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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保险要抓住三大机遇

2020-09-21
保险要提前规划 保险八大规划 保险种类

买过保险的客户都知道“冷静期”这个概念,类似我们商品的“退货期”。它是保险业的惯例,是保单签发后,保险公司给客户二十多天的“再思考”时间。如果客户在“冷静期”内取消保单,保险公司必须全数退还首期保费。

在客户买保险前,实际上也有一个“冷静期”,当然这个“冷静期”的长短是客户自己决定的,客户在这段时间,对所需要的产品进行充分的论证与比较,与代理人进行互动,以最终选择理想的保险产品。

但是,一些准客户给自己“冷静期”的宽限太长,从而最终丧失了购买保单的时机和条件。记得我一个朋友,从我入行开始就谈购买保险之事,三年过去了,他还没有具体行动。不久前告诉我:他患了“淋巴肿瘤”,问我是否还可以买保险,后来核保部的同事说,三年后才可以接受他的申请。

因此,我想强调:买保险同样也要抓住“机遇”,抓紧时间!因为:

1、如果投保人花过久的“冷静期”来决定是否购买保险,有可能最终丧失购买保险的条件,正像我的客人一样。因为,人的身体状况随时都在变化,人们无法预测将来,这也正是购买保险的目的。当然,保险公司也不会受理一个身体“不”健康的投保人的申请;

2、即使我的客人不患病,但是三年过去了,他的年龄也增长了三岁,保费也会增加不少!因为几乎所有保险的费率都与投保年龄成正比!

3、保险产品如同其它商品一样,是随着市场在变化的,包括费率。由于金融危机对金融机构的严重冲击,所有金融产品和服务都面临着巨大的“加价”压力。香港许多银行,以前不收费的服务,现在已开始收费,以前收费的服务项目,现在也开始加价。保险产品也不可能独善其身,费率的增加是迟早会发生的事!

购买保险,一定要抓住年龄,健康以及经济环境“三大”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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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购买意外险要注意八大误区


俗话说“晴天带伞,饱带饥粮”,人生是长途跋涉的旅行,注定会有坎坷和崎岖。对风险和意外未雨绸缪,早做规划是现代人必要的选择。胡适有言,“今天预备明天,这是真稳健;生时预备死后,这是真旷达;父母预备儿女,这是真慈爱。”可见及早应对风险的重要性。

误区一:意外险有犹豫期

保险行业确有“犹豫期”一说。犹豫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目的是让投保人有更充足的时间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但并非所有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一般是长期人身保险,如纯寿险、健康险才有。投保人在购买长期人身保险后,若在犹豫期内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将按规定扣除10元的工本费并全额退保。意外险的保险期间多为一年期或一年期以下(俗称短期人身险),并不存在犹豫期。

尽管目前不少公司都推出了涵盖意外险赔付的综合保障计划(寿险综合意外险),也打出了全额退保的招牌,但这些产品在退保的时候也不是真正的全额退保。有的保险合同中会有明确规定,如果犹豫期只写入寿险条款,那么意外险将不存在犹豫期,退保时并不退还意外险保费;如果犹豫期写入公共条款中,则表明意外险也将附带有犹豫期。不过,诸如此类在犹豫期退保,寿险保费可以全额退还,可意外险保费将按一定比例扣除费用。

据一家寿险公司理赔经理介绍,投保人在犹豫期内退意外险时,各家公司扣除保费的比例不尽相同,如有的公司扣除40%,有的公司可能扣除的会稍低一些。若以一年期附加意外险100元计,平均扣除费用则为30元(以扣除保费的30%计)。

误区二:意外险可以承担所有的意外风险

意外险只对保单上责任范围内的意外事故负责,在选择时要看清楚保险合同。同时,根据需要单独或者附加不同的意外险。有些情况不属于意外,出于本人有意识的行为,如自杀、自伤等,不论是直接还是间接故意均不属于意外。关键要看造成伤害的原因,原因属出于意外,伤害结果就属于意外,结果虽属于意外,而原因非意外者,一般不认为是意外伤害。如城市中公共汽车拥挤不堪,而且已经启动,某乘客却强行硬挤上车,售票员规劝不听,结果造成重伤,这种伤害完全是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因此不属意外伤害,一般意外伤害保险不予理赔。

特别要提醒投保人的是,有些因工作因素带来的伤害,保险公司也是不赔的,只能通过商业雇主责任险等险种解决。

养老金,购买养老保险要牢记三大原则


25岁到30岁左右的年龄段是投保养老险最佳时期

保费支出最好不要超过自己年收入的10%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分红型养老、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保险比较适合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选择购买养老保险时需要牢记三大原则

当前,我国实行的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与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保障制度。社会保险的原则是“广覆盖,低保障”,也就是说,从个人角度,你如果想退休后有与现在消费水平持平的生活水准,你就需要选择适当的商业养老保险来补充自己的养老生活。

养老金具有三个特点:必须是一笔稳定增长的现金;必须保证这笔钱专款、专管、专用;这笔钱应该是可持续的,最好能与我们的在生之年长度一样。针对养老金的这种特点,为自己做养老保险规划还真有些门道。

何时应该考虑购买养老保险?

不少人认为,养老是老了才会考虑的事。其实,由于保费及保费生成的利息是保险公司最终给付客户的养老金来源之一,所以保费交纳得越早,保险公司运作的时间就越长,相同保额需要缴纳的保费也就相对更少。而养老险在各类保险中属于保费较高的产品,投保年龄不同会使保费差别比较明显。据相关测算,一般年龄相差1岁,每年保费可以少缴2%左右。而25岁到30岁左右的年龄段是投保养老保险的最佳时期。

应该买多少养老保险才算合适?

从理论上说,被保险人身上负有多少经济责任,就相应买多少保额的保险。但养老保险是一种远期计划,从投保人缴费到年金领取,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比如年龄、生活水平等。所以先要根据年龄、目前收入、通货膨胀等因素估算出未来的收入趋势和未来的养老费用,再结合交费能力、养老金筹集方式,如有无社保及企业年金、财产性收入等找出养老保险的缺口,最后才能估算出合适的养老保险额度。当然这都是保险公司要为你做的事。

还有一种简单的方式,就是先确定自己希望退休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多少养老金,再请保险公司帮助你规划和计算出需要购买的保险额度。一般来说,保费支出不能超过自己年收入的10%。

应该买哪种养老保险产品?

目前,市场上的养老保险产品主要有传统型、分红型养老、投连型和万能型等几种。传统型养老险预定利率确定,领养老金的时间、金额也可以在投保时明确选择和预知,回报固定,但劣势是很难抵御通胀的影响。而分红型养老,有保底的预定利率,利率比传统养老险稍低。但分红险除固定生存利益之外,每年还有不确定的红利分配。传统型和分红型养老保险比较适合工薪阶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选择养老保险应牢记三大原则,一是选公司。养老保险往往会伴随自己的一生,因此不能只看价格,必须选品牌好、实力强、服务好的公司。二是只有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才是最好的,否则再便宜也不能称为价廉物美。三是购买顺序不能颠倒:先保障后储蓄盈利,先大人后小孩。即优先选择纯保障型的险种,如疾病和意外等险种,再考虑养老保险。大人是家庭经济的支柱,先为大人投保高保障的寿险或健康保险,再考虑小孩的教育和医疗险。

保险知识,购买商业养老险要注意“三定”


定额、定型、定式

买商业养老险要“三定”

重庆保险专家建议,投保商业养老保险要从定额、定型、定式三个方面去规划。

一要“定额”,即确定自己需要购买多少商业养老保险。“按照国际惯例,商业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金额度应占到全部养老保障需求的25%-40%。”重庆保险专家说,在有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考虑到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和物价等因素,投保人购买20万元左右的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合适。

二要“定型”,即选择适合自己的养老保险产品。传统型和两全型保险回报额度明确,且投入较少,比较适合工薪阶层的养老需求;而投连型和万能型保险由于投入较高、风险较大,比较适合风险承受能力较强的高收入人群。

三是“定式”,即确定养老金的领取年龄、领取方式以及领取年限。重庆保险专家说,领取年龄在投保时可与保险公司约定,一般限定50岁、55岁、60岁、65岁等几个年龄段;领取方式则分一次性领、年领和月领等三种;对于养老金的领取年限,有的保险公司规定20年,有的规定可以领到100岁,有的规定可以领至身故,总体而言,保险公司一般都会保证投保人领满10年或20年。

保险知识,购买少儿险远离三大误区


误区一:只考虑小孩,忽略家长

解读:父母是家庭的支柱,也是孩子成长的根本保证。在为孩子买少儿险时,千万别忽略了家长自己。在购买少儿险之前,家长首先要考虑的是,是否为自己设置了健康保障。

误区二:只考虑意外、普通医疗,忽略重大疾病保障

解读:小孩活泼好动,也常常患上感冒、发烧等小病,家长更容易考虑到眼前的风险为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住院医疗补贴等类型的险种,而忽略了重大疾病险的长远保障。殊不知,日常生活中环境污染的加重等因素,也会增加孩子患疾病的可能性。

另一方面,患病的治疗费用也是家庭的经济负担,还有康复费用等,而重大疾病保险能在病情确诊后给予及时的治疗费用。

误区三:购买教育储蓄类保险,只看收益,不看保障。

解读:许多家长在购买教育储蓄类保险时,喜欢拿来与基金等纯投资品种作比较,往往只看重收益,而忽略这类保险带来的保障作用。事实上,教育储蓄保险最大的两个优点是:一、强制储蓄,确保教育经费按既定目标达成;二、保费豁免功能。当投保人身故或者全残时,以后的保费将被豁免,但孩子还是能继续享受到保险的保障。

保险知识,谨防购买旅行险的三大误区


黄金周即将到来,很多人早已计划在长假中出游远足。但保险专家提醒,旅途中情况变化莫测,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定的风险,别忘记在出行前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一份旅行意外保险。不过,根据往年的理赔案例来看,投保人对旅游险普遍存在三大认识误区。

责任险等于意外险

大多数人对旅行保险不是很了解,有些人只是单纯地跟风或是随着旅行社购买,而自己并不清楚其保险利益。其实,旅行社提供的旅行责任保险只负责旅行社本身的风险责任,如果游客在旅行途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者突发疾病,该保险并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出游之前为自己选择合适的旅行意外伤害保险非常必要。

保额越高越好

很多人对于购买保险存在一个误区,认为保额越高越好,其实不然。旅行保险通常分为境内险和境外险两种,如果投保人在境内旅行,完全可以选择保费便宜、保障全面,且适合全家出行的短期保险。至于出境游,一般而言,到美国、新加坡、日本等医药费较高的国家旅游,医疗险的保额最好不要低于20万元。而到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家旅游,如果行程较短,医疗险的保额在10万元左右即可。

例如,出游的时间很短、旅行途中相对安全,且距离不是很远,可以选择天数短、保额较低的保险;如出游的时间很长,又是自驾游,且旅行途中不确定的因素较多,建议选择天数长、保额较高、保障全面并且能够提供救援服务的保险。

出险后保证全额赔偿

保险专家郑重提醒投保人,旅游意外险出险后,不一定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人身意外保险所约定的保险金额,只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限额,而非实际给付金额,除航空事故能得到最高赔付金额外,其他人身意外保险都是按比例赔付。

此外,很多旅游意外险对于赛马、攀岩、探险性漂流、潜水、高山滑雪、滑板、蹦极、冲浪等高风险活动“免责”。因此,投保人在选择旅游险时,务必留意保险公司推出的旅游险在分项责任的赔付方面是否有所限制。

养老保险,劳动保障部要求抓住机遇加快完善养老保险制度


2月25日至27日,全国养老保险工作暨社会保险局长会议在四川省绵阳市召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在会上要求,2004年全国劳动保障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完善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狠抓落实,推动养老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

2003年,全国劳动保障部门一手抓抗击非典,一手抓业务工作,各项养老保险工作进展顺利,取得显著成绩:一是确保养老金发放成果继续得到巩固。各地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全年共发放基本养老金2630亿元,基本做到按时足额发放;二是制定并实施了农垦企业参保政策,有关工作进展比较顺利;三是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取得新成绩。全国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490万,比上年增加700多万人。其中,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1100多万,比上年增加300多万,是近年来增加最多的一年。全国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达到3580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500多亿元,比上年增加400多亿元,同比增长接近20%,同期增收大于增支140多亿元。四是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国有2933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管理率达到84%,其中实行社区管理的有1301万人,比上年增加727万人。五是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迈出重要步伐。全国已有12个省市实现与部联网,为提升养老保险管理水平,支持宏观决策,实现信息化管理迈出了重要一步。六是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辽宁省试点任务已经基本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将试点工作扩大到吉林、黑龙江两省,两省试点即将启动实施。

会议明确了2004年养老保险工作的主要任务: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实现全年无拖欠;继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基本实现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养老保险全国联网;逐步提高统筹层次;积极推进企业年金工作;搞好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

会议要求全国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抓住机遇,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求真务实,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着力从体制和机制上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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