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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寿两全保险

2020-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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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福寿两全保险

在平安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 、“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您与我们的合同

1.1合同构成

平安福寿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平安福寿两全保险(2004)合同 ”以下简称为“ 本主险合同 ”。

1.2合同生效

本主险合同自我们 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开始生效 ,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

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保单年度、保险费应交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

1.3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 10 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此期间提出撤销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险合同即被撤销,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1.4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金额

(1)基本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2)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

2.2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内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的 10% 给付 “ 身故保险金 ” ,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因 意外伤害 (见 9.1 )身故或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 1 年后因疾病身故,我们按保险金额给付 “ 身故保险金 ” ,本主险合同终止。

2.3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见 9.2 ),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被保险人患 艾滋病 (见 9.3 )或感染 艾滋病病毒 (见 9.4 )期间;

(7)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4)项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本主险合同终止,如果您已交足 2 年以上的保险费,我们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未交足 2 年的保险费,我们在扣除 手续费 (见 9.5 )后退还保险费。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由我们在保险单上批注。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除另有约定外,满期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我们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3.2保险事故通知

您或受益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 5 天内通知我们。否则,应承担由于通知延迟致使我们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 不可抗力 (见 9.6 )导致的延迟除外。

3.3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满期生存保险金申请

由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身故保险金申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我们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3.4保险金的给付

我们在收到受益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 10 天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 30 天内向我们退还已给付的保险金。

3.5保险金申请时效

受益人对我们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自约定的保险金领取之日起 5 年不行使而消灭。

3.6保险金领取方式选择权

受益人在领取保险金时,可以一次性领取,或者转换为年金领取。如果选择年金领取,领取金额按照我们当时提供的转换标准确定。

4.如何交纳保险费

4.1保险费的交纳

您应当按照本主险合同约定向我们交纳保险费。如果您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约定的交费日期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4.2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单所约定的交费日期的次日起 60 天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交纳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5.现金价值权益

5.1现金价值

本主险合同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会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您可以向我们咨询。

5.2自动垫交

如果您选择了保险费自动垫交,您在宽限期结束时若仍未交纳保险费, 我们将以 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扣除您尚未偿还的各项欠款之后的余额自动垫交到期应交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所垫交的保险费视同借款,按照保单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当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不足以垫交一期保险费的,我们将根据现金价值的余额计算保险合同可以继续有效的天数。 当 现金价值余额为零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条款中所称的“保险合同 ” 包括本主险合同及其附加险合同。

5.3减额交清

如果您决定不再交纳续期保险费,您可以向我们书面申请办理减额交清。办理减额交清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将会减少,而您不需要再为本主险合同交纳保险费,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5.4保单贷款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同意,您可以凭保险单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扣除各项欠款后余额的 80% ,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贷款利率按我们当时确定的利率执行,并在贷款协议中载明。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

当未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各项欠款达到保险合同现金价值时,保险合同效力即行中止。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效力中止

在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6.2效力恢复

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后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您应填写复效申请书,并按我们的规定提供被保险人的健康声明书、我们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体检报告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经我们审核同意,双方达成复效协议, 自您补交保险费、利息及其他未还款项的次日零时起,合同效力恢复。应付利息按 本条款约定利率 (见 9.7 ) 计算,但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本主险合同效力终止。已交足 2 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未交足 2 年保险费的,我们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合同解除

您在犹豫期后,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主险合同,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合同;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您的身份证明。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在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 30 天内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如果您未交足 2 年的保险费,我们会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如实告知

订立本主险合同时,我们会向您明确说明本主险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我们会就您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您或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或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您或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主险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主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8.2年龄错误

(1)被保险人的年龄以 周岁 (见 9.8 )计算。 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周岁(指出生满28天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 至 65 周岁 。

(2)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被保险人的真实年龄在投保书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①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主险合同约定 投保 年龄限制的,我们可以解除合同,但是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超过 2 年的除外。对于解除合同的,我们将在扣除手续费后向您退还保险费。

②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少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交保险费和应交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③ 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交保险费多于应交保险费的,我们会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

8.3未还款项

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返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或其他未还清款项,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应付利息后给付。应付利息按本条款约定利率计算,但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8.4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主险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主险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8.5地址变更

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主险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8.6争议处理

本主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直接向签发保险单的本公司分支机构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9.释义

9.1意外伤害

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9.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驾驶证驾驶;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驾驶员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持未审验的驾驶证驾驶;

(5)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6)持学习驾驶证或实习期在高速公路上驾车;

(7)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无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

9.3艾滋病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9.4艾滋病病毒

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9.5手续费

指本主险合同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我们依据本主险合同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 3 项之和。 “ 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 的具体金额见保险单现金价值表上所载明的金额。

9.6不可抗力

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9.7本条款约定利率

按“计息期间人民银行每月第一个营业日适用的人民币 6 个月期贷款利率平均值与 4.5% 之较大者 ” 计算。

9.8周岁

以法定身份证明文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

延伸阅读

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介绍


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介绍

产品名称 平安世纪彩虹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

1.大学教育金:在18-21周岁保单年日,您的孩子将每年领取保额的40%作为大学教育保险金,为孩子的成功打下扎实的基础;

2.满期保险金使您孩子晚年无忧:在满期年龄的保单周年日,您的孩子将按保额领取满期保险金,为您孩子的晚年生活积累一笔资金;

3.宝宝也能分红,全家其乐无穷;

4.无保额限制,充分体现您对孩子的关爱;

5.0岁至14岁均可投保,保险期限至60周岁(女性55周岁)。

案例设计:0岁(男),年交,保额5万元

保费支出:年交保费8280元,交费期至1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

保险利益:

1、生存领取:18、19、20、21周岁保单周年日每年领取20000元作为大学教育金;

25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40000元作为婚嫁金

60周岁保单周年日领取50000元作为满期保险金

2、身故保险金:25周岁保单周年日前身故领取保证现金价值

25周岁保单周年日后至满期前身故,领取50000元

3、分红:公司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规定确定红利分配

网为您推荐以下少儿保险:

产品名称

保障内容

详情查询

少儿平安卡 “少儿平安”意外险专门为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的少年儿童而设计,最高可达10万的意外住院赔偿金额。该产品涵盖重疾和高额意外医疗保障,是父母放心之选。 亿顺天使呵护综合保障计划 适合风险防范意识差,抵抗力弱的未成年人,更有保障全面、针对性强的特点。对于学校或幼儿园发生意外时,可获得双倍给付。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


民生康泰重大疾病两全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1、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患有本合同约定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本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向被保险人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向投保人无息返还已交保险费,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单满期日,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发生任何保险金给付,本公司按照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备 注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60天-65周岁

保险期间:30年、50年、至88周岁三种

交费方式:趸交、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五种

10年、20年

产品特色身故重疾保障,生命健康卫士;满期生存绘付,晚年生活无忧。

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


一直以来,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是人们比较信得过的分红产品之一。面对日益火爆的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销售市场,我们不得不问:“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怎么样”。不要着急,下面通过国寿一款分红产品向您具体介绍一下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

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介绍

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分红型)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以上至50周岁以下

缴费方式:10年、15年、20年

保险期限:保障至80周岁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效对应日止。

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年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附加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年的限制。

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特征

满期祝寿保全资产 三年一返稳定收益;

专家投资坐享分红 既保健康又可养老;

交费灵活三倍身价 重疾保障彰显关爱。

提示:国寿瑞鑫两全分红保险(分红型)只是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中的一大代表。国寿分红两全分红保险产品让我们可以坐享分红,又可保健养老!

长江安宁两全保险A款


长江安宁两全保险A款

保险责任在合同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身故全残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不含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5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若被保险人因航空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永久完全残疾,本公司按6倍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保单的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且未曾发生任何保险责任给付,本公司将全额无息返还已交保费。

备 注

产品特色全面保障 意外疾病身故全残均可给付

三重保障 呵护倍至

一般意外 五倍给付

空难意外 六倍给付

满期无理赔 保费全返还

一次交费 长期保障

银行投保 省时省心

案例设计王先生,30岁,公司职员。

投保一份长江安宁两全保险,只需一次性交纳5,076元,15年内可享有2万元的一般身故全残保险金,10万元的普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以及12万元的航空意外身故全残保险金;15年后如无理赔发生,公司全额无息退还已交的保险费5,076元

年年有余两全保险(A)


年年有余两全保险(A)

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0%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合同效力终止。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合同生效或复效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身体高残,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或身体高残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3.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期满,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合同效力终止。

备 注 投保年龄:1-70周岁

保障期限:5-10年中的任意年期、15年、20年、30年

交费方式:年交、趸交

交费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0年、30年

产品特色 1.作为一种储蓄手段。当然,在目前保单预定利率降至银行储蓄利率之下,它的收益率不可能比银行或其他投资渠道更高,但它完全可以作为一种强制节俭的手段。期交方式使产品的储蓄功能更加明显,定期定额积累,积少成多。

2.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手段。选择与退休年龄和投保年龄之间差额基本匹配的保险期限即可以起到养老保险的作用。

3.作为为特定事件积累资金的手段。无论是成人投保还是为子女投保,都可以达到为子女积累教育金的目的。

案例设计 张小姐,30岁,投保10万元,20年交费,

年交保费:4500元

支出:90000元

保障:投保20年内拥有10万元的身故和全残保障,50岁时可一次性领取10万元的生存金

保险产品 要“合适”也要“最好” 谁说不能两全


“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严格来说这是一句有语病的表述,将“好的”和“合适的”两种评价给对立起来了,其实合适本身就是一种好的表现,反过来真正好的保险产品也必须是合适的。

当然,放在具体的上下文环境下,其实这句话真正想表达的意思应该是:保险产品没有最便宜的,只有最合适的。

某些时候,保险从业人员说出这句话,是为了提醒客户不要片面地追求最低保费开支,而是必须关注到保费对应的保障。的确,虽然保险亦是一种消费,但绝不是开支越小越好。很多时候,保费的降低是以牺牲保障为代价的。比如同样是寿险,仅提供身故保障的寿险往往比兼顾身故和全残的寿险价格更低,但是若因为保费低就选择前者那绝对是一个错误的决定——毕竟全残同样是很基本甚至必不可少的保障需求。出于这样的目的,从业人士说出这样的一句话,当然是正确的表述和正确的建议。

但是,不容忽视的是,许多保险从业人员说出这句话,只是为了打消客户比较不同公司产品的意图,只是希望他们将目光聚焦在自身所属公司的产品上——从现有的体制来看,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公司的产品,这意味着代理人永远只能“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而不可能真正从客户的利益出发,为客户选择同类产品中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一定程度上,”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这句话,似乎也为这种忽悠客户的行为提供了正当性的解释。因此,出于这种原因而讲这句话,其实这不过是一种逃避标准化比较的推辞。

若你比较过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你便会发现保险市场是一个标准化很低的市场,除了定期寿险、车险等少数小类别,大多数的险种,不同公司的产品往往在条款上有着些许的差别,而正是这种些许的差别,使得要比较不同公司产品的价格成为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两款保险若保障范围都不同,价格比较自然无从谈起。

保险产品的“标准化”真的那么难?

其实,从技术层面,保险产品的标准化毫无难度,这一点从车险由官方安排推出三份标准化合同便可以看出。之所以几乎不存在雷同的保险产品,关键就在于保险公司绝不希望出现标准统一的产品——当产品条款相同的前提下,价格就成为了消费者取舍的决定性因素——而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得不打价格战以更低的价格为投保者提供同样的服务。从美国的经验来看,像定期寿险这样相对同质化较高的产品,伴随网络比价的盛行,保险公司纷纷陷入了价格战,当然投保者亦因此成为了最大的受益者。

价格战,显然不是保险公司所愿意面对的。所以,除了像无返还型定期寿险这样结构实在简单玩不出太多花样的险种,或者是车险这样官方设定了标准化合同的险种外,保险公司必定会想尽法宝将产品设计得更加与众不同些,越是与众不同,那么投保者越是难以将其与其它产品比较,自然亦可以规避价格比较。在这方面,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保监会尚未规范前的重疾险市场,保险公司对重疾险的保障范围绞尽脑汁,甚至将一种疾病拆成两种,以便在保障疾病数量上看上去有点优势,避免在价格上竞争——而这样做的结果,则是投保者往往会被一些不老实表述的重疾险忽悠了。所幸,这一切在保监会将重疾险基本保障疾病进行了标准化之后,已经迎刃而解。

是的,就这个意义而言,“保险没有最好的,只有最合适的”绝不是一句有说服力的话,我始终相信,好的保险产品不仅应当能够满足投保者的保障需求,而且亦应当是性价比最高的。“比较”,应当是投保者的权利。在现有保险合同标准化程度较低的前提下,尽量选择简单的单一型保险,而不选择那些复杂的多功能复合型保险,无疑就成为了一种“无奈”之举。幸而,保监会作为监管部门,亦已经把保险产品的标准化放到了议事日程之上。早在2008年便提出了“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年金保险等保险业将走上标准化条款的道路”,作为消费者我们自然是希望相关举措能够早日推出,诸如重疾险这样的标准化保险产品能够越来越多。

购买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您明智的选择


当今社会儿童意外伤害事件频发,这在无形中增强了父母为孩子防范风险的意识,家长们纷纷欲购买少儿保险为自家孩子提供保障,可是面对众多的少儿保险不知购买哪种好,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可以为您的孩子提供三大保障,您值得购买!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减轻意外压力

据有关部门对全国11个城市4万多名少年儿童进行的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身故、残疾或进行医学治疗。儿童意外伤害,已成为当今最严重的社会、经济、医疗问题之一。孩子生性好动,也不知什么是危险,因此,给孩子投保意外保险是很有必要的,家长们在投保时可以考虑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降低医疗负担

父母对孩子的健康格外关注。目前,重大疾病有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向,重大疾病的高额医疗费用已经成为一些家庭的沉重负担。按照我国目前的医疗制度现状,中国的孩子是不在社保体系之内的,少年儿童这一年龄段基本上处于无医疗保障状态。孩子和成人有着不同的疾病侵害因素,所以合理地选择保险可以转嫁孩子的医疗风险,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能有效保护家庭资产不受损失。

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 储备教育基金

在上海,有人算了一笔账,从孩子出生到大学毕业参加工作大约需要30万元与学习相关的费用,这还排除了其它诸如学钢琴、绘画、球类、辅导班等等艺术门类的费用和孩子的生活费以及物价增长的因素,不妨选择那些保额逐年递增或者有分红的保险品种来抵消一些基本的通货膨胀还兼有投资的作用,而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齐备以上作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 很多人都会投保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保险


现在人们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很多人都会投保一些对自己有利的保险,通过这些保险我们就能保障自己的相关权益。投保人生意外险来保障自己的人生安全,交通意外险来保障自己的交通安全,对于一些体质较弱的人会投保重大疾病保险,这样当被保险人感染重大疾病时就能够从保险公司得到足够的理赔金来保障自己的治疗,家庭财产作为一个家庭最大的一笔财富,它的安全直接关系着我们的生活质量,很多人会选择投保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来保障家庭财产的安全。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和普通的家庭财产保险有很大的不同,普通的家庭财产保险就是缴纳保险费用,当家庭财产因为自然灾害,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时,投保人在提供相关材料之后获得保险公司理赔的一种保险,而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就不一样,这种保险是一种长期性的保险,投保人家庭财产不仅在遭受灾害时可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而且保险期满还可以获得保险公司还本。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是以投保人缴纳的保险储蓄金的利息作为保险费用,在保险有限期限内,当投保人的家庭财产因为水灾、冰雹、台风等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受到损失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就能按照约定条款获得保险公司理赔金。当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期满,不管是否进行过保险理赔,都可以足额领取缴纳的保险储蓄金,另外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财产保障范围,理赔流程等基本和普通的家庭财产保险一样。

现在市场上推出家庭财产两全保险的公司非常多,很多保险公司为了拉业务往往打着价格优惠,保障全面,服务质量好的幌子,可是当要理赔的时候他们就换了一副面孔,会找各种理由进行拒赔,所以大家购买家庭财产两全保险一定要选择一个好的保险公司,比如平安保险公司就不错,多年来的客户至上理念使得平安深受大家的信赖,现在在平安直通保险官网就能购买平安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整个投保过程只需要几分钟就可以完成,非常方便。

母婴两全险为母亲和宝宝护航


在当今社会,女性最原始的生命义务--生育,也因现代医学的发展而变得空前自由,生不生?何时生?怎么生?选择权完全掌控在自己手中。当一个女人有了孕育一个生命的渴望,首先企盼的是平安的"十月怀胎"和顺利的"一朝分娩",但是,很多女性在即将成为妈妈之前,大多会产生这样的疑问:怀孕会有危险吗?分娩过程一旦出现意外或小生命降生时先天不足出现残疾怎么办?又有谁能为孕育生命承担风险? 怀孕与分娩,让女人感受着拥有一个新的生命的幸福、喜悦、自豪和满足。而在这个幸福心情的背后,孕妇们除了带来诸多生活不便及生理巨变外,心理层面上也经受着可能遭遇流产、早产、死产等风险的威胁。

有相关资料数据显示:20多岁的孕妇大约15%的人会遭遇流产、早产,30岁的孕妇大约有25%的可能,而45岁的高龄孕妇遭遇上述可能高达50%。这些状况可能因为举手投足间的不慎,也可能是身体本身的问题……可是女人们却不会因为孕育生命过程中的种种危险而拒绝做母亲,这就是母爱的伟大吧?

那么,我们能将孕育过程里可能遭遇的风险转嫁到哪里?谁又能为女人们的"孕育天赋"承担风险呢?笔者建议广大孕妇们购买一份关于母婴两全孕育的商业保险产品,来承担或者降低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风险。尽管保险公司在销售此类产品时有孕龄时间及母婴健康状况等相关之规定,但只要给付少量的钱(27元保费、保额1万元),就可以在一旦出现不可测的风险时获得更高的保障。

当我们确定要得到保险保障时,应抱着这样的心态,生活中、生命里,每天都可能发生一些无法预期的事情,若能多一份准备就可以多一分安心。保险并不能阻止任何灾难的发生,只是在灾难降临时让你得到在灾难之外的经济补偿。

险种 投保家庭两全险 为家人的安全保驾护航


家人的安全始终都是朋友们最大的牵挂,只有家人的安全得以保障,各位朋友才能够非常安心的投入到具体工作中。所以目前越来越多的朋友希望为家人投保,而从险种保障方面来看,各位朋友对于家庭两全险则十分关注,因为只有这样的险种才能够更好的保障全家人的安全,而且投保起来也更加方便。

赵先生的工作性质非常特殊,每年在家里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不过赵先生对于妻子以及孩子的爱却是一分都没有少。由于常年不在家,赵先生十分担心家人的安全,最近赵先生对于家庭两全险的内容便十分关注,希望能够为家人投保保险,这样家人的人身安全便能够得到更多的保障,赵先生对于这方面的内容非常关注,希望给予家人更多的爱。

了解家庭两全险过程中,赵先生对平安保险非常关注,平安保险从口碑方面非常不错,在理赔服务方面非常到位,平安保险意外保险险种也非常多,险种内容方面也非常科学,充分体现了平安保险在保险业界的地位。正是因为这样,所以赵先生决定投保保险的时候便选择平安保险,这样个人也能够更加放心,专业的机构提供的服务也始终是最专业的。

为了能够选择一个更靠谱的险种,赵先生对于家庭两全险具体险种加以全方位的了解。经过多方面关注后,赵先生终于找到了适合个人的险种。这样一份保险能够为全家人提供保障,赵先生表示非常开心。自然家里人也非常支持,所以赵先生登录到,几分钟便完成了投保,这样全家人的安全具有更多的保障,赵先生以及全家人都非常享受这样很有保障的生活方式。

赵先生的朋友得知赵先生投保了这样的险种也非常感兴趣,所以很多朋友也都纷纷关注家庭两全险,经过对具体内容了解后,很多朋友对于这方面的内容都是非常认可的,这样赵先生的朋友也投保了该险种,为此赵先生以及其朋友都感觉到非常开心,整个人生也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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