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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

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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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防癌终身健康保险

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癌症医疗保险金:

(1)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10%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并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癌症医疗保险金”。给堆以一次为限。

以10万保额为例

(1)1万+返还保费

(2)10万

二、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住院治疗,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1%给付“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90天为限。

100元×90

(每次住院限额)

三、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每次手术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20%给付“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位癌症的给付以二次为限。

2万×2

(同一部分限额)

四、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本公司依其实际住院日数每日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但每次住院的给付以60天为限。

50×60

(每次住院限额)

五、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出院后,又因同一部位“癌症”必须接受门诊放射线治疗,每次门诊放疗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0.5%给付“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但每日的给付以一次为限,且同一部分“癌症”的给付以十次为限。

50元×10

(同一部分限额)

六、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无息返还所交保险费,保险责任终止。

返还保费

七、免交保险费: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于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后初次患“癌症”,自确诊之日起免本附加合同余下各期的保险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豁免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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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保障项目更丰富,包括"癌症医疗金""癌症住院日额保险金""癌症手术医疗保险金""癌症出院疗养保险金""癌症门诊放疗保险金"五项癌症给付,更贴近治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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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健康保险产品 健康保险产品如何选择?丰富健康保险具体投保知识


身体健康是最大的财富,而一旦健康出现问题如何维护健康也很重要,为此健康保险产品成为人们重视内容。各位朋友都希望投保合适的险种,这样各个方面才能给予理想的保障,希望生活中每一位朋友都能够以更科学的态度认知这个问题,这样会具有更完美的答案。

关注健康保险产品的时候,各位朋友能够意识到整体险种是非常多的,而且针对于老年人、儿童、妇女等险种应有尽有,各位朋友可以更好认知这部分的内容,这样才能够得到真正理想化的答案。所以投保健康保险产品的时候,适合是非常重要的一个词汇,各位朋友应注意一定要选择更适合的险种,这样才能够具有真正满意的答案。

在投保过程中,各位朋友对健康保险产品的实际内容应该多方位加以关注,具体险种保障的内容都是不同的,而在健康保障的时候,医疗保障问题应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上。为了能够给予各位投保者真正意义的保障,在保费投保方面也应该更科学认知,这样保费所对应保额才能够满足人们的需求,每一位朋友都应该以积极的态度丰富这部分的具体知识。

为了能够使得健康获取真正意义的保障,保险公司的服务也是很重要的,所以健康保险产品应该综合每一个部分来考虑,将各个部分都综合认知后,这样人们最终才能够获取到更为理想化的答案。不过各位朋友应注意,很多险种对投保者本来的身体健康都具有要求,投保过程中对每一个部分细节都应该更理想认知,这样才具有真正完美的答案。

当每位朋友都能够对健康保险产品有真正全方位了解后,这样人们便能够获取真正理想化的答案。自然各位朋友也应该注意,在保险公司选择方面也很重要,平安保险公司在口碑方面更好,在保险行业专业性也值得认可,希望生活中每一位朋友都能够以更积极的态度加以认知,具有更理想的答案。

生命人寿附加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生命人寿附加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

保险责任在合同责任有效期内,保险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重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将按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女性疾病保险金给付:

若被保险人首次罹患本附加合同界定的女性疾病,且从确诊之日起三十天后仍生存,本公司按保险金额的百分之二十给付女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继续有效。

若疾病确诊之日在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合同周年日之后,本公司在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其主合同的保险金额将变更为主合同原保险金额减去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

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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