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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避免六个误区

2020-09-30
保险规划的七个阶段 保险三个月的规划 保险个险部战略规划

正确的保险购买原则应以大人为主,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购买成人保险的次序也应先保障后养老,购买孩子保险的次序也应先保障后教育。

误区1单位买的保险足够了

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留下的惯性思维。目前,许多单位都为个人购买了保险,其中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包括养老、失业、疾病、生育、工伤,但这些保险所提供的只是维持最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不能满足家庭风险管理规划和较高质量的退休生活。

误区2年轻时不用买保险

实际上就保险费而言,越年轻买缴费越低,而且可以尽早得到保障,如果你还是单身,购买保险也是对你父母负责任的体现。大家出来打工都辛苦,万一有个冬瓜豆腐,保险公司可以赔个几千上万的,也给家里减轻负担。对于没有储蓄观念的年轻人而言,买保险实际上还有“强制储蓄”的作用,保险还可以帮助你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误区3寿险产品大部分是死后或快死时才能得到的保险,所以保了也没用

首先,保险保障的不是疾病或死亡,而是在发生不幸时的资金财务保障。目前的寿险产品有终身寿险、和大病、住院医疗等,可以满足不同的个人需求。

误区4孩子重要,要买保险也得先给孩子买

孩子当然重要,但是保险理财体现的是对家庭财务风险的规避,大人发生意外对家庭造成的财务损失和影响要远远高于孩子。因此,正确的保险理财原则应该是先为大人购买寿险、等保障功能强的产品,然后再为孩子买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误区5购买“人情保险”

保险是一种特殊商品,只能根据自己的需要购买,不能出于情面购买自己根本不需要的保险,或者为了照顾情面而只买象征性的保险,却远不能满足真正出险后的需要,成为“鸡肋”保险。专家建议购买保险前最好找到专业的理财顾问。

误区6保险理财可以发横财

一般来说,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保障,绝对不是“发横财”。通过保险进行理财,是指通过购买保险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和规划,防范和避免因疾病或灾难而带来的财务困难,同时可以使资产获得理想的保值和增值。

所以说正确的保险购买原则应以大人为主,然后再为孩子按照需要买些健康、教育类的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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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买保险避免六大误区


今天在网上看到这篇文章,觉得真的很好!尤其是客户朋友们看看真的有帮助!

近年来,自愿购买保险的居民越来越多。但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的有关专家提醒广大投保人,购买保险要跳出六大“误区”:

误区一:买保险先看投资回报率有多高,是不是还本。

买保险的首要目的应当是取得风险保障,投资增值是第二位的。风险保障程度高的保险是不能返还保险费的;具有返还保险费功能的保险,风险保障程度会比较低。万能险、投资连结类保险投资功能较强,但缴纳的保险费也比较高。

误区二:买了保险,只要发生事故,保险公司都管。

各种保险都有明确的保障责任范围,超出责任范围的事情,保险公司是不负责赔偿的。

误区三:买了几年保险没出事,保险费白交了。

买保险是防万一,不出事最好。有了保险,随时都处在保险保障之下。

误区四:只要给孩子买上保险就行了。

大人孩子都需要保险,但是买保险应遵循“先大人后孩子”的原则,先把“家庭支柱”保障好。

误区五:保险与储蓄没啥区别,只要存了钱,没必要再买保险。

保险和储蓄区别还是很大:储蓄可随时存取,保险的保险费是不能随意取回的。储蓄是一种自救行为,而保险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能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误区六:有了社保就不用再买保险。

社会保险是由政府主办的一种基本生活保障,覆盖面比较广。但社保注重平等,保障水平比较低,而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比较广泛,能够满足各种人的不同需要。

掏空“六个钱包”买房,谁来给“六个钱包”养老?


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位71岁,人均月领为7000多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3万元。

大家都知道,以房养老不算啥新鲜事了,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就开始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了。

201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地级市。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如今已经是试点的第5年了,从5年126件保单的成绩来看,以房养老的推广效果并不是那么理想。

很遗憾,以房养老恐怕很难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养老新方式。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的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房子进行估值,以此来换取每月的养老金。

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一直到身故为止。

身故之后,房子就由保险公司“继承”了。

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的保险公司,会将处置所得资金用来偿付养老保险的费用。

和传统的养老险不同,传统的养老险是先交保费后领养老金,以房养老则是先领养老金,身故之后再用房子抵扣保费。

以房养老有没有价值呢?从理论上来说是有的。

现在不少老人都有这样的担忧:早些年的积蓄全都掏空,拿给后代买房供楼了,退休之后,只靠手头那点退休金的话,根本不足以过上一个安稳的晚年。

钱都掏给年轻人了,但指望年轻人来供养自己,似乎也是个奢望。

也不是如今的年轻人不孝顺,只不过在4+2+1的家庭模式下,一对夫妻上要赡养4个老人,下要抚养1个孩子,外加房贷、车贷和越发高昂的教育成本,根本自顾不暇。

至于房子,虽然依仗着过去的房地产黄金二十年,早些年几十万买下的房子或许已经涨到几百万了。

但房子值钱归值钱,不变现的话就只能是晚上睡觉的一个落脚点而已,毕竟房子不能直接啃了当饭吃。

房子要想变现,要么卖掉要么出租。

至于前者,大部分老人是不愿意的,毕竟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房子是和安全感、归属感直接挂钩的。

至于后者,除非你有很多套房子,不然有几个会愿意把三房一厅租一房出去和陌生人挤一起住?

而靠以房养老的话,至少可以让老人在退休之后依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晚年生活的质量。

至于人死之后房子归保险公司,那就随他拿去呗,毕竟身外之物也没法带到棺材里去。

但实际上,从以房养老试点5年有效保单只有126件来看,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年轻时人养房子,老了就由房子养人,理论上挺人性化的一个事儿,怎么在实际中就这么不受待见呢?

从对以房养老的需求上来说,老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为有钱所以不需要以房养老的,二是因为没钱所以需要以房养老的。

前者自然不会成为以房养老的市场受众,毕竟身边的钱已经足够了,谁没事会去折腾这玩意儿。

而后者,虽然对以房养老有需求,但却由于种种因素而不一定“要得起”。

首先,以房养老是对中国传统固有观念“以房为本”和“家产传后”的挑战。

对大部分的国人来说,房子就是一个家庭的根,如果不是重病没钱救治,或者负债累累迫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考虑把房子卖出去的。

耗尽大半辈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房子,在死了之后拱手相让给保险公司,这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都是不能接受,也根本无法理解的。

而且,国人心里一般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家产传后观念。

老人一般会选择将遗产留给子女,就连儿媳和女婿很多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据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99.93%的老人都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遗产只作为留给子女的个人财产,也就更别提保险公司这个百分百的“外人”了。

对于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把房子卖掉的“自私”行为,他们在心理上就没法过自己的那一关。

所以很多老人晚年宁愿巴着孩子给的一丁点生活费,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也要死守着房子不让保险公司“得逞”。

另外,即使部分老人好不容易过了自己的那一关,也不一定能过得了子女那一关。

在中国式家庭里,在财产的处置上,子女往往比老人更有话语权。

小编此前就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名78岁的大爷晚年喜欢上自己的保姆,想和保姆结婚,但子女怀疑保姆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大爷的房子。

无奈之下,大爷只得到公证处公证:“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

诸如此类子女对老人财产具有更大话语权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在房子如此值钱的年代,要是老人想把房子卖了换一个相对比较富足的晚年,很大概率上会遭到子女的强烈反对。

其实,不光是老人方面存在重重阻碍,保险公司方面对于以房养老也有诸多顾虑。

虽然过去二十年房价疯涨,但往后二三十年房价走势会怎样,还存在很大变数。

毕竟万物皆有可能,过去大家不会相信有一天房子会成为掏空6个钱包也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大家也很难相信或许有一天房子会不那么值钱了。

要是房价在往后崩掉了,那保险公司可不就亏惨了吗?

再说了,房子又不是冻龄宝宝,老人现在拿来抵押的房子,都是已经有一定年限的了,等再过个二三十年的折旧,这房子的价值就更加低了。

即使你愿意抵押房子来养老,保险公司也不一定愿意陪你玩儿。

因此,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来说,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难处。

一方面是目前其合适受众群体实在太小,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是单身或者丁克族,而这部分群体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占极少数的。

另一方面,就是保险公司也有诸多顾虑,不一定愿意在以房养老上冒这个险。

至少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养老选择,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对于以房养老又是否能接受呢?

在不抵押房子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可以在晚年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呢?

小编倒是有一个建议——养老金年金险。

养老金年金险一般有两方面责任,一是身故保障金,也就是身故之后会留下一笔钱给保险受益人,这就满足了想要给后人留下家产的责任心;

二是养老年金险,可以定期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对于加强晚年资金保障来说,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买保险要先保障后理财,要先做好重疾险、寿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配置,再拿闲钱提前为养老铺路。​​​​

选人身险注意规避六个误区有哪些


选择人身保险产品时注意规避六个误区:


误区一:收入稳定不需要保险


风险无处不在,应做好防范抵御风险的准备,保险为大家提供了风险发生后的资金保障,保证自己和家人的生活质量不受影响。每天都有人怀疑保险,但也很多人得到保险利益。购买人寿保险不是增加负担,而是承担责任。


误区二:有社保不需要商业保险


社会保险的特点是低水平、广覆盖。其中社会医疗保险一般仅按一定比例赔付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其余的将全部由个人承担。商业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补充社会保险的不足。


消费者可根据家庭情况购买商业保险,一旦发生重大保险事故时不至于因社保的保障程度不够而使家庭陷入财务危机。


误区三:只看投保回报高不高


购买保险产品过分看重其投资功能,将购买保险简单地视同投资而忽视其保障功能,尤其因为投资回报率及分红水平未达到预期而退保,可能会遭受不必要的退保损失。


误区四:别人买什么我买什么


对自身及家人的情况和财务状况缺乏充足了解而盲目投保,无法购买到合适的保险产品和适当的保额。消费者可根据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或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有针对性地购买保险。


误区五:看合同太麻烦,告诉我要多少钱


投保之前未详细阅读保单和保险合同条款,没有按照规定在保险合同和保单回执上亲笔签名将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误区六:只要为小孩投保就好


购买保险一般应遵循先大人,后小孩;先医疗,后养老。过分强调先为小孩投保而忽略大人的人身保障,实为不明智之举。


掏空了“六个钱包”买房,又有谁来给“六个钱包”养老?


据显示,截至2019年8月末,反向抵押保险期末有效保单126件,共有126户家庭186位老人参保。参保老人平均年龄位71岁,人均月领为7000多元,最高一户月领养老金超3万元。

大家都知道,以房养老不算啥新鲜事了,早在2014年,北京、上海、广州和武汉就开始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了。

2016年,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各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部分地级市。

2018年,银保监会发布通知,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将到在全国范围内推广。

如今已经是试点的第5年了,从5年126件保单的成绩来看,以房养老的推广效果并不是那么理想。

很遗憾,以房养老恐怕很难成为国人普遍接受的养老新方式。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的老人将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对房子进行估值,以此来换取每月的养老金。

在领取养老金的同时,老人还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一直到身故为止。

身故之后,房子就由保险公司“继承”了。

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的保险公司,会将处置所得资金用来偿付养老保险的费用。

和传统的养老险不同,传统的养老险是先交保费后领养老金,以房养老则是先领养老金,身故之后再用房子抵扣保费。

以房养老有没有价值呢?从理论上来说是有的。

现在不少老人都有这样的担忧:早些年的积蓄全都掏空,拿给后代买房供楼了,退休之后,只靠手头那点退休金的话,根本不足以过上一个安稳的晚年。

钱都掏给年轻人了,但指望年轻人来供养自己,似乎也是个奢望。

也不是如今的年轻人不孝顺,只不过在4+2+1的家庭模式下,一对夫妻上要赡养4个老人,下要抚养1个孩子,外加房贷、车贷和越发高昂的教育成本,根本自顾不暇。

至于房子,虽然依仗着过去的房地产黄金二十年,早些年几十万买下的房子或许已经涨到几百万了。

但房子值钱归值钱,不变现的话就只能是晚上睡觉的一个落脚点而已,毕竟房子不能直接啃了当饭吃。

房子要想变现,要么卖掉要么出租。

至于前者,大部分老人是不愿意的,毕竟在中国的传统观念里,房子是和安全感、归属感直接挂钩的。

至于后者,除非你有很多套房子,不然有几个会愿意把三房一厅租一房出去和陌生人挤一起住?

而靠以房养老的话,至少可以让老人在退休之后依然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保证晚年生活的质量。

至于人死之后房子归保险公司,那就随他拿去呗,毕竟身外之物也没法带到棺材里去。

但实际上,从以房养老试点5年有效保单只有126件来看,以房养老在中国是很难行得通的。

年轻时人养房子,老了就由房子养人,理论上挺人性化的一个事儿,怎么在实际中就这么不受待见呢?

从对以房养老的需求上来说,老人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因为有钱所以不需要以房养老的,二是因为没钱所以需要以房养老的。

前者自然不会成为以房养老的市场受众,毕竟身边的钱已经足够了,谁没事会去折腾这玩意儿。

而后者,虽然对以房养老有需求,但却由于种种因素而不一定“要得起”。

首先,以房养老是对中国传统固有观念“以房为本”和“家产传后”的挑战。

对大部分的国人来说,房子就是一个家庭的根,如果不是重病没钱救治,或者负债累累迫不得已,一般是不会考虑把房子卖出去的。

耗尽大半辈子心血好不容易才到手的房子,在死了之后拱手相让给保险公司,这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都是不能接受,也根本无法理解的。

而且,国人心里一般都有着根深蒂固的家产传后观念。

老人一般会选择将遗产留给子女,就连儿媳和女婿很多都是被排除在外的。

据中华遗嘱库数据显示,99.93%的老人都选择了“防儿媳女婿”条款,遗产只作为留给子女的个人财产,也就更别提保险公司这个百分百的“外人”了。

对于为了自己的晚年生活质量而把房子卖掉的“自私”行为,他们在心理上就没法过自己的那一关。

所以很多老人晚年宁愿巴着孩子给的一丁点生活费,过着节衣缩食的生活,也要死守着房子不让保险公司“得逞”。

另外,即使部分老人好不容易过了自己的那一关,也不一定能过得了子女那一关。

在中国式家庭里,在财产的处置上,子女往往比老人更有话语权。

小编此前就看过这样一个新闻,一名78岁的大爷晚年喜欢上自己的保姆,想和保姆结婚,但子女怀疑保姆结婚只是为了得到大爷的房子。

无奈之下,大爷只得到公证处公证:“她可以住到过世,但房子归我女儿。”

诸如此类子女对老人财产具有更大话语权的例子,比比皆是。

因此,在房子如此值钱的年代,要是老人想把房子卖了换一个相对比较富足的晚年,很大概率上会遭到子女的强烈反对。

其实,不光是老人方面存在重重阻碍,保险公司方面对于以房养老也有诸多顾虑。

虽然过去二十年房价疯涨,但往后二三十年房价走势会怎样,还存在很大变数。

毕竟万物皆有可能,过去大家不会相信有一天房子会成为掏空6个钱包也买不起的奢侈品,现在大家也很难相信或许有一天房子会不那么值钱了。

要是房价在往后崩掉了,那保险公司可不就亏惨了吗?

再说了,房子又不是冻龄宝宝,老人现在拿来抵押的房子,都是已经有一定年限的了,等再过个二三十年的折旧,这房子的价值就更加低了。

即使你愿意抵押房子来养老,保险公司也不一定愿意陪你玩儿。

因此,综合各方面的因素考虑来说,以房养老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难处。

一方面是目前其合适受众群体实在太小,选择以房养老的主要是单身或者丁克族,而这部分群体至少目前来说还是占极少数的。

另一方面,就是保险公司也有诸多顾虑,不一定愿意在以房养老上冒这个险。

至少从目前来看,以房养老很难成为一个普遍性的养老选择,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对于以房养老又是否能接受呢?

在不抵押房子的前提下,有没有办法可以在晚年获得一份稳定的收入来源呢?

小编倒是有一个建议——养老金年金险。

养老金年金险一般有两方面责任,一是身故保障金,也就是身故之后会留下一笔钱给保险受益人,这就满足了想要给后人留下家产的责任心;

二是养老年金险,可以定期得到一笔固定的收入,对于加强晚年资金保障来说,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当然了,还是那句话,买保险要先保障后理财,要先做好重疾险、寿险、医疗险和意外险的配置,再拿闲钱提前为养老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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