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中老年健康保险介绍

2020-09-30
健康保险知识 健康保险知识大全 保险中教育规划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中老年这个特殊的人群越发受到人们关注。绝大部分中老年人健康状况大不如前,为其购买一份健康保险显得尤为重要。健康保险主要有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等,结合中老年人身体特点,下面为您推荐一款热销的中老年健康保险,即吉福安康健康保险计划。

产品详情

本产品适合为出生满30天-45周岁的人士投保,合同期满健康生存,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金,轻松实现资本保值增值;在合同期间提供35种高发重大疾病的全面保障,一经确诊即提前给付高额保险金,且在原位癌保障上额外给付20%。

产品特色

满期给付保额

35种重大疾病全面保障

特色原位癌额外给付

交费方式灵活选

保障内容

满期生存金:基本保额,在保险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期满日零时仍然生存,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重大疾病保障:基本保额因意外伤害首次发生并被确诊为本合同列明的重大疾病,或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满90日后因疾病首次发生并被确诊为本合同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返还保费: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合同约定的35种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90天内,无息返还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身故保险金:返还保费,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18岁前身故,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基本保额: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未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18岁后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若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已满18周岁,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如果被保险人身故,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原位癌保险金:基本保额的20%,被保险人自等待期90天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本合同定义的原位癌,且未领取过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保险公司按本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其他责任继续有效。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90天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合同继续有效。对被保险人所患癌症在被诊断时已经超越原位癌阶段者,不再针对原位癌赔付原位癌保险金。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