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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异地定点医院办理手续将简化

202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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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天。医保经办业务会有哪些变化呢?就此,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在广州工作,在周边城市居住的参保人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此外,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医保个账不可随意支取,只有符合条件的四种情形才可提取。

参保人市外转诊申请更严格

广州市医保局表示,《办法》与现行政策相比,更为便民。据介绍,《办法》对多项医保经办事项所需材料进行了精简优化,参保人可登录广州医保网-办事指南查询最新办事指引。

例如,对于在广州参保在异地就医的办理手续上,此次《办法》简化了程序。据介绍,广州市参保人在选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时,如所选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均为异地联网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的,可直接到广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确认手续,无需再到异地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盖章确认。此外,随着居住在广州周边城市的参保人越来越多,《办法》增加了这部分参保人的异地就医情形,在职人员因居住在佛山、肇庆、清远、东莞、中山、惠州、韶关等广州周边地区,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手续。

据介绍,《办法》也对多项医保就医管理进行了规范,进一步保证了医保基金安全。主要集中在对市外转诊的规范上,市外转诊的申请更加严格,市外转诊必须经本市2家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相关专科专家均建议转诊异地同一家三级综合或专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方可办理。

医保个账不可随意支取

广州市医保局提醒,如进行医保个人账户支取,必须符合以下四种特殊情形:

一是已办理长期异地就医确认手续或者在退休后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二是参保人死亡后,其继承人可凭相关资料按规定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三是退休前出境定居或者属于外国人办理退休前离境回国的参保人,在按规定办理减员及停保手续后,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四是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人员,转移社会医疗保险关系时,个人账户余额原则上通过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转移。如接收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明确不接收个人账户余额或者未提供个人账户余额接收账户信息的,可凭相关资料办理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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