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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如何用商业保险弥补社会医疗保险的不足

2020-10-19
如何用保险规划人生 关于商业保险的知识 中年人如何规划商业保险

当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日益健全。在医疗保险这个领域,城镇居民一般享有社会医疗保险,农村居民也基本上全部参加了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安排商业保险,让客户享有更加充分的医疗保障呢?让我们以北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为例,探讨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相互补充机制。

一、北京市现行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水平

针对就业人口,北京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和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医疗保险的待遇水平。

(一)缴费

按照制度安排,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共同缴纳。用人单位按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0%缴纳,其中9%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高于国家标准),1%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在职职工个人按缴费工资基数的2%加3元缴纳,其中2%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费,3元纳入大额医疗互助费;退休人员每月只缴纳3元的大额医疗互助费。

(二)待遇水平

1、门诊、急诊

按照制度安排,在职职工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800元以下的部分,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在职职工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按比例分担,个人负担50%,大额医疗互助费用资金负担50%,但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退休人员年门诊、急诊费用累计1300元以下,从个人账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时,则个人承担。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300元的部分,由个人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以及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三方面按比例分担:70岁以下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5%、个人支付15%;70岁以上退休人员全年门急诊费累计1300元以上部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80%、退休统一补充医疗支付10%、个人支付10%。同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一年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

2、住院

参保人员住院(包括某些特殊疾病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支付,但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但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有明确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目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起付标准为1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在一个结算期内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医院等级和费用数额采取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

在一年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等,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退休人员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不含起付标准以下部分)及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范围内由个人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由退休人员统一补充医疗保险支付50%。

二、现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下商业保险的空间

以上分析表明,社会医疗保险只提供最基本程度的医疗保障,如果要获得更高的保障水平,个人应在此基础上选择和购买合适的商业健康险产品。

1、门诊医疗保险

根据上面的分析,以下几个部分的门诊费用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实现补充。首先,在职参保人员一年内门急诊花费1800元以内的部分。其次,参保人员一年内门急诊费累计超过1800元的部分,通过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上限是2万元,超过的部分需要自己承担,也需要借助商业保险才能转嫁。例如,某参保人员一年门诊费用超过41800元,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的部分是20000元,个人除要自负21800元外,超过41800的部分也要完全由个人承担。这样,如果想要获得更高水平的的保障,只能求助于商业门诊医疗保险。

2、住院医疗保险

和门诊医疗一样,社会医疗保险对住院医疗费用的保障也是按比例安排的。在职参保人员在这个领域也要承担相应的自负比例,同样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减轻负担。例如,某在职参保人员因病在三甲医疗住院共花费50000元,按照相应的报销比例计算可得社会医疗保险可以报销42895元,其余7150需要由个人自身承担,选择合适健康险产品就可以减轻该部分个人负担。

3、重大疾病保险

经笔者调查,在全国范围内北京是医疗保险保障程度最高的地方。即便如此,社会医疗保险也只能向个人提供最多17万元的保障(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都达到最高支付上限),超过的部分将由个人完全承担。按照目前的规定,要得到最高17万元的保障,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要达到221389元,这时个人负担51389元,统筹基金负担7万元,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负担10万元。22万元应付普通疾病的治疗已经足够了,但对重大疾病动辄上百万的治疗费用而言,仍然是杯水车薪。显然,社会医疗保险不能完全满足重大疾病的费用需要,个人应选择合适的商业重疾险产品配合社会医疗保险共同化解重大疾病风险所带来的挑战。

4、满足高水平医疗服务需求的商业医疗保险

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的费用,是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诊疗目录的治疗费用。而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药品名录和诊疗目录只能提供最一般、最普通医疗服务,如果要使用那些效果相对较好但价格昂贵却不在医疗保险名录范围内的药品和诊疗服务,或者在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较高的非定点医疗机构(如某些民办医院)就医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社会医疗保险就不能报销,只能由个人自费负担。在这种情况下,高收入群体就只能通过高端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来满足高水平、高质量的医疗服务需求。

5、收入损失保险

社会医疗保险所提供只是治疗费用的部分补偿,并不补偿由于生病不能工作所带来误工收入损失,居民可以通过购买相关的商业保险产品补偿生病所带来的收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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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谈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结合


一、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

加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实现我国跨世纪战略目标所做出的重大决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国职工医疗保障从单位保障制度向社会保险型医疗保险制度的转轨,意味着福利保障的“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向互助共济有效约束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的转换。

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广大企事业单位摆脱了沉重的医疗费开支的负担,轻装上阵,一心抓生产的机遇,而且给因资金困难长期无法报销医疗费的企事业单位的广大城镇职工带来了切身利益。所以说,我国现行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保障职工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新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推进到全国绝大多数城市,截至今年3月,参保人员已达到1.12亿人,其中在职职工占73%,退休人员占27%,80%以上的原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50%的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但由于我国尚属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有限,还不能象发达的福利国家一样,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不仅在医疗消费上给药品、诊疗和医疗服务设施等规定了使用范围,而且个人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当前因医疗科技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提高,医疗技术和药品价格增长过快,以及一些医院和医药生产及流通领域的利益驱动,使医疗费用逐年刚性增长,导致使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不断加重的问题显得日益突出。

在北京市统计局于2000年8月份对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草案进行的民意测验(民意测验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共在全市范围内抽取了507个企业事业及行政单位发放调查问卷10140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部收回,调查范围占城镇职工享受医疗保险人员的1.7%.)中,被调查者有89.8%的人认为医疗费增长过快;有94.8%的人认为药品价格增长过快;有74.6%的人认为社会保障程度低;83%的被调查者认为,除基本医疗保险外有必要建立大额医疗互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补充保险;77.3%的被调查者认为,大额医疗互助不应由企业自身或商业保险办,而应由政府统一办。

从青岛市近年来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情况看,仍有许多参保患者的家庭因病致贫,特别是家庭中患有大病、重病和慢性病的,即使中等收入的家庭,也会因此走向贫困。尽管政府对一些低保人员和低收入的家庭给予了一定的医疗补助,但未能解决根本问题。例如尿毒症透析及肾移植抗排异治疗者,他们年人均医疗费在5-6万元,个人负担额在1万元左右,只要不停止治疗,差不多每年都需要这么多费用,造成大部分此类人的家庭一贫如洗。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和问题

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上,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领域,开办了各类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大致分为三类:收入补贴类、定额给付类和费用报销类。但各类险种投保和业务开展情况的不尽人意,甚至有些险种因保险公司惧怕出险,已经被人为取消了。据有关部门统计,国内现有11家保险公司经营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共开办了131种医疗保险险种业务,但其业务量并不大。到2000年我国商业医疗保险的保费收入大约占同期人寿保险费收入的13.4%,与全国4000多亿元的卫生总费用相差甚远,仅占2.5%左右。时至今日,这种状况还没有出现突飞猛进的改变,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医疗保险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很小,其发展还很不充分。

本人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受到冷落,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是理赔范围均比较局限,如费用报销类,只规定一些特定的少数疾病发生的医疗费才能理赔,不能很好地满足参保人各类疾病治疗的需求;二是赔付额较固定,如定额给付类,无论参保人医疗消费多少,只按照投保定额给予,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参保人医疗消费负担过重的问题;三是理赔手续繁琐,且等待期较长,使一些欲参保的人望而却步;四是诚信还有待于提高,五是宣传工作力度还需要加强。

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当前社会医疗保险已经得到了较大范围的普及,同时人们为了完善保障也会额外投保商业健康保险。在实际理赔时,两份保险如何发挥作用呢?对同时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人来说,如何理赔能使自己的损失得到最大的补偿呢?

情形一:额外补充费用报销型保险的人群

根据社会保险优先于商业保险的原则,一般由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保险公司再对剩余部分医疗费进行理赔。

优保网专家称,保险公司会先根据保险条款确定可以赔付的项目(一般和社保的理赔范围一致),再扣除社保已经赔付的额度,得到实际赔付数。

示例:假设商业险保额5000元,发生医疗总费用10000元,都在可保范围内的。商业保险的赔付率是90%,免赔额100元。那么,商保可赔付数为(10000-100)×90%=8910元。社保报销80%后,还余2000元,在8910的赔付范围内,且不超过保额,所以2000元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以上案例,如果商业险保额低于2000元,则保险公司的理赔以保额为限。

优保网专家提示,不论社保机构还是保险公司,都是凭发票报销,尤其是社保要求出示原件。所以,在申请报销社保时,要提醒工作人员开分隔发票,供之后商业险报销申请使用。

对于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的,个人投保时视同为社会保险。

情形二:额外补充重大疾病保险和津贴型保险的人群

这两种类型的商业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在理赔时并不冲突。优保网专家称,商业重大疾病保险一般是确诊即给付的。即使申请时还没有开始治疗,被保险人可凭借医院开具的确诊证明,一次性获得保险金额,保证了在第一时间能够有充足的治疗经费,使后续治疗可以顺利进行。

同样,津贴型的保险也不是凭发票进行报销的。只要提供发生手术或是住院证明(具体产品规定),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保险金,作为误工费或营养费的补偿。

被保险人在得到重疾保险金或津贴后,仍可凭借医疗费用的发票向社保机构申请治疗费用的报销。

从报销情况可以看出,商业健康险可对社会医疗保险进行适当的补充,以提高保障额度,增强保险的及时性,增加保障项目。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与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


社会保险的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社保中的医疗保险保的是基本的,也就是说保险范围广、保障程度低。如果患了某些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保障力度无法应对巨额医疗费,所以商业保险中的大病保险是对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每次大病小情,不少医疗费用依然要自己掏腰包,其次是报销范围的限制。某些药品(新药、进口药、贵药等)以及一些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一般都不在社保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对于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医疗费用,社保医保一般也是不报销的。除此之外,在疾病期间经常发生的费用,比如营养费、护工费、收入损失等更不在报销范围之内。而这些则可以通过商业保险中的医疗保险来解决。

得病一般有三种情况:小病、中病和大病。小病就是我们所说的头疼脑热,花三四百块钱就可以治愈,一般家庭都负担得起。中病一般需要住院治疗,花费一般在5000元到10000元,加上社保补偿的部分,一般家庭也基本可以负担。

而大病都是现代疾病,如: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它直接威胁我们的健康和生命,且花费巨大,导致家庭经济崩溃,甚至负债累累。可怕的是,随着工作压力增大及环境变化,大病离我们也并不遥远,一些重大疾病的发生率逐渐向年轻化发展。这些重大疾病的治疗,光靠社保报销是不够的,而市场上一些专门针对重大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就能减轻很多家庭的经济负担。

虽然说社保中包括了医疗保险,但社保中的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是有限的,医疗费用的报销程度也是比较低的,社保实现的是保而不包的特点,因此,若想获得更全面的保障,您可以另外投保商业医疗保险,扩大保险范围,增强保障力度。

保险知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区别


王先生刚参加工作两年,但在一次单位组织的体检中被察出患胃癌。这意味着王先生必须马上到医院进行全面治疗。手术和几个化疗过程下来,王先生一家人为此担负了昂贵的医药费用。不过好在王先生所在的单位为其购买了社会医疗保险,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他们一家人的负担。

据王先生称,第一阶段的治疗费用大概在8-9万之间,通过社保报销了不到50%,而且在治疗过程中的很多药品都在报销范围之外,最终自己担着绝大部分费用。就王先生自己的话来说,得了大病社保其实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在社保之外很有必要购买一些商业性的医疗保险来防范风险。

社会医疗保险保“基本”

当前,对部分经济收入稳定、享受社会医疗保障的群体来说,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仅能提供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保障程度有限,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能适应高层次、特殊的医疗需求。

因为社会医疗保险在住院费用的报销方面设立了一条起付线,起付线以内的金额为自付段,起付线以上85%的金额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其余15%要由个人自付。就王先生的例子来看,进入医院的所有费用除了通过社保报销外(4万元),剩下的部分(5万左右)全部就只能由自己担负。同时,一些药品也被排除在了保险范围之外,这说明即使拥有社会医疗保险保障,部分费用还是需要患者自己去承担的。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果当初王先生在单位为他们购买了社保的同时自己还购买了适当的商业医疗保险,那么二者互为补充就可以大大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

另外,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企业用工制度的改革,社会上还存在大量的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商业医疗保险其实对他们来讲其作用也很重要。

商业保险是必要的补充

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住院费用及杂项费平均需要8000元左右并呈上升趋势,如果患上重大疾病,平均需要8万元左右的医疗费,而人一生中罹患重大疾病的几率高达70%以上。在社会保险不能够完全解决的情况下,为了不影响正常的生活质量,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其进行必要的补充就显得有为重要了。

在谈到商业保险时,有关业内人士介绍,应该首先给全家购买重大疾病险、意外伤害险和医疗险,重疾保额在10万到20万元之间较合适;其次夫妻二人购买一些定期寿险,保险期限可以选择20年,以保障到孩子大学毕业,保额合计在40万到60万元为宜;再次,给孩子购买一些以大学教育金为主的教育金保险,并且要附加豁免责任,以提高教育金保险的保障功能;最后,也要考虑夫妻二人的养老保险。总体来说,每年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20%左右比较合适。

另外,住院医疗及住院补贴保险由于对住院的原因没有要求,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大病或是小病都可以得到保障。重大疾病险则是对保险合同中指定的若干种费用高、危害重的疾病进行保障。从涵盖的病种看,涵盖疾病多的能达到30多种病,如平安人寿的“智盈人生万能重疾险”。无论哪种,都已经将癌症包含其中。此外还有专门的女性重疾险、男性重疾险和少儿重疾险。

从上可以看到,现在的商业医疗保险在保障范围上是比较全面的,而这恰恰弥补了社保不足之处,也更能够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牙病如何投保


小张在北京生活,单位给上着五险。有一天突然感觉牙痛,到医院门诊治疗,医生说是隐裂性牙髓炎,整颗牙齿的神经已经坏了,一定要拔掉否则就会一直特别痛。小张做了治疗后,还补了一颗陶瓷牙。前后共花了5000元。小张不知道社保怎么报销。社会医疗保险中具体到看牙,能否报销?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如果购买商业保险,是不是也可以报销牙齿治疗的费用啊?

解答:社保诊疗目录里规定,镶牙、种植牙、洁牙、牙列不整矫治、黄黑牙、牙缺损、色斑牙、烤磁牙等诊疗项目均可以报销,作为洗牙、美容、矫正等牙齿美容项目则不属于医保范围,在医院的牙科门诊就诊,医保报销比例是1800元以上50%。

作为商业保险的牙齿保障主要分为:意外保障,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高端医疗保障。

意外保障:主要保障因为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所涉及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一般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害,需要花费的费用也比较高,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可以用低廉的价格获得高额的保障,但是这类保险只局限于因意外导致的牙齿损坏,因疾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则不能进行赔偿。客户还要看清具体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有些意外医疗是将牙齿的修复列为免责的。

牙齿特有保险保障: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有一副好牙齿的重要性,对于牙齿的保护也越来越加强,看牙医也成为自己一项必备的事务。有些保险公司也针对牙齿进行了特有保险设计,这类保险不光进行牙齿医疗报销,还引入了牙齿护理责任,每一保险期间被保险人可进行一次常规护理保健。客户可以在保险期间享受口腔检查、超声波洁治、抛光、喷砂等牙齿养护。

高端医疗保障:如今很多高端人士,购买商业保险在谋求理赔简便的同时,也希望可以获得高档的服务,有很多保险公司都相继推出了高端医疗保险。客户可以享受门诊住院的全额给付,报销范围也包含自费的治疗项目,可选择的就诊医院更包括了一些外资或私立医院,客户可以不用钱来垫付医疗费用,直接通过vip保险卡进行治疗。不过这类高端医疗保险的费用也很高。

如何用少儿医疗保险转嫁风险


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是家长们最关心的首要内容,因此,不少父母都会选择为自己的孩子买少儿医疗保险。但是面对市场上品种繁多的产品,许多家长都很疑惑,到底怎么从中选择合适的少儿医疗保险呢?

少儿专属的重疾险不容忽视

什么时候给孩子买保险最适合呢?首先,最直接的回答当然是越早越好,因为越早购买,就越早享有保障,保障时间就越长,并且保费也越便宜。然而具体针对不同的险种,建议结合自身的经济情况考虑。比如保障型产品宜较早购买,如意外险、医疗险等;而储蓄型投资型险种应重点考虑家庭的经济状况,合理分配收入,做好专款专用,如教育金、万能险、投连险等。

如何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险种呢?从家庭理财角度上看,通常我们该有个这样的次序:第一、先家长后小孩;第二、对于小孩个人,社保医保>意外医疗>普通医疗>教育金等。对于社保医保,这是政府提供补助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福利,所以不管从划算角度还是从保障范围角度都是很好的,当然未成年人的医保目前只在部分城市试点,而未试点地区也可以考虑农村合作医疗或独生子女保险等。

而意外医疗和普通医疗是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有的产品,不过各家公司的产品大同小异。我们通常选择的就是尽量有较高的意外医疗报销比例和额度,结合社保医保选择额度适中而报销比例较高的产品,同时少儿专属的重大疾病保险也相当重要。

用少儿医疗保险转嫁高额医疗费

商业少儿健康保险类型包括:少儿重疾、少儿住院津贴、少儿住院费用报销三方面。

现在重疾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关于幼儿的重疾报道并不罕见。很多家庭被沉重的医疗费用所负累,更令人叹息的是很多患儿由于不能及时缴纳治疗费而延误病情。专家称,不同于社保给付的事后报销,商业重疾险可以在确诊的第一时间向患儿提供资金用于后续治疗,保障强度更甚,避免陷入无钱治病的窘境。

单独投保的重疾险费率一般比同额度作为附加险的重疾保障要高。家长可以在投保教育金保险的同时,附加投保少儿重疾险,既为孩子提供了保障,又节省了保费。住院医疗费用保险是凭借治疗费用的发票进行报销的,住院津贴是根据住院天数给付的。这两项都可以对幼儿日常疾病和意外导致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在已有少儿社保的情况下,住院费用报销保险和社保的报销额度不能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在一定程度上稍嫌重复。家长可考虑社保配合津贴类商业保险的组合,或者选择超社保的少儿医疗险产品,可以减少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交叉,又使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的良好辅助。

少儿医疗保险参保建议

对于投保少儿住院医疗保险,要保障、价格和理赔三方面综合来看,仅从价格高低并不能评判产品好坏。比如,一些价格相对便宜的保险可能在免赔条例中有较多限制。另外,在购买该种医疗保险时,应格外注意赔付条款的细节,如要了解保险理赔限额的具体方式,有的险种不仅规定了最高理赔限额,而且每个分项理赔也有限额;再如,还需要了解具体险种所规定的总花费的报销比例。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住院费用一般包括几大项:医药费(包括非自费药与自费药)、检验费、床位费、膳食费、手术费等,一些少儿医疗险对医药费一项可报销的上限设置比较高,看似很有吸引力,但其他各项费用的补充却可能会有不足,因此,家长在投保费用型保险时,应避免选择可报销的项目费用过于笼统的产品,最好购买医药费与包括检验费、床位费等其他费用项目可报销比例分别注明的保险产品。

医疗商业保险的五大类及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区别


普通医疗保险该险种是医疗保险中保险责任最广泛的一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支出的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普通医疗保险一般采用团体方式承保,或者作为个人长期寿险的附加责任承保,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并规定每次最高限额。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的医疗费,作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责任。保险金额可以与基本险相同,也可以另外约定。一般采用补偿方式给付医疗保险金,不但要规定保险金额即给付限额,还要规定治疗期限。

住院医疗保险该险种负责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时支出的医疗费,不负责被保险人的门诊医疗费,既可以采用补偿给付方式,也可以采用定额给付方式。

手术医疗保险,该险种属于单项医疗保险,只负责被保险人因施行手术而支出的医疗费,不论是门诊手术治疗还是住院手术治疗。手术医疗保险可以单独承保,也可以作为意外保险或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承保。采用补偿方式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只规定作为累计最高给付限额的保险金额,定额给付的手术医疗保险,保险公司只按被保险人施行手术的种类定额给付医疗保险费。

特种疾病保险,该险种以被保险人患特定疾病为保险事故。当被保险人被确诊为患某种特定疾病时,保险人按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以满足被保险人的经济需要。一份特种疾病保险的保单可以仅承保某一种特定疾病,也可以承保若干种特定疾病。可以单独投保,也可以作为人寿保险的附加险投保,一般采用定额给付方式,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即终止。怎样选择商业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对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方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面对保险市场上众多的让人眼花缭乱的医疗险种,人们往往对自身的需求和保险条款理解不足,花了钱却没得到应有的保障。

同样是医疗保险,而商业医疗保险作为社会医疗保险的一种补充保障,两者肯定是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两者属性不同。商业医疗保险是人寿保险公司运用经济补偿手段经营的一种险种,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一个方面,是由保险人与投保人双方按照自愿原则签订合同来实现的,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从中赢利.而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规定,为保护和增进职工身体健康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或地方通过立法强制执行的,不取决于个人意志,同时作为一种社会福利事业具有非赢利性质。

第二,保险对象和作用不同。商业医疗保险以自然人为保险对象,其作用在于当投保的公民因意外伤害或疾病而支出医疗费用时,可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以减轻损失,而不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也不具有维护社会公平的作用,社会医疗保险主要以劳动者为保险对象,当劳动者因患病就医而支出医疗费用时,由社会保险部门或其委托单位给予基本补偿,有利于社会安定和维护社会公平,实际上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一个方面。

第三,两者权利与义务对等关系不同。商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是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任何一个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或法人,只要与保险公司自愿签订保险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缴纳了保险费,其本人或成员就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金给付的请求权,保险金额的多少取决于所缴保险费数额的多少,即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而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上,只要劳动者履行了为社会劳动的义务,就可以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有时为了便于用经济手段进行管理,增强劳动者的费用意识,要求缴少量保险费,但他们所领取的保险给付金与所缴纳的保险费数额并不成正比例关系,即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

商保中的重疾险是确诊后就给钱。商业健康险可提供罹患重疾所需要的高额治疗费用,更可选择更好的医疗设备、药品。如果商业重疾险含有豁免条款,被保险人一旦发生合同约定事故即无需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障继续有效。可补偿医病期间的额外支出。如疾病后非医疗支出、个人收入损失、家人看护支出、护理费用………这些额外支出往往可达到医疗费用支出的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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