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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常识

2020-09-23
保险知识常识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如何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工伤认定申请妇何处理?

专家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曰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在工作单位发生伤害都算是工伤吗?

专家解答:如果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所有的伤害都可以算工伤。工伤应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才能是法定意义上的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的规定:“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由此可见,工伤待遇是国家和社会对于劳动者在工作中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一种认可,为了因为工作受伤的劳动者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而制定的制度。能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劳动者,受伤的原因是应该和工作有密切联系的,而非所有的伤害都会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规定了应被认定为工伤或者被视为工伤的情形。总的来说,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由于工作的原因而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的范围。因此不能笼统地说在工作单位发生的伤害都算工伤。比如,在工作单位打架斗殴引起的伤害就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规定,因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者自杀造成的伤害等就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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