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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缴费有技巧  缴费方式关乎利益

2020-10-09
保险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有关于保险的知识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现如今,随着人们理财意识的增强,很多人已经开始把购买保险,作为自己人生保障的坚实后盾。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多人都购买了保险,却不懂得如何缴费,他们往往不能依据自身经济实力来选择缴费形式,从而给自己的家庭生活和理财造成这样或那样的困难。

其实,保险缴费对于投保人而言,不是有些人认为的,选择哪种缴费方式都一样,这种想法是完全不对的,就是保险的缴费也蕴藏着很多理财道理,保险缴费讲究不少。

现在,人们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的缴付方式比较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按限期年缴时,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提供5年、10年,甚至20年的多种缴费期限。投保人该如何进行缴费选择呢?这需要投保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收支状况、收入稳定程度、承受能力,以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综合考虑缴费期长短。

如果投保人要从支付角度去考虑,那么,年缴和限期年缴无疑对投保人是最佳的选择。

所谓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所谓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如果投保人目前经济状况很好,不妨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反之,缴费期限就长。当前,对于保险的缴费形式,多数人还是愿意选择限期年缴。其实,这种缴费形式,更适合于收入稳定的人群。因为对于这类人,如果他们采取这种形式后,就会使自己的缴费期间延长,如此不仅会让自己轻松缴费,而且还会使自己获得更大保障。如果收入不稳定者也选择了这种缴费形式,无疑他们也需多次缴费,这样就容易造成当投保人资金周转不灵时,会让投保人出现无法再继续缴纳保费的情况;假如真的出现这种状况务必会导致投保人的保单失效。如此一来,肯定就会损害到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的利益。

至于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其优点在于手续简单,缺点则是一般的投保人承担不起。

综上所述,选择购买保险如何缴费很有学问,这需要看投保人究竟是有资金实力、还是收入稳定、或是两者都具备。如果想正确缴费,投保人必须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只有如此,投保人才会在不影响自己生活的前提下,让自己真正得到保险的“实惠”。

延伸阅读

保险知识汇总 保险缴费 相同保障投保越早费用越少


虽然许多人都明白,保险是为自己提供人生保障的坚实后盾,但对于怎样缴纳保费,却不懂得依据自身经济实力,选择适合的缴费方式。其实,保险缴费很有讲究,学会选择合理的保险缴费方式,就是一种理财之道。

相同保障投保越早费用越少

保险费计算费率的其中一个因素是和年龄有关,购买同样的保障时,投保年龄越小,所需的费用就越少,年龄越大,所需的费用就越多。

原因是现在很多的寿险都属于长期甚至是终身保障的,一经投保就可以享受保障利益,投保的年龄越小,所享受的保障时间就越长,且很多寿险均具有分红功能,分红又是以复利计算,所以越早投保就能越早享受分红收益,累计时间越长收益也就越丰。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价不断地上涨,消费水平也会随之提高,同样保险公司不可能长期保留原费率产品在市场运营,这样也就出现了保险产品不断更新换代,每一款产品在一段时间内就会停售,届时会以较以往稍高的费率推出替代产品。所以过往的产品在价格上都要比更新换代的产品要优惠些。

年轻人的身体大都比较健康,在一定保险金额下也不需要体检,即使体检也很容易通过核保。而年纪大的人,就要求必须体检。而且万一身体有一些问题,很可能会被要求加费承保,甚至可能被拒保,所以要在年轻时、健康时,不需要保险金时,为明天的需要作准备,别等到正需要做手术的巨额费用时,成为拒保体,没条件拥有保险保障了。因此越早投保越合算。

年缴保费压力更小

目前,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保费缴付方式较为灵活,可以采取一次性缴清(趸缴),也可以用逐年分期的形式来缴清(年缴、限期年缴)。当限期年缴时,各家保险公司一般提供有5年、10年和20年等多种缴费期限。至于投保人具体购买时选用哪种缴费方式,主要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收支状况、收入稳定程度、承受能力,及投保人所追求的付出与保障的需求比,综合考虑缴费期长短而定。

从支付角度讲,年缴和限期年缴最佳。所谓年缴,即每年缴纳一次保险费,直至保险金给付责任开始的前一年。这种缴费形式时间跨度较长,有的可达几十年。历时虽长,但每年所缴保费相对较少。

所谓限期年缴,即在签订保险合同时,约定保费在一定年限内缴清。这种缴费形式除了具有年缴的优点外,还可根据投保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及估计今后的收入状况来决定缴费期限。如果投保人目前经济状况很好,不妨多缴点,缴费期限就短;反之,缴费期限就长。

目前,限期年缴的保险缴费形式用得比较普遍。不过,选择限期年缴需多次缴费,容易因家庭经济一时周转不济,无法继续缴纳保费而导致保单失效,损害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利益。但对于收入稳定的人来说,采用限期年缴并延长缴费期间,可使缴费更轻松,也可获得更大保障。

至于趸缴,即一次性付清保费。其优点在于手续简单,缺点则是一般的投保人承担不起。目前社会竞争激烈,工作稳定度一般,当投保人面对长达二三十年的缴费要求时,难免担心因为不能按期持续缴费,而导致保单失效危险。因此,对于现在收入较丰厚,但还不够稳定的人来说,采取趸缴是比较稳妥的方法。但若从保障角度考虑,还是选择长时间缴费较划算。

保险知识汇总 宽限期过后还没缴费应如何


《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另外还有规定:“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以上条款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未能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减少保险金额是未按期交费的补救措施,可以不中止合同效力但是是有条件的,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就是说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了未能按期交费的解决办法;其次,按期的“期”是宽限期,指保险人催告之日超过三十日或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第三,在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进行保险给付,给付时可以扣减欠交的保费。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催告不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部分公司在收缴续期保费时有催告的流程,但大部分公司没有。对于没有催告的,投保人不可以认为因为没有收到催告通知保险公司就无权中止合同。

另外,被保险人若在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应在宽限期内到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否则过了宽限期可能会因为合同效力中止,而无法正常理赔。

《保险法》中还就保险合同的复效和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另还有规定:“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细读以上条款,可以看出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一是保险双方达成协议;二是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这里要明确的是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合同解除权;只有合同中止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到期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保险合同仍处于中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仍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投保人若申请复效,保险公司有权要求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和如实告知健康情况。

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投保人,由于保险前期费用较高,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一般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投保人要尽可能采取其他补救方式,不要轻易退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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