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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得病身故,重疾险到底赔不赔?赔多少?看清重疾险条款怎么规定的

2020-03-13
重疾保险规划 重疾保险知识 保险重疾规划愿景

最近,有朋友问小编:买了重疾险,得病身故,重疾险到底赔不赔?赔多少?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含身故保障就赔付,不含就不赔!很简单的一个事!但是赔多少,根据产品不同,赔付的规定是不同的!

主要是有4种:赔付保额、返还保费、赔付现金价值、没有赔付!

1.按照重疾保额给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这种重疾险含有身故保障,身故时,按照购买的保额进行一次性赔付,例如:你购买了30万的保额,身故也就直接赔付你30万。

因此,对于这种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很多人的印象是:得约定重疾能赔,身故也能赔,反正怎么样都是不亏的;但其实,但身故和重疾保险金只赔付一个。

同时,由于消费型的重疾险不含身故保障,也就是身故不赔付,很多人会觉得这种保险很划算!但在实际所缴的保费上,消费型重疾险(不含身故)却要便宜很多。所以,这个身故保障,也不是白来,是需要我们付出更多的金钱去买的。

2.按照保费赔付

某重疾险的身故保险金赔付

这种情况,要说包含身故保障,其实赔付的是已交的保费,说不含身故保障,却有赔付身故保险金这一项。

说白了,就是身故时,返还所交的保费。

例如:你买了30万的重疾险,保费交了10年,累计交了6万多保费,那么,这个时候发生了身故,那么直接返还你这6万多的保费钱,保险合同就结束了!

所以,这并不是完全的含身故保障的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时要看清楚,尤其是想购买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的用户。

3.赔付现金价值

这种情况,说白了就是身故时,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

通常,保险条款中会对现金价值,有着明确的说明: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由本公司退还那部分金额。

简单说,就是你退保时,能拿到的钱。具体的能拿多少,是要看产品的,每个产品不同,现金价值也是不同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了,现金价值,一定比保费赔的多!

不一定哦,通过来说,购买重疾险前期的现金价值是很低的,和累计保费相差甚远,一般要到很多年后,才会超过累计保费。

现金价值就一定比保额赔的少吗?也不一定。

有的产品在被保险人年龄很大很大时,现金价值会超过保额,这种产品直接退保就完事了,还等什么赔付?!

所以,这都是要看产品的,不同的产品,有不同的规定和设置!在购买前一定要清晰的明确现金价值表的变化。

4.不赔付的

这种很简单了,就是上面小编所说的,不含身故的重疾险,也就是消费型重疾险,因为产品中就不含有身故责任,所以并不会给付赔付。

但身故也能赔的,只是要通过退保来获得保单的现金价值,但这个要看情况来操作的!也比较难操作!

看完上面所说的这四种情况,肯定不少人想问小编:要不要购买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呢?

来波理性分析:

从保费上看:赔付保额>赔付现金价值≥赔付保费>没有赔付

所以,赔付的额度不同,保费是不同的,甚至相差甚远。

从赔付原则上看:

上述小编也说了,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中的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只赔付一个,也是终身必赔的产品;而消费型重疾险只有发生了约定重疾险的时候才给予赔付,身故不赔付,保险合同终止。

这样,看似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有很大的优势,但其实保费很贵,而购买纯消费重疾险后剩余保费,又完全可以购买一份寿险进行搭配。

下面是单独购买寿险产品和纯消费重疾险进行赔付,和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的赔付原则对比:

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疾病和身故保障,只赔付其一。

纯消费型重疾险搭配寿险:或有可能得到双重保障,双赔付。

如果得约定重疾险在先,身故在后,那么纯消费型重疾险和寿险都赔付;如果身故在先,得约定重疾在后,只能拿到寿险赔付。

大家在选择产品之前,一定要考虑和计算清楚所选的保险产品并进行对比分析。

面对此情况,小编也给予大家一些建议:

如果你预算充足,直接购买含身故保障的重疾产品或购买重疾较为全面的产品搭配一款的终身寿险;

但如果你目前预算有限,希望能在第一次不幸罹患重大疾病时,能有足够高的保额来做患病后的收入补偿,小编建议可以购买一款单独的重疾险搭配一款定期寿险或只买那些责任明确简单、定价更极致的纯重疾险(例如百年康惠保、弘康健康一生等),也许更适合你。

保险产品没有好坏对错之分,大家需要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预算,按需选择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或选择更加灵活保费较低的消费型重疾险。

最后,小编说一句:如果在同等条款下,保费不至于过高的话,优先选含身故保障的重疾产品而不是纯消费型重疾险。

今天就说到这里,还有几句话想告诉大家:

关于健康险,尤其是重大疾病保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会有很多问题。

比如:这款产品好不好?适不适合我?这个疾病保不保?我能不能买?有什么限制吗?等问题。

关于身故保障,尤其是寿险,大家在购买过程中也会出现很多问题。

比如:该给谁买?不该给谁买?买多少?最高限额是多少?什么产品最适合?等问题。

大家对保险有任何问题和疑惑的地方,都可以联系小编,小编立马回给予解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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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身故的消费型重疾险好不好?重疾险确诊即赔吗?


重疾的理赔设置了条条框框,并非所有都是确诊即赔的。如果还没达到理赔条件就身故,也就得不到理赔,人财两空。结论就是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不适合购买。这个观点不无道理,我也来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确诊即赔?

接触过保险销售的都听过所谓的“确诊即赔”、“提前给付”等语句,事实真的如此吗?

根据2007年由中国保险协会和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所述,规范中的所称“疾病”是指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中约定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因此可以将常见的25种重疾分为三类:

基于认知的不同,该分类也未形成统一定义,网上也流传着不一样的版本,不过这并不影响我们关于重疾定义的理解。

下面看看这三类都有哪些典型代表。

1、确诊即赔

最常见的就是恶性肿瘤,这也是最高发的重疾,占到保险公司理赔的60%以上。理赔就很简单,凭着穿刺活检的诊断报告即可,真正意义上的“确诊即赔”。

2、达到疾病状态

之前也有人问过我,父亲得了脑中风为什么保险公司拒赔?

我回答:因为脑中风不属于重疾!

属于重疾的是脑中风后遗症,我们来看看关于脑中风后遗症的理赔条件:

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者一种以上障碍:

a)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b)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c)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因此得了脑中风只满足了“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没有满足“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想要理赔,必须在发生脑中风的180天之后,还遗留下三种障碍之一。

这类疾病的理赔就有了时间限制,“如果没扛过180天,直接一命呜呼了,那就对不起了,我们不赔。”保险公司如是说道。

3、实施了约定手术

如冠状动脉搭桥术: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

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即使得了冠心病,采用的是非开胸的微创冠状动脉搭桥术,也是拒赔的。这与现代的医疗水平格格不入,也引起了不少的理赔纠纷。

由于某些疾病理赔条件过于严苛,坊间也流传着“是重疾险还是绝症险”、“保死不保生”等说法。

也正是响应广大消费者的呼声,减少理赔纠纷,保监会已组织各行业重新修订《重大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和《重疾发生率表》,相信后面的重疾险也会越来越好。

二、得了脑中风马上就会死吗?

上一节,我们明确了部分疾病的理赔条件规定了时间,下面要弄清另一个问题:得了这类重疾,马上就会死吗?

根据《中国心血管病报告 2018》显示:

中国心血管病患病率及死亡率仍处于上升阶段。推算心血管病现患人数 2.9 亿,其中脑卒中 1 300 万,冠心病 1 100 万,肺原性心脏病 500 万,心力衰竭 450 万,风湿性心脏病 250 万,先天性心脏病 200 万,高血压 2.45 亿;

心血管病死亡率居首位,高于肿瘤及其他疾病,占居民疾病死亡构成的 40% 以上,目前,心血管病死亡占城乡居民总死亡原因的首位,农村为 45.50%,城市为43.16%。

中国是心脑血管病的大国,3亿人都存在不同的心脑血管疾病,而心脑血管疾病常见的重疾就有脑中风后遗症和急性心肌梗塞。

脑中风有两种类型,一为出血性中风如脑出血,,这种类型危险性极大;另一种为缺血性中风如脑梗塞,相对为危险性稍小。脑中风发作的3-6小时内被称为“黄金抢救时间”,错过了,轻则致残,重则致命。

急性心肌梗塞也往往让人联想到另一个名词:猝死。

我国每年有180万人死于猝死,平均每分钟有3~4人猝死。而其中75%的都是心源性猝死,短则几分钟,慢则数小时。如果抢救不及时,死亡的风险也很大。

所以,得了这类重疾抢救不及时不仅会死,还会很快。

三、得重疾的概率会有多大?

我们知道了得了脑中风、急性心肌梗塞可能很快就去世,下面又要问一个问题:直接得这类重疾的概率很大吗?

6大高发重疾是指: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冠状动脉搭桥术、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占到重疾理赔的80%以上。虽然这个图包含了确诊即赔的恶性肿瘤和实施约定手术的重大器官移植术,但不影响整体趋势。

在人的一生中,疾病的发生率不断上升,年龄越大,得重疾概率越高。60岁之后,疾病发生率呈线性增长。

而年轻的时候重疾发生率的确很低,40岁之前男性六大重疾累计发生率2.45%,女性2.77%。

另外,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升,也会定期体检。很多疾病在早期就能被发现,被治愈。

因此说,针对年轻群体,直接发生重疾的概率并不会太高,而年纪大的人确实该考虑因病逝世的可能性。

四、弊端

含身故的重疾险可以弥补直接因病逝世的理赔漏洞,但是也有它的不足。

所有这种含身故的重疾,重疾保额和身故保额是共享的。

如线下销售的综合类险种,主险为终身寿险,保额31万,附件险为重疾,保额30万。按照合同约定,先发生重疾,赔付了30万之后再身故,身故保额会根据重疾保额等额减少,也就是只再赔付1万;

五、两全其美?

当然,我们也可以换一种思路,那就是将寿险和身故拆开了买。以30岁男性为例,如下面的方案:

小明和小刚是好哥们,30岁。

小明买了带身故责任的康乐B,重疾保障也比较简单:1次重疾+3次轻症;

小刚在看了我的文章之后,将重疾和寿险分开买,重疾和身故的保障也要更为全面,价格也仅贵了72块钱。

后面,小明和小刚都不幸得了恶性肿瘤,治疗未果因病逝世了,小明赔付了50万,小刚则赔付了50+50合计100万,而这之间仅差了72元/年。

(ps:上述的价格仅供参考,具体价格还要因产品而异,有些产品方案2可能会比方案1贵不少,这里仅提供投保思路。)

做个总结

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可以填补直接因病逝世的理赔漏洞,但是也存在着其弊端。不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并非不好,价格上会更便宜。

如果你很年轻,预算又紧张,完全可以考虑这类更为便宜的重疾险。

年纪稍大,手头预算又充足,又有较强的家庭责任感,可以考虑购买这类带身故的重疾险。一方面随着年龄增大,疾病发生率上升,因病逝世的可能性也会增高;一方面还可以作为寿险的补充。

因此说,保险没有好坏之分,只有合适与否。买保险除了考虑保障责任以外,还应考虑花的保费是否值得。

配置保险确实是门学问,长得漂亮是本钱,保险买的漂亮是本事。

重疾先赔:是指先赔身故保险金?不是重疾保险金?


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重疾险产品的时候,可能会遇到保险销售人员推荐有“重疾先赔”服务的重疾险。那么,重疾险中的“重疾先赔”是什么意思?

平安重疾先赔:30分钟10万元到账

近日,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为一名不幸罹患“右肺下叶腺癌”的客户开启了重疾先赔服务,用时仅30分钟客户10万元重疾理赔金到账。

今年春节,55岁的平安人寿深圳分公司客户原先生(化名)时常感到肺部疼痛,直至8月痛感加深,经医院确诊,原先生罹患右肺下叶腺癌。家中上有老下有小,再加上原先生患病增加的治疗费用,原先生一家经济压力陡增。庆幸的是,原先生曾购买了平安的重疾险。

“当日上午10点17分我们理赔受理,10点47分理赔结案,用时仅30分钟,10万理赔款就付款至原先生账上。重疾先赔是平安人寿的理赔服务之一,投保人满足投保保单超两年、首次罹患条款约定的重疾、相关诊断依据明确三个条件,即可优先审核、快速获赔。“负责原先生理赔案件的保险代理人说道。

什么是重疾先赔服务?

根据给付方式,重疾险分为提前给付型和额外给付型。其中,提前给付是指在寿险+重疾险组成的保障计划中,寿险和重疾险共用保额,身故和重疾先发生哪个就赔哪个。重疾先赔就是指当发生重疾时,保险公司会把身故保险金“提前”给付被保险人,同时身故保额相应减少。所以,重疾先赔是在罹患重疾时将身故保险金提前给付了,并非是指“先赔付,后治病”。

此外,保险公司给付“提前给付保险金”后,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各项保险给付、保险单现金价值及续期保险费均按“提前给付保险金”与当年度疾病身故保险金的比例都会相应减少。

举个例子,方先生购买了一份主险寿险保额50万附加20万的提前给付型重疾险,在符合重疾理赔条件时理赔20万,那么身故时候就只能赔付50-20=30万。如果未发生重疾,那么身故直接赔付50万。若是主险寿险保额与附加重疾的保额一样,假设同为50万。那么在符合重疾理赔条件时理赔50万后,身故时只能赔付50-50=0,合同终止。

在具体理赔中,无论是重疾还是身故,都需要符合相应的理赔要求才可获得。重疾先赔主要还是通过提前给付,减轻投保人家庭经济压力,以便安心治疗。

那么重点来了,大家买的重疾险是否有“重疾先赔”呢?

一般来说,产品的条款上都会有明确的说明,并且附加合同的名称中通常都会包含“提前”二字。比如某款“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产品条款里是这么写的:

“我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额减少;主险合同约定的各项保险责任以及保险单上载明的现金价值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当主线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时,主险合同终止。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还有些产品在一个主险合同同时包含身故和重疾两种责任的基础上,最多给付身故和重疾其中某一项责任,本质上来说,这种也是有该服务的重疾险。

所以,在购买时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产品的合同条款,确认具体的理赔条件与说明。

国华健康福重疾险免责条款,哪些情况下不赔


国华健康福重疾险保险条款中的“责任免除”条款规定的保险事故是不赔的,每款保险都有责任免除条款,避免理赔纠纷,在投保时要记得先看清楚条款中的责任免除哦。

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选择投保身故保险金,因下列第(1)至第(4)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5)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4)被保险人酗酒,殴斗,服用、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违反规定使用麻醉或精神药品,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照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因疾病导致的(但符合本合同“因职业关系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或“器官移植导致的HIV感染”定义的不在此限)。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合同效力终止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其他权利人按照被保险人、被保险人继承人的顺序确定。

若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选择投保身故保险金,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4)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发生上述第(2)项至第(5)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发生“重大疾病”或“轻症疾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合同效力终止之日本合同的保单价值。

重疾险,被骗了那么久!原来重疾险只有3种疾病是确诊就赔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说:社保医保是先治疗后报销,而商业重疾险是确诊即赔。简单说,商业重疾险是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符合保险合同的疾病时,保险公司就要立即赔付,也就是先赔付后治疗,不需要我们提前垫钱,可利用保险公司的赔付的钱进行看病。

但,其实不是。不是说重疾险不确诊即赔,而是说并不是重疾险保障的所有重疾种类都是确诊就赔的。有的重疾险保障疾病种类几十种甚至上百种,其实确诊即赔的疾病只有3种,其中包括恶性肿瘤(俗称癌症),其他重疾种类一般要求实施了约定手术或达到约定的某种程度才会给予赔付。

下面小编就拿保监会规定的25种疾病种类进行详细的说明: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25种疾病的赔付条件

为什么小编会拿这25种疾病作为说明,一方面保监会规定的这25种重大疾病种类是一般重疾险必须含有的;另一方面,这25种重大疾病涵盖了95%的发病风险和占据了保险公司98%的理赔率,这些疾病是重疾险的核心保障。

所以根据上图小编对各个疾病的赔付条件的疏理,只有恶性肿瘤、严重Ⅲ度烧伤和多个肢体缺失这3种疾病是确诊即赔的;良性脑肿瘤、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心脏瓣膜手术、主动脉手术这5种疾病是实施了相对应的手术才会给予赔付的,其他的17种疾病都是达到了某种条件,通常这些条件也代表了疾病的严重程度。因此最终重疾险其实确诊就赔的重大疾病只有3种而已。

这个时候,可能就会有人反对,除了这25种疾病,保险公司还保障其他疾病呢?其他疾病不能也是确诊就赔吗?只有3种太绝对了吧。

关于这个问题,小编去查了很多重疾险保障的疾病种类,除了这25种之外的重大疾病是由保险公司自主添加的,暂未发现有确诊就赔的疾病,大多还是实施了约定手术或达到了约定状态;再者,不排除有保险公司除了25种疾病之外添加了确诊即赔的疾病种类,目前小编以25种疾病种类为例说明,只发现了3种,还有发现的,欢迎大家在留言区补充说明哦。

关于确诊就赔的疾病,为什么保险公司不多添加多一些。其实这个衡量,不是保险公司能决定的,是由保监会和疾病的严重程度和花费来决定的。但值得庆幸的是,恶性肿瘤(癌症)是确诊即赔的,恶性肿瘤在所有重疾险的理赔中占据很大的比例,在60%以上。

小编提醒:对于重疾险我们一定要搞清楚在什么情况下理赔,这个事很关键。对于重疾险的疾病种类到底买多少种,小编的建议还是购买含这25种疾病的重疾险,至于市场上很多动辄保障上百种疾病的重疾险,只想送两个词:浮夸,宣传。当然在同等保费和保障的情况下,含的疾病种类越多越好,但为了追求保障疾病种类,导致保费增高,是不明智的选择。最后,还是那句话:重疾险的购买需要我们根据需求和实际情况购买。

重疾险买几份赔几份?不是骗人的吧?


很多朋友在咨询重疾险的时候都会问: 1、我在内地已经买了重疾险,如果再次购买可以同时理赔么? 2、我的公司已经给我配备了重疾险,我自己买商业保险有影响么? 3、理赔额度方面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对于重疾险来说,由于是“定额给付”形式的理赔,因此多份保险可以同时理赔。

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同一个国家或地区购买的重疾险产品;

(2)在不同国家或地区购买的重疾险产品。

如果符合重疾险理赔的相关疾病定义或者理赔要求,都可以同时发起理赔。

对于大家来说,最为熟悉的例子就是在中国内地和香港地区都投保了重疾产品;如果日后不幸发生了重疾或者身故理赔,都可以同时理赔,互相不干扰。

一般地,理赔的时候,需要以下文件(而不同产品的理赔需求有所不同,具体请参考各个产品的理赔手册):

1、重疾理赔

重疾理赔(包括重症、轻症等)需要2个文件:

(1)危疾理赔申请书:理赔的时候,再从保险公司网站下载,并填写相关的内容。需要医生签字及医院盖章。如果在中国内地发起理赔,必须是由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一般为各个地级市的三甲医院。如果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起理赔,只需要政府注册的医院都可以。

(2)其他病况证明文件:复印件即可。

2、身故理赔

身故理赔需要4个文件:

(1)身故理赔申请书:注意,这是由索偿人,一般为受益人填写的。

(2)死亡证明书正本;

(3)受益人身份证明文件正本;

(4)受益人和受保人的关系证明文件正本。

对于重疾理赔而言,除了《理赔申请书》需要正本,其他病况说明文件,只需要复印件就可以了。因此对于在不同保险公司购买的重疾险产品,可以同时理赔。

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就是投保时的保额限制。

对于重疾险来说,在同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投保额设有上限。例如香港地区对于内地人士投保重疾险的一般限额为50万美元的基本保额,且不同的保险公司需要合并计算。如果超过这个额度,投保的时候需要进行财务核保。只有经过保险公司批核的超高额度才会生效。

此外,一般而言发生了重疾理赔的时候,受保人或者保单持有人一定会申请理赔。不过亦有部分朋友可能觉得自己持有多份重疾险,并不需要一次性理赔这么多而选择部分产品不理赔。

这种情况也是可以的。

由于香港的重疾险产品自带分红且后期分红收益较高(可达年化5%),所以有少部分朋友可能会有如此选择。不过绝大多数情况下,直接理赔还是最好的选择。

不过需要留意的就是:重疾险的理赔申请,需要在指定病况发生后的180天之内提出,逾期则这一份重疾险会继续生效。

总而言之,重疾险是定额给付型理赔产品,支持多张保单同时理赔。大家在投保的时候就应当留意到这一点。

保险知识,避免重疾险免赔范围纠纷


到底原位癌属不属于重大疾病范围呢?我们来看一下,原位癌一般指粘膜上皮层内或皮肤表皮内的非典型增生(重度)累及上皮的全层,但尚未侵破基底膜而向下浸润生长者。多发生在生殖系统。例如:子宫颈、食管及皮肤的原位癌。常见的原位癌有皮肤原位癌、子宫颈原位癌、胃原位癌、直肠原位癌、乳腺导管内癌和乳房小叶间原位癌、膀胱原位癌、前列腺原位癌。

因为原位癌没有形成浸润和转移,不符合癌症的特点,所以它并不是真正的“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所谓癌症的早期发现,最理想的也就是发现原位癌,这时治疗效果极佳。例如,最早期的子宫颈癌是原位癌,病人没有自觉症状,肉眼也看不出癌变,通过子宫颈癌普查,采用宫颈细胞涂片的方法可以发现它,如果及时予以治疗.治愈率可达100%。

从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就将原位癌排除在重疾险的保障范围之外,这在投保人中引起广泛争议。

《规定》同时表示,在恶性肿瘤一项中,有6种情况不在保障范围之内,其中包括原位癌。

由于原位癌的定义过于专业,大多数投保人甚至保险从业人员对其容易产生以下两种误解,一是将原位癌理解为尚未发生转移的癌,癌症只有发生远处转移才符合赔付条件;二是将原发癌等同于原位癌。以前甚至发生过因理赔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将部分尚未发生转移的浸润癌、原发癌当成原位癌而拒赔的事件。

原位癌是癌的最早期,故又称为0期癌。从原位癌到浸润癌大概要5-10年的时间;原位癌偶尔可自行消退,通常不会危及生命,甚至没有任何不适症状;原位癌的治疗也相对简单,如子宫原位癌通常的治疗方法是把子宫切除,而无需做化疗,因此原位癌属于非危及生命的恶性肿瘤。所以原位癌一般都被列在免赔范围内,但现在也有的公司把原位癌作为轻症重疾进行理赔,重疾保额的20%。

所以亲爱的业务伙伴们及客户朋友们,现在应该知道为什么原位癌不属于重疾范围了吧?

怎么买重疾险,性价比高的重疾险推荐


技巧一:有的放矢按需投保

市场上的重疾险产品种类不少,有消费型、保费返还型、保额递增返还型、多重保障返还型等,主要可分为消费型及返还型。其中,消费型重疾险多为定期,如1年期或者保障至一定年龄,保费相对较低,性价比高,但如果没有出险则不返还保费;返还型重疾险保费相对较高,保障期限较长,既可以保定期,也可以保终身,合同期满时返还本金或本金加一定利息,有的还具备一定理财功能。在重疾险类型的选择上,消费者可结合自身经济状况和需求选择不同的产品组合,在经济有余力的情况下再逐次增加保障。

另一方面,重疾险产品所保病种的选择也同样可以有的放矢,按需选择。简单来说,目前市面在售的重疾险产品疾病种类大致可分为女性疾病、男性疾病、老年人疾病、未成年人疾病等四大类。由于在不同年龄段易发的重大疾病不同,因此重疾险年龄段划分越细,其产品中包含的疾病种类越有代表性,保障功能也越有针对性。一般而言,重疾险所保病种越多,产品的价格越贵。消费者在投保时,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重点保障疾病病种,比如儿童购买重点关注是否保有白血病、女性可考虑购买涵盖了乳房癌等女性多发病种的重疾险,没必要一味求多求全。

技巧二:分期缴费减轻负担

重疾险的保费缴纳方式可分一次性缴足(趸缴)以及分期缴纳。尽管一次缴足会有一些价格上的优惠,但对普通消费者而言,重疾保险的保费还是分期缴纳更为实惠。一是因为缴费时间长,虽然所支付的总额可能略多,但每次缴费较少,一般不会为经济带来太大负担。加之利息等因素的考虑,分期缴费的实际成本不一定高于趸缴。更重要的是,大部分保险公司都规定,若被保险人在缴费期间发生重大疾病,不论保费是否缴清,都不影响保险公司的赔付,且从赔付之日起,免缴本应支付的以后各期保费,保险合同继续有效。这就是说,若保单分为20年分缴,如果被保险人缴费第二年身染重疾,则实际只需支付十分之一的保费。

技巧三:巧选渠道量力而行

在重疾险的选购渠道方面,除了通过传统的保险公司柜面以及保险销售人员购买之外,目前有不少险企还在自己的官网上推出了重疾险产品,不仅投保便利,省去中间环节后的保费价格也较为优惠。另外,随着团险新政的下发,不少保险公司还推出了团体型的重疾险,3人以上的家庭或“团购”就能享受更优惠的费率。

至于每年的重疾险保费支出具体该占总体收入的多少比较合适呢?我们建议可参照国际上的“保险黄金分割线”。一般而言,整体保费支出的黄金分割线为占年收入的15%,最多不应超过35%,而15%至25%之间的支出标准是较为理想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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