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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保险理赔常被拒赔该怎么办

2020-09-29
汽车保险理赔知识 保险理赔知识 理赔保险基础知识

当发生保险事故后,很多人往往被突如其来的事件搞得手忙脚乱,以致于索赔时忘记应该向保险公司提供哪些凭证,甚至有些人因为工作忙而忘记了较早前曾经签订的保险合同,从而错过了索赔期限。因此,在保险理赔时就会出现拒赔现象。那么,如何避免出现这种状况呢?把握以下两点很关键。

把握索赔时效

保险事故发生后,如果在保险公司的保险责任范围内,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有权利向保险公司请求赔付保险金,保险公司有义务受理索赔申请,承担赔付责任。不过保险公司的这项义务并非一直存在,而是有一个有效期限,理论上将这一期限称为索赔时效。如果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有效期内索赔,保险公司必须予以受理,如果超过期限,保险公司可以认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放弃索赔权利,从而拒绝受理索赔。按照我国《保险法》的规定,人寿(601628,股吧)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两年,其他保险的索赔时效为五年。索赔时效的起算日不一定是发生保险事故的当天,而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哪一天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就作为起算日。

备齐索赔手续

索赔时需要提供的单证主要包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正本、已交纳保险费的凭证、能证明保险标的或者当事人身份的有关原始文本、索赔清单、出险检验证明,还有根据保险合同规定应当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其中的出险检验证明常常需要以下有关部门出具:

火灾事故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证明。保险范围内的火灾有特定性质,一是属于异常燃烧且失去控制,二是造成了经济损失。只有同时具备这两个性质的才算是火灾。

陆路交通事故证明。陆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证明文件应当证明陆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及其损害后果。

气象灾害(如暴风、暴雨、雷击、雪灾)由气象部门出具证明。

爆炸事故由劳动部门出具证明。盗窃由公安部门出具证明。

被保险人伤残或者死亡,由医院开具伤残证明或死亡证明。其中,涉及人员死亡的,还需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消户证明。

延伸阅读

车险标志掉了该怎么办?_保险知识


不少人咨询,自己的汽车强制保险标志掉了,该怎么办?会不会被罚款扣分呢?要不要补办呢,具体补办的手续怎么样呢?下面小编给你梳理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应当粘贴在机动车前窗右上角。”

汽车强制保险标志掉了会不会被罚款扣分呢?

交警部门提醒,机动车还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要尽快办理,否则将按规定处两倍保费罚款,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而已经投保的一定要按规定粘贴,违者将被处50元罚款,记1分。

去年12月21日下午,因为丢失保险标志卡,车主张丹被交警开了一张100元的罚单,这让张丹很不解。买车上牌的时候,就没想着要贴保险标志。听说标志贴在玻璃膜上,如果玻璃膜坏了要撕下来,标志也要被一起扯掉。“当时就把保险标志卡放在家里,如今不知道扔哪里去了,再也找不到。”张丹拿着罚单郁闷地说。买车后忽视张贴相关的年检、保险标志,并不小心丢失,很多车主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有车主表示,年检和保险标志贴在前窗玻璃上,经长时间曝晒,标志会脱色,难以辨清,也影响车辆美观,所以都不爱贴在车上。加上考虑到随车附带保险卡和行驶证,一般都没有问题,因此就忽略了。

近日,咨询了交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说,从2006年7月1日开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根据该条例,交通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时,要依法查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标志。根据规定,车主应将保险标志粘贴在驾驶室前挡风玻璃右上角或随车携带。对在行驶时没有携带或者没有粘贴保险标志卡的车主,可处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华安保险、太平洋保险、中国人保等保险公司均表示,车主如果遗失交强险标志,可持车辆投保的保险卡或者原始保单及相关个人资料,到保险公司车险部补领交强险标志,不收取工本费。车主如需补领车辆年检标志,需要携带车辆行驶证到当地车管部门提出申请,重新补领。

家人不让买保险,我该怎么办?


好不容易通过搜集对比,挑好了保险,打算跟家里人商量商量,却像是一下子点着了火药桶,引得夫妻大战、父女争执。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我们又有怎样的化解?今天,小编就来同大家好好聊一聊。

一、为什么很多人对保险有偏见?

要想解决问题,找出其产生原因很关键。

保险明明是一种人生保障,是非常有力的风险转移工具,怎么就有这么多人不愿意接受甚至是反感呢?

对此,我们总结了以下几个主要的原因:

(1)保险从业人员良莠不齐

其实,很多人与其说是讨厌保险,不如说是讨厌那些“不合格“的保险代理人。

在传统的寿险行业中,保险公司大多采用拉人头和金字塔的模式来招收保险销售。只注意了数量的扩张,却没关注他们质量的培养。

很多人进入公司后,只需经过几天简单的培训,就能够上岗了。

这种情况下,他们最多只能进行简单的产品推销,根本没有办法依据消费者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定制型的保险方案,最后自然只能让消费者买到不适合的产品。

而一些为了提升业绩而不择手段的保险代理人,则会将保险条款吹得天花乱坠,哄骗消费者购买。等到真正出险之后,再找出各种理由来遮掩当初自己的谎言,拒绝理赔。

这样,也不怪很多买过保险的人都觉得保险是骗人的了。

(2)因理赔纠纷而造成的阴影

除了对保险从业者的不良印象外,消费者本身曾经历过或是听说过保险理赔纠纷的,也很可能因此产生偏见。

十几年前,由于各家重疾险的理赔条件不一样,很多重疾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的治疗手段进行治疗,就不能获赔。

比如心血管疾病,按照当时的医疗条件,明明可以做微创手术的,但只有按条款规定做开胸才能赔。

于是在很多人的印象里,保险理赔变成一件非常困难的事,认为“即使出险,也不能赔”。

实际上,国家已经将25 种高发疾病的定义进行了统一的规范,类似理赔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低了。

当然,撇开这类因保险条例所导致的理赔纠纷不谈,由自身问题引起理赔纠纷的也不少:

部分投保人在购买保险的时不进行详细的了解,虽然每年花费上万的保费,但却连它具体保什么都不清楚,以为买了保险就万事大吉,以后不管出什么事都可以找保险公司理赔。

等到最后真正要理赔的时,才发现买的保险不在理赔范围内,于是变身保险一生黑。

(3)觉得买保险“晦气”,自己不会那么倒霉

比起前面两个相对客观的因素,最后这一点可以说是非常主观了,它其实是部分国人风险意识缺乏的体现。

受传统文化影响,中国人在提到生老病死的时候总会较为忌讳,有的上了年纪的老人甚至会觉得买保险是在咒他身体不好。

此外,还有一些人自带“迷之自信”,认为所有“倒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买保险就是浪费钱。

二、家人反对,我们该怎么办呢?

说了这么多偏见的成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又该怎么办呢?

其实,耐心沟通是最好办法,一味争吵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一切的偏见都来自于无知,我们在和家人沟通的时候,如果只是一股脑儿的提出自己的想法,“我要买xx保险,有一股脑说好处,是很难让不了解行情的他们信服的。

因此,不妨试试先从保险的科普做起,给家人讲讲保险的种类、每种类型具体保什么、又有什么特点之类的话题。

这样不但能够破除对方的误解,降低其对保险的抵触情绪,还能让他们认识到:我们的确是做足了功课的,并非受人哄骗后的“一时冲动”。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多少会提到一些保险的好处,点到为止即可,不必过分夸大或激动,否则很容易会让人联想到某些“保险推销员”,反而造成反感。

接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潜移默化后,我们就可以同家人讲讲自己的保险选择了。

最好将一开始选了哪些产品、做了哪些对比,到最后之所以会选出这款的原因,都和家人分享看看。把自己的顾虑和选择思路都详细的描述出来,绝对比直接说“我准备买xx产品”要更能够说服人。

这其实和小编一直在做的事情有些相似,我们不能空口无凭的就鉴定哪款产品好、哪款产品性价比高,必须得一条一条的查条款、做对比,用数据来证明。

最后,若是家里人实在固执,就只能采取最为简单粗暴的办法了——不告知对方,直接为其投保。

互联网投保无需被保险人签字,即使对方不同意,也还是可以为其做好保障的。

全家人都在风险中裸奔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所以即使短时间内对方不能理解,我们也不能因此而拖延,决定好了就趁早作出行动。毕竟,谁也不能保证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医保断交后该怎么办?


很多人在购买保险时,没有考虑到自身情况,这样的人往往承受不住经济压力而中途放弃投保,保险专家称这样是会给自己带来损失的,因此,投保人一定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

读者咨询:我之前的城镇居民医保,因为经济问题现在隔了几年没交费了,医保断交该怎么办呢?

医保断交的影响

参保人员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当月起,终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后继续缴费的,必须按规定以补缴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将中断期间的全部欠费补齐。补缴时间计入连续缴费时间,但补缴期间不能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参保人员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内(含60天)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次月起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60天以上至180天(含180天)补缴医疗保险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3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180天以上补缴医疗保险费的,从缴费当月开始计算,6个月后方可享受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中断后未补缴的,视同重新参加医疗保险,中断前的缴费时间不计入连续缴费时间。

保险专家称医保断交,可以选择补交前几年未交的费用也可以重新办理医保。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如果是重新办理的话,只要带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等文件就可以了。

养老保险断保是可以补交的,可以你现在以个体名义在户籍所在地继续缴纳,也可以退休时或下次再缴纳保险时一起补上。

账户注销、退保的是不行的。现在国家政策是如果达到15年缴费年限,退休后可以领取养老金,如没达到年限,退休时可以将个人养老账户金额一次性支取现金。 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己选择。

如果是城镇户口,只要你没到退休年龄,保险断交后还会在社保系统里你的账户中(以身份证号为准)。

如果是农业户口,一部分城市可以做清算,就是把个人交的部分再要回来。但是单位交的部分就要上交国库了。也有些城市不可以做清算。

公积金卡丢失该怎么办?


公积金的好处很多,对于打算买房的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申请低息贷款提高改善住房条件的能力;对于不需要再购房的人,公积金则成为日常的一种储蓄,可以在退休后作为养老金的补充;同时,当职工一旦遭遇失业、大病等情况的,还可以申请提取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缓解职工的家庭生活困难。随着人们对住房公积金的逐渐了解,越来越多的人了解到住房公积金的好处,但是,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卡丢失该怎么办呢?发生这样的事件如何处理呢?

什么是公积金?

什么是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收入一定比例逐月缴存的、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的职工个人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生以下行为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是购买、建造、翻建自有住房的,二是偿还住房贷款的,三是离休、退休的,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是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六是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低保的、重大疾病等情况的。

公积金热点问答

由于广大读者对公积金的相关政策缺乏必要的了解,导致在工作生活中常因公积金的提取、使用、缴纳、转移、索要、补办等事宜而苦恼。今天小编就读者反馈的一些共性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公积金卡丢失怎么办?1、住房公积金卡发生遗失,职工应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卡的挂失手续。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挂失申请,确认并告知职工挂失时的个人帐户住房公积金余额,同时冻结其帐户。职工以口头、函电方式先行申请挂失的,须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办理正式挂失手续,逾期的该挂失无效,冻结的个人帐户予以撤销。3、住房公积金卡挂失后,职工应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住房公积金卡挂失申请表》到本地报纸上登载挂失作废声明。见报后,凭本人身份证及登报手续费凭证(留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补领新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新设置的帐户应开具《住房公积金帐户变更通知》,交职工本人送达所在单位。离职员工怎样向单位索要住房公积金?

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存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投诉。

公积金转移

这项业务应由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员办理,也可由您自己就近在全市各区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试用期间,单位是否该为职工上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法定的义务,试用期也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住房消费用途的办理程序和注意事项

办理程序:

1. 职工应凭住房公积金龙卡(集中封存户职工可提供住房公积金储蓄卡)、身份证件及相关提取资料到管理部或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2. 管理部或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职工。3. 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应凭有关资料当日到受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银行储蓄账户或职工在建设银行开立的其他储蓄账户。

保险知识汇总,投资缩水投保人该怎么办


“我发现买分红险实在是不怎么划算。”几年下来,随着缴费期限的结束,刘女士如此感叹。

七年前,家住北京的刘女士,在其小孩出生之时,购买了某大型人寿保险公司的一款分红险产品,每年向保险人缴纳七、八千元,已连续缴纳数万元了,但是每三年拿到手的3000元返还金,相比于投保以来每年投入的金额,简直是杯水车薪。所谓的分红更是“轻如鸿毛”。

每年定期锁定这么一笔钱,吃不得,动不得,少得可怜的返还金让她不由自主地开始去比较其他收益较高的投资理财产品,继续投保缴费的意志也受到动摇。因为产出和投入不成比,“断保”也曾在自己身上发生过。

咨询过寿险人士后,刘女士明白,即便缴满保费再退保,自己拿回的账户现金价值也是有限,所缴保费并不能悉数返还。到期退保并不划算。

虽然有点骑虎难下,刘女士还是算了笔账。退保,意味着失去约定的保障,而返还的钱又不够本。而如果不退保,自己只要在仅剩的三年里按时缴费,继续享受每三年3000元的现金返还,同时还有身故和残疾的保障。

一番琢磨之下,刘女士觉得持有保单才是上策。但她认为,如果业务员重新把保单推销至自己面前时,是否在上面签字,自己会更慎重地考虑。

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刘女士手中的保单也重新打扮了下,显得焕然一新,更为实惠。原来固定的保额升级为每年增长5%,定期返还额也由原来的3%保额升级到5%。而原来的残疾保障条款已从合同中悄然退出。总体看来,虽然少了残疾险,但保额和定期返还金多了。

其实,很多投保人在保险营销员的热情、耐心、能言善辩的强烈攻势下都招架不住购买的欲望,而一旦买入并持有后,对于所持保单的持续经营却缺乏“风雨不动安如山”的坚定。像刘女士这样,一些投保人难免出现保费投入和收益的困扰。在保险和理财兼得的时候,尤其是在投资缩水的又为保险的不纯粹和投资回报的不高而患得患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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