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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导致保险方案的调整四种情况

2020-09-29
保险规划的四个阶段 家庭保险规划家庭情况 单身四十岁保险规划

人生保险规划方案不是一成不变的,在最初拟定出来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和情况的变化,在必要时应适当予以调整。保险规划方案的调整,既包括增加对新险种的购买,也包括变更原有保险合同的内容。在现实生活中,能够导致保险方案调整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⑴经济状况发生变化

保险理财师一种金融行为,与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密切相关,因此,如果投保人的经济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保险规划方案一般都应相应有所调整。经济状况的变化包括收入的增加或减少、债务的增加或减少、出现买房或买车等大额支出等。

⑵家庭责任发生改变

婚姻状况的改变、家庭成员增加或减少,都会涉及被保险人责任的变化,无论是家庭责任加重或是减轻,都需要及时对保险规划方案进行诊断。

⑶工作发生变动

当职业或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特别是工作场合的危险性加大或降低时,应该检视自己的保险规划,看是否需要对相关险种进行调整。

⑷生涯发生变动

人生不同阶段面临的风险和保险需求不同,先前制定的保险规划是根据当时对人生发展的预测拟定的,但世事难料,当生涯出现较大变化时,就应该检视自己的保险规划,并根据变化进行必要的调整。

延伸阅读

夏季车辆出险 四种情况不予理赔


很多车主都给自己的爱车购买了“全险”,以为给车辆投保了“全险”,出险后就会由保险公司为一切损失“埋单”。尤其在夏季,是车辆出险的高峰期,随着气温的升高、雨季的到来,一些热门险种格外畅销。

车险专家提醒车主,车辆出险时有四种情况不在车险的理赔范围内。

不赔情况一:爆胎引起的轮胎本身损失

有车族在炎炎烈日夏天里,驾驶着自己的爱车快速行使,如果汽车轮胎充气太足,再遇上暴晒过的路面,就很容易引发爆胎事故。假如一旦爆胎,后果就不堪设想,很可能会直接导致车毁人亡,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上了保险的车辆,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受益人都会要求保险公司进行赔偿,但一般情况下,保险受益人得到的赔偿是不会太多的,因为,对于爆胎引起的轮胎本身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车险专家提醒:有车族在夏天时,爱车轮胎内的气最好不要太足,在行车时也不要跑快车,当心因轮胎引发意外事故而为自己造成无法弥补的多重损失。

不赔情况二:水中行车导致发动机损毁

夏天是暴雨多发季节,一旦暴雨来临,路面的坑坑洼洼中就会积聚不少雨水,如果有车族在这样的天气中行车,遇到深坑就会淹到发动机,这样可能就会导致发动机受损,如果在水中启动,更是容易让发动机损毁。很多有车族觉得自己上了汽车全险,即使自己的发动机毁损了,也会有保险公司来进行赔偿。如果这些有车族这样认为,他们就想错了,对于机动车辆因在水中发动而导致发动机损毁,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专家提醒:有车族在开车出门时针对不确定积水的深度,一定不要驱车涉水,特别是在暴雨天气,最好不要出门,当心淹坏了发动机而让自己去尝“苦果”。

不赔情况三:车内危险物爆炸造成损失

任何一个有车者,在自己的爱车内,都会放上平日里自己实用的小东西如打火机、芳香剂和发胶等,但在非常炎热的夏天,这些易爆小东西如果长时间暴晒,就很容易引发爆炸。

有些上了车险的有车族也许会认为,因为这些小东西,而在车内发生爆炸造成的损失,也会有保险公司来赔偿。但保险公司却不认同他们的想法,对于车内存放的危险物品发生爆炸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赔偿的。

专家提醒:有车族在艳阳高照的日子里,对于爱车内那些易爆物品一定要注意存放,当心因自己的一些细小习惯为自己造成不可估量的严重损失。

不赔情况四:车身自然老化和损坏损失

对于有车一族,夏天自己的爱车一旦经过暴晒或是雨淋,都会造成划痕部位的底漆剥落或锈蚀,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修复自己的爱车就需要一笔不菲的费用。那么,有车族的爱车上了汽车保险,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来“支付”了呢?不,对于这种原因造成的车表损失,保险公司称之为自然损坏。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予赔偿的。

专家提醒:有车族在夏天自己的爱车车身上发现划痕时,一定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进行理赔,及早修复车辆划痕。车辆如果修复了划痕,即使汽车经过暴晒或是雨淋也不太容易剥落底漆或锈蚀,这样就会为自己节省不必要的开支。

保险知识,购买保险应注意 四种心态不可有


侥幸心理

有的消费者在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出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不划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地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别人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这种从众心理一样不可取。每个人经济收入、家庭组成、工作环境、身体状况等并不相同,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的保障范围,往往容易造成偏差,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请专业保险人士根据自身需求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才能有的放矢。

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收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有效转移,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但有个别人投保的目的是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无法得逞,反而受到相应的制裁。退一步讲,保险是一种安全投资,换回的是温馨与安宁,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在投保时多一分冷静,少一些浮躁。

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不能想当然,凭脑瓜一热,“扔进篮中就是菜”,而是要在投保前后做好相关“功课”,盲目投保往往无法确保自身权益。比如在投保前必须清楚条款责任范围、缴费方式,免责条款、犹豫期等;确定投保时要谨慎填写投保单;投保之后要定期对保单进行年检,按时缴纳保费,一旦出险,要清楚保险公司理赔流程,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保险的保障功能。

长春住房公积金查询的四种方式


2013年长春公积金政策又有了新的变动,公积金贷款上限调回50万,并且严格按照缴存基数办理贷款,这也就意味着,按照最低收入标准缴存公积金的购房者将被限贷。

月供金额须低于缴存基数50%

据长春市公积金中心个贷处工作人员介绍,公积金月缴存额均为职工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不低于各7%,原则上不高于各12%。办理公积金贷款月还款总数不能超过缴存基数的一半,如果贷款额超过规定范畴将不予批准。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缴存的违规单位,职工有权利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

目前长春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150元/月,如果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缴费的职工,利用公积金贷款月供金额仅为575元/月,以月还款金额来计算,10年期公积金贷款仅可贷5万元左右,很难满足购房者的贷款需求,如果想获得更高额度的贷款购房者只能转投商贷。

如何查询职工个人信息?

(一)、柜台查询

查询职工个人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二)、电话查询

拨打118114转公积金查询或拨打0431-85889500按语音提示查询。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888888(2008年6月30日以后建户的职工,密码为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的后六位)。电话查询仅能查询账户余额,查询结果为实时数据,与中心机房数据库同步。

(三)、自助机具查询

持住房公积金卡,在发卡银行各网点自助机具上查询。

(四)、网络查询

登陆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网:。职工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十位账号,默认密码为1234。网络查询可查询账户余额及自2008年6月30日至今的个人缴存明细,查询结果为周数据,每周更新一次。

电话、网络查询方式中,职工遗忘密码,可通过中心信息处找回密码。

如何查询单位缴存信息?

查询单位缴存信息或下载、打印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单,应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到所处辖区分中心归集科(分理处)或受委托银行办理。

保险知识汇总,四种人员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居民养老保险和新、老农保,以及政府保养待遇之间如何衔接的问题备受关注。据介绍,四种人员已经统一可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到达退休年龄的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高于老农保待遇

陈先生问:“我今年61周岁,现在每月在新区领老农保养老金120元,我老婆53周岁,每月领老农保养老金75元,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养老金有什么变化?”

市人保局人士说,已领取老农保养老待遇的人员,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已达到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未达到领取年龄的,只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为原老农保养老金标准。即陈先生可享受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共320元,其妻享受个人账户养老金75元,待她年满55周岁时再增加享受基础养老金。

针对一些参加老农保而未领取养老待遇人员询问如何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问题,该人士说,其老农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由本人申请一次性支取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老农保关系。转入的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转入当年的平均缴费额折算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未到龄的政府保养人员可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周女士问:“我今年47周岁,是惠山区被征地农民,每月享受政府保养金320元,转入居民养老保险后享受什么待遇?能不能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市人保局人士解释,现在周女士每月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200元,征地补偿性养老金120元,合计320元,但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能同时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所以她不能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但她在享受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可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至于纳入政府保养的居民,又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如何合并的问题,他说,可将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支付的养老待遇转入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除以计发月数增加个人账户养老金,也可按20年减去实际领取征地补偿性养老金(含政府保养金)年限后的时间,每2年置换为1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市社保局人士还说,原定参保最后期限为年底,符合条件的市民应尽快参保。

投保,四种错误保险心理需消除


现在的社会发展很快,保险业的繁荣也是顺其自然的事情,从另一方面也凸显了消费者购买保险的意识在增强,然而保险也是特殊的商品,在购买保险时假使出现以下几种心理难免会对保险产生一种误解。

第一,侥幸心理

少数消费者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出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不上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所以不再续保。而保险业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地损失,千万大意不得。津门曾有一座老式楼房失火,八人在火灾中受伤,其中只有一人投保了意外险,得到了保险公司及时补偿,更多的人则是事前想到过投保,均因侥幸心理而放弃,遭灾后不能获得赔偿,众人对此追悔万分。

第二,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购买保险从众一样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怎样,身体状况怎样,加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这样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一下,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不但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经济保障和生活保障,也给自己省了不少的心。

第三,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但确有个别人投保就想得到一笔数目可观的赔款,为此甚至不惜弄虚作假,铤而走险,制造事故,骗取赔款,结果不仅没有得到赔款,却因触犯法律受到严厉制裁,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退一步讲,保险是一种安全投资,换回的是温馨与安宁。倘若明白了这一点,才会在投保时多一分冷静,少一些浮躁。

第四,盲目心理

购买保险须有的放矢,不能凭脑瓜一热,“扔进篮中就是菜。”比如现在逐步升温的健康保险,对于竞争压力增大、工作负担增加、身体承受风险的许多人来说确有投保必要,使个人的健康得到风险保障。可是前提必须是看清条款责任范围,明白健康险种和一般人身险的共同点与不同点,哪些状况可以投保,哪些状况属于除外责任。还有关于日后万一出险怎样获得人身给付的相关规定要求,均是以后索赔的关键之处,盲目投保必然影响自身利益。

总的来说,购买保险要对自己的情况准确估计,不能想当然,随随便便的去购买保险就更不能了,保险只是保险,不能算上投资,假使想通过保险发家,还是仔细掂量为好,毕竟保险很大的赔额发生时是以身故为条件的。

车险如何搭配 看看常见的四种车险组合_保险知识


任何保险的责任范围都有其针对性,即使是号称的“全险”也不可能全部赔偿,那么作为车主,又要顾及爱车损伤,又要顾及车上人员安全,如何制定保险规划呢。保险公司对现在市面上流行的车险组合进行统计发现,目前选择人数最多的车险组合主要有这么四种。

1、全面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3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特约+车身划痕损失险。约有20%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合于新车新手及需要全面保障的车主。

2、常规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20万元)+车损险+车上人员责任险+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约有60%的车主选择此类组合。适合于有长期固定人员看守的停放场所停放的车辆,也适合于有一定驾龄、愿意自己承担部分风险的车主。

3、经济型:交强险+商业三责险(10万元)+车损险+不计免赔。约有15%的车主选择此类型组合。适用于车辆使用较长时间以及驾驶技术娴熟、愿意自己承担大部分风险的车主。

4、风险型:只购买交强险。交强险只赔付事故中第三方(受伤害一方),人员伤亡最高赔付11万元,住院医疗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但成都地区发生车祸造成的人员死亡赔付应在20万以上,住院医疗费用也是远远不够,2000元的车辆损失费用更是相差甚远。并且,自己的车损或被盗需自己承担。因此,此搭配风险极大。对于不同的车型和车况,尤其是新车和旧车车主,在购买车险时也有所不同。新车最好要投保全面一些,而旧车则应根据实际车况来选择车险。无论是新车还是旧车,只要能够合理地选择汽车险种,就可节省部分开支。

保费豁免是什么意思?出现这四种情况,就要注意


什么是“保费豁免”?其实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可以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不再缴纳后续保费但保险合同仍然有效的情况。

简单说,就是丧失续保能力保费就不用交了。投保人一旦发生重大疾病或者一些意外情况失去工作能力,可能因此无法续交保费。即便保险也有宽限期和复效期等,错过了这些保单终会失效。

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去工作能力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投保人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甚至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小豁免,有大文章!

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使得这一举措受到了广泛的欢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正如开头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小小的豁免其实大有文章。

豁免保费保障条款通常分成投保人豁免保费与被保险人豁免保费两种。

一、投保人豁免保费,当投保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投保人应缴的保费,使被保险人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投保人豁免保费发生在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并非同一个人的情况下。

比如家长由于意外或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父母应缴保费,使子女的保障权益仍然有效;或投保人为子女,其为父母购买养老险,但可能因为意外或疾病原因,子女无法继续支付费用,便可通过“投保人豁免保费”转嫁风险。

二、被保险人豁免保费,而被保险人豁免保费是指被保险人由于意外或疾病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保险公司豁免其应缴保费,即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下,通常这条款更适合投保人给自己购买保险。

消费者在购买豁免附加险时,既要想清楚自己要把豁免利益买给谁,也要搞清楚豁免受益人是谁。

“豁免”非终身,身体恢复保费得照交。通常在四种情况下保费豁免会自行中止:

1.交费期满,豁免功能失效;

2.投保人或投保人满一定岁数(一般年满65周岁)后,就无法再享受豁免的权利;

3.主险效力中止,保费豁免附加险的效力也随之中止;

4.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恢复部分工作、生活能力,并且有了续交保费的收入来源时,豁免权益也会中止。

上述四种情况中,尤其值得注意的就是第四种。保险产品在启动保费豁免功能时,都会明确其前提是保费承担人是处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状态,一般包括全残、身故、重疾,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来决定是否可以豁免保费。一旦健康状况有所恢复,或者恢复部分工作能力,保险公司可能会要求投保人重新交纳保费。

投保人最好让家人知道自己购买过保费豁免条款,并且能够定期清理自己的投保单,以明确自身的保险权益,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家人就能够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在降低风险损失的同时,让家人继续拥有保障,以免出现本来家庭在最困难时期可以不用缴纳后续保费时却仍然咬牙坚持缴纳保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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