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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帮你减少水灾损失的三险种

2020-10-19
保险种类 保险业的三年规划 保险规划的三层逻辑

6月以来,暴雨洪灾导致南方人民生活生产普遍严重受损。面对暴雨洪灾的肆虐,保险如何买单?

****理财网网保险专家提醒,水灾来袭,别忘提前准备车损险、人身险和家财险,以减少损失。

车辆维修找车损险

机动车在此次暴雨洪灾中受损数量最多。可是,并不是所有遭水灾损害的车辆都能得到理赔。

据业内专家介绍,除专业车险公司天平保险的个性化车险条款外,目前市场上的A、B、C三套车险条款中,并不包含因水淹而导致发动机损毁的责任。车主要投保这部分责任需要另外购买涉水附加险,否则当车辆遭遇水淹而引起发动机损坏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对于没有购买涉水险的客户,还是要认真考虑车险中被作为附加险的那款涉水险。如果这一步没有走,那么爱车进水之后,一定不要再次发动车,以免超出车损险的理赔范围。

人身险先行赔付

保单条款显示,寿险、个人意外伤害险、个人意外医疗险、学平险、旅游意外险等人身险的保险责任均包含有洪灾受损责任。这就意味着,保险客户购买寿险、意外险后,在洪灾中身故或受伤,均可依照保险合同规定获得保险公司相应赔偿。

据介绍,针对广西博白桂花村小学挡土墙倒塌、容县山体滑坡、梧州泥石流、岑溪市大隆镇房屋倒塌、蒙山汉豪乡地质灾害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中的遇难学生,中国人寿(601628,股吧)“特事特办”,现场先行赔付身故保险金。

****理财网网保险专家提醒,为了防范各种风险,并减少自身家庭的经济压力,在投保寿险和意外险时,都应该附加住院医疗险、住院津贴险等,这样,被保险人遭受洪灾之后,医疗时可获得定额补偿。

家财险承保范围有限

车有车险、人有寿险,实际上还有一种家庭财产保险,每年只需花费几十元或数百元,便能够防范家庭可能出现的多种风险。

目前市场上的家财险一般为基本保障型,最大特点是保费低廉,保险期满后,所交纳的保险费不退还。为方便客户投保,基本保障型家财险一般都会按保额或保费高低,提供多档次的定额保险方案供客户选择,保障范围可以包括房屋、房屋附属物、房屋装修、家具、家用电器和文化娱乐用品等,同时还可附加盗抢险、管道破裂及水渍保险、现金损失保险等,几乎涵盖家庭财产可能发生的各种财产损失。

如果发生洪灾,保险公司确认房屋及室内装修物的保险价值应该是出险时需要重新建造这座房子的价钱,如果投保人属于足额投保,当房子不幸全毁了,保险公司则赔偿其建造一座新房子的资金。至于室内财产因洪灾受损,保险公司一般按照所保财产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

相关知识

保险公司,保险知识讲堂:损失补偿原则


还记得阿凡提故事里那个贪财刻薄的巴依老爷吗?财迷巴依又要敲诈穷人了。一位老实的穷人吃了巴依老爷的一只鸡,价值2个金币,说好3年后还。3年后,巴依将这位穷人告上法庭,要他还1000个金币,还振振有词:“如果这只鸡活着,就会生许多蛋,蛋又能孵出小鸡,小鸡张大又能生蛋······这样鸡生蛋、蛋孵鸡,该有多少钱啊!”法官老爷受了巴依的贿赂,只等着开庭整穷人。到了开审那天,所有人都到齐了,充当辩护律师的阿凡提却迟迟没来。当所有人快失去耐心时,阿凡提悠然而至。“法官大人,实在抱歉,”阿凡提平心静气地说,“我在家赶着将麦种炒熟,炒熟了好马上播下地去,不耽误播种期。”“胡说八道,麦子炒熟了再种下去,还能长出麦子来吗?”法官厉声斥责阿凡提。阿凡提等的就是这句话,“炒熟的麦子种不出麦子来,煮熟的鸡难道就能够生出蛋来吗?”法官和巴依一下子哑口无言。阿凡提哈哈一笑,接着说:“煮熟的鸡生不出蛋来,当然后来所谓的鸡生蛋、蛋孵鸡都没有,我的朋友所欠的1000个金币也就没有了。”阿凡提帮穷人打赢了这场官司,巴依灰溜溜地走了。

一计不成,巴依又生一计。巴依家财无数,而鸡群只是他的财产之一。他听从了另一位老爷的建议,为他的鸡投保了财产保险。假如因为第三者的责任,也就是哪位穷人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吃掉或偷走他的鸡,或者因其他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他的鸡发生损失时,保险公司将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该赔他不少钱吧。正当巴依打着如意算盘之际,却从保险公司得知,该责任只限于所保鸡的范围,如果想获利而要求保险公司对未生的蛋和蛋将孵出的鸡承担赔偿责任,肯定是行不通的,因为保险有一个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获得额外的利益。当然,如果该鸡已生下蛋或已孵出鸡,巴依只需到保险公司变更一下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对于上述保险标的物的灭失将承担相应责任,也就是损失多少补偿多少。

贪财的巴依老爷眼珠一转,又想出一个办法,如果把所有的鸡向多家保险公司买保险,到时不就可以多收些赔款了。其实这个办法也是行不通的,即使发生损失,多家保险公司也会按一定的方式分摊损失,也就是赔款的总和不会超过这些鸡的总价值,因为损失补偿原则贯彻的就是“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获得额外的利益”。

巴依老爷不干了。“我多交钱,多卖保险,为什么不让我多获得赔偿?”其实,保险的作用是即使发生事故,也能保证人们的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如果都像巴依老爷那样,把保险变成了一种谋利的手段,一来与保险补偿损失的宗旨不符,二来可能会有人故意造成事故取得利益,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巴依老爷不死心。“如果别人偷吃了我的鸡,保险公司陪我一笔,我还可以让那个偷鸡贼再赔一笔,好歹也能赚点。”结果被告知,如果鸡是被第三者偷吃的话,保险公司在向巴依赔款后便取代巴依的角色,取得了向偷鸡人索赔的权利,这叫代位求偿,目的也是防止从保险中获利。

巴依老爷的如意算盘全部落空了,仿佛看见他的老对手阿凡提在对他说:“保险是用来补偿损失的,如果想用保险来赚钱,是行不通的!”巴依老爷长叹一声,心想投机取巧总是得不偿失,还是踏踏实实为人做事的好。这时耳边又响起他的老对手阿凡提常唱的歌:“人人都叫我阿凡提,纳斯尔丁·阿凡提。生来就是个倔脾气,倔呀么倔脾气······我的小毛驴,小毛驴······”巴依老爷一直想不明白,阿凡提整天骑头破驴,一副穷酸相,却快乐无忧,自己家财万贯,却常常郁闷不安,现在他总算悟到点什么了:胸怀坦荡,不存贪欲,就是人生快乐的源泉啊!

航空延误保险减少乘客损失


几年前,台风“海葵”的影响已经波及到了江苏、上海、安徽等地区。受其影响,多架航班被取消,飞机场内滞留了相当多的旅客。旅行延误的意外损失谁来赔偿?就让航空延误保险来帮助您吧!

降低损失:

巧投航空延误保险,飞机延迟可获保险赔款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市民投保意识越来越强,航空延误保险的投保率已较高,但对于不少保险公司前几年推出的航空延误险很多人并不知情。据介绍,由于航空管制、天气因素导致飞机延误的情况较普遍,特别在暑期旅游黄金期,由于强对流天气频繁,加上客源密集,使得飞机延误出现的概率较淡季显着上升。保险公司人士介绍,现在不少市民出游通常会搭乘飞机,一旦飞机大面积、长时间延误将给旅游造成很大损失,因此,利用多数保险公司推出的航空延误保险可以直接减少这种损失。据悉,如果投保了航空延误保险,只要飞机迟飞了3-4个小时或达到目的地长时间延迟,被保险人就能获得一定的赔偿。

如平安财险推出航空延误保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200元的赔偿。如果投保交通意外险中附加“航空延误保险”,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就能获得400元的赔偿。此外,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延迟3个小时赔偿300元的航班延误险。业内人士表示,自然天气因素导致的航班延误不在保险公司免责范畴里。据悉,在保险条款中也明确约束道,由于被保险人将要搭乘的固定航班飞机因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机械故障、航空管制导致的事项,保险公司可按保险金额赔偿。

费用低廉:

增加3-4元就能为旅游行程买保障

究竟投保航空延误保险需要花多少银子?理财专家指出,这种航空延误保险因是附加险,因此,价格非常低廉。如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赔偿的,只需要多花不到4元钱,如果想获得400元以上赔偿的,通常只需要花10元不到。该人士表示,对于飞往山区的航线,加投航空延误保险并不会增加整个旅游保险投保成本,如投保保额为50万元的意外身故,10万元保额的意外伤害医疗,加投航班迟了4个小时及以上可获200元补偿的保险,投保总成本上升约15%。而一旦发生航班延误则能获得近8倍的投保花费。

航空延误保险专家提醒:

遇出险须立即报案,领取航班延误证明

如果遇到航班延误情况,并达到保险条款约定的赔款条件,该如何处理?保险专家表示作为被保险人应做五步,第一步,需要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详细说明被保险人遇到的境况。第二步,在搭乘飞机前,在通检口向航空公司检票人员索要航班延误的证明书凭据,一定需要保留好登机牌。第三步,回到所在城市之后,可到指定保险公司理赔窗口提交一份理赔情况说明书,并附个人身份证、登机牌及航班延误证明书等相关资料。第四步,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交对应被保险人姓名的银行卡。第五步,通常在15个工作里就能收到保险公司的回复。如没有顺利理赔,可凭报案号询问。理财专家提醒,通常一家公司只允许投保者购买一份航空延误保险,重复多购往往无效,如果旅行行程非常重要,可向不同保险公司投保,一旦出险可获得多倍赔偿。

常乘飞机出行的旅客总是饱受飞机延误困扰,特别是在夏季降雨增多时节。而由于我国现有的航空延误保险仅对航空意外身故或致残提供保障,旅客漫长的机场等待并不能产生任何价值。日前,南航与美亚保险、航联经纪共同在南航B2C网站上推出新版航空保险,作为旧版航意险的补充品,其在不增加保费的基础上能够对旅行不便作出针对性补偿,包括航班延误、取消或行李延误补偿。

目前该款产品仅可通过南航B2C网站购买,且只针对南航的国内航班。由于其承保成本较高,暂不会通过代理渠道销售。同时,由于承保公司不同等操作层面的问题,消费者如在本月12日产品推出前通过南航网站购买了机票,即便行程尚未进行,也无法进行补充购买新版电子航空险。但美亚保险产品部人士称,如接到消费者对此的大面积询问,未来将考虑如何协调将已购传统航意险置换为新版产品,或补充购买新版产品。

保险知识,保险公司可灵活选择险种


“如果有电动车盗抢险,我就愿意买。”采访中,一些市民认为,电动车容易被盗,保险公司可以将其纳入家庭财产险,或者单列一险种,同时将三责险与其捆绑起来,适当提高些保费。这样,车主可以得到较全面的保障,愿意购买的也就多了。

针对办理电动车三责险不方便的问题,有市民建议,保险公司可以和电动车经销商进行合作,通过适当的手段,让经销商替消费者支付部分或全部费用、代办三责险。消费者得了“便宜”,又省了麻烦,自然办理的人就会多起来。

武汉市电动车行业协会组织品牌电动车代理商,与人保财险武汉分公司签订协议。经销商出售每一辆电动车时,从利润中拿出几十元办理一份保单,赠与电动车买主;在保单一年期限内,电动车主骑车发生意外,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可由保险公司代为赔偿。一年后,车主可自行续保。保单陆续送往消费者手中,市场反映不错,不少车主在“享受”快速理赔的服务后,表示到期将续约。

业内人士认为,电动车三责险为电动车消费群体中的弱势部分提供了利益保障,可为电动车经销商增加销售利好。鼓励经销商为三责险埋单,对销售商、消费者、保险公司而言,应该是“三赢”。

保费低点让人人都买得起

曾经报过《对电动车实行准入制度》议案的省人大代表代俊峰说:“对于保险公司希望将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定位成强制购买险种,可从两方面做工作,一是可以通过人大常委会立法,二是可以通过政府令,都可以达到强制购买的目的,毕竟强制购买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安定。

对于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代俊峰认为,这个险种要让广大电动车消费者都能买得起。现在摩托车的交强险1年是100多元,如果电动车的第三者责任险在20-40元之间,赔付的数额可以设计得比机动车肇事少一些,这样,电动车第三者责任险,人人都买得起,人人都能受益,就会得到支持。

链接:失窃险,保险公司不敢做了

“公司曾和一家电动车经销商合作推出过失窃险,结果一年下来,赔得厉害,现在谁还敢做这样的险种啊。”南京一家财险公司产险部的人士说。据了解,当时一辆新车交20元即可获保,车子一旦丢失,保险公司至少要赔1000元,最后算下来赔付率超过了140%,自然不肯做这亏本买卖。

电动自行车还有一种形式的失窃险,是在买车时赠送的。在一家电动车销售店里,售货员向记者介绍,买电动车,厂家可以送一年期失窃保险。仔细研究保单后,记者发现,这种电动车失窃保险由电动车厂家向财产险公司集体投保,是一种差额购车方式。比如在一年的期限内,前半年失窃,消费者再次购买该品牌的电动车可以抵扣800元,后半年失窃抵扣400元。保险赔付金可以降低市民丢车的损失,厂商交的保费也可以从多卖的一辆车中获得补偿。

保险公司,国际保险经营主体的运行程序(四):损失控制


一、损失控制

防灾防损控制赔付率是保险运行中的重要环节, 因为保险的整个经营活动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认识危险、 防御危险、 控制损失和补偿危险损失的过程, 是贯穿于每份保险有效期内的经常性的工作。保险公司在既定保险费收入的情况下, 要尽可能减少赔款支出, 将赔款数额占保险费收入的比率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因此 “防重于 赔” 必 然是全世 界商业保险公司的 经营宗旨。而“防” 就得采用科学的措施和手段, 减少事故发生次数, 降低损失程度, 控制保险赔付, 力求最佳经济效益; 同时, “防” 也可减少社会财富的损失, 保护生产力,促进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保险防灾防损的首要工作就是对承保标的的危险评价结果建立档案, 并根据以往承保经验, 制订具体的防范措施。对一些承保单位风险管理制度不全, 职工缺乏安全意识的, 或企业对自身面临危险程度认识不清, 疏于管理的, 保险公司都应针对其具体情况加强宣传教育, 督促其拟订确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其次, 保险公司防灾人员要深入承保单位, 定期观察承保标的的危险变化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防损方案, 帮助被保险人做好防范工作。事实上危险往往有一个累积过程, 只要及时了解和认识危险的变化情况, 当即采取控制措施就可减少事故的发生率。

第三, 保险公司要进行防灾技术的研究, 不断积累新的防损经验, 进一步提高防损效率。保险业发达国家一般都设有专门的防灾技术研究中心, 德国专门配备高水平技术专家, 拨出大批专用资金, 研究各种防灾技术, 并运用于保险实务。美国也有数家著名的防灾技术研究机构, 其中一家是保险商品实验室, 专设防盗、 化学、 电子、 电器、 供暖、 电讯等 6 个部门, 为保险人及其他任何厂商鉴定分析保险标的物或产品的安全性能。美国保险集团的各类风险管理技术人员多达 7 000 人, 每年咨询设计费收入达数亿美元。日本东京海上火灾保险公司和安田火灾保险公司也都设有安全技术部, 专门就汽车安全、 产品防灾安全、 锅炉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 取得很好的效果。此外, 保险公司还通过筹集防灾基金, 与社会专业防灾部门密切配合, 共同防御灾害损失。如保险公司与消防部门联手宣传防火、 防盗安全知识, 与交通管理部门一起对交通事故多发地段加强管理, 竖立警示牌, 分流车群,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有鉴于防灾防损的重要性, 保险发达国家往往还组成同业协会, 发挥其控制损失、 开发新技术、 保障财产人身安全的功能。如美国保险协会(American Insurance Association)设有工程与安全服务部门, 为会员公司提供教材, 开展教育研讨, 同时也提供教材于立法者和政府官员, 这些教材包括《 国家建筑准则》 、 《火灾预防准则 》。美国保险联盟、 独立保险业国家协会、 保险咨询机构、 独立保险代理人和专业保险代理人以及专业同业协会(公路安全保险协会、 国家汽车失窃局、 纵火控制保险委员会) , 甚至国家安全委员会、 国家火灾保护协会也致力于损失控制和社会防范教育工作。

保险公司投保,保险活动中该遵守的规则(三)


 第七条(境内投保原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 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本条是关于境内投保原则的规定。

 为了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 实现保险化解风险的真正目的, 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 维护国家金融秩序, 国家对经营商业保险业务实行许可制度。只有依照本法规定设立的保险公司才能够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除保险公司以外的任何机构或者个人, 均不得经营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的保险业务, 属于国家禁止的违法行为, 对于风险的防范或者弥补损失没有任何真正的作用。保险业是服务贸易中的一项重要服务领域, 各国都从发展民族保险业和维护本国保险市场利益的需要出发, 采取措施控制保险费的外流以及保险利润的流失。即使一些发达国家, 也采取限制外国保险公司进入市场等措施, 保护本国的保险公司的经营地位。我国的保险业尚处于起步初期, 并且我国具有潜在的巨大的保险市场, 参照国际上通常采用的保护措施, 是符合我国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对此,我国在制定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时, 都体现了这一基本原则,作了与本条内容相同的规定。例如: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8 条第4 款规定: “ 合营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第18 条规定: “ 合作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外资企业法第16 条规定: “ 外资企业的各项保险应当向中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为此, 本条规定: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办理境内保险的, 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本条所称投保, 是指对保险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个人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向保险公司请求订立保险合同的行为。向保险公司投保的人, 为投保人, 投保人是依照保险合同负担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受本条约束的投保人, 其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 作为投保人的, 应当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在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是指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若投保人不是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而是我国境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没有义务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再者, 凡属我国境内或者境外的个人, 向保险公司投保的, 也没有义务必须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总之, 只有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办理保险时, 才有义务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此外, 在我国境内, 不论投保人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其办理保险而投保的相对人, 只能以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为限。投保人向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外的任何个人、企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投保, 不能产生保险的效力, 不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在这种情况下, 投保人和非保险公司订立的“ 保险合同” 无效, 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切身利益, 难以真正通过保险加以保障。所以, 需要办理保险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凡是我国境内办理保险的, 应当向依照本法规定设立的保险公司投保。

 我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办理境内保险的, 应当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与此相适应, 凡办理境外保险业务的, 则没有义务必须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什么是境内保险呢? 一般而言, 凡保险的当事人位于我国境内、保险标的位于我国境内、保险危险的发生位于我国境内, 或者保险合同的义务的履行位于我国境内等, 有这些因素之一的保险, 均可以称之为境内保险。但是, 在本条规定的意义上, 境内保险若作上述较为宽泛的理解, 恐怕有不妥之处, 其结果会使得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办理位于境外的财产的保险时, 不得不选择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 在实务操作上极为不便。因此, 境内保险在解释上应有所限制, 即保险标的位于我国境内的保险为境内保险。这就是说, 我国境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以位于我国境内的财产或者人身利益为保险标的办理保险的, 应当向我国境内的保险公司投保。

专家教您减少提前退保损失


我们购买保险是为了给自己一份保障以及达到投资的目的,但当我们无力支付保险费用或者处于某种情况要退保时,怎样保障自己不亏本呢?

近日,市民邹先生告诉记者,前一年通过做保险代理的朋友买了款两全保险,每年缴纳近6000元保费,因为经济原因,他决定解除保险合同。结果咨询了保险公司才发现,交了2年共计1万多元的保费,若要提前退保仅能拿到保单现金价值上显示的不到两千元。对于邹先生的不解,记者咨询了保险行业的专业人士孙先生,他指出,由于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如果邹先生暂时感觉经济上有困难可以采取保单合同效力终止等多种方法解决燃眉之急,急于退保损失更大。

如果想中途退保,如何将损失降到最低呢?

近日,记者就此咨询了几位保险业内人士。据了解,退保早,所得的退保金必然会少于已缴的保费,而且越早退保,退保金越少。原因在于,保险公司需支付招揽新契约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新契约维持费用及保险代理人的佣金等,这些从已交保费中扣除的钱不可能再退回去。

如果急需现金,或者在无力负担保费的情况下,通常有几种选择可以尽可能地减少损失:一是办理减额缴清,将保险金额缩小,既不用再缴纳保险费,还可以继续享有保险保障。二是将保险的期限缩短,在缩短的保险期限内,仍然享有原来的保单上规定的各项保障。同时,投保人在买保险初期通常会有10天左右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是不会收取任何费用的。应充分利用保险的犹豫期,以免日后退保带来损失。

是否退保细看保单条款

多家媒体曾报道,据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介绍,2011年前9个月寿险业退保率为3.14%,较去年同期上升了0.96个百分点。退保金额增长较快,特别是在银行渠道销售的与储蓄和理财产品直接对比的三年期、五年期趸交产品退保较多。客户退保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产品的投资收益未能达到期望值。

记者了解到,市民在购买寿险产品有的碍于亲戚朋友的面子帮忙购买,有的则无法忍受保险推销人员的反复推销,而对于保险最重要的现金价值、退保等概念知之甚少。

据介绍,一般意义上的现金价值是指储蓄性质的人身保险产品独有的。一般来说,两全保险、终身寿险、一年以上的定期寿险、养老保险、万能保险以及分红保险等,保险合同生效一年后,保单相应就开始具有现金价值,缴费时间越长,累积的现金价值越高。像短期意外险、定期寿险、健康险和家财险一般不具有现金价值,或者现金价值很低。由于长期寿险产品前期扣除的各项费用较多,一般情况下,保单生效最少两年以后才具有现金价值,缴费不满两年的,保单的现金价值一般情况下几乎为零。

保单生效第一年退保最不划算。大部分长期寿险产品第一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极少甚至为零。首年退保手续费基本相当于所缴保险费,第二年度的保单现金价值为所缴保险费的20%左右。因此,即便是退保也最好在两年以上才能尽可能多返还现金价值。

暂时无法支付保费怎么办?

保单现金价值可以多于或少于投保人已缴纳的保费,关键取决于保险费、预定利率、投资收益率、保险险种、生产率、死亡率等因素。除此之外,还包括分红保险的分红率、意外事故发生率、残疾发生率、疾病发生率以及公司的营业费用率等因素。

保险人士介绍,如果投保人经济陷入窘境无法在保单宽限期之内缴纳保费,可利用寿险产品具有自动垫缴保费、缴清保费、展期保险解决燃眉之急。自动垫付就是根据事先约定,自动利用保单中已有的现金价值支付未来若干年的保费,直到已有的现金价值用完。这样原保单的保额不变,但保障期间受现金价值制约,如现有价值越多,保障期间越长,反之亦然。

如果投保人只是一时资金紧缺,两年内无法缴纳保险费,还可单方面采取保单效力终止。它是指保险合同暂时处于终止状态,发生保险责任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保险合同效力终止不同于保单失效,保单效力终止的好处在于只要两年内,投保人将欠缴的保费及时补上,即可申请保单复效,继续维持这份保单。这种做法唯一的缺陷是,申请复效时还要经过保险公司重新审核,如投保人身体状况发生变化,则保单也会受到一些约束。

投保人还可以利用寿险保单向保险公司或者具有办理保单质押贷款的银行申请贷款。保险合同生效两年后,保单持有人可以利用人寿保单向投保公司或者签约银行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申请保单质押贷款后,保单责任依然有效。

保险知识,折价出售所受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


甲商品流通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为了抓住中秋、国庆双节前商机,购置了一批商品,向乙保险公司投保了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了保险费用,并将承运任务委托给丙物流公司。丙物流公司接受委托后,即安排专车按照通常路线起运。在承运车辆进入某市境内时,遭遇特大暴雨造成该地区路段严重水毁,车辆滞留此地一个多月方才重新起运,在到达甲公司时,双节已过十天,货物上柜后,明显滞销,甲公司不得不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的价格降价销售,共计损失15万元左右。后甲公司向乙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称运输途中的暴雨导致货物运输途中滞留,货物到达目的地时,不得已降价销售,亏损了15万元,造成自己损失的原因是暴雨,所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

受理案件后,乙保险公司及时进行了调查,认定甲公司所反映的货物运输途中遭遇暴雨以及到达后降价销售的情况属实,但乙公司同时发现,虽然该批货物因为运输途中遭遇暴雨而迟延到达,但是因为物流企业的防护、保管措施得当,该批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货物自身并未有任何损坏。

一种观点认为,对于被保险人提出的15万元的损失,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

1.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自身并未有任何损坏。

本合同采用的《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合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运输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本保险。从条款的措辞“保险货物……因遭受……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举办本保险”看,强调“保险货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也就是说,保险货物要有“损失”,方可赔偿。而损失包括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其中全部损失又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实际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保险标的物)全部灭失或指货物毁损后不能复原或完全丧失原有用途,已不具有任何使用价值;推定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受损后,完全灭失已不可避免或修复、恢复受损货物的费用将超过货值;或被保险货物遭受严重损失后,继续运抵目的地的运费将超过残损货物的价值;部分损失是指被保险货物的一部分毁损或灭失。无论是全部损失还是部分损失,也不论是实际全损还是推定全损,从定义可以看出,均以货物受损为要件。本案中,既然货物在到达目的地时自身并未有任何损坏,意味着货物本身并未损失,所以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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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小编发了很多关于理赔的文章,有不少人在下面留言吐槽到:保险就是骗人的!我买的保险就不赔我!买的时候说什么都赔,真等我申请理赔的时候就这也不赔,那也不赔等类似的说法。

当然,在用户的这种反馈,也不是没有原因的。一方面是因为保险业务员的误导;另一方面是用户自己的误解所导致的。

下面小编把一些比较坑的地方给大家说一下,大家千万要注意哦。

1.买保险,到熟人那边去买!

很多人买保险怕被骗,总会走向这么一个拐角,心里有个信念:我找亲人、熟人或者关系比较铁的朋友买呢?他会从我的角度出发,也不会骗我的,这样推荐的产品也比较靠谱!

这里小编要告诉大家一点,你和保险业务员很熟有能怎么样?杀熟的事情被曝出来的还少吗?即使他告诉你别家的产品好,你又怎么分别好与更好、差与没那么差这些程度上的差别呢。

所以,小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保险的购买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和经济条件,不是从产品出发来匹配自己的需求,而是从需求出发找寻对应的产品,千万不要本末倒置。所以亲戚会被利益所驱使,我们也很难找到适合我们自己的保险产品。

2.大公司的保险产品就是比小公司的好,还是得买大公司的保险产品!

小编想要先声明一点:保险公司是所有公司成立中最难的,所以保险公司无论大小,只要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在保监会下面经营的,都是非常靠谱的!

保险公司可靠性的问题,从法律层面上讲,保险公司不管大与小,只要它是一家正规的保险公司,可靠性就不是问题。其实,保险公司的大与小的区别在与实际操作和使用上。简单讲,大公司的服务会更好一点,小公司的产品性价比会更高一点。

比如:重疾险、意外险、寿险等一次性赔付的产品:只赔付一次,保险合同终止,服务体验差,忍下即可,但是在保费上的差距可不是一星半点,有时候会相差一两万还不止(指每年保费),所以此类产品更多的是关注性价比的问题,而不是保险公司大小的问题。

所以,买保险并不一定非要找大保险公司,以及只要符合理赔条件,无论是大公司产品还是小公司产品,赔款该多少就是多少,并没有多大差别。反倒是有些大公司,因为广告费花的多,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险价格反而比小公司贵不少。

3.用不到返本,用得到给钱,还是这样返本的保险好!

关于返本型保险,小编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例。

其实,关于返还型重大疾病保险,小编说了很多次了。但是今天还是想要强调一下。返还型保险的最大的坑在于保费贵!

一般是以两全险、万能险主险,以健康险险作为附加险以此捆绑的一种组合保险计划。一般缴费时间为3年、5年或10年,保障期限为20年或30年,到期返还保费或再加点利息返还,类似于分红险,但是收益不会那么高,但保费却不是一般的高!

你可能会觉得,有病治病,没病返本,这样多好,我也不亏!

天底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返还型重疾险的本质是:我们多交了很多的保费,然后保险公司拿去进行理财,几十年后把其中一部分返还给我们,而且收益并不高。

换个角度,我们拿出上涨的保费去购买点大额医疗险也是足足有余了,所以在用户想买一款返本型保险的话,真的不划算!

4.买什么都保的保险产品最好,这样省心!

很多人喜欢一劳永逸的事情,小编也不例外。比如在淘宝买个东西,总想着在一家店,全部把想买的东西全部买完。相同的,面对保险,也是希望一款保险就什么都能保,自己不用在操心多选什么的。

对于这样的想法,保险市场上是有这样的产品的。但小编要提醒你的是:如果你真的买了这类产品,可能要花费很多冤枉钱。原因这类产品,保障项目非常全面,意外、医疗、重疾、身故等项目豆包,但是每一个保障项目的保额确是非常低的,对我们用户来说,大多起不到真正的保障作用,甚至有些保障作用是公用保额,你以为你买了两项甚至更多项的保障责任(加起来120万),其实,其实只要赔付了其中一项(30万),保险合同就终止了,你不觉得太坑了吗?

同时,把多想保障责任打包在一起卖,你以为会比一个一个买便宜,有这种想法,真的是大错特错了,要知道,保险公司不是零食店,这样卖,会更贵,我们付出的保费更多,而得到的实际保障的作用却很少,某安福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此为噱头,促使用户购买。

5.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保单生效了,保障就开始了,发生了符合保险合同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就得赔!如果你现在还这么认为,真得好好了解一下保险了。为什么说保险生效后,保险公司不一定会赔,那是因为有些保险是有时间的限制——等待期。

一般情况下,意外险是没有等待期设置的。不管是住院还是伤残/身故,只要保单生效了,发生的事故在保障期限中,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

一般情况下,医疗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30天、60天、9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疾病住院,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一般情况下,重疾险都是有等待期的,时间为90天、180天、36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重大疾病保险有些特殊情况,大家可以点击>>>保险生效后,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就一定要赔!你想多了!了解下。

般情况下,寿险有等待期,时间为180天不等。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内,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保单生效后的等待期后,发生了身故/伤残,保险公司才会承担赔付责任。

这里小编要特别提醒一点:一般寿险条款规定,因自杀导致的身故,2年内保险公司不赔付。

有些人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了,出了事就一定赔,是大错特错了!

目前只有意外险是可以的,其他健康和人寿险种都不可以,都存在等待期的。如果是过了等待期后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医疗险、重疾险、寿险是正常赔的;如果是在等待期内发生了符合保险条款的事故,保险公司是不赔的,只退还保费,甚至有些保险公司连保费也不退,只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6.生了病保险就要赔,不赔我就是骗子。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买了重疾险,就什么大病就都赔。这是我们的认知错误,但事实并不是如此。重大疾病保险都是有疾病保障范围的,大多保障的疾病种类为40-60种,目前,也有不少产品保障百种以上。

举个实际的例子:

所以,如果你得的大病并不在你所购买的疾病范围保障内,保险公司也是不承担保障责任的。这也是保险公司拒赔的原因之一。

最后,小编想说:购买时了解保险条款很重要,只有了解清楚,才能在理赔的时候不出问题。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保险知识,保单功能助您减少经济损失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宏观经济数据显示,4月份CPI同比上涨2.8%,引发加息预期再度走强。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守门员必不可少,退保得不偿失,如何才能最大程度规避加息带来的损失,投保者不妨充分利用保单的功能

保险专家认为,随着加息预期进一步加强,银保产品受到的冲击最大。在目前银行代理销售的各类保险产品中,有60%至70%是固定收益类,而且目前市场上的险种,都是在银行一度降息至负利率这一过程中设计出台。加息后这些险种的现金回报率肯定低于银行利率。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国对保险产品仍实行价格管制,规定寿险保单(包括含预定利率因素的长期健康险保单)的预定利率不得超过年复利2.5%,目前各寿险公司推出的产品大多接近这一水平。而目前银行一年定期存款利率为2.25%,预期未来中长期存款利率的上调幅度还要更大一些。保险作为家庭理财的守门员必不可少,退保得不偿失,如何才能最大程度规避加息带来的损失,投保者不妨充分利用保单的功能。

减额缴清减少加息损失所谓减额缴清,是指将原保险合同改变为一次缴清保险费,保险期限和保险内容不变,只是保额比原合同有所减少。减额缴清既能拥有一定保障,又不必再为低收益保单继续投资,每年节省下的资金,可寻找更高收益的投资渠道。目前,几乎所有长期缴费、具备现金价值的保险,如养老险、分红险、健康险及终身寿险等都可减额缴清。但需提醒,保险公司一般要求投保人缴足2年保费且保单生效满2年后才可申请该方式。

展延定期保险保额不变展延定期,是指在不变更原保额的前提下,将缴费期限延长或缩短。一般在投保几年后,保单将累积一定的现金价值,可采用一次性付清方式购买定期寿险。改保后,保额不变,但期限会变短,如保险期限从原来的终身变更为10年或20年。投保人不必再付保费,但同样拥有10年或20年的身故保障。

保单减保减少保费支出这种方式将有效保险金额中基本保额部分同比例减少,减保后,保险公司将退还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投保人既可拿这些资金继续缴保费,也可寻求更高回报的投资产品。但需要提醒,保险公司一般规定减保保额不得低于1万元。另外,主险的保额降低时,其附加险保额根据主附险搭配比例进行调整。

巧用保单抵押来变现指投保人以保单作抵押,向保险公司或银行申请贷款,到期按约归还本息。投保人在用保单进行贷款抵押后,保单所有保障不变,若投保人在保障期内出险,仍将按合同约定获赔,但赔款首先用于清还借款。不过,可用来抵押贷款的是有储蓄功能的养老险、投资分红险及年金保险等人寿保单,并需缴费超过一年。医疗费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及财产保险,都不能抵押。需要提醒的是,贷款金额视保单现金价值而定,保险公司规定的比例通常为保单现金价值的70%左右,而银行的规定可达现金价值的90%。至于期限,保险公司保单抵押贷款一般不超过6个月,银行贷款期限从1年到5年不等。

保险公司,保险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三)


 三、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选择:垄断竞争模式

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亦即保险产业组织政策的选择。它直接影响着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市场的稳定,从而影响到社会经济的稳定。

 正如在第一章所介绍的,世界上各国保险市场的竞争模式有许多类型。完全(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竞争模式在目前世界几乎不复存在。寡头垄断型模式在日本比较典型,该模式一方面有利于市场的稳定,另一方面也有利于促进市场竞争,尤其在近几年日本多家保险公司破产的情况下,由于有大型保险公司的接管,从而保证了保险市场的稳定。事实上,垄断竞争型模式已经成为世界各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主流,这是因为,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一方面保险公司数量增加,另一方面购并浪潮的掀起,导致了保险公司的规模化经营。

 至于市场份额由众多规模相对偏小的保险公司共享的完全竞争型模式则是非常个别的现象。

 中国1985年前的保险市场属于独家垄断型保险市场,1986年新疆兵团保险公司成立,到2000年底,30家保险公司中,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占市场份额的69.67%,其余公司的份额仅为30.33%。

 基于上述分析,在封闭型经济条件下,寡头垄断型模式是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理想选择;而在开放型经济条件下,中国保险市场的理想模式将是垄断竞争型模式,其危险模式是自由竞争型模式。中国保险市场竞争模式的选择基于以下依据:

 第一,由于竞争可以促进产品的创新、服务的改善、费用的降低,有利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因此,要求有一定程度的竞争,这就要求具有一定的保险公司数量。

 第二,入世承诺。中国的保险入世承诺中,只对申请设立外资保险机构的条件作出了规定,而加入时营业许可证的发放不设经济需求测试或执照数量限制。这就决定了将会有大量的外国和本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未来中国保险市场将是多家保险公司竞争的局面。

 第三,规模经济产生一定程度的垄断。由于一定经济规模可以降低费用率,规模经济的要求促使保险公司趋向一定的规模化经营,从而促使一定程度的垄断。

 第四,保险公司自身特点需要一定的垄断。保险公司是风险管理企业,只有具有一定规模的保险公司,才能在其他小型保险公司破产时有大型保险公司接管,从而使被保险人得到保险保障;否则,保险公司本身就不保险了,被保险人也就缺乏保险保障,从而带来社会问题。

 第五,经济全球化条件下需要打造保险“航空母舰”。经济全球化带来了保险公司之间的国际竞争,各国为了提高本国保险公司的竞争力,在产业组织上将会注重打造民族保险业的保险“航空母舰”。同时,保险公司为了提高本公司的竞争力,也将通过公司的股份化改造、公司购并浪潮来增加其资本量,通过打造保险“航空母舰”来提高其竞争力。

 第六,中国国情。中国幅员辽阔、经济发展不平衡,决定了保险公司规模的多元化,以保证保险市场的稳定;同时,中国保险市场发育尚欠完善,也决定了完全自由竞争型的保险市场竞争模式不适合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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