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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很容易?!

2020-03-10
一家三口如何规划保险 一家三口保险理财规划 一家三口规划保险

买保险时,很多用户总是会害怕说这家保险公司靠谱不靠谱啊?我要不要买啊这家公司的产品啊?还是选大保险公司比较好呢?其实,每次小编被问到这样的问题,都会激起小编的回答欲望,当然,小编关于此问题,小编写过很多相关问题,看文末。

当然,小编也经常听到这样的言语:也有人询问小编:保险就是传销,暴利行业,一家保险公司成立应该很容易吧。所以在用户的印象中,到处都是卖保险的,因为太暴利,谁都想分得一杯羹,所以,保险作为金融行业的一架马车,显然这样的印象只会给保险行业带来更多的负面形象。

其实,近些年,保险牌照越来越抢手,但是监管却越来越严。2017年以来,就有正佳人寿、福泰财险、福康人寿和中阿人寿4家保险公司筹建申请因股东经营定位不明确被拒。归根结底是保险公司的牌照是稀缺的,想要拿到保险公司牌照非易事。

今天小编将会给大家看一下新成立一家保险公司到底容不容易?

我们看一下《保险法》第68条规定:

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主要股东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二亿元;

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简单说,成立一家新的保险公司要有以下实力:

1.有钱:根据《保险法》第68条规定,净资产出资不能低于2个亿,但是目前的实际出资情况大都在几十个亿;

2.股东有实力:只是有钱还不行,保险公司的主要股东还要有实力,信誉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并且愿意终身在保险行业奋斗,不是抱着暴利分羹、为挣块钱的态度;

3.有一套符合规定的经营制度:公司有一套合理合规的公司制度,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其他条件。

所以,就看这3条的实力规定,我们就能看到一家新的保险公司成立到底有多难了!

不仅如此,成立阶段国家对保险公司有严格的要求外,在保险公司成立后,还有系列性的手段对保险公司进行有效的监管,具体手段如下:

保险公司九大监管

小编上述已经过了保险公司成立的3大要求,下面主要来说保险公司中的运营监管。

1.资金运用监管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4年第3号的规定,

第六条 保险资金运用限于下列形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保险资金从事境外投资的,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

简单说,保险公司不能存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不能直接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不能从事创业风险投资等。

所以从安全性的角度来看,这个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有严格的规定,保险公司投资,比其他各类投资机构要安全很多,可能是仅次于国家社保了。

2.偿付能力监管

按照规定保险公司需要每季度公布《偿付能力充足率》,偿付能力大于100%属于最低要求。偿付能力并不是越高越好,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值,是保险公司在自身利益和客户利益之间的一个平衡,太高和太低都不太好。合理、适当且稳定的偿付能力,更能反映一家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只有在这个基础上,较高的偿付能力才能体现保险公司的实力。对于有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可达到1000%以上,而且偿付能力是一个动态的值,所以只看一个季度的可能参考意义不大。

所以建议大家根据保险公司4个季度为一年的数据做比较,这样能够了解这个保险公司这一年的经营情况是否稳定。如果长期或一直稳定在B级以上的保险公司,是比较靠谱的,大家可以放心选择。如果出现了下滑或下调,大家需要再观望观望这家保险公司的问题以及整改效果后,再做选择。

3.再保险机制

根据《保险法》第一百零三条 【承保责任的限制】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本金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的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保险公司对危险单位的划分应当符合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

简单说,原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于其他保险人,由接受此项转移的再保险人将其风险转移于其他保险人,由接受此项转移的再保险人分担保险责任。通过再保险分散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使其达到第二次风险转移。

举个例子:一家飞机可容纳200人,如果里面每人都购买了500万的航空意外险,如果这架飞机失事,那么保险公司10亿就没了,所以再保险机制的作用此时就发挥出来了!

所以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就不用去承担全额的赔付风险,而是与再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这个结果将会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程度,将自身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再保险业务也需遵守保监会的相关规定。

而现在市面上很多网红保险产品,再保公司不仅在背后默默支撑,不少都是由再保公司和直保公司,甚至互联网平台一起定制开发,充分发挥了再保的数据优势和风控定价能力。

因此,关于保险公司的牌照和监管,小编今天就说到这里了,深度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去深度挖掘一下。

在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其实,无论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是非常靠谱的公司,我们的注意点应该放在产品上,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都有好产品,也都有差的产品,其实,不管好与坏,我们都只需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才是最好的!

关于看自己所购买的保险公司是否靠谱?小编有几个指标,单独放在一篇文章中了,点击>>>判别保险公司靠谱的几个指标,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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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的,即交即领很落魄 保险新规叫停


日前,保监会下发《关于〈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两全保险的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不得早于保单生效后3年、保险期限不得少于5年。对于不符合《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以及通知规定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在2012年前修改并重新上报保监会备案。

在一家保险公司的官网上,记者看到,一款两全分红保险介绍上明确说明,“一年一返还,即交即领,多重领取,满期给付基本保险金额,享受红利分配。”记者通过业内人士了解到,3年之内返还生存金的保险产品在各家保险公司都有销售。

记者了解到,市场需要催生了“返还生存金快”的保险大量出现,主要为了迎合消费者。如果购买了保险能够马上或者在一年就可以领生存金的话,消费者就会觉得保险非常实在,就会慢慢信赖保险。“消费者看到保险的好处之后,保险业务员就可以想办法使自己的客户继续加保,可以增加保险的业绩。”业内人士表示。

保险公司的利润与投保人的利益也是挂钩的,因为分红险按照规定是要将保险公司利润的70%分给保险收益人。保险公司利润低,就意味保险公司的分红率低。对消费者而言还不止这些,快速返还意味着客户能够快速拿回自己的本钱,迎合了投资者希望快速见到收益的心理。不过,这类产品很难抵御通胀,抵御通胀要靠保险产品的分红和长期投资才能实现。快速返还生存金,短期内可以使得保险公司的业绩非常好看,但是快速返还生存金的做法影响了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因为保险公司是通过保费的融资方式,然后进行再投资获取收益。如果返还生存金过快的话,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的投资资金没有返还慢的时候多,这样就会影响保险公司的收益。

保险公司专业人士建议,消费者对保险也不能只看短期收益,更应该看长期的收益。保险的本质还是保障,而不是单纯的投资,保险应该回归到保障的功能。

保险公司,这个世界总是对胖子很残忍!连保险公司也不例外!


这个世界总是对胖子很残忍,相信很多人能够深切感受到。其实,连保险公司公司也不例外。

最近,就有人问小编了:想买保险,但是在购买的时候,保险公司竟然给我打电话说,要我加费,原因竟然是我的体重超标了,不加费就不给我通过,我就不明白了,我胖怎么啦,我身体又没事?为啥还让我加费买啊?

其实,关于这个问题,小编之前有写些关于体重过重,保险公司的一般核保结论:

BMI>28:寿险加费,重疾险加费,医疗险加费

BMI>30:寿险加费,重疾险加费,医疗险或可拒保

从这个核保结论中可以看出,保险公司对胖子确实很嫌弃。同时,核保结论中,还提到了一个数值:BMI,其实这是身体质量指数BMI(Body Mass Index),是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肥胖程度和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

计算公式:

体重指数BMI=体重/身高的平方(国际单位kg/㎡)

虽说,这是国际的衡量指标,但是中国有其专门的标准,是因为WHO的标准不是很适合中国人的情况(人种差异),因此我们要衡量自我就需对应中国参考标准。

下图是具体的参照标准:

体重和健康的参照标准

所以,一般来说,BMI≥24为超重,BMI≥28为肥胖。而虽然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执行稍有不同的BMI标准,一般情况下,当BMI超出28时,有的保险公司就会加费了。如果超过30,则一般会被拒保。

由于我们在投保保险时会如实填写我们的身高体重,而保险公司会在核保时计算被保险人的BMI数据,根据BMI值的大小让被保险人提供体检报告了,一般来说,BMI≥28,保险公司就要求提供体检报告了,或抽查体检。

当然,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都有不同的标准,所以,具体的还要看保险公司和产品。

说到产品,在网上购买保险的小伙伴要注意了:有些产品的健康告知中会列明关于体重的健康询问,比如:

某重疾险的健康告知

您目前的体格指数【BMI=体重(公斤)÷身高(米)÷身高(米)】是否BMI≥28?

如果不能通过健康告知,有智能核保的可以进行一下智能核保,没有的就需要人工核保,当然核保结论如小编上面说的加费或者拒保了。

那么这里就会有人问小编了:已经超重甚至肥胖了,该怎么办?还可以投保不?

可以。小编给你出出注意:

1.减肥,当自己的身体指标恢复到正常值范围内后再进行投保;

2.选择购买那些对你的体重或BMI值不询问的产品,只要他不问,你就可以不答,不算违反如实告知;

肥胖对我们的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还是比较建议减减肥。当然,当下有很多不对体重或BMI值的询问的产品,建议大家趁现在还健康赶紧投保,不然等到以后加费或拒保了,就晚了。

毕竟很多保险公司产品的健康问卷中,都有这么一条:

所以,趁年轻和健康投保是多么重要!

最后,记住胖子减肥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救命。肥胖对身体健康的影响是巨大,比如:导致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从而增加心血管疾病、内分泌疾病的病发风险。

保险公司,工作换了,是否要向保险公司申请变更?


主持人:看完这个片子,我有点不明白了,两人工作不一样怎么交的保费也不一样呢?为什么会不一样呢?你看这个片段里小张和小李都是从事普通职业的,不都有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吗?为什么所交的保费差额就这么大呢?这是不是意外险中附加的一个什么特殊险种?

 专家点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这本身就是人身意外保险,并不是其他的什么附加险种;第二,意外险这个主险本身就是和职业的危险系数挂钩的,所以,片段中的小张和小李虽然从事的都是普通职业,但由于他们的工作截然不同,因此,他们所交的保费自然也就不同了。

 主持人:你上面说的这个职业危险系数,作为我们普通百姓来说可能不是很清楚,那么这个系数又是怎么来确定的呢?

 专家点评:是这样的,所有的职业可以划分为六大类,以危险的程度依次递增。也就是说,工作危险性非常小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一类职业;工作危险性最大的,我们就把它归成第六类职业,而划分的根据就是我们所说的危险系数。

 这个系数是由保险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统计得出的,是由工作性质、环境、出险概率等情况来做出的界定。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比如说,在一般情况下,像保洁公司的保洁员,如果以负责楼道内卫生的保洁员和负责大厦户外玻璃的保洁员来比较工作危险系数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很自然地分出谁的工作存在的危险系数大了,那当然是清洁户外玻璃保洁员的工作出现危险概率更大一些。

 主持人:没想到后来事情又发展成这样了。你看片段里的主人公小张换了工作,而当他遇到意外的时候,为什么投的保就不算了呢?

 专家点评:因为在工作变更后要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会根据你现在所从事职业的危险系数大小来对你的保费做出调整。尤其是工作危险系数从低到高变动时要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也就是说,工作危险系数增大要及时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否则即使你之前投过保,在你工作变动后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那么在你出现意外后,保险公司是不会对你进行理赔的。

 主持人:原来是这样。看来在工作变更时还必须及时告知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才可以。我现在又有一个问题,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会不会理赔呢?

专家点评:如果小张在工作变更时及时通知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肯定会及时理赔的。请大家放心。

 主持人:那还不错,只要工作变动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就能得到理赔了。像片段中小张遇到的这种情况,我们在通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是不是还需要办理一些必要的相关手续呢?

 专家点评:在工作发生变更的时候,去保险公司肯定是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的。手续大体包括这些内容:填写申请表、出示职业证明,还有身份证等证件。

 主持人:在片段开始的时候,我们已经知道小张的保费比小李高了,也就是说,当时小张工作环境比小李的危险系数大,那么在小张的工作危险系数再次加大时,保费是不是也相应地做出提高呢?另外,如果在职业没有变动的情况下保费高,在职业变动的情况下保费低了,这样是否能退还保费差额呢?

 专家点评:肯定是要提高的。但是这个保费的提高也不是随意的,这个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

 主持人:如果职业性质没变,工作变动频繁,是不是需要进行职业变更申请呢?

 专家点评: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但是其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所以不用通知保险公司。我再举一个例子,比方说,有个人在一个单位担任保安,不久他换了工作单位,可是在换了工作单位之后还是担任保安的工作,像这样的情况就没有必要通知保险公司变更申请了。

 总结:1.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额是根据个人的职业危险系数高低决定的;2.无论工作的危险程度是从高到低,还是从低到高,都需要向保险公司进行申请;3.如果在保费高的期限内,职业进行变动,保费低了,那么通过与保险公司沟通后保费只退还这期间的差额;4.虽然是频繁的调动工作,如果工作性质没有发生改变,也就是说工种没有变,就不用通知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中国人偏爱瘦子,但保险公司却很嫌弃!


小编之前写过关于胖子购买保险时,保险公司的处理方法。今天,小编就来接着说瘦子如何保险,保险公司又将会如何处理?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了解一下什么样的体重算是瘦子?

还是看BMI值,这是身体质量指数BMI(Body Mass Index),是国际上常用的衡量人体肥胖程度和是否健康的重要标准。

计算公式:

体重指数BMI=体重/身高的平方(国际单位kg/㎡)

虽说,这是国际的衡量指标,但是中国有其专门的标准,是因为WHO的标准不是很常适合中国人的情况(人种差异),因此我们要衡量自我就需对应中国参考标准。

下图是具体的参照标准:

体重和健康的参照标准

也就是说,当BMI的数值小于18.5时,便属于偏瘦!

同时,从图表中可以看出偏瘦的人得相关疾病(比如:三高、糖尿病、心血管疾病等)的危险性会降低,会比正常水平的人群的危险性还要低,但是得其他疾病(贫血、精神疾病、骨折等)的危险性却在增加。

基于此,保险公司对于瘦子投保也是很嫌弃的。

一般瘦子投保,保险公司的核保结论仍是加费或拒保,具体什么产品会加费,什么产品会拒保,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具体怎么看,需要看你的风险分析:

由于体重过轻的人,疾病死亡率和患病率风险都要高很多,所以保险公司需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去评估被保险人的身体健康状况。

下面是瘦子的风险因素分析,一般体现在健康问卷中:

1.是否有家族遗传因素;

2.是否存在可能导致消瘦的其他疾病;

3.是否存在抑郁或生活压力;

4.是否服用某些引起体重下降的药物;

5.各项相关医学健康报告是否健康;

6.是否存在滥用药物或吸毒;

......

如果这个风险因素分析总体下来良好,那么体重稍瘦的人基本上可以按照正常投保或轻度加费投保;反之,那么很有可能会被拒保;但是也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便是风险因素分析总体还算可以,但是被保险人实在是太瘦了,保险公司会对你实施延期投保,等被保险人恢复到相对正常的一个BMI值后,再来投保。

其实,总体看下来,瘦子投保保险的难度也是不亚于胖子的。

所以,健康对于投保保险是最主要的因素。小编在这提醒大家:虽然现在盛行以瘦为美,而这个世界总是对瘦子很温柔,但是我们不能为了美丢失自己的健康,瘦人发生疾病的危险也不亚于胖子,太瘦的话,保险公司也是不会承保的,大家谨记。

最后,投保保险时,保险公司对健康的分析,不是只看一个因素,而是要综合各个方面的因素,最后才会给出核保结论。

不管对瘦子还是对胖子,保险公司都是很嫌弃的,只有健康的人,才是最受保险公司欢迎的人。健康时投保,不仅可选择的保险多,保费更低,大家一定在趁健康时投保,不然可能就要面对加费、延期、拒保等核保结果的。

还是那句话:保险要趁早买,趁年轻买,趁健康买,现在买!

到底是保险公司骗人?还是你在骗保险公司?


每天都有大量的保险理赔申请被保险公司拒绝,自然就有不少人开始到处宣扬保险都是骗人的。但事实确实,大量拒赔案例,其实都是被保险人在骗保。

今天咱们就来聊聊骗保那些事儿。本文主要内容如下:

一、常见骗保类型

1、带病投保

很多人让他买保险时总舍不得,总觉得自己不会那么倒霉发生大病。等真生病了,又开始后悔没有早买,可是这时由于健康告知的存在,正常买保险已经不可能了。那怎么办呢?于是他们灵机一动,想到了骗保。

比如有些人体检查出了三高或者其他慢性病。怕以后引发重大疾病,于是想到了购买保险。但正常投保已经无法通过健康告知,怎么办呢?

有的人是在体检中心或者小医院查到的疾病,以为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以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也不会发现。

有的人则是在个别不懂装懂或者利益熏心的销售人员忽悠下,了解到了一个“2年不可抗辩”条款。以为只要拖到2年后再申请理赔,买保险之前隐瞒了什么病情保险公司都只能无条件理赔。

比如前两年震惊保险圈的医生骗保790万大案。

无锡一家医院的医生高建业根据自己医学经验判断自己可能得了甲状腺疾病,于是通过所在医院私自拍片,发现可能是患有甲状腺乳头状癌。

而高建业妻子正好是保险从业人员,于是两人决定购买巨额重大疾病险骗取保险金。两人先后在13家保险公司购买了总保额79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随后,高建业用“高飞”的假名到甲状腺专科医院进行确诊。

在保单等待期到期后,高建业随即进行了甲状腺乳头状癌切除术,并向13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790余万元。

不过好在保险公司发现了端倪并报案,最终公安机关甄别了3万余条就诊信息,并请甲状腺疾病医学领域的专家进行比对,查到了患者高飞就是高建业,确定了其等待期内确诊的事实,成功告破了这件诈骗案。

类似的巨额骗保案还发生在意外险、寿险中。

2、故意伤害他人骗保

四川某男子为了付首付买房,再加上对母亲的不满,于是给母亲购买了40万的意外伤害保险,几个月后将母亲残忍杀害,并伪造成意外触电的假象。

天津某男子给妻子购买了多达11份人身保险保额高达2676万,随后在和妻子、女儿去泰国旅游时将妻子按入水中让她溺水而亡,随后假装发现妻子意外溺水进行报案。

贵州某男子与前女友有一个儿子,年仅七岁,由于孩子生活和学习问题,招致其心生厌恶,于是给孩子购买了数份保额不等的意外保险,随后在孩子睡觉时用被子捂死,并打开煤气意图伪造煤气泄露中毒死亡的假象。

以上亲人残杀而骗取高额保险金的事件只要上网一搜就能找到不少。在金钱诱惑面前,亲情、感情都能一文不值,实在令人唏嘘。

二、骗保的恶劣影响

一款保险产品在定价的时候,都会预估它未来的赔付率有多少,从而决定是卖贵一点还是便宜点。

比如百万医疗险和小额医疗险,一个几百万的保额,一个只有一两万的保额,价格却差不多。

因为百万医疗险虽然保额高,但是由于有1万免赔额的存在,实际理赔率并不高。因为有数据显示,三甲公立医院的人均医疗费,刚好不到1万元,也就是说大部分看病住院的情况,都用不到百万医疗险。

而小额医疗险虽然只有一两万保额,但由于只有几百块甚至0免赔额,赔付比例是远高于百万医疗险的。

正所谓聚沙成塔,小额医疗险虽然赔的少,但是赔的多导致实际成本跟百万医疗险差不多。

所以如果成功骗保的情况过多,会导致产品实际赔付率远超预估,保险公司发现成本上升,只有涨价甚至停售该产品。

还有大家在购买医疗险时,经常会看到投保须知中会除外一些地区的医院,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其实就是因为这些地区出现大量医院联合病人一起骗保的行为,保险公司无奈之下把这些地区的所有医院都纳入了黑名单。例如,某条款就规定北京市平谷区、密云县、怀柔区所有医院不保。

所以为骗保行为最终埋单的是正常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好好的被无端涨价,白白付出了额外的保费,被纳入黑名单地区的消费者,看病只能舍近求远,你说他们做错了什么呢?

三、保险公司怎么防止骗保

1、限制保额

比如前面举了一个医生骗保案例,保额高达790万,一个丈夫杀妻案例,保额更是高达2676万。如果这个金额只有20万,他们还愿意冒这么大风险骗保吗?

因此国家为了保护未成年人不会成为骗保的对象,对保险公司的身故赔偿保额做了限制。不满10岁的不能超过20万,10-18岁的不超过50万。不管你买了多少万的保额,最高也不能超过这个限额。

为了20万、50万杀死亲生子女,如果不是想钱想疯了相信没人能做的出来。前文杀害儿子的那位父亲,显然不会聪明到去查查条款看看他骗保能拿到多少钱,毕竟他连闷死和煤气中毒的区别都不知道。

2、拉黑名单

比如前面说到的北京平谷区、密云县等地区所有医院被保险公司除外,就是因为该地区大量医院存在骗保行为。

比如有传言说只要给钱病历可以随便写,那么保险的健康告知和等待期还有什么作用呢?有病可以让医生在病历上写没病,等待期内发生的病可以让医生改到等待期后发生。

还听说当地的医院因为病床比较富余,医院联合病人薅住院津贴的羊毛,一天几百块的住院津贴,骗一天是一天。

能让保险公司直接除外一整个地区的所有医院,可见当地医院骗保有多普遍和猖狂。

3、免责条款限制

由于很多意外险、人寿险的骗保都是投保人实施的,保险的免责条款中第一条就写明投保人的故意伤害或杀害是不赔的。

4、投保规则限制

有的产品只是免责投保人故意行为,有的意外险、定期寿险则干脆限制只能自己给自己投保,从根源上直接断了投保人不告诉被保险人偷偷购买高额保险骗保的念想。

5、理赔调查

常见的骗保行为,一般保额都比较巨大,而且骗保者都急于早点拿到赔款。

由于现在保险公司都有信息共享,如果发现某位客户申请理赔的保额比较高,或者在其他公司有多份同类保单也在申请理赔,那么保险公司就要调查一下是否有骗保的可能。

另外如果等待期刚过没多久就申请理赔,这么“巧”的事情也是值得调查一番的。

四、写在最后

骗保几百上千万的事毕竟还是少,大量的骗保可能就是有病说没病,住了院说没住院,体检异常说没异常,抽烟喝酒说不抽烟不喝酒,从事高危职业而不告知等。

看似都是小问题,一般被发现也就是拒赔而已,不会承担什么法律责任。但保险是建立在诚信原则基础上的,如果失去了这个原则,保险公司给产品定价将不得不考虑加入诚信风险的成本,那对诚信购买保险的消费者又造成了极大的不公平。

所以在吐槽保险“骗人”之前,想想自己是否也有欺骗保险公司的行为呢?为了保险的健康发展,骗保行为真的要不得。并且随着大数据的应用,未来也许你自认为能把骗保做的天衣无缝,保险公司也依然能从你的历史大数据中找出蛛丝马迹识破你的伎俩。

保险公司,承保有违操作规程保险合同仍成立


案例情况:刘某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交付了首期保险费。约一个月后,刘某出差时在所住宾馆的意外火灾中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保单受益人要求保险公司全额给付100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拒赔,其理由是,由于该人身保险合同保额巨大,必须经过体检后方可决定是否承保,刘某尚未体检,因而该保险合同不成立。受益人不服,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在法院一审过程中,保险公司认为,保险合同没有成立:首先,投保人填写投保单并预交首期保险费只是要约行为,并不能因此认为保险公司已作出承诺;其次,刘某并没有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进行体检,保险公司无法确定保险金额和应交纳的保险费;第三,保险公司出具保险费收据并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已作出承诺。受益人则认为,刘某填具投保单是要约行为,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是承诺行为,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至于刘某没有完成体检这一过程,是由于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通知,过错应该在保险公司。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保险合同未成立,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保险公司返还所收保险费。原告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过程中,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付30万元结案。到底承保有违操作规程保险合同仍成立吗?

专家分析: 保险公司违反业务操作规定承保并不影响保险合同成立。本案中,保险合同已经成立。分析如下:

1、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并就合同的条款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成立。从合同法的原理看,保险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生效。本案中,刘某填写了投保单是要约行为,投保单交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受了保单,此时,该要约即生效。如果保险公司作出承诺的意思表示并送达刘某,保险合同成立。本案中,投保单上写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填写完本投保单和健康告知书后,请向我公司业务员交纳首期保险费,并索取临时收据。保险计划书、保险费正式收据及保险单将延后1至5天呈送。”从投保单上述约定看出,保险公司的承诺期最多为5天。而从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之日到被保险人意外死亡之日已有近1个月,保险公司在承诺期内没有作出明确的拒绝承保的意思表示;相反,保险公司收取了首期保险费。所以从法律上可以推定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要约作出了承诺,保险合同因此成立并生效。

2、保险公司的业务操作规定是保险公司在开展保险业务时用来规范业务流程、强化内部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制度,对投保人不具约束力,因为这些规定并没有载明在保险合同中,也没有在投保人投保时告知投保人。本案中保险公司关于超过一定保险金额的保险合同须经体检后才能承保等规定,并未在合同中注明,也没有告知刘某。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按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像案例发生的这种情况,承保有违操作规程保险合同仍成立吗?根据我国对保险代理人的有关规定,保险代理人员无权签发保险单。保险合同是否签发,由保险公司决定。保险公司必须审查投保人的申请,为控制风险,对超过一定金额的保险还要在对被保险人进行体检后才决定是否承保。所以保险公司对内要加强管理,教育员工及其代理人严格按业务操作规程开展业务。

保险公司,保单合同成立是否意味保单也生效了?


电销保险产品的步骤究竟是怎样的呢?保单合同成立和保单生效,你把它当同一回儿事了吗?保单合同成立之后,是否就标志保单生效了呢?

一家外资公司表示,电销流程是在确认客户投保申请后,保单先由运营部门审核,审核通过了再发出合同,进行划扣保费并让消费者签署合同回执。“审核通过并且划款成功才算合同成立,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该外资公司负责人表示。不过,该公司在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保险公司同意承保时,保险合同已经算成立。而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已载明。

而另外一家大型寿险公司则表示,基本流程大致一致,不过合同是在客户首期保费成功缴交后的次日零时生效。

“保单的合同成立和保单生效其实是两个概念。”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冯世锋表示,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尤其是保险行业存在犹豫期等特殊情况。就上述案例来看,如果合同已经生效,保险公司属于违约;而在合同没有生效的时候,如果保险公司推出保单时没有核实清楚就划款签字,后来再核保认为不符合条件而不予承保,就属于单方面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而非合同的违约责任。此外,周先生如果不符合承保条件,可能在其他的保险公司也很难购买到同类的产品。

保险公司,新上班族如何选择保险


新上班族普遍面临:收入不高,积蓄也不多;老家在外地,在经济上不能提供任何经济援助,一切全靠自己打拼;此外,他们还要尽赡养父母的义务,更要为未来结婚、子女教育做准备。对于新上班族来说,自行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是增加人生安全系数的重要途径

张先生今年24岁,大学毕业后步入社会还不到两年时间。他目前在上海一家信息公司中任数据分析助理,每月收入为4000元左右。因为单位提供单身宿舍,所以张先生每月不用支出房租和房屋贷款等费用,张先生平时生活也很节俭,早、晚两餐都在家里解决,也没有嗜烟、嗜酒等不良习惯。

他每月日常生活开支和邮寄给父母的赡养费用合计为1500元左右,这样,每月还有2500元的结余。此外,他还有近2万元的银行存款。除了单位和自己缴纳的社会保险之外,张先生没有为自己购买过任何商业保险。

张先生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均在东北老家务农,只能保证基本的生活需求,他肩负的责任十分重大。张先生非常想拥有一份全面的保险保障,使自己和整个家庭的生活没有后顾之忧,关于保险,张先生不知该从哪些方面去考虑、比较和选择。

张先生所面临的问题也是许许多多刚刚大学毕业、来上海打拼的新上班族普遍面临的问题。紧张而忙碌的工作节奏和繁重的工作任务是当今社会白领阶层的真实写照。而一般企业为员工购买的只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对于新上班族来说,自行购买一些商业保险是增加人生安全系数的重要途径。结合张先生的自身情况和切实需求,保险专家对《上海证券报》记者建议,张先生可从以下三方面着手考虑为自己购买保险。

选险种要分清轻重缓急

就保险而言,没有最完美的方案,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方案。初入社会的新上班族在险种选择上要分清轻重缓急。张先生刚开始工作,经济收入有限,不能因为缴纳保费而给自己带来太大的经济压力。另外,从赡养父母、成家立业等方面考虑,对其潜在风险也必须加以防范。他首先要考虑为自己购买较为便宜的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一旦自己患上疾病或发生意外,不会使家人失去经济保障。在购买意外险和定期寿险的同时,张先生可考虑附加住院补贴,张先生所在单位为其购买了一定的社会保险,可以享受上海地区的医疗保险待遇,住院补贴保险可与社会医疗报销形成互补,从而弥补因住院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拥有意外和医疗保障后,张先生可考虑将每月结余中的一部分用来购买集保障和投资于一身、具有分红能力的保险,为今后的资金应急做一些准备。关于养老方面的保险可以暂缓,等今后收入上升、经济条件宽裕后再考虑购买。

择保险公司要看其实力

保险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必须按合同规定兑现保险利益,从这点看,保险公司之间没有太大的区别。当前市场上的保险公司很多,各家保险公司为了占据更多的市场份额,都在服务、理赔等方面推出自己的特色,客户对保险公司的选择也力求其服务要专业、到位、细致,理赔要迅速、尽心尽力、不打擦边球。张先生在考虑这两方面的同时,还要注意分析保险公司的背景和实力,关注其发展前景。特别是张先生的事业刚刚起步,需要全心投入,无暇顾及市场上名目繁多的理财产品,在具有储蓄和投资性质分红险及养老险的选择上可将合资保险公司作为首选。遵照我国加入WTO时的承诺,保险业去年年底开始对外资全面开放。合资保险公司有望借助境外母公司的成熟经验及良好的资金运作实力,为投保客户提供更丰厚的回报。

缴费期限应以长期为宜

涉及可以按年分期缴费的险种,张先生还是以选择长期缴费的方式为宜。张先生目前经济实力还不强,拥有同样的保障,期限越长,每年缴纳的保费相对越少,经济压力也越小。张先生现在每月有近2500元的结余,手里有近2万元的银行存款,若选择期限较短的分期缴费方式,由于缴费压力较大,不符合张先生购买保险的初衷。所以,张先生购买分期缴费的保险产品,选择20年及以上的缴费方式较为适宜。哪些医疗保险可以多保?近日有读者毕先生致电《每日经济新闻》,说他有个朋友,买了多份医疗保险,结果他生病住院,每天的理赔金额加起来,超过了住院的费用还有赚。不知这种做法是否可取?

医疗险属于健康险的一种,根据给付方式分为收入补偿型、费用报销型和特定疾病发生赔付型三大类。

毕先生朋友投保的医疗保险属收入补偿型。

收入补偿型保险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并不考虑被保险人实际住院发生的费用,而是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给付承诺的补偿金。如果被保险人购买了多份或高额医疗补贴,发生理赔时获得的给付金很可能超过实际住院费用。因此,毕先生朋友的做法并无不妥,因为这种保险本来就是补偿性的。

费用报销型医疗保险通常的做法是“实报实销”,在保单约定的金额内,被保险人支付了多少医疗费即可从保险公司获得相应的报销。如果保额是2万元,但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仅2000元,那么最多也只能获2000元赔偿。因此,该类保险多保并不多赔。

另一种医疗保险是特定疾病发生赔付型,一般是重大疾病保险,只要被确诊患有保单约定的重大疾病,被保险人即可获得约定的保险金。这种保险不宜少保,如果预算充裕,可以适当提高保障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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