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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员运动性伤害纳入工伤保险

2020-10-19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于今年4月份发布。《指导意见》分六个方面来对运动员的利益作出维护。并将运动性伤病纳入工伤保险 。

“《指导意见》的出台,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了广大运动员的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了广大运动员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文化教育和保障的利益问题”,近日召开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会上,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作出如上表示。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

由于我国地区之间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一些体制机制还不顺,以及整个社会保障制度处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一些长远性、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系统、全面地规范和解决”。

刘鹏介绍,主要表现在运动员文化教育方面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尽合理、不够完善;运动员保障工作与整个社会保障工作的衔接不够顺畅;各地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政策的落实方面还存在一些梗阻和差异;已有的现行政策还比较零散、不够系统等。

《指导意见》针对困扰多年的重点、难点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明确的政策性措施,是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崭新起点。

记者了解到,《指导意见》主要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共二十条。分别从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阶段的文化教育工作,打好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拓宽运动员培养输送渠道,为运动员就学、就业创造条件;发挥国家队运动员文化教育的示范作用,抓好运动队的文化学习;完善并落实各项激励和保障政策,切实维护运动员切身利益;构建和完善运动员职业转换社会扶持体系,帮助运动员顺利实现职业转换;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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