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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用药3年!恒安标准特药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2020-03-26
保险规划的保障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国外的保险是怎样规划的

恒安标准特药通是一款号称最多可以保障3年用药的产品,那么这款药品费用保险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恒安标准特药通是骗人的吗

恒安标准特药通不可能是骗人的!这是一款来自恒安标准人寿的药品费用保险,经过银保监会备案的正规保险产品。如果对这款产品刚兴趣并且也符合投保规则,那么可以放心投保,不用担心这些不存在的问题。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开业,总部设在天津。股东双方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逾40.46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出资50%。

公司成立十余年,已设立天津、青岛、北京、山东、江苏、辽宁、四川、河南、广东、大连等10家分公司,销售机构达到80余家,所以也是非常有实力的公司。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恒安标准特药通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疾病、症状、体征、生理缺陷及残疾情况(已向保险公司告知且保险公司已同意承保的除外);

(3)被保险人斗殴、酗酒、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但提供急诊或医疗服

务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和经输血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10)被保险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中国境外的治疗;

(11)未在保险公司认可的医院或保险公司指定的药店购买的药品;

(12)未经科学或者医学认可的试验性或者研究性治疗及其产生的后果所产生的费用;

(13)接受未被治疗所在地权威部门批准的治疗、未获得治疗所在地政府许可或批准的药品或药物;

(14)药品处方的开具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的说明书中所列明的适应症及用法用量不符;

(15)相关医学材料不能证明药品对被保险人所罹患的恶性肿瘤有效;

(16)被保险人用药时长符合慈善赠药申请条件,但因被保险人未提交相关申请或者提交材料不全,导致未通过慈善基金会审核所发生的药品费用;被保险人通过援助审核,但因被保险人的原因未领取援助的药品费用;

(17)被保险人的疾病状况对购买或领取的药品已经耐药后产生的费用。

网小结

恒安标准特药通属于医疗险的一种,因为医疗险涉及的保障范围很细,所以免责条款也相对多一些,作为消费者,在投保的时候就更加要留意,看看那些条款是否是自己能接受的。如果不能就不要投保,否则以后出险时被拒赔了又要让保险背锅。

除了以上免责条款外,还存在等待期内不赔、健康告知不实不赔等问题,小伙伴们都要留意一下。

精选阅读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恒安标准人寿即将推出最新重疾险产品“臻爱倍护重大疾病保险”,为投保人提供终身健康保障,那么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是骗人的吗?

恒安标准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开业,总部设在天津。股东双方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英国标准人寿安本集团。截至2018年12月底,公司注册资本金逾40.46亿元人民币,双方股东各出资50%。

公司成立十余年,已设立天津、青岛、北京、山东、江苏、辽宁、四川、河南、广东、大连等10家分公司,销售机构达到80余家。

恒安标准作为一家合资寿险公司,一直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立足市场,建立涵盖客户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体系,满足客户在风险保障和养老等多方面的需求,是公司致力追求的服务宗旨。

2018年1月,恒安标准恒爱年年尊享版终身年金保险(分红型)荣获“年度创新力保险产品”奖(和讯网),

2017年11月,荣获“2017年中国保险业7·8公益扶贫贡献奖”(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017年11月“恒安标准臻爱健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获“最具市场影响力保险产品”奖项(《保险文化》杂志社)2017年6月恒安标准人寿凭借“健悦行”项目荣膺“金蜜蜂·入围企业”称号(《WTO经济导刊》)

恒安标准臻爱倍护B款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一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第二至第九项任一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患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疾病终末期状态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复效情形的,被保险人在每次合同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故意造成疾病;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八、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 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

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一至第七项任一情形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因上述第二至第九项任一情形导致身患轻症疾病、重大疾病或疾病终末期状态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您或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恒大恒安康保险计划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恒大恒安康保险计划是恒大人寿刚刚推出不久的一款产品,知道的人不多,那么这款产品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恒大恒安康保险计划是骗人的吗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一个拒赔的案例。

一男子刘某在大连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两全保险,基本保额10万元。保险公司承诺如果在投保第一年内发生意外事故,保险公司会按5倍赔偿!除非身故或全残是主动吸食毒品、酒驾等就不赔!如果没有出险,所有人皆大欢喜,然而偏偏不幸就发生了。

投保3天后,刘某车祸身亡,看到情况完全符合保险理赔条件,家人索赔50万保险金,结果却遭拒赔!双方对簿公堂,法院一审要求必须赔,最终二审判定不用赔!

很多人觉得刚买保险才3天,保险却不赔,凭什么?其实,这里面存在很大的问题。原来经过保险公司调查得知,刘某在出事之前的短短半月内,在8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高额保险,保额达760万,存在骗保嫌疑。而且刘某曾有过吸毒史,对于此事和在多家保险公司投保的情况都未如实告知,保险业务员多番询问都明确答复“无”。

这是一个典型的没有如实健康告知而被拒赔的案例,可以看出保险公司的理赔根据都是保险条款,并不会存在所谓骗人不赔的说法,恒大恒安康保险计划也不例外。这是一款正规的保险产品,由恒大人寿承保,符合要求并且感兴趣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恒大恒安康保险计划什么情况下不赔

1、等待期内不赔

恒大恒安康的附加重疾险有180天等待期,等待期内的保险事故肯定是不会赔付的,这是人所共知的。

2、健康告知不实不赔

这个也不用小编说了,前面的案例就是最好的说明。每个人在投保时都要做到如实健康告知,否则出险被拒赔就不是什么稀奇事了。

3、符合免责条款不赔

主险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发生上述第(一)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附加险

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之日起两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四)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七)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九)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三、因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四、因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有保险合同所界定的重大疾病或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将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百年康定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百年康定保是百年人寿刚刚推出的一款重疾险,知道的小伙伴还不是很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百年康定保是骗人的吗

百年康定保是百年人寿“康字辈”当中的新成员,推出时间不久,在银保监会备案过,在百年人寿的官网也可以查到相关的保险条款,所以不可能是骗人的。

小编知道有些小伙伴说保险是骗人的,主要是指保险理赔难,其实保险理赔并不难。这可不是小编瞎说的,而是有数据支撑的。2019年刚过去,各大保险公司全年的理赔报告还没完全出来,但是上半年的早已经出来了。从报告来看,各大保险公司的平均理赔率为97%,个别的能达到100%,如此高的赔付比例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也许有小伙伴会质疑数据真实性,但是小编告诉你:所有保险公司都要受到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如果被发现造假将面临严重的处罚,最严重的的会吊销牌照,所以保险公司是不敢在这上面造假的。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百年康定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和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醉酒、斗殴、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或未遵医嘱使用管制药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约定的经输血、因职业关系、因器官移植导致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或患艾滋病除外);

(7)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身故以外其他保险事故的,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当时的现金价值。

国华金如意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国华金如意是国华人寿新推出的保险产品,从保险的种类来说,这是一款两全险,那么这款保险有哪些保险责任和免责呢?文章中会一一介绍,欢迎大家阅读! 国华金如意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总部位于上海市地标建筑上海中心大厦,注册地湖北武汉。是由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股份制专业寿险公司,目前注册资本为48.46亿元。净资本超过250亿元,稳居寿险行业前十。作为旗下产品国华金如意是一款两全保险,提供身故保障,期满可领取满期金。是一款十分不错的产品,大家可以放心投保。

国华金如意保什么?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与保单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国华金如意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发生上述第(2)项情形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合同的保单价值。

如有疑问或者想了解更多,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在线客服。

总结

在两全保险中,积累起来的准备金在保险期间届满时将等于保险金额。因此说,两全保险具有很强的储蓄功能。正因为两全保险承担了双重的保险责任,生死合险的保险费率要比单纯的生存保险或死亡保险高。国华金如意是一款优秀的两全险,期满可领取满期金,还有身故保障。对于用户来说,这样的一款保险,是非常适合用户们进行投保的,相信一定可以让用户满意。

中华爱家优选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中华爱家优选在璨若星河的重疾险市场当中可能并不是那么闪耀,知道的人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每个买保险的小伙伴都会担心自己会拒赔。但凡道听途说一例拒赔的伤心案例,就会呈现“坏事传千里”的效果,扩散开来就是“保险是骗人的”。然而保险真的理赔那么难吗?今天保险公司就以中华爱家优选为例来说说这个问题。

中华爱家优选是骗人的吗

根据保险公司2018年发布的理赔数据,无论哪家公司,其获赔率都是很高的(都在97%-99.5%)。可能有人会怀疑数据的真实性,但是保险公司都归银保监会严格监管,很多数据都要备案或者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惩罚是很严重的。保险牌照那么难拿,有谁会傻到因小失大呢?而且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保险公司也从来不是靠拒赔来赚钱的,这样不是砸自己的招牌吗?所以这个数据还是可信的。

中华爱家优选是中华人寿推出的正规保险产品,经过银保监会备案,符合承保规则的小伙伴都可以在正规渠道放心购买,不存在所谓骗人的情况。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中华爱家优选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早期危重疾病、中症疾病、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或豁免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伤,或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

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全残或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网小结

除了以上免责条款,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出险也是不会理赔的。还有就是健康告知很重要,保险公司是信任每一个人的,保险合同签订是建立在双方都具有契约精神前提之上的。不过如果为了顺利投保就故意隐瞒的话,到最后出险时被查出来还是会被拒赔的。

有些小伙伴认为出险之后保险公司会想尽一切办法拒赔,然而事实却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是合同条款,保险公司也不是慈善机构,接到报案后肯定要核实清楚,不能报案人说是什么就是什么,因此理性看待保险公司核保和拒赔的事情才是正确的投保姿势。

合众爱健康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合众爱健康在合众人寿众多保险产品当中不算是很出名,那么这款产品会不会是骗人的呢?在什么情况下不赔? 合众爱健康是骗人的吗

当然不是骗人的!合众爱健康是合众人寿推出的一款正规保险产品,在保险公司官网可查,并且2018年9月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才上市的,所以符合投保规则的小伙伴都是可以放心投保的。

合众人寿成立于2005年,至今已发展成为一家拥有近8万名内外勤员工、27家省级分公司、500余家分支机构、800多亿元总资产的全国性保险公司。合众人寿旗下投资有合众财险、合众资产、合众优年、盛世合众等公司,共同为客户提供涵盖保险、资产管理、养老等多领域的综合服务,实力不容小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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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众爱健康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8)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8)种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因下列第(1)-(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轻症疾病、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9)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保险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或重大疾病的,保险合同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太平商旅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本文介绍了太平人寿是不是正规保险公司?还有最近新推出的“太平商旅保意外伤害保险”是不是骗人的,太平商旅保什么情况下不理赔?

太平商旅保意外伤害保险是骗人的吗?

答案:当然不是。

太平商旅保意外伤害保险是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承保的,该公司是中国太平集团旗下的子公司,集团最先成立时间是1929年,已经是89年+的老品牌了,子公司太平人寿的成立时间是1984年11月17日,也已经有35年历史了。08年的时候,中国太平与国寿、人保、中国进出口保险公司并列为中国保险行业副部级央企。

截至2018年6月,公司总资产超过4300亿元,期末有效保险金额超过112000亿元,服务客户总量超过4500万人次,累计向客户支付理赔款和生存金总额超过868亿元,充分发挥了商业保险作为社会保障体系支柱的职能。2018年,惠誉国际连续第三年对太平人寿做出“A+”评级,评级展望为“稳定”。

截止2019年第一季度,太平人寿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9%,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25%,对比上一季度都有所提升,也超过了监管机构的规定,是一家正规且靠谱的保险公司。

太平商旅保意外伤害保险也是经过保监会审核备案的新产品,是正规的保险产品,有需要的客户可以放心投保。

太平商旅保意外伤害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故意自伤或自虐;从事或参与恐怖主义活动、邪教组织活动;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醉酒或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未遵医嘱使用处方药物或未按照说明书所示的内容使用非处方药物;

5、被保险人精神错乱或失常、流产或分娩、猝死、接受整容手术,医疗事故;

6、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且伤口发生感染者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未经过净保费。

横琴同心保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横琴同心保目前还在备案的过程当中,知道的人还不多,那么这款产品会是骗人的吗?在什么情况下不赔呢? 横琴同心保是骗人的吗

首先必须说明的是,横琴同心保肯定不是骗人的!这是一款正规的保险产品,由横琴人寿承保,需要在银保监会备案,不存在所谓骗人的情况。

不少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原因大多与理赔纠纷有关。这些理赔纠纷或是他们道听途说,或是他们亲身经历,也许是真事,但是他们从未去探寻拒赔背后的真相。

大多数的理赔纠纷都与合同纠纷有关,可是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就是合同条款,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多个心眼,确定是自己想要的产品再投保也不迟。

如果有其他问题或者想了解更多的情况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咨询在线客服。

横琴同心保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金”、“豁免其他被保险人保险费”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9)项情形之一,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该被保险人“疾病终末期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中症疾病保险金”、“轻症疾病保险金”、“豁免被保险人自身保险

费”、“豁免其他被保险人保险费”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保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9)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该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该被保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第(9)项情形导致第一被保险人或第二被保险人(若有)身故,或初次达到疾病终末期阶段,或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中症疾病、轻症疾病,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招商仁和擎天柱3号是骗人的吗?什么情况下不赔?


擎天柱系列作为王牌定寿系列,先后经过了擎天柱1号和2号的升级,每次都是引领市场,这次招商仁和擎天柱3号又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

招商仁和擎天柱3号是骗人的吗?

毫无疑问,肯定不是。

2016年12月1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招商仁和人寿正式开始筹建,并于2017年6月30日获得开业批复。招商仁和人寿应运而生,宣告“仁和保险”成功复牌,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历史由此提前了半个多世纪。

招商仁和人寿注册资本为50亿元人民币,由招商局集团作为主发起人,共同发起股东包括: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亿赞普(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最近季度(2019年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7%,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57%。最近季度的风险综合评级(分类监管)结果为A类,所以对于该公司大家可以放心,肯定不是坑人的。

招商仁和这次首次发力定寿,凭借其招商局,中国移动等超级股东,这次这款产品也是诚意十足。

什么情况下不赔?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最后复效之日起两年内自杀的,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投保人除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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