买一份保险,给未来提供一份保障。小编提醒您:若提前投保了充足的保险保障,在关键时刻不但能为自己争取更好的就医条件,也能为家庭缓解燃眉之急。

案例

王先生,40岁,某外资公司高管,属于标准的中产阶级人群。2007年初,王先生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两全保险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保额60万元。

年3月,王先生突感胸痛,起初并未予以太多关注,但胸痛一直在加剧并持续了3个小时,随后紧急就诊并被诊断为冠心病及急性下壁心梗,手术治疗后逐渐好转。

王先生在康复后,通过保险营销员向保险公司递交了理赔申请。经过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核实,一周之后保险公司将60万元理赔款打入王先生银行账户。

不过,在现实中很多投保客户并不像王先生幸运,所购重疾险的保额仅3万元或5万元不等。事实上,近年来,各种重大疾病、慢性病的发病率随着生活习惯、环境恶化等因素的改变而逐年上升。卫生部此前的数据表明,人的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2.18%,治疗费用也在逐年增加,如恶性肿瘤的治疗费用一般在10万到30万元。对于一些致残率高的疾病,除了治疗期间的高昂费用以外,在恢复期的护理费用也是一笔不菲的开支。疾病治疗成为制约市民家庭幸福感越来越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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