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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的方法

2020-09-17
保险规划的方法 住房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方法有哪些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6月,是太原市政府主管太原地区住房公积金和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以赢利为目的直属事业机构,正县处级建制。下设三个分中心、一个稽查队、十个内设处室、十个分理处。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网上查询,你可以按下面方法查询

(1).服务大厅增设专门查询公积金账户金额的触摸屏仪,只要轻点屏幕就可查到自己公积金账户里的金额;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3).缴存支取:0351-2024480贷款专线:0351-40467643583186

太原住房公积金查询

查询热线:0351-5266517

太原公积金查询方法:

可以通过拨打电话0351-5266517,根据语音提示,可随时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相关政策解答。

太原市公积金查询:2012最新规定公积金可以取现了

提取过公积金的市民或许都有这样的感受,本人拿着各种证件、资料,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来回奔波,非常麻烦。即日起,这种情况将会有所改观。

提取过公积金的市民或许都有这样的感受,本人拿着各种证件、资料,在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房地产开发商之间来回奔波,非常麻烦。即日起,这种情况将会有所改观。

8月8日,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交通银行省分行联合启动太平洋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简称公积金卡),将逐步向所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展开。市民持着这样一张卡,不但能查看公积金明细,还能还贷,甚至还能提取现金。副市长吉久昌,市政协副主席赵关顺出席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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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自己有多少公积金吗?”8月8日,听到现场一位工作人员的发问,很多人摇了摇头。大家很少去查询,基本上不知道自己公积金的余额。

以前,市民查询公积金余额,需找自己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或者自己带上身份证和单位账号,到公积金分理处去查询。如果专管员出差或身份证遗失等,就比较麻烦。今后,持卡人可以在我市的10个公积金分理处,以及交通银行在我市的27个网点柜面、100余个自助机、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或者登录网上银行,查询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并打印出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系统里发放贷款的持卡人,可查询每月的贷款还款明细和未来还款计划。

方便提取

“以后提现、还贷都方便了,符合条件后等着划拨到卡上,就不用来回地跑腿了。”看完短片演示后,张博的脸上充满喜悦。

张博上个月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贷款入账后,他向单位公积金经办人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借款合同原件。经办人带着这些材料统一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支取申请。经核准支取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经办人出具了《住房公积金支取通知书》并退回借款合同原件。“经办人再拿着这份通知书及申请审批表向委托银行申请开出一张银行存单,我拿着这份银行存单再去银行支取现金,才能用于归还贷款。”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公积金属于限制性提取范围。该卡可以随时查询到个人的公积金余额,但卡内并没有钱。市民需要提取时向市住房公积金提出申请,只要提交的材料符合条件,予以审批,他们就会把这笔款项直接划拨至职工本人公积金卡内。职工凭卡即可提取、还贷。

创新管理

“这是我市公积金管理上的又一创新,这将为促进房地产发展、社会和谐进步起到推动作用。”副市长吉久昌表示,一卡多用、服务多样,深化我市金融工作,拓宽公积金业务,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城市化的重要保障。

据统计,截至今年上半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建制单位6525家,建制职工95.44万人,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78.39%。这就意味着,逐步开展的公积金卡将使这95万余人收益。

精选阅读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


怎么样才能领到养老保险?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由哪些?这类问题您是否也遇到,下面小编搜集了一些这方面的问题为您解答,希望在您遇到同样的问题的时候能为您提供帮助,祝您有所收获!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问题一:要明白养老保险是怎么上缴的?

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

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8%(目前为8%);

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问题二:要明白个人养老金应该领取多少?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不再统一是120了);

基础养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有2种方式?

第一种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为电话查询,拨打12333,按照相关语音提示操作即可。

第二种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方式为网络查询,登陆参保人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障局网站,以北京市社保查询为例,首先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点击“网上查询”;点击“养老保险历年对账单查询”;输入“省份证号码”、“密码”点击“登陆”按钮即可。

扩展阅读:

4月8日,记者从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我市将对全市企业离退休(遗属)人员开展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工作。

据介绍,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含退职)以及2013年12月底前在册的遗属,均在认证资格范围内。凡在太原市行政区划内居住且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本人指纹。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该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内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后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经整理后统一交回本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已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和专用墨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使用专用墨在核对表指定位置按留指纹后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行政区划外居住、指纹未注册的离退休人员,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认证标识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本人应佩带认证标识照2寸彩照(照片可以为家居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此外,行政区划内居住的遗属,填写核对表相关内容,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现居住地社区签字、盖章。企业劳资(退管)人员核实无误后当面收回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整理后统一交回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退管科。行政区划外居住的遗属,由市退管中心通知企业将核对表及胸卡邮寄至其居住地(行动不便的必须家访),由本人佩带胸卡照2寸彩照,认真填写核对表相关信息内容,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核对表到居住地社保机构认证签章(签章压盖照片)后,将核对表及身份证复印件寄回企业。企业整理后统一报市退管中心。

太原市养老保险查询办法介绍


据统计,太原市每年新增养老保险人数逐年上升,可见人们对养老问题的重视,但是还是很多人不知道养老保险查询办法,对此,小编总结下来,希望方便大家查询。

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公布太原市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企业职工可上网查询自己的养老保险信息。

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者社保号,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参保缴费情况或离退休养老金构成情况。

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了解到,为方便参保单位办事人员办理业务,中心在大厅设置了4台自助查询机,参保单位可以进入业务系统直接查看参保缴费情况。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输入身份证号或者社保号,查询并打印本人的参保缴费情况或离退休养老金构成情况。

同时,大厅还设置了两台排队叫号机,办事人员可根据自己需要办理的业务取号。这一举措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办事人员在窗口询问排长队问题。

职工养老保险查询养老保险开始对账企业职工可上网查询,职工养老保险查询保职工了解自己的养老保险个人信息。企业养老保险中心此次下发的《关于公布2008年度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的通知》,对2008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公布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

太原市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查询

查询说明:首次查询选择“保险号”--输入个人保险号--选择“密码”--输入个人身份证号码--点击“查询”;登陆后请修改密码,以后每次用您修改的密码登录。单位保险缴费信息查询。

说明:1、首次查询选择“单位编号”--输入单位编号--选择“密码”--输入组织机构代码的前8位--点击“查询”;登陆后请修改密码,以后每次用您修改的密码登录。2、若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为空值,请去相关的社保中心登记您的组织机构代码。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为太原市人民政府指定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主要负责承办全市区域内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及企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征缴业务。

公积金,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暂行规定


太原市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暂行规定

相关:太原公积金查询

第一条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以下简称“缴存职工”)购买自用住房,规范个人住房信贷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缴存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自筹资金不足时,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运用信贷资金向同一借款申请人同时发放的用于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必须同时符合公积金中心有关公积金贷款的规定和有关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规定。

第四条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时,借款人应先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经中心审核符合条件的,填写《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商业性贷款组合性合同》(以下简称“《组合贷款合同》”)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条款,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同时按商业银行规定提供资料,经商业银行审定后,填写《组合贷款合同》中商业贷款有关条款。组合贷款的发放日必须为同一天,实行统一发放,分户管理。

第五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不得超过太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额度限额,商业性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商业性贷款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额度规定。

第六条担保的设定。组合贷款的借款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其贷款的担保方式符合《担保法》和公积金中心以及商业银行的要求。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其具体手续可委托合法且符合公积金中心要求条件的中介服务机构办理。

第八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性贷款的贷款期限应当一致。

第九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性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

第十条《组合贷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应当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根据借款人的委托,原则上将贷款金额用转账的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设账户。

第十一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还款方式采用按额度比例按月归还本息,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同时偿还,办理组合贷款的商业银行应在每月收到贷款本息后,按约定的时间将其中应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用转账的方式划转到中心公积金存款专户。

第十二条借款人没有按《组合贷款合同》约定履行按月归还贷款本息义务的,公积金中心和贷款银行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归还贷款本息的责任或者按规定对抵押物或质物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对抵押物或质物处分的,应当采取转让、拍卖或者法律、法规、规章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四条行使担保权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行使担保权的费用;

二、扣除与抵押物或质物相关的税费;

三、归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四、归还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本息及违约金;

五、剩余部分退还抵押人。

第十五条行使担保权所得价款不足以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及违约金、收回贷款的相关费用;不足部分,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有权向借款人和担保人追偿。在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不能正常收回的情况下,其贷款清收费用由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按各自贷款份额分别负责。

第十六条同公积金中心共同发放组合贷款的银行,签订组合贷款的相关协议文本表示其愿意接受本规定的约束,同意本规定为其设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太原市社保中心的简介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成立于1985年7月,是隶属于太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全民事业单位,是市政府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心内设8个科室,现有职工109人,根据国家、省市关社会保险制度的方针、政策、主要负责承办全市区内各类城镇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养老、医疗、生育等保险业务。多年来,中心“以人为本,服务社会”的理念,不断深化制度改革,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基本建立起太原市社会保险体系框架,初步建起了太原市的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实现了业务管理计算机化,财务管理电算化,成为全省劳动保障系统的样板单位。

为不断完善独立于企业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中心大力推进养老保险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现在离退休人员可直接在遍布全市364个银行、邮局的社会服务网点领区养老金。我中心于2001年11月正式启动运行,将逐步覆盖全市近100万名职工。以“敬业、严谨、廉洁、高效”的服务宗旨和辛勤的劳动描绘我市社会保险更加美好的明天。

近年来,中心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做一流贡献、争一流荣誉”为目标,以“保障制度更完善、服务管理更高效、人民群众更实惠”为主线,对内强化管理、对外强化服务,实现了经办管理工作的新突破、新跨越,为省城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养老金确保发放成果进一步巩固,截止2011年12月底,连续14年确保了全市31.69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做到了“一天不拖、一分不欠、一人不漏”;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市参保职工达到75.83万人,其中非公经济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30.4万人;基金征缴屡创新高,2011年一举突破50亿元大关,达到51.63亿元;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市395个社区建立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库,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达到了98%;全市一体的养老保险信息网络不断完善,实现了全市养老保险业务联网办公,业务统一平台办理;单位文化建设不断加强,积极实践“万事民为先”的服务理念和“程序为本、科学严谨”的管理理念,形成了团结干事、和谐共事、依法办事、多做实事的良好氛围,打造了富有特色的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文化体系。得到中央贯彻学习“三个代表”督查组等上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先后获得了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山西省集体一等功,省、市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单位,太原市模范集体、太原市敬老文明号等荣誉,被评为太原市文明和谐单位标兵。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中心将以全国同行业先进经办机构为“对标”,落实“民生为本、人才优先、服务至上、争创一流”的要求,创新进取,奋力赶超,努力为社会提供“便民、快捷、优质、高效、满意”的经办服务,为“把太原建成一流的省会城市,努力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现代化大都市”贡献力量。

太原市社会保险中心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承办中心领导日常政务活动事宜

二、负责起草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养老保险信息、会议决议和其它综合性文字材料,做好以中心名义发放的文稿的修改审核工作,并呈中心领导签发。

三、负责文书、档案、信访和行政事务工作。

四、承办主任办公会和以中心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并整理会议纪要,负责编写中心“大事记”。

五、做好督查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及县(市)区对中心决议、目标任务和规章制度的执行完成情况,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六、负责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购置、调配、维修、管理和各种文字材料、表册的印刷以及汽车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中心文明和谐单位创建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

八、深入调查研究,做好《太原市企业养老保险信息》的编辑发行工作。

九、负责协调科室之间关系,处理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负责中心后勤、福利和组织员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十一、负责办理不属于其他科室的一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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