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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保费豁免”:豁免的形式、对象、误区以及谁更需要?

2020-03-26
保险保费规划 保险需要规划 新入保险需要懂的知识

我们在购买保险时,经常会在某些保险产品的保障内容里发现有“保费豁免”的字眼。那么什么是保费豁免呢?你知道保费豁免是怎么回事么?选择保费豁免会有什么好处呢?

一、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身故、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在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情况后,经保险公司同意,无需再缴纳剩余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这其实是一条非常有温度的保险条款,也是一条非常有实用价值的保险条款。

二、保费豁免的形式

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需要额外付费。还有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豁免条款直接写在主险的合同中,不需要再单独花钱投保。

三、保费豁免的对象

豁免责任按照豁免的对象可以分为投保人保费豁免和被保人保费豁免。一般投保人豁免的情况有轻症、重疾、身故、全残,被保人豁免的情况有轻症、重疾。

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添加投保人豁免;如果投保人和被保人是同一个人,则不能也无须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因为保险合同里面已经附带了被保人的豁免责任。

(1)投保人豁免

适用于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譬如为子女或配偶投保时适用。豁免责任一般是指在交费期内投保人发生重疾,全残或身故,免缴后续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投保人豁免,对投保人的健康和年龄均有要求。

(2)被保人豁免

适用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也就是自己给自己买保险时适用。

豁免责任一般是指在交费期期内,被保险人发生轻症或重疾,免缴后续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例如重大疾病保险,通常会有被保人轻症(重疾)豁免。就是说在交费期内被保险人患了轻症(重疾),后续保费不用再缴了,其他责任继续有效。

四、保费豁免常见问题

(1)买保险一定要加豁免吗?

不管哪种形式,投保人都要为豁免保费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险费,一般会在总保费的基础上增最少1%最高达到10%。那些与条款捆绑在一起的豁免也是如此,只是因为没有把保费单独列出来,举个例子来说,爸爸的投保了100万的重疾险,孩子的剩余保费才几万块。如果爸爸出险了,完全可以用这 100 万的理赔款给孩子交保费。

另一方面,对于40岁以上的朋友,其实豁免险也不便宜。如果预算有限,那这笔钱是用来买豁免险,还是百万医疗险,还是其他险种,这就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2)投保人豁免也要告知吗?

附加投保人豁免,等于是投保人给自己也买了一份重疾险,所以也是需要健康告知的。

一般来说,投保人和被保人需要填写同样的健康问卷,审核标准也是一样的。

见过有的父母为孩子买保险,孩子通过了核保,而自己由于各种各样的健康问题而无法通过。

(3)怎么选择交费期,豁免更多保费?

常常有人会纠结,买重疾险到底选择 20 年还是 30 年缴费,是选 20 年,每年多交一点钱,20 年下来总保费少一点。还是选 30 年,每年少交一点,压力没那么大,但是总保费会多一点。

对普通家庭来说,建议尽量拉长交费时间,这样每年的交费压力没那么大,同样的预算可以把保额买得更大;由于通货膨胀的存在,未来的钱也没那么值钱;如果在缴费期内出险,还能获得保费豁免。

五、保费豁免常见误区

(1)所有的保费都可以豁免

大部分互联网保险重疾险都是“单纯”的产品,也就是说没有捆绑一些附加责任。这类保险一旦发生了符合豁免要求的情形,可以豁免全部保费。而也有一种综合性重疾险,可以附加一些一年期的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保障责任。这些附加险不在豁免范围内,即使保费豁免了,这些附加险还要继续交费。

(2)豁免了保单就失效了

这个问题源于这句话:本项保险责任效力终止。有些朋友误以为这句话指的是保险合同效力终止,实际上这句话指的是“轻症豁免豁免保险费”这一项责任终止了。

(3)身故赔保费的保险,只赔付实际交的保费

有些重疾险身故是给付所交保费的。如果说中间豁免了保费,后面保险公司怎么赔付呢?是赔实际交的保费还是说应该交的保费呢?比如有的产品里“身故给付应交保费”这样的条款,这里给付的就不是实际交的保费。举个例子,我一年花4000块钱买了某一重疾险,附加了轻症豁免,交费年期30年,结果不幸在第1年我发生了轻症,豁免了保费,30年之后如果我身故了,保险公司赔将赔付我4000x30=120000

(4)保费豁免是终身的

虽然“保费豁免”是一项人性化条款,但它不一定是终身的。如果交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时,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保费豁免”就中止了,但已被保险公司豁免的保费不必补缴。

六、哪些情况适合买“保险豁免”

被保人豁免一般都是自带在合同里面的,因此我们主要考虑投保人豁免。上面说到,只有投保人和被保人不是同一个人才可以附加投保人豁免责任。投保人豁免一般用在两方面:

(1)给孩子买保险

孩子没有工作能力,父母就是孩子的经济来源。一旦父母出了意外,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继续交孩子的保费,孩子也会因此中断保障。所以选择投保人(父母)豁免功能,按照合同约定,如果投保人患不幸患病的话,后期保费可以豁免。当然如果子女给父母购买保险,也适合选择带有豁免功能的险种。

(2)夫妻互投

夫妻互投是指丈夫给妻子买保险,妻子给丈夫买保险,互相作为对方的投保人,并且附加投保人豁免的责任。这样一旦夫妻有一人患轻症、中症、重疾、身故的话,那么后续保费就不用再交了。

目前,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自动附带了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的初衷,是为缓解投保人遭受意外后的经济负担,捍卫投保人的保险权益。可以说是给保险上又上了一份保险,起到风险分担的作用。满足豁免条件,之后的保费全免,该有的保障没消失,保险的作用就是有效管理风险和转移风险,条件允许的话建议购买豁免责任。

但不同险种中,豁免保费的具体内容也是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的投保人都符合豁免条款条件。当然豁免也不是万能的,不同的豁免条件,带来的豁免利益也是千差万别。一定要看看条款,弄清楚责任,是豁免投保人还是被保人,是豁免意外、身故、重疾还是轻症责任。不要因此而产生理赔纠纷。

延伸阅读

什么是保费豁免?保费豁免有哪些需要注意?


保费豁免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注意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而且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内容多样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保障。后来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已经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

但仔细比较来看,不同险种中保费豁免的具体内容千差万别,并非所有伤残都符合豁免条款条件。有的豁免保费条款,仅适用于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的豁免保费条款,适用于重疾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者;有些条款相对人性化,因意外伤害残疾、疾病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都被列入保费豁免的条件。

保费豁免并非终身制

而保费豁免也不是终身的,如缴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以及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豁免保费就中止了。比如王先生2004年突发心脏病住院治疗,同年他取得了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签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由于他此前购买的养老险附加有保费豁免条款,因此他的保单可以免交保费并继续生效。不过今年他身体逐渐恢复并又重新上岗,便接到了保险公司让他继续交付保费的通知。

保费豁免应买给保费承担人

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施赠的免费午餐。不管是以附加险形式出现,还是直接出现在保险合同条款中,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而对于一般消费型的意外险、医疗险,本身保费就很低廉,达到豁免要求时往往也已经达到合同理赔的标准,或者理赔后保险公司不再续保,对其增加豁免保障意义不大。

“豁免买给谁也大有讲究。”保险专家指出,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前者是指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条款很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被保险人豁免保费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

保费豁免——相关资讯选教育保险,看好“保费豁免”

专家特别提醒,在挑选保险产品时,尽量选择有豁免条款的产品。因为少儿保险中的豁免条款规定,在合同期内如果投保人发生意外或者因故丧失缴费能力可豁免未缴的保费,而对被保险人的保险保障依然有效。也就是说,一旦投保的家长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将豁免所有未交保费,子女还可以继续得到保障和资助。因此,在投保教育金时,首先要看此保险或保险计划是否含有保费豁免功能。

太平人寿:80后阜阳客户身患重疾,保费豁免彰显大爱

近日,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客户杨女士(化名)因“乳腺侵润性癌”申请豁免保费,理赔人员快速进行受理,从立案到结案仅用3天时间,豁免保费共计8万余元。

据悉,杨女士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平时收入主要靠种地,家里的经济并不好。2012年9月杨女士经自己村的业务员介绍,为儿子投保了太平人寿天使两全附加重疾,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2780元。仅仅10个月后,杨女士就被查出“乳腺侵润性癌”。确诊后,杨女士一直都积极地配合医生进行治疗,但是短短几天时间,高额的医药费就让杨女士的家人感到压力倍增。

杨女士想起自己投保的险种含有豁免保障,随即家人拨打了95589进行了报案。太平人寿阜阳中心支公司的理赔人员告知客户所需理赔资料和理赔相关事宜。2013年8月,杨女士向太平人寿正式提交理赔申请,仅仅3天后,太平人寿就做出豁免保费8万余元的决定。

保费豁免,“保费豁免”给保险“再保险” 不应忽视


在保险产品中,往往还有被投保人忽视的功能可以帮助投保人,让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以保全,这项功能就是“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不应忽视

“之前为家人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代理人建议我再附加保费豁免条款,这个是否有必要?”日前,读者李女士在咨询电话中这样询问。

对此,合众人寿辽宁分公司运营服务部主任程怡华表示,附加保费豁免条款,无论对于客户为少儿投保还是为老人投保都十分有必要,客户不应忽视,保费豁免其实相当于给保单再加一份保险,其条款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不仅如此,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虽然豁免险的保障作用明显,但客户对于此项功能的了解程度并不是很高,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客户对于‘保费豁免’功能的认识并没有普及,加之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豁免附加险的销售情况不是很理想。”

豁免“成本”不算太高

目前保费豁免通常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以附加在主险之上;二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实际上,不管豁免以哪种形式出现,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但保费豁免的成本普遍很低,一般不足整体保费的10%。

对此,程怡华表示,“保费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比较多、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此外,值得客户注意的是,保费豁免通常不是终身,一般根据主险的缴费期间而定,通常主险缴费期间结束,保费豁免也便结束。

保费豁免,“保费豁免”给保险再上“保险”是必要


保险产品可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如果投保人也就是缴费人遭遇不幸无法再继续缴费,如何能让保险的功能继续有效呢?

其实在保险产品中,往往还有被投保人忽视的功能可以帮助投保人,让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以保全,这项功能就是“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不应忽视

“之前为家人购买了一份保险,保险代理人建议我再附加保费豁免条款,这个是否有必要?”日前,李女士这样询问。

对此,合众人寿辽宁分公司运营服务部主任程怡华表示,附加保费豁免条款,无论对于客户为少儿投保还是为老人投保都十分有必要,客户不应忽视,保费豁免其实相当于给保单再加一份保险,其条款规定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果投保人完全丧失续保能力,投保人可以不用再缴纳后续保费,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不仅如此,虽然豁免险的保障作用明显,但客户对于此项功能的了解程度并不是很高,一家寿险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客户对于‘保费豁免’功能的认识并没有普及,加之宣传力度不够,造成豁免附加险的销售情况不是很理想。”

豁免“成本”不算太高

目前保费豁免通常以两种形式出现:一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可以附加在主险之上;二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

实际上,不管豁免以哪种形式出现,投保人都要为这一额外保障支付保费,但保费豁免的成本普遍很低,一般不足整体保费的10%。

对此,程怡华表示,“保费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保费,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比较多、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此外,值得客户注意的是,保费豁免通常不是终身,一般根据主险的缴费期间而定,通常主险缴费期间结束,保费豁免也便结束。

豁免多数只针对投保人

目前市场上保险产品的豁免多数只是针对投保人,也就是缴费的那个人,一般出现在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的情况中。

程怡华解释说,目前沈阳市场的保险产品对于被保险人豁免的保险几乎没有,因为如果客户自己给自己购买保险,也就是自己是投保人也是被保险人,投保人出现意外情况,保险理赔出现,“豁免”完全没有意义。

此外,中国人寿辽宁分公司刘经理表示,客户在为保险产品添加豁免功能时,应该了解到保险公司是要对“豁免”进行风险控制,也就是说对于投保人的年龄以及从事工作的风险程度均会考虑在内,客户在购买时应具体咨询保险专业人士,客户还应该注意不能因为保险产品附带的豁免功能,从而在选购保险时本末倒置,选择保险的关键还是要符合被保险人的全面保障需求。

保费豁免功能,保费豁免功能让保单双保险


以往只在少儿险中出现的保费豁免功能,随着市场需求增加,现已逐渐在各种寿险、养老险以及分红险中铺开。业内人士提醒,保费豁免功能相当于为保单增加了一份保险,消费者可在选购保险时注重保费豁免这一功能。

据了解,保费豁免是指投保人发生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以致丧失续保能力时,经保险公司核准后,其保单可以不用继续缴纳保费,且保险合同持续有效。“以往该功能只在少儿险中出现,是防止投保人丧失工作能力,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障。但保费豁免这一功能保障性强,受到越来越多投保人的喜爱,所以寿险、养老险也逐步添加了这一功能。”中国人寿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刚刚获得保费豁免的周女士便获得了免缴16年、30万元保费的保障。2014年初,周女士的丈夫驾车回老家时遭遇车祸,意外身故。其丈夫生前除了给自己购买保险外,还为妻儿挑选了两款带保费豁免功能的保险,每年交纳约170元。“保费豁免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附在主险后面的附加险,投保金额根据保费而定,大多在几百元左右;另一种则是投保主险自带保费豁免功能,无需另外缴费。”生命人寿表示,保费豁免功能非常人性化,适合附加在保费最贵,将近能返还的产品后面。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据悉,目前保费豁免功能已在养老险、分红险中广泛应用。截至今年2月底,仅太平人寿一家保险公司已累计豁免保险件数超过500件,豁免保单总金额将近2000万元。

保险知识,保单的保费豁免功能


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

具体来说,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太保少儿定期附加豁免保费险,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例如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豁免保费险等;另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如太保岁岁登高保险。

什么样的保险应附加保费豁免功能呢?保险专家指出,豁免要附加在保费最贵、将来能返还的产品后面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养老险、子女教育金储蓄保险。

在绝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豁免责任中,豁免对象都是针对投保人的。投保少儿险,不用说豁免当然是买给大人。而在成人投保中,您可以自己同时是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旦豁免,不存在任何问题。然而在现实中很多妻子愿意为丈夫投保,妻子是投保人,丈夫是被保险人。万一丈夫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作为投保人的妻子则不享受豁免待遇,保费还必须照常支付,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基于这个原因,通常推荐实际承担保费的人作为投保人,更加符合豁免保障的目的。

当然,如果投保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就会要求其重新缴付保费。通常按照合约规定,保费豁免的中止条件有3个:缴费期满、被保险人年满65周岁、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能力并能够工作生活。只要投保人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豁免保费条款即自行中止,但已被保险公司豁免的保费不必补缴。

保费豁免,保险具有保费豁免功能 必要时可提出申请


【编者按】陆先生是一名企业高管,为自己与家人都购买了充足的保险产品,为缓解交费压力,交费期间都选择了比较长的时间。今年三月,陆先生因中风导致瘫痪,失去了工作能力。

虽然重疾险为陆先生解决了医疗费用问题,但家里的经济一下子捉襟见肘了,更无力继续缴纳每年2万多元的续期保费。正在此时,陆先生的保险经纪人提出,陆先生为家人购买的保险都附加了“保费豁免险”,陆先生因病瘫痪属于豁免范围。因此,陆先生在申请豁免保险费后就无需再缴付各保单的续期保费,所有的保单仍继续有效。 案例分析 保费豁免,是指在投保人发生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事故并达到特定状态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费豁免是相当于针对保单的保险,是保单功能人性化的具体体现之一。 陆先生购买的保费豁免险规定,要是投保人在交费期间内发生全残,豁免投保人全残日及持续期间的各期主附合同应交保费。陆先生因中风导致瘫痪,属于保单中规定的全残,所以可申请免交所豁免保险单以后各期的保险费,而不影响各保单的效力。在陆先生遭遇不幸后,正是由于投保了保费豁免险,家庭仍具有充分的风险保障,不会因无力缴纳保费而变得雪上加霜。 推荐建议 保费豁免最早是作为少儿教育金的附加功能出现的,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时,经济收入受损家庭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保障。近年来,保费豁免功能也开始频频出现于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等险种。面对各种不同的保费豁免产品,我们应该怎样选择呢? 第一,保费豁免功能主要以两种形式出现,一种是作为主险保单的附加功能,另一种作为单独的附加险进行销售。前一种保费已涵盖在主险费率里,不需要单独交费;但后一种作为附加险是需要单独投保、另外交费的。因此在投保时需要注意豁免险的具体形态,以免疏忽忘记了投保豁免险。 第二,保费豁免险覆盖的保险责任也不尽相同,当前市面上豁免产品的保障风险主要有身故、全残、重疾、失能等,一个产品里一般只包含1-2个风险责任。若投保了只具有身故责任的豁免产品,则发生全残、失能等情况后也不会得到保费豁免。客户应根据自己的风险点选择具有适当责任的产品。 第三,豁免险保障的是保单投保人的利益,而对应的主险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利益。所以,一些豁免产品规定只有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时候才允许投保,这种情况需要在投保时特别注意。

保费豁免是什么?投保人豁免注意要点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一、保费豁免是什么

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缴费期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某些特定的情况(如残疾、重疾或轻症疾病等),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内其他保障仍然有效。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

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好像豁免已经成为一种保险的主流配置。

知道了保费豁免的含义,但其实很多人仍然不了解它的用处,接下来企鹅保保就分类说明一下。

保费豁免通常分为:被保险人豁免和投保人豁免以及夫妻豁免。

被保险人豁免:是指被保险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这类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的情况。

投保人豁免:指当投保人遭遇疾病或意外,造成经济收入损失,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这类条款适合子女为父母购买保险或家长为子女投保等情况。

在重疾险中,被保险人豁免通常以“投保即送”的保险责任形式出现,而投保人豁免则通常是通过附加险形式出现。

此外,还有夫妻豁免,这一类相对来说被谈及到少一些。夫妻豁免:是指夫妻双方互相作为投保人为对方购买保险时,由于有被保险人和投保人豁免,所以在一方发生轻症或者重疾的情况下,两份保单都不需要继续缴费,剩余的应有保障继续有效。

二、什么保险最需要保费豁免?

豁免的保障利益就是免缴应缴未缴的保费。在保险合同在缴费期间内,投保人或被保人达到合同约定的某些特定的情况,那么后续各年度未缴的保费就免除了。

所以,豁免要附加在保费较贵,缴费期较长的产品上才最有利,其最好的搭配应该是重疾险、寿险、商业养老险、教育金储蓄保险等。

至于意外险、医疗险等多为一年期产品的险种,一般缴费年度与保障年度相同,保费比较低,而且达到豁免要求时,一般也已经达到理赔标准。所以相对来说,保费豁免的必要性不是太大。

不过,保证续保一定年度的医疗险,提出保费豁免,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比如:

平安e生保(保证续保版)6年内保证续保,条款中标明:确诊癌症,可以免除保证续保期内剩余年度的保费。对于因癌症陷入困境的患者来说,这也算是贴心之举。如果患者年龄近50岁,每年节省的保费也有1000多元了。

所以,在医疗险的选择上,有无保费豁免可以作为一项参考标准。

总的来说,对于带有保费豁免的保险产品来说,缴费期限越长越划算,一方面是分散缴费压力,另一方面也是出于提高保费豁免概率的考虑。

比如:

重疾险缴费期有一次性缴费和15年/20年/30年缴费等,选择一次性缴费,那么被保险人如果在投保第2年罹患轻症,就没法享受豁免了;但是如果选择30年缴费,被保险人在投保第2年患上轻症,后续28年保费都不用再缴,其他保障仍在。

三、保费豁免权应该给谁?

关于这一问题,可以分两种情况看:被保险人、投保人为同一人;被保险人、投保人不同。

如果被保险人给自己投保,一旦遭遇不幸,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被保险人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经济困难造成的保险中断,后续保费免除,可以拿到对应赔付,而且保障依然有效。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是保险的“保险”,是一种人性化的体现。

如果投保人给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太低的家人投保,只注意到了被保险人的疾病豁免,却没有勾选投保人豁免的附加项,那么一旦投保人遭遇不幸,无力承担后续保费,其家人的保障也难以继续。

所以,总的来说豁免权应该给保费承担者,这一点投保前要注意。

四、投保人豁免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投保人豁免是一项附加权益,所以通常需要收费。那么在挑选这类产品时,有如下注意的要点:

1.最好有投保人轻症/中症豁免,而不是仅仅针对投保人重疾/全残/身故才豁免。

随着体检意识和医疗水平的发展,许多疾病在早期就能被及时发现和控制,不会发展到人财两空的地步,但疾病早期的治疗过程,对患者本人的精力、财力消耗都是不可小视的。如果是给自己投保,这一阶段投保人也很有可能面临收入紧张的问题。

所以,如果有对投保人的轻症/中症也能豁免的保险,是非常实用的。

2.尽量选择对投保人限制或要求较少的产品。

申请投保人豁免一般会有“年龄、职业限制”和“健康告知要求”,还需要满足等待期内不出险等要求。若其中一项不符合,则无法附加投保人豁免。

所以在上述几项要求中,都要通过比对,选择相对宽松的产品。

3.选择附加后保费上涨幅度较小的产品。

虽说投保人豁免是非常有意义的,但即使加上这一选项,保费上涨也不会太多。

以家长给年幼子女投保的终身重疾险为例,许多产品附加了投保人豁免后也就是在原保费基础上提高了一两百元而已。

所以,如果附加投保人豁免需要以保费的急剧上涨为代价,那就是完全没有必要的。

因为投保人豁免是为了防止出现投保人无法给被保险人续交保费的问题。只要投保人本身已有充足的重疾险保障,就算遭遇疾病打击,也能因为保险金赔付而缓解经济压力,不至于让被保险人的保险中断。

总结

1.被保险人豁免几乎已经成为重疾险的标配,但投保人豁免不是。

投保人豁免并不能成为衡量重疾险好坏的重要标准,只能作为加分项。

2.如果投保人给家人买保险时,发现一款产品保障责任、健康告知、免责条款、保费等各方面都很不错,只是没有投保人豁免一项。不用着急,只要确认自己的各类保险保额充足,投保人豁免这个问题也就不再是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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