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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教你识别银保产品和银行产品有哪些不同

2020-09-30
车辆保险产品知识 保险规划有哪些功能 保险规划产品顺序

产品期限不同。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期限比较短,少则几天多则一两年,而银保产品的期限较长,少则三年,多则几十年。而且银行理财产品起点较高,一般为五万元,银保产品起点较低,几千或一两万元即可购买。投资者一旦遇到期限较长、起点低于五万元,一般可以认定是保险产品。

缴费期限不同。所有银行理财产品都是一次交清;而银保产品有的需要趸交(一次性交清),有的则需分期缴费。

购买年龄不同。银保产品有投保人年龄的限制,一般不超过60周岁;而银行理财产品则没有投资人的年龄限制。

收益构成不同。银保产品一般分为固定收益加上分红收益,凡是提到分红类的理财产品,多是银保类产品。如果销售人员提及购买理财产品还附赠“保险”之类的话,则该产品必是保险产品。

销售人员不同。市民在购买产品时应首先询问清楚。银行的理财经理佩戴有银行上岗证或工作牌,而保险人员则是佩戴印有其保险公司的胸牌。保险人员出售的产品一定是银保产品,但也不排除有银行员工参与销售。

犹豫期不同。银保产品一般都会有十天的犹豫期,从收到保单正式文本签字起10天内称“犹豫期”,如果想退保,在“犹豫期”内,投保人可以无条件申请解除合同,并取回已缴纳的全额保费。因此,投保人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问清“犹豫期”的具体规定。

产品性质不同。银保产品的销售合同上,出现的都是保险公司的名称。所盖的公章也是保险公司。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一定要注意看清合同属性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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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年底购买银保产品须知


年底,只要你走进任何一家银行营业网点,都能看见摆放在营业厅中的银保理财产品宣传单。很多原本去银行存钱的市民,因看到其比银行存款年收益高,很可能就冲动地进行购买。

每年的年底,都是银行和保险等金融单位,做业务最后冲刺的阶段,而这个时期,也是很多单位发年终奖最多的时期,于是买理财产品进行最后一搏,成为很多市民的最佳选择。但是,近日关于银保理财产品让各地市民雾里看花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于是业内人士提醒,年底进行理财要理智,特别是对一些收益高的银保产品,更应该明明白白消费,以免最后落个本金损失,再回头找银行,也于事无补。

选择适合自己的银保产品

银行保险产品是集投资理财与保障功能于一身的金融工具,一般都有保证基本收益,坐享红利,免征税收等特点,是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风险的主力险种,因而受到投资者青睐。银行柜台上的银保产品也越来越多,市民在购买时要注意鉴别,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银保产品。

据了解,目前各银行代理的保险产品多以寿险为主,投资人要充分认识自我需求,综合考虑经济条件、健康状态、现有医疗福利状况、家族健康史等因素,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现在许多公司设计的新产品除了注重对客户的分红,还着重加强了保障,附加了防癌保险,双倍意外保障,特定意外保障等。这些产品很适合25岁到50岁人士。有些公司推出的养老产品,就比较适合30岁至55岁各阶段的人购买,既可以作为养老的保障,也可作为对社保的补充。

银保产品与储蓄有天壤之别

从工行、交行、建行、中行、农行等大银行再到华夏、广发等中小银行,几乎所有的银行都代理银保产品,同样,大部分保险公司也都推出银保产品以增加销售渠道。显然银保市场的摊子已经铺得很大。

一位股份制银行的大堂经理告诉记者,银保产品和银行储蓄是有非常大的区别。像银行储蓄可以随存随取,而银保产品如果在合同期内退保的话,投保人不可能拿到全部的保费,投资的本金将有较大的损失。其次,在银行储蓄中,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它是确定的;而银保产品类似于长期定期储蓄,如果中途退保,损失会很大。因此,要求资金流动性高的投保人应避免购买此类保险。

算好收益,别轻易退保

据了解,要想使自己的资金收益率最大化,首先要注意银保产品的保障功能;二是要比较分红的方式和种类,同时应关注保险公司的发展可持续性,以确保分红的多少和较长时期内的稳定性;三是目前银保产品有5年、10年、15年、20年、25年乃至30年等数档期限可供选择,对一些银保产品来说,期限越长其基本保额越高,也就是计算分红的基数越高,同时复利累计的效果越明显。业内人士同时提醒投资者,如果在保险有效期内退保,一般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用,所以退保时一定要慎重。

业内人士还提醒投资者,保险不是越多越好,也不存在贵贱之差,关键要看清楚产品条款的实际保障范围和具体赔付条件,特别是货比三家时,更要留意条款细节,有些银保产品还有附加险,与主险同时投保可以享受更多的优惠。

莫走入银保产品三大误区

据了解,现在大多数市民到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时,一般会存在以下三方面的误区。一是认为在银行购买的产品,自然就是银行的理财产品了。当业务员介绍说某产品比银行的定期储蓄利率还要高时,很多人就稀里糊涂地买了,事后才发现是保险产品,于是又要退保,结果还可能损失本金。第二个误区是认为保底收益+红利总是大于银行同期利率,很多人购买银保产品时都是抱着这样的心态。然而实际上分红是不确定的,其结果往往不像投保者购买时想象的那样“高额”。第三个误区是忽视保障功能。现在不少市民都有先为小孩买保险的误区,正确的应是先保障父母,再保障孩子。

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


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非常有特点和人性化,在这里我给大家介绍三款幸福人寿个人银保产品。

一、幸福财富人生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本计划由《幸福财富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和《幸福附加财富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构成。

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主险责任:

(1)生存保险金:自主险合同生效后的第三个保险单周年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于每个保险单周年日按主险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保险期满。

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2.4%,自第四个保单周年日起直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或8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生存保险金等于基本保险金额的0.8%。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时已满18周岁的,若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天内因疾病身故,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的105%,(若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日时未满18周岁的,无息返还合同已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被保险人自主险合同生效日或最后复效日起180天后,因疾病或因意外伤害事故身故,若身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后,按被保险人身故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身故时间在被保险人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前,以合同已交保费与当时现金价值的较大值给付身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80周岁或88周岁,按照当时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二、幸福贵福宝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主险责任:

(1)满期保险金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X3

(2)身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X身故时所在交费年度

附加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 提供20种重大疾病保障身故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 具体保险责任请详见合同条款。

投保须知:1.投保年龄:主险30天-65周岁附加险30天-60周岁;2.交费方式:3年交;3.保险期间:6年;4.保险费要求:主险每份保险费为1000元,附加险每份保险费为10元,均按整数份销售;5.搭配比例:每1份主险最多可搭配12份附加险。

三、幸福聚福宝健康保障计划保险

本计划由《幸福聚福宝两全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主约”)和《幸福附加聚福宝重大疾病保险》(以下简称“附约”)构成。客户在投保附约时必须同时投保主约,投保一份主约最多可以同时投保12份附约。在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责任:

1.身故保险金;2.水陆公共交通及自驾私家车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3.航空公共交通意外身故额外保险金;4.满期保险金;5.重大疾病保险金。

投保须知:

1.被保险人年龄:主约:出生满30天—65周岁(含);附约:出生满30天—60周岁(含);2.缴费期间:3年、5年;3.保险期间:10年;4.缴费说明:主约每份1000元,最低投保份数为1份;附约每份10元;搭配比例:每1份主约最多可以搭配12份附约

银保产品退保损失大 投保要谨慎_保险知识


银保渠道误导销售的最大危害并非夸大收益,而是避谈风险。相关机构统计数据显示,有90%的银行客户通过银保渠道购买的理财型保险,在首次付款时并不了解要扣除账户管理费、退保时保费损失严重等情况。多位银保客户告知记者,他们在投保时并不了解退保情况,而一旦投保就不能中途叫停,因此只好被迫选择每年继续缴费。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首都经贸大学保险系教授庹国柱指出。据悉,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

现金价值不是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当然,随着投保年数的增加,现金价值会逐年递增。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保单要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代理人的佣金、保险公司管理这张保单的办公开支等,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和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所以如果在保单刚开始的几年退保,这张保单中剩下的钱,即保单现金价值就很少甚至没有。即使以后中途退保,也不值得,因为退保得到的钱,比将来满期给付的钱要少。据介绍,具有生存金给付功能和分红类的保险,其现金价值相对比较高,而投资型的保险,它的现金价值与投资账户的资金密切相关。

一位保险精算师对记者表示,在客户投保的前五年保险公司收取初始费用,其中第一年收取最高,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在第一年向客户收取的费用至少是所缴保费的50%,部分险种收费甚至达到90%,此后逐年递减。也就是说,如果某客户第一年缴纳10万元的保费,在第二年选择退保时本金很有可能只剩1万元。

如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保障利益以30岁男性为例),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五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二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三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而终身寿险退保损失最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据测算,第一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

“千万别退保,否则退回来的钱就是你投保的零头。”在某网站论坛中,不少有过退保经历的投资者发表了这样的留言。

消费者要注意银保产品“三不保”_保险知识


对于购买银保产品的消费者来说,在看到收益的同时,要时刻保持清醒,看到风险。其中,对银保产品的三处“不保险”更要了如指掌。

不保投资风险

很多人对于银保产品抱有“错觉”:既然称为保险,就不会有风险,把钱交给保险公司打理可以高枕无忧,起码不必担心亏钱,这也是很多人在权衡基金、投连险等理财产品后选择投连险的理由,这种错觉很容易让人失掉对风险的警惕。

保险能提供风险保障是指对于可测量的风险如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提供保障。投资风险是无法测量,也无法提供保险。实际上,保险公司自身也无法控制投资风险,上个世纪末,日本有7家保险公司因为投资失利而关闭。因此,以投连险的方式把钱交给保险公司并不是没有风险了,收益起起伏伏是正常的事情。

不保成本支出

银保产品都有一定的购买费用成本,尽管投连险和万能险精算标准对各种费用进行了规范,但与基金等投资产品相比,费用仍然较高,比如投连险和万能险一次缴清的初始费用,人民币50000元及以下部分最高可以收取10%,50000元以上部分最高可以收取5%,此外还有手续费、管理费等,这些前期费用要高于基金等理财产品1.5%左右的手续费,对此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不要以为投入的资金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实现增值。

还要考虑退保的成本,目前分红险和万能险收益跟不上银行加息和股市行情,很多人选择了退保购买新的银保产品,今年上半年,上海保险市场分红险的退保率高达30.26%,列退保榜榜首。如果退保现有保险,会退还现金价值、扣除手续费等,损失较大。

不保收益率

从分红险开始,关于银保误导的消息不绝于耳,既然是以投资为主,最“有效”的卖点就是收益率。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的收益率都被夸大过。北京市保监局仅在上半年就接到61件银保渠道销售误导投诉,占整个寿险渠道误导销售投诉的34.9%。另外,有银保销售人员介绍投连险和万能险时说成是保险公司的基金,企图遮盖这些保险的费用问题。对此,北京市保监局已经发出警示称,投连险不能等同于基金。其实,银保产品的收益率还是有章可循的,可与银行利率、股市投资收益率等参考,不可能太离谱。

还有,银保产品的保障功能并不充足,即便销售人员介绍有多少保额的保障,也要看清实际保额和保障范围,并且落实到合同上面。否则很容易形成“保险真空”,以为自己投保了保险,实际上保险却发挥不了作用。

保险知识,金卡和银卡有什么不同


金卡是指参保综合医疗保险的参保人,银卡是指参保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

相同之处:报销比例都是95%

参保单位性质不同:市属单位参保金卡;镇属单位参保银卡。

缴费基数不同:金卡,单位和个人都按参保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缴费,退休人员按单位在职职工的平均缴费工资缴费;银卡,参保人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退休人员也按此缴费。

缴费比例不同:金卡:参保人按本人工资2%缴纳,单位按参保人本人工资的7.5%缴纳(6.5%为综合医疗保险,1%为补充医疗保险),退休人员单位按5.5%缴纳,个人不缴纳;银卡,单位按东莞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缴纳,个人不缴纳。

最高报销限额不同:银卡每年报销50000元以内的报销比例为95%,超过50000元不到10万的可以报销75%;金卡每年报销10万以内的报销比例为95%,超过10万不到25万的可以报销85%,超过25万以上的医疗费可以报销70%。

个人帐户的区别:金卡有个人帐户,参保人可以用个人帐户里的医疗费买药或看门诊;银卡没有个人帐户,只能用于住院和门诊报销。

教你识别保险误导销售_保险知识


隐瞒投资型保险的潜在风险

吴先生经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小王介绍,对一款投连险产生较大兴趣。尽管小王提示该产品有一定风险,也简单说明了投连险的基本原理,但并未对吴先生进行风险匹配测试,只一味强调该产品有较高的预期收益率。当吴先生问能否提前支取,小王也只是称可以,却没告知他这样做会有损失。当吴先生正式办理投保手续时,小王还“提醒”他:“近期公司会有回访,到时你只要回答"知道"或"是"就行了。”

专家提醒:购买投连险,需有正确的投资理念和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而且,购买投连险,除了要扣除初始费用,保单每年还要收取账户管理等费用。若投保人提前退保,只能获得相应的现金价值,即保险金额扣除保险公司运营成本、保障成本、销售渠道费用后的数值,这将远低于投保人所交的保费。而在上述案例中,对于这些关键内容,保险营销员一概对投保人做了隐瞒,后者真被忽悠的不轻。

此外,投保人需重视回访工作,以维护自身权益。在接听保险公司回访电话时,要仔细听取问题,对于不清楚的地方,应认真询问或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进行详细咨询。如果回访时了解到的情况和购买产品时销售人员介绍的情况不一致,就要结合自身情况判断是否仍要继续持有手中的保险合同。

教你识别保险误导销售

在保险行业中,销售误导仍是当前一大顽疾。保监会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涉及人身险销售误导的消费者投诉2090起,占人身险公司违法违规类投诉的83.97%。今后,除了监管层要加大监管力度,对保险消费者来说,有意识地防范各类销售误导,不被保险营销员忽悠,同样至关重要。

50多岁的沈阿姨去一家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排队时,一位在银行驻点的保险营销员向她推荐一款高收益理财产品,称该产品最低门槛10000元起,年化收益率比一年期定存至少高一倍,从第二年起进行分红,存够五年后可一并取出。沈阿姨觉得,这款产品的收益比银行定存高,于是掏钱买了。但回家后仔细研究,才发现这是一款五年期的分红险。幸好,当时还在10天犹豫期内,她赶紧办理了退保。

专家提醒:虽然保监会发布的《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投连险、万能险、分红险的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但一些保险分支机构在展业过程中,仍存在不规范宣传现象。为扩大销售,部分保险机构在宣传产品时,故意混淆保险与储蓄的概念,将投保与存款进行比较,就此误导投保人,如上述案例中的保险营销员,就属于片面强调保险产品的收益性,却回避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保险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需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不要轻信“高收益”。此外,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均有10天犹豫期。犹豫期内,投保人可无条件解除保险合同。若超过犹豫期再退保,可能会有一定损失。

不具有保险利益者投保无效

67岁的张先生向某保险公司营销员咨询寿险产品,对方称在售的寿险产品有年龄限制,一般为“出生3个月至65周岁”才可投保,而张先生已经67岁,不符合投保年龄。就此,营销员建议张先生给8岁的孙子投保一份分红险,称可在获得保障的同时,还能享受“高收益”,张先生遂按其“指导”为孙子购买了分红险。但之后,家人仔细查看保单才发现,该产品投保期限10年,虽然每隔三年有分红,但要完全取回保单现金价值,需等孙子70岁以后,若如在此之前退保,就要损失一部分保费,更别说“高收益”了。张先生这才发觉上了当。

专家提醒:一般来说,老年人应该首先为自己投保,如上述案例中爷爷为孙子投保,不仅存在销售误导问题,还存在保险合同能否生效的问题。按照《保险法》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应该具有保险利益,只有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才存在明确的抚养和保险利益关系。爷爷作为投保人、孙子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合同,须得到直接监护人也就是孙子的父母同意。在未取得其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保险合同的效力将受到影响,理赔时极可能被认作是无效保单。

银行保险产品的过去、现在和将来


银行保险 是指经由共通的销售渠道,提供保险与金融商品及服务给共同的客户群。通俗来讲,就是保险公司与银行(邮政等)合作或合资,通过银行(邮政等)的销售网络(包含柜台、ATM机、电视银行、网上银行、人员等)向客户销售保险产品的模式。

银行保险于十八世纪起源于法国,在当今世界金融一体化的进程中,银行保险已成为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以一种特有的销售形式流行于世界各地。与世界银行保险的发展状况相比,国内的银行保险业务起步相对滞后,但随着国内金融业竞争意识、发展意识和合作意识的逐步加强,在短短的数年时间里,银行保险业务已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

中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开始于1996年左右。当时,国内的泰康人寿 、新华人寿 等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尝试涉足银行保险。表现为,银行以兼业代理形式代理销售寿险业务,主要在商业银行和寿险公司的基层网点之间开展合作,寿险公司没有针对银行销售渠道开发专门的保险产品,银行保险的总体规模也一直很小。

银行保险产品的开发创新方面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00年8月,平安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专门的银行保险产品--“千禧红”。随后,其它寿险公司相继推出了各自的银行代理产品,如中国人寿的“路路顺”、“家家福”、“事事达”、“鸿泰两全”、“鸿星少儿”、“鸿信消费信贷”;太平洋的万能寿险、“红利来”;新华人寿的“红双喜”;泰康人寿的“千里马”、“世纪之星”、“福寿两全保险”等。

自此,银行保险对中国寿险业务的影响与日俱增。2001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1423.96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为44.5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3.13%; 2002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达2 274.83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为388.4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17.07%;2003年,中国人身险保费收入为3011亿元,其中银行代理寿险保费收入达764.9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 25.4%,同比增长96.9%。其间,银行代理的保险业务甚至超过团体保险,成为中国人身保险产品的三大销售渠道之一。

除了业务规模的迅速增长外,各家保险公司和银行在银行保险的组织架构方面也都进行了建设和完善,以配合业务的发展。表现为,几乎所有的中资寿险公司和少数外资寿险公司都成立了专门的银行代理部门,一些公司还实行银行保险事业部制,加强银行代理业务的独立运营和核算;此外,部分商业银行也设立了一级或二级的保险代理业务部门。

进人2004年,一些人寿保险公司开始进行业务结构调整,主动收缩银行保险业务,导致银行保险的发展速度放缓。2005年第一季度,银行保险的保费收入甚至出现负增长,同比下降19.5%。整个2005年,银行保险代理机构由 2004年的76437家下降为65 853家,银行代理实现的保费收入为803.25亿元,约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21.7%。2006年开始,银行保险又出现了大幅增长。

当前,我国银行业与保险业的合作模式,无论从业务代理的推介环节还是从产品种类的开发环节都无法充分满足客户的现实需求。双方目前仅局限在银行充当保险公司代理中介这一层面上。即:银行通过向保险公司收取 手续费的模式介入保险领域,保险公司通过银行代售来完成保险销售业务。 这种银行仅担当代理中介的合作方式,更确切地说是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保险还有一定距离,无论是业务的组织形式还是产品品种都处于初级阶段。

渠道合作仍将是银保合作的主流

最近一段时间,银行保险市场吸引了不少眼球:先是2010年平安集团收购深发展的控股权,在中国资本市场第一次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机构收购;后是各大国有银行收购保险公司控股权,目前五大国有银行都拥有了控股的保险公司,银行系保险公司的大规模出现,在银行保险市场中引起了不小的波澜。

就我国的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发展现状来看,渠道合作仍将是银保合作的主流方式。根据银监会的90号文,单家银行只能与3家保险公司进行合作,这就大大限制了保险公司的选择余地,同时也降低了银行渠道的利用价值,迫使银行选择产品线最丰富、市场影响力最大的保险公司进行合作,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营销渠道的价值。

这在银行面临业务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因为银保手续费收入已经成为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重要来源,且是中间业务中投入产出比较高的类型,随着银行资本管理的日趋严格,这种不需要消耗资本金的业务越发得到银行的青睐。而目前的银行系保险公司无论是规模还是市场知名度都处于弱势地位(这也是银行能够成功收购保险公司的重要原因),能够为银行贡献的手续费要远远低于市场中的很多大保险公司,如平安、太保、泰康等。

这就使得银行在选择保险公司时面临着两难选择:支持自家保险公司吧,势必要牺牲当前的手续费收入,而且未来能否成功发展也是个未知数;要是不支持自家保险公司吧,那收购保险公司的目的何在?投入的巨额资金没有合理的回报,银行如何向投资者交代?

当然,股权合作作为一种金融综合经营的方式也有其自身的发展空间。除了以获得控制权为目的的收购方式外,以参股的方式增加银行与保险之间的粘和度也有一定的价值,早期有中国人寿投资民生银行,近期有泰康人寿参股北京银行,这种不以获取控制权为目的的股权合作,对于增加银行保险双方的信任度、实现业务的协同效应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银行保险产品的特征和存在问题介绍


银行保险是保险公司借助银行终端渠道进行销售的一种新型产品,准确地说,就是一种保险。银行保险产品,大部分是趸交或者年限比较短的期交产品,属于中短期理财产品。目前销售的银行保险主要是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分红型保险。但因为销售渠道是在银行,银行保险产品与传统的人寿保险产品又有所不同,无论是销售方式、销售人员的工作性质、产品本身都与传统人寿保险有很大的区别。那么,银行保险产品的特征有哪些呢?

银行保险,即银行代理销售保单是一种新兴的保险销售方式,这种方式首先兴起于法国,中国市场才刚刚起步。与传统的保险销售方式相比,银行保险产品的特征主要在于它能够实现客户、银行和保险公司的“三赢”:

1.对银行来说,可以通过代理销售多样化的产品,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

2.对保险公司来说,利用银行密集的网点可以提高销售并且降低成本,从而可以以更低的价格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利用银行的客户资源和信誉,再配合以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可以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更多的客户源。

3.对客户来说,在银行买保险,价格更便宜,回报更高;银行网点多,在家门口就可以买到保险,减少了交通费用和时间、精力等的支出;可以同时在银行办理银行业务和买保险,满足了“一次购足”的心理;银行值得信赖,也就可以放心买保险;产品简单易懂,可以当场决定是否购买;投保手续更加简捷,不用体检,十分方便。目前,国内多家寿险公司通过银行柜台销售保险产品取得了成效。今后,随着保险公司和银行合作的深入,人们还将享受到更加方便、快捷和满意的银行保险服务。

我国银行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

从2000年起,我国银行保险发展快速,这一时期的银行保险产品主要是储蓄性的分红保险。但由于相互竞争,保险公司之间打价格战,使得银保产品业务已基本上无利益可言,2004年以来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增速骤然下降,有的保险公司甚至主动限制银保产品,这与保险公司开始转变经营理念和考核指标密切相关。现阶段我国银行保险已经到了发展的关键时刻,但是却存在诸多问题,我们应该研究这些问题,并采取正确的对策,推动其规范健康发展。目前,我国银行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有:产品种类单一,消费者缺乏选择;变为投资工具的分红保险由于过多地强调了分红的预期,使保险公司面临了相当的分红压力;加之我国银行保险的激烈竞争引发了银行代理手续费的恶性竞争,代理手续费从2%—3%,攀升到5%—6%,极大地削弱了银行保险产品的成本优势,保险公司的营运费用极有可能超过预定费用,造成费差损。由此而来,银行保险一方面迫使保险公司维持无利润或低利润运行,另一方面保户实际得到的分红也达不到预期水平,引发了公众对银保产品的信用危机,致使2004年以来银行保险在银行柜面的销售陷入困境。

医保产品的“二三四”


医保产品为配合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足,尤其是为了适应医疗保障需求的区域差异和内容差异。本产品希望通过与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进行无缝对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最全面、操作最便利的补充医保产品。达到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医保产品为保险公司扩大市场影响的目的。

两个突破、三个统一、四项保障

两个突破

一是突破了商业保险次健康体和非健康体不予以承保的限制。投保人群不需要体检即可以承保。二是突破了商业保险退休高龄人群不予以承保的原则,退休人群也在承保范围之内。

三个统一

一是保障责任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互助保险责任统一,即社保赔,我就赔;二是保障范围与社保保障范围相统一,即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100%参加本保险;三是操作流程与社保经办机构流程紧密相接,数据共享,理赔口径一致。

四项保障:

(1)超过基本医疗门(急)诊起付线,进入大额互助资金后需个人自付部分,保险公司将报销个人自付部分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2)超过基本医疗住院起付线需个人自付的部分,保险公司将报销个人自付部分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3)进入大额互助资金后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保险公司将报销个人自付部分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

(4)、超大额补充保险,对于超过基本医疗大额互助资金以上的医疗费用,在设定的给付最高金额内,按照一定比例报销。

医保产品为配合国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补充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足,尤其是为了适应医疗保障需求的区域差异和内容差异。本产品希望通过与各地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互助医疗保险进行无缝对接,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保障最全面、操作最便利的补充医保产品。达到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为保险公司扩大市场影响的目的。

目前佛山各大保险公司均针对境外旅游推出了专门的医保产品。其中,中国平安推出的境外旅游保险快乐旅程E款,适用于因旅游、商务、探亲等短期出境人群,医疗费用保险金高达35万元人民币(包括意外牙科门诊及甲流)。如果是单次旅行的话,保障天数可以从1天到180天任选。如果是多次旅行,则单次最长为90天保障,一年内不限次数。

平安人寿推出的这种境外旅游保险的意外伤害和医疗费用补偿部分,则包含了非职业高风险运动,如滑雪、潜水、登山等。其医疗费用补偿每次事故免赔额为800元,辅助设备每次事故限额2500元,牙科门诊每次事故限额4000元。

医保产品:父母投保年幼子女也可获关照

据中意人寿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推出的中意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计划,有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障和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障两大类保障,保额分别高达100万元。保险期限灵活,可选择从7天到365天9种不同的时间。

该中意境外旅行意外伤害保险计划还有一大特点,即如果夫妻双方均投保该产品(限主险保额75万元和100万元),在保险责任生效时,则其随行的未满15周岁的子女(限2名)也可免费享有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障,其保险金额以父母两人中境外紧急救援及门诊医疗保险金额较低一方为准。

一是展品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医疗器械及设备、医用敷料成为参展商品的主力军。据介绍,本届医保馆有20多家电动按摩器具生产企业参展,截至19日,医疗器械及设备成交5121万美元,医用敷料成交1278万美元,二者合计占比43%。成交较好的医疗器械及设备主

二是西药原料药成交萎缩,西药成药出口增长。截至19日,西药原料成交2090万美元,占本届医保类商品成交总额的14%,同比大幅减少。其主要原因是专业采购商到会率较低,成交不旺。

三是中药类产品成交增幅较大。中药植物提取物产品成交635万美元,同比增长72%,增长最快。中成药成交1293万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平安万能保险投保产品介绍


万能保险由于它的“万能”、灵活的优势,在保险行业中备受消费者青睐。万能险可充分满足客户不同时期的保障需求。如何挑选万能险成了难题。面对众多的万能险,平安万能保险好吗?

平安万能保险是一款非常优秀的终身型寿险,因为他具备很高的灵活性,所以喜爱他的客户是越来越多,因为万能险的特性,让很多人重新认识了保险。

灵活的领取功能是万能险最吸引人的灵活功能之一,在客户进行部分领取的时候,保单是会有一定的变化的,以平安的智盈人生万能险为例:部分领取后,保单的主险和重大疾病附加险的保额会等额降 低。部分领取和退保是两个概念,完全不同的。

平安世纪赢家少儿万能险

平安少儿保险:让孩子赢在起跑线

孩子是家庭的未来,为人父母,您是否希望给孩子健康的身体和完善的教育?但是,庞大的少儿医疗、教育等财务支出是否让您不堪重负?

平安少儿保险为您精心设计了一系列子女健康和教育保险计划,帮助您为孩子预备更加美好的未来。

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的产品理念帮助子女,规划美好人生。

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做为家长,孩子的每一步成长都凝聚着您的爱和期待。

您一定期望他们前程锦绣,平安健康,为此,您需要确保他们在成长的关键时期能够接受高素质的教育,并且拥有平安健康的身体,而这一切必须有周详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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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彩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是融入了理财功能的新型人寿保险产品。您所缴纳的保险费除了用于购买基本的寿险保障外,还有一部分将进入我们专门为您开设的个人账户。对于您的个人账户,将有专家对其进行稳健操作,其价值将随着实际投资收益的变动而不同。同时,我们承诺您的个人账户的结算利率在前五年内不低于2.5%,五年之后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一年定 期存款税后利率加上0.5%,让您从容面对人生各个阶段的保障和理财需求,应对自如!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5周岁。

平安万能保险利率计算介绍

李先生30岁,男性,投保平安智盈人生万能+重疾保险计划,李先生30岁,男性,投保平安智盈人生万能+重疾保险计划。 期交保险费6000元,连续交费20年,保单年度初交费; 投保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附加险基本保险金额20万元。

第1-3个保单年度每年追加20000元。

假定结算利率处于高(6%/年)水平情况:

60岁的保单周年日,李先生的保单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约65万元,到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有身故保险金约202万元;

假定结算利率处于中(4.5%/年)水平情况:

60岁的保单周年日,李先生的保单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约45万元,到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有身故保险金约106万元;

假定结算利率处于低(1.75%/年)水平情况:

60岁的保单周年日,李先生的保单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约22万元,到80岁的保单周年日仍有身故保险金约29万元 。

平安万能险产品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应日利率为0.004795%。

工作人员表示,最低保证利率之上的投资收益是不确定的,实际保单账户利益可能低于中、高档利益演示水平。

平安万能保险投保介绍误区: 将结算利率视为最终收益

王女士投诉的焦点还在于,销售人员往往把结算利率说成是所交全部保费的收益率。

其实不然,万能险产品公布的结算收益率不是所交全部保费的收益率,而是扣除保障费用、手续费后进入个人投资账户资金部分的收益率,这往往成为客户理解万能保险收益的最大误区。投保者缴纳的每笔保费,都有一部分用作“初始费用”被扣除,一般持续6-10年才结束。

各家公司推出的万能寿险并非长得一模一样,虽然名称相同,其中内容却有各自的特点。从设计形式上,主要有两种:一是理赔时赔付帐户价值和保额之间的较大者,二是赔帐户价值和保险金额之和。另外,从附加险的形式上也有两种,一种是直接附加,风险费用在帐户里直接扣除,另一种是单独附加,首期保险费单独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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