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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投保后退保需谨慎

2020-08-28
投保险财产规划 保险先规划后产品 先规划后产品保险

退保时将因投保险种不同而损失迥异,因此建议投保人在投保时认真考量,投保后谨慎选择退保。

退保能损失多少钱?

保险不像银行储蓄一样,具有“保本”的概念,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具有“助人”与“自助”的功能,因此,投保人就必须承担因退保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专家指出。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那么,究竟人寿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呢?阳光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师赵宇平与北京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两全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较小

两全保险为储蓄性强、保障性弱的保险产品。赵宇平表示,退保时损失大小因险种而异。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例如,一款5年期两全保险,投保时趸缴保费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5年内身故,将赔付10850元,如果第5年仍健在,将返还10850元。

上述5年期两全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150元,第2年退保即可赚45元。赵宇平告诉记者,这一类保险并没有想象中损失那么大,因为保额较低、风险成本较小,保险公司前期扣除费用较少。

重疾返还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过半

重疾返还保险为储蓄性与保障性均强的保险产品。“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赵宇平解释,保障型保险多为期缴产品,前期发生的费用较多,且保险金额较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应增大,支付的风险成本会很高。

例如,一款重疾返还保险,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8年,保障期间16年,保额为24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16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24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返还9.28万元。这一款16年期重疾返还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4602元,一直到第12年退保仍损失本金962元,只有从第13年起退保所得才能多于本金。

分红险首年退保损失大半

与上述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相比,投资型保险退保将会怎样呢?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表示,投资型保险的投资功能更强,一般而言,这一类产品退保损失将低于保障功能强的产品。

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障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

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5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

从该演示表可见,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2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3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从投保演示来看,在保险期间中期以后(约缴费第15-20年)退保时所累计领取的金额(累计生存金+累计红利+现金价值)才将与保费支付持平。

终身寿险首年退保损失惨重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性较弱、保障性较强、保障期间较长等特点。由于这一类产品的保障功能高于返还型重疾险,因此风险成本较大,相对而言现金价值较小。

随着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这一类产品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意味着投保保费会较少。

因此,在前期保险公司将要提升较高的所需费用,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前期退保将损失更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这一款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

退保都扣什么钱?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所缴保费要负担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赵宇平表示,如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体检、核保、保单制作等公司一系列的开支,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与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

有时,这项费用的扣除是普通人并非一时能够理解的。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以一款万能险退保向记者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流程,如在客户投保的前5年收取初始费用,第1年收取最高,一般为所缴保费的50%,逐年递减;风险保费,指保险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利益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如投保的100位客户,如果有1位出险,将由其他99位客户来分担风险保费;还有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等。

因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客户投保后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因为犹豫期内退保损失较小。

专家观点

尽力避免退保,减少损失

据保险公司统计,在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

保险专家表示,客户如果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可以用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缴保费。不过,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保单还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不缴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大大减少。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退保的不利影响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将独自面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被拒保。另外,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再投保时缴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相关知识

投保银行保险需谨慎 提前退保损失大_保险知识


社保只能保障基本生活,专家建议个人在享受社保的同时积极选择商业养老保险来维持老年生活品质。但是,也有部分消费者投保了分红险后选择退保,专家提醒,分红险提前退保须扣手续费。

上周,杨先生想把自己存在银行的10万元取出,但却被告知要扣除几千元的费用。原来,这10万元是他购买的1款10年期一次性缴费的银行保险产品,由于没有到期,提前退保必须扣除一定的手续费。杨先生非常不满。因为在存款时,一位工作人员向他介绍,通过这种理财方式,不仅有保障,利息高于同期储蓄,还不用扣税;而且每年分红。

分析:像杨先生这样的客户并不少见,不少人购买了银保产品,却不知道自己买的是一种保险;还以为是银行提供的一种理财方式。据介绍,银保产品主要有: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等,而其中分红险、万能险一般是无风险的投资,收益也通常比银行利率高。

于是,不少人认为,分红险、万能险是“把钱存在了银行,既可以提供保障,又比银行利息高”。因此也就想当然地认为如同储蓄,可以随用随取。当然,这其中也存在少数银行、保险工作人员误导的情况。“银行保险,其实只是保险公司通过银行渠道销售的保险产品”。

保险专家高伟介绍,银行储蓄是由银行承担责任,而银保产品的责任由保险公司承担,银行只是作为中介机构和销售的一环,对银保产品的收益回报不负任何责任。相对于银行储蓄,虽然同等金额的银保产品可能获得更多的收益,但如果在未满合同期时中途退保的话,投资者不可能拿到全部的保费,投资的本金将有较大的损失。

建议:银保产品的本质是保险,是规避风险、稳定财务的工具。如果资金流动性要求高,或者短期内对资金有需求者,应避免购买此类保险。目前,市场上的银保产品越来越多,但多以寿险为主,投资人要充分认识自我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产品。

保险人士给出建议:首先要明确自己的购买意图。若从未买过保险,应优先考虑健康险和意外险等保障型险种,再考虑分红、万能等投资型险种。若侧重投资、对资金灵活度有相应要求,可选择现金分红类保险。若对资金灵活度要求较低,在要求投资回报的同时,对自身保障也有一定要求,保额分红险带来的“保障增值”便是上佳选择;该险种每年分红不以现金形式发放,而是用来直接增加基本保险金额。其优势在于保额复利递增所带来的保障升级,及后期复利累积带来的高回报率增长;另外,在发生理赔、满期或退保时,还可根据当时保险公司的盈利状况,获得1笔终了红利现金。因此,保险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也很重要。

保险知识,退保需谨慎  作废价更高


对于人身保险合同解除或失效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投保人主动要求退保,解除保险合同,也可能由于投保人失误,无意间让保单失效。其实,一旦过了保单犹豫期,无论哪种方式下的保单解除成本都会很高。下面我们不妨了解一下最常见的保单解除或失效的原因。

低成本的保单解除

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无条件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高成本合同解除或失效

(一)投保人未如实告知

如实告知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时,投保人应将其知道的与保险有关的所有重要事实如实告诉保险公司。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根据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合同。不少消费者在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时,被发现投保时隐瞒事实,不但得不到赔偿,保险合同也立刻解除了。

(二)未及时续期保险费

首期保险费以后的分期保险费称为续期保险费。为保证保单的有效性,选择分期交纳保险费的投保人要按时交纳保险费。如果未按时交纳保险费,超过60天的宽限期后,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在60天的宽限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承担保险责任;但在宽限期后,因为保险合同效力中止,保单已经失效,被保险人将无法得到保险保障。

不过,保单失效后还是可以补救的。在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投保人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俗称“复效”),保险公司在对被保险人的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后做出是否同意复效的决定。如果保险公司同意复效,在双方协商一致,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双方未达成复效协议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三)犹豫期结束后解除合同

在犹豫期结束后,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以要求解除保险合同(俗称“退保”)。保险合同解除后,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的约定向投保人支付一笔退保金。比起已经缴纳的保险费,退保金需要扣除保险公司管理成本、已经经过的保险期间的保障成本等等。所以退保金的数额不会太高。

实际上,无论是无意间的保单解除、失效还是主动退保,对消费者来说成本都很高。第一,保单作废后,消费者将失去已有的保险保障。第二,随着被保险人年龄的增长,消费者若重新购买相应的保险保障,在一般情况下,费率、核保要求都会提高。有时候甚至已经超过最低投保年龄而无法投保。第三,在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直接的经济损失。

缴不出保费怎么办?

很多消费者在投保时没有预料到保费给自己带来的经济压力,在缴费时往往力不从心。这时,比起无奈地退保,不妨用用保单质押贷款。保单质押贷款是长期人身保险合同特有的功能,投保人在合同生效满一定期限后,按照合同约定将其保单的现金价值作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对于在财务上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投保人,与退保相比,保单质押贷款对投保人更加有利,既可以有助于解决投保人短期财务问题,又可以继续维持保险合同的效力,按合同约定得到保险保障。不过,保险公司对于办理保单贷款的投保人会收取利息,如果贷款期限较长,费用也是不能忽略的问题。(转载)

投保代签名需谨慎 或许带来理赔风险_保险知识


保险业内人士昨日对记者表示,新《保险法》规定对于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虽然没有被保险人的亲笔签名,但只要能证明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的事实,那么该保险合同同样有效。

客户担心遭拒赔

家住浦东新区浦城路的客户田先生向记者反映,去年底他在一家外资寿险公司的代理人大力推荐下购买了一份分红险,当时保险合同上注明投保人是田先生,而被保险人是其子田某。当时田某不在上海,于是田先生代儿子签名。

但田先生最近发现,由于该保险合同上有关于身故赔偿的约定,按规定需被保险人签字确认,以防潜在的道德风险。因此,田先生担心将来万一需要理赔时,可能会被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新法删除“书面”两字

相关保险专家对记者表示,根据原《保险法》第56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但新《保险法》第34条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新《保险法》相比原《保险法》在这一规定上的区别是删去了“书面”两字,因此只要能证明被保险人认可保险金额的事实,即使保险合同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名,那么该保险合同同样有效,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绝理赔。

保险知识,网购保险需谨慎


临近暑假,各保险公司纷纷将竞争焦点对准短期旅游意外保险及境外旅游保险,开打价格战,网上投保由于价廉物美则更是各家争抢的宝地。因此各种优惠,折扣信息扑面而来,一时间让消费者难于抉择。中民保险网在此提醒大家,诸如此类的买保险送礼或是其他优惠折扣活动对消费者来说虽是好事,但在购买时切不可只为了低价诱惑而将目光锁定于一家保险公司的旅游保险产品。旅游者可先通过保险电子商务网站多看看再选择适合的产品。如中民保险网就汇聚国内多家保险公司各种类型的旅游保险产品,在产品的选择上,应根据自身的情况灵活掌握,消费者可先做个对比再做决定,看看哪款旅游保险产品最适合自己,谨防选错险种。

据了解,只要用户注册成为中民保险网会员即可获赠200积分,通过“旅游保险”频道进入旅游保险在线搜索功能,选择旅游时间、旅游地区、出行时间段等相关参数就可以得到精确的保险产品搜索结果,旅游者可通过最直观的的方式了解到最全面的旅游保险产品信息。通过此一键搜索功能客户甚至可以自由选择按照价格以及销量来排序,极大程度地满足了客户自主投保的意愿。

相关链接:网上买保险如何提防“假保单”?

网上保险迅速得到越来越多网民的关注,投保人数也在逐渐攀升。不过,仍有更多的人在关注的同时也存有疑虑,在虚拟的网络保险市场中,能顺利、安全地买到自己需要的保险吗?会不会走入一个“网络迷宫”,最终悻悻而归呢?网上买保险又该注意些什么呢?在网上投保后,投保人都会收到短信和电子保单,保存好这些凭证有利于日后理赔。另外,在网上买保险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通常意外保险的保障范围都包含意外身故理赔金,部分险种还包括意外伤残理赔金和烧烫伤理赔金,甚至特殊情况下的双倍理赔金。每个公司的综合意外险除外责任多少有点差异,常见的除外责任有战争、核辐射、醉酒驾驶、攀岩、潜水、户外运动等。

此外,大部分旅行意外险并不保障蹦极、滑雪等高风险的项目,下单前需与客服沟通是否可以投保。否则,如果因这些高风险项目导致的风险可能遭遇拒赔。部分险种虽然便宜,但有规定每人限买的份数,过度投保出险后也可能遭遇拒赔。

保险知识,退保要谨慎


退保能损失多少钱?

保险不像银行储蓄一样,具有“保本”的概念,保险是用来规避风险,具有“助人”与“自助”的功能,因此,投保人就必须承担因退保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退保时,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专家指出。所谓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带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在投保人终止保险合同时,它是投保人可领回以前缴付的保费与利息积存金。

一般而言,大多数的人寿保险合同都有保单现金价值,而消费型保险并没有现金价值,如意外险、一年期健康险等。

那么,究竟人寿保险退保能退多少钱呢?阳光保险金融风险管理师赵宇平与北京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做了进一步的分析。

两全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较小

两全保险为储蓄性强、保障性弱的保险产品。赵宇平表示,退保时损失大小因险种而异。通常情况下,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退保时损失相对较小。例如,一款5年期两全保险,投保时趸缴保费1万元,如果被保险人5年内身故,将赔付10850元,如果第5年仍健在,将返还10850元。

上述5年期两全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150元,第2年退保即可赚45元。赵宇平告诉记者,这一类保险并没有想象中损失那么大,因为保额较低、风险成本较小,保险公司前期扣除费用较少。

重疾返还保险首年退保损失过半

重疾返还保险为储蓄性与保障性均强的保险产品。“与储蓄功能较强的保险产品相比,保障型产品退保损失将会大很多。”赵宇平解释,保障型保险多为期缴产品,前期发生的费用较多,且保险金额较高,保险公司的风险相应增大,支付的风险成本会很高。

例如,一款重疾返还保险,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8年,保障期间16年,保额为24万元。如果被保险人在16年内患有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赔付24万元,合同终止,如果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没有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返还9.28万元(见表二)。

这一款16年期重疾返还保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4602元,一直到第12年退保仍损失本金962元,只有从第13年起退保所得才能多于本金。

分红险首年退保损失大半

与上述保障功能较强的险种相比,投资型保险退保将会怎样呢?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表示,投资型保险的投资功能更强,一般而言,这一类产品退保损失将低于保障功能强的产品。

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为记者介绍某家保险公司一款分红险的保障利益演示(以30岁男性为例):

该产品每年缴费为4.92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额10万元。投保人每缴费期满两年将领取生存保险金1.8万元,61周年后每5年还可领取177120元祝寿金,直至86岁,同时还可获得累积红利(见表一)。

从该演示表可见,虽然生存利益相当诱人,但如果客户投保当年退保仅能获得现金价值1.49万元,损失3.43万元,依次第2年退保将损失7.63万元,第3年客户可获1.8万元的生存保险金,但如果退保仍损失很大。

从投保演示来看,在保险期间中期以后(约缴费第15-20年)退保时所累计领取的金额(累计生存金+累计红利+现金价值)才将与保费支付持平。

终身寿险首年退保损失惨重

终身寿险具有储蓄性较弱、保障性较强、保障期间较长等特点。由于这一类产品的保障功能高于返还型重疾险,因此风险成本较大,相对而言现金价值较小。

随着缴费时间越长,保单的现金价值不断增长。这一类产品保险费率相对较低,意味着投保保费会较少。

因此,在前期保险公司将要提升较高的所需费用,这就意味着投保人前期退保将损失更大。如一款每年缴费1万元,缴费期为20年,保险金额为32万元,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这一款缴费期为20年的终身寿险,第1年退保将损失本金9108元,一直到第20年缴费期结束,保险的现金价值仅为保费的50%,因此,在缴费期内任何时候退保都将损失严重,只有在首次缴费之后的第42年保单的现金价值才与保费相当。商报记者崔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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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都扣什么钱?

“投保人在购买保险单的头几年,所缴保费要负担保险公司的各项费用。”赵宇平表示,如保险营销员的佣金、体检、核保、保单制作等公司一系列的开支,加上这张保单的保险费还要与其他同类保单的保险费一起分担赔付责任,因此也产生一定的给付费用。

有时,这项费用的扣除是普通人并非一时能够理解的。明亚保险经纪研究员以一款万能险退保向记者进行解释。保险公司对各项费用的收取也有相当明确、严格的流程,如在客户投保的前5年收取初始费用,第1年收取最高,一般为所缴保费的50%,逐年递减;风险保费,指保险公司每月为被保险人提供身故、全残保障利益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如投保的100位客户,如果有1位出险,将由其他99位客户来分担风险保费;还有保单管理费、退保费用等。

因此,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客户投保后充分利用10天的“犹豫期”,因为犹豫期内退保损失较小。

专家观点

尽力避免退保,减少损失

据保险公司统计,在退保的人群中,70%以上都是由于“经济原因”而退保。

保险专家表示,客户如果在经济紧张无法支付保费的情况下,可以用现金价值垫缴保费,等经济情况好转之后再把保费和利息一同付清。

在续期缴费时,还有60天的宽限期,客户如果一时手紧,可以缓缴保费。不过,如果超过60天,保单就会失效。

保单还有一个“减额缴清”的功能,就是在保单具有现金价值的情况下,客户可以不缴保费,但保障金额会大大减少。

此外,投保人还可以具有现金价值的保单作为质押,申请保单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本息还给保险公司。

退保的不利影响

退保后,原有保障随之丧失,将独自面对风险带来的经济损失。其次,重新投保时的保险权益可能受到某些限制甚至被拒保。另外,被保险人的年龄越大,缴费标准越高,再投保时缴费标准往往会提高。

保险知识,理财看风险 投资需谨慎


理财是一项中长期财务规划,尤其强调对风险的有效控制。真正意义的理财,不仅限于勤俭持家,也不简单等同于投资回报,而是人们对生活的一种中长期财务规划,通过对资产、负债的合理安排和运用,达到预期目标。

个人理财更强调对风险的承受、把握和规避。它的根本目的,是为构建安心生活系统。个人的消费行动是由个人的生活质量决定。理财师根据客户的人生计划和需求而提供的种种方案,及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个人资产的合理安排和运作,是为帮助客户达到或接近他想要的生活质量标准,从而获得终身消费效用的最大化。这就决定了理财活动是一项中长期规划,而不是短期行为。

理财活动应建立在稳健的前提下,理财涉及投资,但不等同于投资,资产增值是理财的重要目的之一,但更重要的是对风险的控制和规避,及对财产或债务的梳理。由于预期收入和支出存在不确定性,将对人生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因此,理财师的任务之一,就是帮助客户分析资产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通过多元化的操作来规避和降低该风险,提高收益。

每个人都会遇到意外支出、收入减少等经济风险。例如,家庭成员的生老病死,意外事故的发生,主要经济来源者下岗等情况。对于这些风险,必须有经济上的充分准备。这时,采用投保方式回避和转移风险必不可少。现在,社会保险种类很多,有些人因为对保险不够了解,往往重复支付保险费用。理财师必须明确各种保险类型的特点,要能够为客户进行妥善的保险设计,方为不失其职。

合同效力,保险合同的恢复与退保都需谨慎


投保人寿保险,交费期限较长,多以十年或二十年交费的为主。在漫长的缴费期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疏忽或暂时经济困难而未能及时交费的情况,这种情况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保险法》明确规定:“合同约定分期支付保险费,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

这里有三方面的含义:首先,未能按期交纳续期保费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效力中止或减少保险金额。合同效力中止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而减少保险金额是未按期交费的补救措施,可以不中止合同效力,但是有条件的,即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条件,就是说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规定了未能按期交费的解决办法;其次,按期的“期”是宽限期,指保险人催告之日超过三十日或超过约定期限六十日;第三,在宽限期内,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进行保险给付,给付时可以扣减欠交的保费。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催告不是保险公司的法定义务,部分公司在收缴续期保费时有催告的流程,但大部分公司没有。对于没有催告的,投保人不可以认为因为没有收到催告通知保险公司就无权中止合同。

《保险法》中还就保险合同的复效和解除作出明确规定:“合同效力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止的,经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在投保人补交保险费后,合同效力恢复。但是,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人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可以看出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一是保险双方达成协议;二是投保人补交保险费。这里要明确的是合同效力中止两年内保险公司没有合同解除权;只有合同中止超过两年后,保险公司才可以行使合同解除权。当然如果保险公司到期未行使合同解除权的,保险合同仍处于中止状态,如无特别约定,投保人仍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复效申请。

要提请大家注意的是:由于保险前期费用较高,解除保险合同即退保一般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所以,如果可能要尽可能采取其他的补救方式,不要轻易退保。

保险知识,购买健康保险需谨慎


健康一直是人们最关注的问题之一,一份合适的健康保险能够在平时带给自己一份安心,病时为自己提供一份保障和补偿。

健康保险是专门以健康作为保障对象的一个独立的保障险种,它主要提供的是对消费者疾病方面和健康管理上的保障。健康保险一般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也就是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医疗费用报销的险种)。此类险种保障的是病人为了治病在医院里发生的各种费用。疾病保险,指以发生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目前国内最常见的此类险种就是重大疾病保险,因为所保险的疾病往往会给被保险人带来高额的费用支出,例如恶性肿瘤、心脏疾病等等,所以一般要求投保时的保障额度较高。疾病保险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疾病确诊之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收入保障保险,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此类保险主要目的是为被保险人因丧失工作能力导致收入的丧失或减少提供经济上的保障,但是不承担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比如我们常见的住院津贴类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是指以因保险合同约定的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的护理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在健康保险中此类保险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类保险,因为在国内刚刚起步,可能市场上见到的不是太多,但在国外比较流行的。此外,一些保险公司在健康险中加入了健康管理元素,即在投保后,为被保险人提供一些必要的体检、慢性病的管理、膳食改善计划和运动保健常识。通过这些服务,使投保人、被保险人享受到保险的附加服务,同时,也为保险公司提供了一种风险管理、防损的方式。至于如何购买健康保险,专业人员有以下建议:一是不论年龄大小,首先要在保险专业人员的协助下,了解清楚自己已经拥有的健康保障状况,分析出来自己健康风险的缺口;二是分析自己的财务状况,根据财务能力来选择适当的健康保险的保额;三是要注意健康保险的实用性,而不要盲目追高保额。不同的人、不同的家庭面临的风险不一样,财务状况也不一样,选择健康保险时也会有所不同。

保险知识,购买申根签证保险需谨慎


从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申根国家签证申请者都必须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时出示一份已购买的境外旅行保险,使领馆以此作为签发申根签证的基本前提。申根签证保险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申根签证保险中的医疗保险金额不得低于3万欧元(相当于30万人民币),且应附带全球紧急救援功能。

申根国家对中国出境去该地区的人员要求办理不低于3万欧元的医疗救援保险。这是因为国外的很多国家都享有很好的国家医疗资源,而在中国远没有形成这样的国家福利体系,很多人在不可预知的风险面前家破人亡,惨不可述!从另一方面讲,对于一个家庭一旦失去家庭支柱,其他人员的命运讲就此改变!所以为这个支柱加固加牢,就是为自己的幸福生活多加了一份保证!从这个角度来说,出国保险不仅是使馆要求,更是对家人的一份爱一份责任!

境外旅行保险很重要的一项是紧急援助服务。保险公司与各国际救援公司或组织联手推出的紧急援助服务,将传统保险公司的一般事后理赔向前延伸,变为事故发生时提供及时的有效的救助。出境者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拨打专门电话即可获得无偿救助。无论是出境者遇到意外、遗失钱包,还是护照丢失或者咨询当地情况等都可以致电救援热线,一些大的国际保险集团都会供汉语或中英双语服务。

二、申根签证保险须对整个申根区和旅游逗留期有效。

保险期间一定要涵盖包括收尾2天的出行天数,前后要尽量多留出几天的时间。出行的时段如果是在夏季旅游旺季、9月出国留学旺季、圣诞节节假日期间的话,出国签证保险一定要尽量早的购买,以便给之后预留更多的时间来办理申请签证等其他事情。

据悉,各国使馆并没有强行指定保险公司,只是对险种及其保障部分有一定的要求。出境者尽量购买一些知名保险公司的出国签证保险,这样比较容易拿到去申根国家的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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