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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豫期 购买人身保险注意事项

2020-08-18
家庭保险规划的注意事项 人身保险规划 人身保险知识

保险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合同通常会伴随您一生,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保过程中重点关注以下事项:

1、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出示“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或登录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其是否具有合法资格。

2、要根据自身已有的保障水平和经济实力等,选择适合自身需求的保险产品,充分考虑是否有足够、稳定的财力长期支付保费。

3、销售人员提供保险产品的条款要认真阅读,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权利和义务、免赔计算、理赔手续、退保约定、费用扣除、保险期限等。

4、一年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一般设犹豫期,从签收正式保险合同之日起10天内为犹豫期,在此期间解除保险合同,除扣除成本费外,退还全部保费。犹豫期过后退保会有一定的损失。

5、新型产品包括分红保险、万能保险、投连保险等,这些产品的红利和收益是不确定的,也是具有一定风险的。

6、作为投保人一定要亲自填写投保书,亲笔签名,不可由他人代签,否则将影响合同效力,同时需要按照《保险法》规定,认真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7、为保障保险消费者利益,保险公司会通过电话、信函或者上门进行回访,所以,一定要准确、完整填写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

延伸阅读

购买半岁宝宝保险注意事项


由于孩子的抗风险能力较低,在给孩子挑选保险时保障应尽可能全面。在同样的支出预算内,家长不应只考虑高额的教育保险金给付,还应给孩子配备一定的保障防范疾病或意外风险,接下来小编为大家了解购买半岁宝宝保险注意事项。

一、早买早划算

所缴保费就越便宜,所买的寿险就越划算。同时,为防止在保险期间,家长无力继续缴纳保费,可以在购买主险时购买豁免保费附加险,这样万一发生家长死亡或高度残疾不幸状况时,由保险公司代缴保费,使孩子的保障继续有效。

二、费用不宜太高

给孩子买保险切忌互相攀比,应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量入为出。有些险种看上去很好,但仔细计算就会发现费用较高。家长在选择时要擦亮眼睛,缴费期不宜太长,因为孩子长大后应该自己选择适合的保险。另外,缴费期限一般情况下越灵活越好,如年缴、三年缴等。

三、保障更重要

选择儿童保险的重要原则是保障第一、收益第二,有的家长在购买保险时经常走入误区,往往只偏重于能够给付教育保险金的险种,甚至觉得买保险就要为孩子一辈子考虑,据调查有相当多的家长为孩子投保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孩子的抗风险能力较低,在给孩子挑选保险时保障应尽可能全面。在同样的支出预算内,家长不应只考虑高额的教育保险金给付,还应给孩子配备一定的保障防范疾病或意外风险。

保险知识汇总 购买保险注意事项小结


保额=经济责任

由于被保险人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赔偿给受益人的只能是金钱,所以购买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得到经济上的补偿。也就是说,被保险人身上负有多少的经济责任,就相应买多少保额的保险。

保费:收入10%原则

一般来说,保费的支出不能超过收入的10%。如果含投连结产品,比例可以上升到15%;如果是纯粹的消费型产品,比例为6%比较适宜。

单身一族:首选定期寿险

单身一族基本没有家庭上的压力,唯一与之有责任关系的是把自己辛辛苦苦养大的父母。如果单身一族出险的话,受伤害最深的是父母。因此,单身一族在买保险的时候,受益人一般为父母。

适合险种:(1)定期寿险。因为年轻,收入也不是很高,消费型的保险产品是单身一族的首选。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一般来说,单身一族的定期寿险保额控制在50万元以内就可以。(2)重大疾病险。重大疾病的保额大概在20万元至30万元之间即可。(3)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险采用的是均衡费率,即不管男女、年龄等因素(职业除外),相同的保额采取相同的费率。

一般家庭:互为受益人

两口之家:如夫妇俩都有收入,按照夫妇俩对家庭的不同经济贡献确定保额,如果有负债的话,比如房贷,应在保额中包括负债。夫妇俩彼此成为对方的受益人。

适合险种:(1)定期寿险。保额可以粗略地估算为10至20年的收入,加上负债。(2)终身寿险。终身寿险都是储蓄型保险产品,保额不用高,10万元至20万元即可。买终身寿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附加一些消费型的险种。(3)住院补贴。附加在终身寿险上。(4)重大疾病。选择消费型的为主。

三口之家:基本情况和两口之家相似,唯一有区别的是在计算保额时要加入孩子的子女教育金。

单亲家庭:给单亲母亲或父亲购买保险。保额包括孩子22岁之前的生活费和学习费用。适合险种:(1)定期寿险(2)重大疾病(3)终身寿险(4)住院补贴。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小知识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不断变化,因此,人身保险的险種種类也在不断发展变化,尽管这样变化,在全世界200多年的保险发展史中,也不过演变出四種最基本的险種,现在分别介绍如下:

首先说“保障+储蓄”为主要成分的养老金保险。这種保险是将银行储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从形式上讲和银行储蓄差不多,但从内容上讲差异就大了。对单个人来讲有了保险保障,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银行利聦嵞影响,万一沒有到合同约定期满而发生不幸,被保险人即可得到一笔约定的经济保障,这是银行沒有的。这種保险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相对意外险而言就比较低。这类保险的险種名称上一般有“人寿”、“年金”之类的词。

其次说“保障+补偿”为主要成分的医疗保险。这種保险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据定额給付原则,而是补偿原则,是就医疗實际开支款的数额,但补偿最高不能超过合同约定金额,因此,它的规则是补偿原则,它的特点是保费适中保额不低。这类保险的名称必有“健康”、“医疗”的字眼。

再次说“保障”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些险種一般沒有储蓄功能,例如乘坐飞机保险,几元钱,或几十元钱的保险费,而保障几万元或几十万元的经济給付,可见这種险種的特点是保费低,保额高。这種保险无论如何包装变化,险種名称中必有“意外险”三个字。

最后说“保障+分红”为主要成分的分红保险和保险投资连结产品,这種保险是将保障和投资结合在一起的险種,它是在优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资金进行投资,而投资获利多少,决定分红和投资获利多少,这種险種的特点是保费高,保障程度相对于其他人身保险险種而言就比较低。例如,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讓嵞因素远远超过保障因素。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定义


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和身体机能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因年老退休、疾病等保险事故,以至死亡、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人按事先约定的数额付保险金。

人身保险具有下列特性:

(1)标的的独特性决定其为定额保险。人身保险的最突出特征是其标的,即生命、健康不能估价,因此,它不是对物质损失进行补偿,而是给予被保险人和他们的家庭约定金额的经济帮助。

(2)通常为长期保险。保险期间一般在5年、10年以上,甚至终身。

(3)人身保险的危险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因此,采用均衡保险费法计算保险费。

(4)可具有储蓄性,保证获得一定的利益。

(5)具有对保险金额进行测定评价的特殊性。人的生命价值没有客观标准,因此,只能由投保人根据自己需要自报保险金额,保险公司按投保人的经济情况、工作性质、生活标准、缴付保费能力等因素加以衡量。如果认为合理,即可接受承保;如认为金额过高,可以协商修改或拒保,人身保险合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附加意外死亡的双赔条款,被保险人非因一般疾病而是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时,可以得到双倍保额的保险金。人身保险因保险的危险不同,可分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疾病保险和人寿保险;依实施形式不同,可分为自愿保险和强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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