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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赔,意外事由一定写进病历中吗?不写,意外险不赔?!

2020-03-10
意外伤害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步骤不包括 不同年龄规划保险

最近,有朋友询问小编:在清明节小长假游玩的过程中,不小心把脚扭了,并没有在病历上我怎么扭伤的,本来想报理赔的,但听别人说一定要把我怎么扭伤的原因(意外事由)写进病历,不写就不给理赔,是这样吗?

关于病历这块,小编有写过一篇文章>>>买过保险的,看病时,病历一定要这样写!中提到:当你的疾病是由意外导致,要请医生在病历本上写清楚疾病的意外事由,避免理赔时保险公司误认为是旧疾等原因拒赔,同时也说明了,在保险理赔时,很多保险公司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被保险人的病历资料作为理赔依据。

但却不能说,如果被保险人的病历中没有意外事由说明,意外险就不赔!

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一种保险,其保险事故的发生必须符合意外伤害的含义,即意外事故的发生以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为前提条件,对于因疾病所造成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或支付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意外保险金责任。

意外险保障的是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出险事故,而意外险的保障项目是意外伤害(全残和身故)、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但在实际的理赔过程中,需要提交病历资料的理赔大部分是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

意外医疗保险理赔材料:

· 理赔申请书;

· 保险单凭证;

· 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

· 受益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注:代理委托书及身份证明(非受益人本人来办时用);

· 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门/急诊病历;

· 病理/血液/影像等检查报告;

·住院病历或出院小结或诊断证明书;

· 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处方等材料。

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会要求提供病历,即使病历中没有说明意外事由,也不代表着保险公司不给你赔付,只要被保险人在就医时和申请人在申请理赔时能够如实告知出险原因,要知道其他理赔材料必然也能反映出来疾病的出险原因,而保险公司理赔员就可以根据理材料综合做出判断。

回到一开始用户的问题,用户作为被保险人因为意外而扭伤了脚就医之后申请意外医疗费用理赔报销。虽然并没有在病历中写明意外事由,但是保险公司理赔员可以从理赔申请表中了解意外出险事故详细情况,并根据病历上的诊断记录、病情说明和治疗方法,以及根据拍片和药品清单等获得信息,来做出相应的理赔判断,是否由意外造成的,并不是单纯的查看病历本上的意外事由判断的,如果病历上出现虚假信息呢?

当然,病历本的事由原因最好是有的,这样能够保证保险公司最小程度的误判而拒赔。

通常来说,到医院看病,医生会询问患者就诊的原因和哪哪觉得不舒服,患者一般都尽量尽量详细回答。就像小编前段时间楼梯摔伤腰一样,意外事由便是:上下楼梯摔伤造成腰部软组织受损。

所以医生一般会写明就诊原因,如果有的医生没有给你写明,请当场说明,不然后期补或者改,都需要复杂的手续办理。

实际理赔中,据小编了解,保险公司不太会因为病历记录不全导致意外险理赔受阻或拒赔的情况,但咱们为了以防万一,就诊时,可以告知医生自己要进行意外险理赔,医生也明白,会如实说明缘由。

所以,意外事由写不写进病历本与保险公司赔付虽有关系,但不是决定因素,所以关于这点大家可以放心。

这里小编要提醒一点:在理赔时,如若刻意隐瞒事实或虚报保险事故,以及制造虚假病历,不单会拒赔,还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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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种“意外”,意外险是不赔的


意外险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赔的,仅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

意外险不是所有的“意外”都赔的,仅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

但也有些意外险会做出一些苛刻的理赔条件,你不注意阅读投保须知和保险条款,还很难发现。

1、因病摔倒死亡

患病的王大姐在浴室洗澡时,不慎滑倒。家人将其扶出时,已不能自主呼吸。后经医院抢救无效后身亡。意外摔倒导致身亡,结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原因:一般健康的人摔倒,可能就是骨折或者小擦伤,摔倒死亡是因为王大姐自身有疾病,而摔倒只是诱因,并不构成决定性作用。这正是保险赔付的近因原则,即出现多个原因导致死亡时,往往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的依据。

当然,在身体健康无疾病隐患的情况下,如摔伤撞到头流血过多致死等情况还是可以理赔。

2、“意外”猝死

王先生在单位加班时突然昏厥,送至医院途中停止了呼吸,医生诊断为“猝死”。保险公司拒绝赔付其名下的意外险,理由是“猝死不是意外”。对此,家人很不理解,明明是突然发生的死亡,怎么就不是意外呢?

原因:由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不属于意外,一般的意外险均不赔偿。

注:现在很多意外险增加了“猝死”责任,如:国泰小米综合意外险、亚太金典综合意外险、平安个人意外险、众安女性百尊享百万意外险、海峡爱满分高额意外险、阳光成人意外险等等。

3、中暑身故

今年夏天,张先生在工地干活突然中暑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张先生的儿子立马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可保险公司却说中暑不在意外理赔范围内。

原因:中暑是一种疾病,与患者身体机能、身体素质有关,它不是外来的,突发的,而是内在因素引起。再者,中暑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避免的。因此,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

4、妊娠意外

张女士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一款意外险产品,几个月后发生了一场意外。原来,张女士有了身孕,出门行动不便,不小心摔了一跤导致流产。出院后,张女士想到之前购买的意外险,便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可遭到保险公司的拒绝。

原因:由于被保险人妊娠时意外风险增加,多数意外险产品将“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目前,只有母婴综合保险可以保障妊娠期的风险。

5、个体食物中毒

孙大爷家没有冰箱,怕食物浪费,总吃剩饭。突然某天,孙大爷饭后出现了肚子痛、呕吐等状况,到了医院经医生诊断,属于食物中毒。因孙大爷之前购买了意外医疗险,所以“病”好后,便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最终却被保险公司拒绝。

原因:食物中毒虽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的,但因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也可能是因为个人体质关系所引起的肠胃疾病。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6、手术意外

李先生的妻子因为疾病需要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曹先生的妻子出现了意外的状况,最终死亡。曹先生心想,妻子生前买有意外险,这种情况刚好符合,可没想到,保险公司拒绝赔偿。

原因:手术时发生意外,是因为在手术过程中出现状况导致意外死亡,是由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

7、高原反应

60岁的张大妈去西藏游玩,中途因高原反应没缓过来,最终死亡,张大妈家属向保险公司索赔意外身故赔偿,却被拒绝。

原因:高原缺氧是可以预知的,不符合突发的,不可预见的,且张大妈年事已高,产生高原反应并非“意外”,因此不赔偿。

8、潜水探险身亡

年初,李某跟朋友去三亚玩潜水,中途不慎受伤发生意外,最终身故,李某家人向保险公司提出意外赔偿,却被拒赔。

原因:许多保险公司的意外险条款将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列为免责条款,所以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楚条款。

9、未驾车驾驶意外

冯小姐去年花200元给自己购买了驾驶员人身意外伤害险,前不久,冯小姐跟朋友开车去成都玩,中途不幸撞上大巴,当场死亡,家属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理由是出事时,冯小姐坐在副驾驶车位,并不处于驾驶过程中。

原因:意外险种类较多,类似驾驶员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等专门的意外险保障范围非常狭窄。所以,大家不要盲目追求费用低,保额高,要先弄清赔偿条款。

10、职业变更未告知

李先生原来在一家理财公司做理财经理,后因公司倒闭改行开出租车。一场交通事故使他失去了生命,家人在整理遗物时发现一份还在有效期的意外险保单,保额为100万。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

原因:李先生投保时符合意外险职业要求,身故时的职业已经超出该保险的承保范围,属于高风险职业,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所以当被保险人承保后职业类别一旦确定,后续如果出现职业变更的问题,必须要通知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新的职业来综合评定承保风险,最终决定是否对被保险人新变更的职业承保。

11、保险公司限制的意外

如某款意外险规定,不承担因为高空作业导致的意外责任,高空定义为层高2米(含)以上。如某款意外险特别约定,被保险人在其他保险公司投保的有效意外险保单,累计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额不得≥200万(仅承担交通工具意外险保单的保额可不参与累计)。

12、其他不予理赔情形

1)被保险人醉酒或受毒品、管制药物影响期间。

2)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被狗咬了,意外险竟然不赔?


被狗咬这个情况挺常见,尤其是小孩子,很容易中招。被狗咬了导致狂犬病发作死亡,保险公司赔不赔,关键要看对死亡原因怎么定性,以及你买的意外险如何约定。

昨天,一个朋友急冲冲的来找我:“我家孩子被小区的狗咬了,然后打狂犬疫苗,免疫球蛋白,清理伤口,花了将近2000块钱。心想着之前给孩子买过意外医疗险刚好能用上。可是去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拒赔了,这咋回事啊,不会保险真是骗人的吧?”

我听了也感觉很奇怪,让她把之前买的保险条款给我看。

结果发现有这么一条——“本合同中所规定的医疗费用,是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这才找到原因所在。

01

疫苗的费用能不能找保险公司报这个问题,基本取决于你意外医疗险的报销范围:

如果“不限社保用药”,那可以报。

如果“限社保用药”(医保报销的药我才报,医保不报的我也不报),那就得看狂犬病疫苗是否纳入当地医保。

狂犬疫苗是防疫类针剂,在大多数地区,属于医保范围内,可以报销的。

具体的确认方法,有两种:

1、就医时问医生;

2、去查询当地医保药品目录。

比如,我查了一下上海医保的药品目录,狂犬疫苗就归属于社保用药,也同样能找保险公司报。

可问题就在于,我朋友给她家宝宝用了进口疫苗和免疫球蛋白。

这属于自费药,不在社保范围内,符合她买的意外险里的免责条款,所以无法报销。

所以,在购买意外险和医疗险的时候,一定要看清楚它的报销范围是否限制医保。这样在使用时才能有所选择,不会在理赔时出现纠纷。

02

被狗咬这个情况挺常见,尤其是小孩子,很容易中招。

那我们再由此延伸一下,一种极端情况:

万一打疫苗无效,狂犬病发作,导致意外身故怎么办?赔吗?

狂犬病一旦发作,死亡率几乎100%,治疗只能延缓病人的痛苦而无法治愈。

这能否按意外身故赔,目前仍有争议。

一些人认为,人死亡的近因是狂犬病,属于疾病,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不赔;

另一些人认为,人之所以得狂犬病是因为被狗咬伤,导致病毒入侵人体内才死亡,被狗咬这种意外伤害才是近因,要赔。

ps:“近因原则”是保险理赔中遵循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是指在风险和损失之间,导致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

这样讲似乎有点绕,我再来讲个案例:

小明意外被狗咬伤,虽及时打了狂犬疫苗,但十多天后突然病发,经救治无效死亡。

小明生前是买了意外险的,家人去申请理赔。

但是,保险公司拒绝了,给出就是第一种理由——

小明打过疫苗了,如果身体没毛病,应该不会再得狂犬病了,可他还是得了狂犬病,是病死的,不能算意外。

只有当场被狗咬死,或是被咬以后抢救无效死亡,那才能说是意外啊。

小明爸认为这是歪理,气不过把保险公司告了。

结果,一审判保险公司输了,法院认为——

虽然小明是病死的,但这个病本身不是小明自己得的呀。

是突然的、非本意的,意外的被病狗咬伤,导致病毒侵入体内才死的。

死亡原因,就是意外伤害。

保险公司不服,但没用,二审维持原判。

所以,被狗咬了导致狂犬病发作死亡,保险公司赔不赔,关键要看对死亡原因怎么定性,以及你买的意外险如何约定。

我翻了几款意外险的条款,发现有不少都明确写了这么一句话,比如“众安个人综合意外险”的免责里就有——

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不赔。

也就是说,

被狗咬这种意外伤害导致的狂犬病毒感染,它是可以赔的。

如果不赔,那就投诉,再不成就打官司,上面已有胜诉先例。

03

总之,购买保险不能只看价钱,

更重要的是合同条款,以及合同条款中免除责任。

买对,才能好赔。

客户突然“猝死”,意外险到底赔不赔?_保险知识


深圳保监局要求当地各家保险公司在指定日期前针对意外险合同中是否承保猝死作出明确规定,对于承保猝死的应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中,若不承保猝死的应在除外责任中明示。

据悉,监管部门专门对意外险是否承保“猝死”要保险公司说清楚的,这还是头一回。对此,深圳保监局人身险监管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表示,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将“猝死”列明,是为了规范保险公司意外险和保护消费合法权益。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猝死”是否属于意外险理赔范畴此前多有纠纷,此次深圳保监局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里面讲清楚,这对避免类似纠纷有很大好处,如果明确不赔,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也应该主动提醒客户注意。

背景:意外险条款表述不够清晰

深圳保监局向辖区内的各家保险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意外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尽快修改完善本公司的意外险产品条款,在合同条款中明示“猝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并按保监会的要求进行报备;《通知》同时要求,保险合同如果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不承保“猝死”风险的,应在除外责任条款中明示,各家公司可以根据保险责任不同对费率作出相应调整。

深圳保监局人身保险监管处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交流时表示,出台这个文件主要是为了规范意外险条款,保护投保人利益,将“猝死”在合同中列明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为在一些意外险条款中,并没有说明猝死属于保险责任还是属于除外责任,而目前对于猝死到底属于意外还是不属于意外也没有定论,所以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中列明清楚,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规范保险公司意外险条款。

讨论:猝死究竟算不算“意外”?

“猝死”是否属于意外险理赔范畴?随便在百度上搜一下,发现此类的纠纷还不少。如2008年媒体披露的《老人超市购物猝死保险公司拒赔被诉》的案件以及2009年披露的老人在家中洗澡意外身亡,保险不赔的案例等。造成上述纠纷的原因,主要是普通老百姓理解的“意外”与意外险合同中的“意外”有明显不同。

市民张先生提出,多数人理解的“意外”是新华字典的定义,即意料之外、想不到的事,多指不幸的事,比如老人“猝死”商场,肯定是很“意外”的,因此意外险应该赔偿。然而,保险公司的解释却大相径庭。合众人寿有关负责人认为,“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猝死是指平时貌似健康的人,因潜在的自然疾病突然发作或恶化,而发生的急骤死亡。世界卫生组织定为发病后6小时内死亡者为猝死。猝死的原因最多见的是心血管系统的疾病,所以“猝死”一般被看做因疾病死亡。若被保险人购买的是单纯的意外险,则不能得到赔偿。

昆仑健康保险公司的王先生认为,意外伤害一般需要满足四个条件,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猝死虽然符合突发这一特性,但猝死一般是因为身体原因并不符合非疾病这一特征,所以一般的意外险都不保猝死。同时他透露,虽然意外险不保猝死,但一些重大疾病保险或者一些保障疾病类的保险产品是保障猝死的。

就此,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的院长郝演苏教授认为,首先需要确定猝死是不是意外,如果是意外那么保险公司的意外险应该理赔,如果不是意外伤害那么不应该理赔。他认为,其实在只需要监管部门请相关的司法机关(或者相关政府部门)对猝死作出一个权威的鉴定,鉴定猝死是否属于意外,或者是医学上对猝死作一权威的认证,什么情况下发生的猝死是属于意外,什么情况下的猝死不属于意外,这样就可以确定保险公司意外险该不该赔。

调查:部分险企合同未明示

既然保险业人士认为意外险不该赔“猝死”,那么保险合同里面是否都注明了呢?为了搞清楚保险公司在意外险中是否明确承保或拒保“猝死”的问题,记者对中国人寿、人保财险、中国平安和中国太保四大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进行随机抽查。

中国人寿的通泰交通意外伤害保险A款中并没有对猝死属于保险责任还是属于除外责任明确说明,与此同时,中国人寿的附加安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也没有说明猝死属于保险责任还是除外责任。不过,中国人寿的客服人员表示,猝死是疾病导致的,跟意外没有关系,所以不赔。与之相似,在太保财险的信用卡持卡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条款中也未列明“猝死”是否理赔。太保寿险的太平如意意外伤害保险2006款也未列明猝死是属于保险责任还是除外责任。

对于意外伤害,中国人寿在其保险合同中是这样解释的:意外伤害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不过,在人保财险的e-都市白领人身意外保险的顺心保A款,条款中明确将猝死列入除外责任,其条款依据人保财险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09版,该保险条款的除外责任中如此规定:“疾病,包括但不限于高原反应、中暑和猝死”。该公司对猝死是如此解释的:“猝死,外表看似健康的人由于潜在的疾病或者功能障碍所引起的突然的意外的死亡”。《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在中国平安的一年期综合意外险适应条款中也将“猝死”列为除外责任。

保险业内人士表示,此次深圳保监局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在合同里面讲清楚,这对避免类似纠纷有很大好处,今后不排除一些公司将“猝死”列入保险责任的可能,如果明确不赔“猝死”,代理人在销售过程中也应该主动提醒客户注意。 

保险两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是真的吗?


关于保险“赔与不赔”的问题大家都说理赔路漫漫?

而且还都说保险这也不赔,那也不赔,这都是真的吗?

Emmmmmmm~其实不是啦,只要我们搞懂这些关于理赔的重点小!芝!士!

谁说理赔路漫漫其修远兮,明明也可以轻松滴搞定~敲黑板,先画个重点……无论哪一款保险,在责任免除中,有些状况是统统不赔的:等待期出险、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犯罪/吸毒/酒驾/无证驾驶、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核爆炸污染等。

不过,毕竟这些都是小概率事件,大家有个了解就好啦~接下来,我们就来看看具体的险种,赔什么、不赔什么、以及如何申请理赔:

· 重疾险:重疾险赔什么?

毋庸置疑,合同中约定的各类重大疾病都可以赔付啦。

一般在重疾险的合同中,对于保障范围、重疾定义、赔付标准都写的很清楚,只要达到了要求,一般都会赔付,而遗传性、先天性疾病和艾滋病不赔。

但是,如果罹患了某种重大疾病,在治疗和界定中却未达到规定的标准,是无法按照重疾险理赔的,这也是大家最应该注意的一个问题,很多人买了重疾险,却说重疾险骗人、不赔,大部分都是因为未达到标准。

例如下图重疾条款中对恶性肿瘤的界定,有一些是不在重疾保障范围内的(主要以为达到分期标准);不过退而求其次的大部分是可以归类到轻症、中症赔偿中。

重疾险赔付的标准通常有以下几类:

①确诊即赔:不管是否进行治疗,一旦确诊即可赔付,购买的保额是多少即赔付多少,这通常指的是最常见的恶性肿瘤。

②实施某种医疗手术后赔付:确诊后并实施了相应的手术,缺一不可。在重疾险的部分治疗要求中,会明确列出治疗手段;罹患疾病后只有采取了规定的手术治疗,才能赔付。比如最常见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心脏瓣膜手术等。

③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后赔付通常指身体罹患某一种疾病后并在确诊后持续维持某一种疾病状态,比如脑中风后遗症、急性心肌梗塞、双目失明等。

每一款保险产品的条款中,都会有针对某一种疾病的详细界定和说明,小伙伴们可别买了保险就把条款丢一边,有时候我们真的需要了解和学习下哦~重疾险的赔付方式:一次性给付。

简单来说:你买了多少保额,就赔付多少;和医疗险不同,重疾险不属于报销型产品,所以在确诊后,保险公司就会一次性给付,很大程度上有效的帮助被保险人因治疗、康复、后期营养所需要的一大笔支出,缓解了疾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重疾险属于确诊给付型产品,一旦确诊后只要提供就医、诊断证明就可以理赔;所以同时购买多款重疾产品并同时申请理赔是完全ok的~

· 医疗险:医疗险保障什么?和重疾险最大的不同就是:医疗险属于报销型产品,花多少赔多少。

重疾险和医疗险相辅相成,谁都不能替代谁,它们明明是最佳CP,不要总想着谁能取代谁~医疗险的赔付,通常要根据你买的这款产品的保障内容和条款来看。大部分的百万医疗险都会对医院和医生有所要求: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普通住院部、除此之外,条款中还明确规定了要求:合理且必要的费用,指医生要求开的针对治疗的药物或选择的合理治疗建议,但是像:特需治疗、国际医疗、康复病房、营养药物等都是不在保障范围内。

医疗险免赔额界定买医疗险,了解免赔额非常重要。以百万医疗险为例,免赔额在1万,(指在治疗期间,花费的总费用-社保报销费用>1万元)超出的这部分才能享受百万医疗险报销,如果没有达到免赔额的标准是无法享受的;一般的小额医疗险免赔额会相对较低;具体就要看下产品的条款对于此项的规定啦~另外还要了解报销范围,可不是所有的医疗险都能报销社保外用药的,大部分的医疗险对于社保外用药报销比例也是各不相同。

医疗险也会有不赔:大部分医疗险对于既往症、医疗事故/怀孕相关/整形手术/牙科治疗、高风险运动、先天性遗传性疾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等是不在保障范围内的;重点要知晓既往症这一项哦~小开提醒:医疗险属于报销型保险,在理赔时需要提供相应的医疗单据原件,所以同一类型的医疗险大家就不用重复购买了,毕竟提供不了单据是无法报销的。但是百万医疗险+无免赔额医疗险是可以完美搭配,实现无缝对接哒~

· 寿险,寿险的保障就简单而纯粹了。

寿险究竟保障什么?

保死不保生。

无论是疾病还是意外等其他原因导致的身故or全残,都赔。

赔付方式为:定额一次性给付。

但是也要注意,在责任免除中,一般会规定: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伤害,不赔!

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不赔!

被保险人自合同生效之日内两年内自杀,不赔!

寿险可以叠加购买吗?

完全可以!

身故是可以叠加赔付的,不管购买了几份寿险,都是可以同时申请理赔的;但如果是针对全残的理赔,由于各家保险公司对残疾的鉴定会有差异,所以这一项是要具体看下各家保险公司的要求。

· 意外险:意外险都保障什么?

先看下意外的定义:外来的、突发的、非疾病的、非本意的。日常生活中包含的意外普遍有:交通事故、触电、溺水、高空坠物、烧伤烫伤等;也包括因意外导致的住院医疗。

意外险赔付方式:意外险分为两种,一种是意外伤害,一种是意外医疗。

意外伤害险:通常包含的是意外身故+意外伤残,身故或达到保险公司的伤残标准后,一般为定额一次性给付。

意外医疗:因意外导致的住院(不因自身疾病产品的哦)所产生的门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等报销,属于报销型,像医疗险一样,理赔需要提供相应的治疗单据,报销实际医疗费用。

意外险中的那些意外伤害:意外险中的意外“意外伤害”与我们日常理解的是有区别的,通常指突发、非本意、非疾病的事件。和自身疾病所导致的伤害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在意外险的责任免除中也明确规定:自杀、妊娠意外、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等、高原反应、中暑等都不属于意外险的保障责任。

了解各险种的理赔基本条件后,还要提醒所有的小伙伴:重疾险理赔报案流程:确诊疾病后及时报案确诊后,核对保单和条款,确认达到标准后,尽快拨打保险公司报案电话。

等待保险公司联系通常,1-3个工作日,保险公司会有准人联系,进行沟通,提供理赔指引。

提交理赔资料如实提供理赔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诊断书、病理影像等报告。

等到理赔款到账按照要求提交资料后,等待理赔款到账即可。

提醒:根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款定:简单案件:10内可收到理赔款复杂案件:30日内:需要仔细调查被保险人就诊记录等。

像意外险、医疗险这样的报销型的产品:一定要准备好以下几项:诊断资料证明、费用明细、费用发票原件、出险人基本证件和银行卡资料等。

尤其:一定要保存好医疗费用发票等,一旦遗失是无法申请补打的,容易给理赔带来阻碍。

最后,由于不同保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和理赔条件不尽相同,为避免出现拒赔,所以在投保时一定要注意:1. 看清保险条款,尤其是免责条款;2. 仔细阅读“健康告知”,一定要如实告知;3. 了解保障范围的约束及界定。

这样,即使后期一旦出险,我想理赔也不难!

为什么意外险不赔猝死?那么哪些保险赔呢?


最近新闻报道了好几起的猝死事件,让很多人都存在疑惑,买了意外险到底赔不赔猝死呢?接下来就和小编来一起研究看看。

先来解释一下,为什么意外险为什么不赔猝死。

保险合同中对于猝死的定义是: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24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

重点:医院的诊断,公安部门的鉴定。

而在医学上,世界卫生组织(WHO)的猝死定义是:“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即为猝死。”

WHO给猝死下了一个非常明确的定义,即“因疾病突然死亡”。

而目前大多数人会选择的意外险则大多是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的赔付四要素是: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

四要素缺一不可,而猝死则违反了“非疾病的”“外来的”两大限制条件,因此,不予赔付。

那么,到底哪些保险会赔付猝死呢?由于猝死属于疾病死亡,所以以下身故保险金对猝死都有赔付责任。

1、寿险

寿险是以被保人死亡为赔付条件的生死合同,只要是自然死亡,那么无论是意外还是疾病都会赔付身故保险金,猝死自然也不例外。

这里额外说几句: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都属于寿险范畴,寿险对赔付条件的限制比较宽松,一般被列入免赔责任的只有故意杀害、伤害、吸食毒品、酒驾或2年内自杀等特殊情况。

2、意外险(特殊)

没错,常见的意外伤害险虽然不包含猝死责任,但有些特殊的意外险会有明确规定,赔付猝死。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一点,有这项保障的意外险往往会有其他限制,比如只允许1-3类职业投保(一般为1-4类),或者保额较低,或保费较高。

等未来的某一天,意外险没了这些“地雷”,意外险的进化才算真正完成。

3、重疾险

这里先给大家打一个预防针,虽然大部分重疾都有身故责任,但并不是所有的重疾险都会赔付身故保险金。

比如,纯重疾产品——芯爱。芯爱是完全摒弃了身故责任的纯重疾,虽然说附加责任中可以选择添加身故返还保费,但还是建议拿多出来的钱去投一份寿险更合算。

除了纯重疾产品,其余的重疾险都会有身故保险金,区别在于赔付金额的多少。

猝死算意外吗?如果发生猝死保险赔不赔?


随着现代生活节奏的加速,大家在工作、学习上的压力也越来越大,加班加点已经是常有的事了。经常性熬夜、不健康的饮食习惯、缺乏锻炼等等生活习惯,很容易使我们的身体陷入“亚健康”状态。

长期下去,高负荷运转的身体可能会出现一些不好的反馈,近年来新闻中频频出现的“猝死”一定程度上也与此有关。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怎么通过保险得到猝死相关的保障?

什么是猝死?哪些保险可以保障猝死?

一、什么是猝死?

近年来,有关猝死的报道越来越多,常使人唏嘘不已:

春雨医生 CEO 突发心梗去世,年仅 44 岁 大特保CEO突发心脑血管疾病去世,年仅45岁 阿里巴巴DT总监运动时猝死,年仅34岁……

那具体来讲,猝死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我们来看看世界卫生组织的释义——

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

关于这个定义,有两方面要解释一下。

1、“短时间”是多短?

关于猝死时间限定的问题,目前并没有比较统一的标准,不同的机构、学者有不同的理解,发病到死亡的时间在1小时、6小时、12小时、24小时甚至48小时之内,都可能会被认为是猝死。

2、 猝死是一种疾病还是意外?

猝死给人的感觉往往是比较突然,时间比较短,所以很多人认为猝死是一种意外。

但其实,猝死是一种由疾病导致的死亡。

其实也很好理解,身体健康的人不太可能只因为一次加班/熬夜/运动就导致死亡,一定是身体存在某些疾病引致的,高强度的工作/运动只是一个导火索,诱发了我们身体内存在的疾病。

一般来说,我们将猝死分为两类:心源性猝死和非心源性猝死。

在生活压力越来越大、996逐渐成为某些行业常态的今天,小编认为,通过保险获得猝死相关的保障,还是很有必要的。

二、你的保险,保猝死吗?

哪些保险可以提供猝死相关的保障呢?

平时常说的四大保障险种,我们逐个分析分析——

1、 医疗险

猝死的发生往往是短暂、急促的,即便展开了急救工作,发生的医疗费用一般也不会很多,像平时我们常说的百万医疗险,基本都会有1万元的免赔额,所以,对于猝死,百万医疗险的保障作用不大。

此外,很多医疗险还会限制住院才能报销,所以整体来说,医疗险能补偿的费用比较有限。

2、 重疾险

有些重疾险是带有身故保障的,如果发生了猝死,当然是会赔付的。

不含身故保障的重疾险,情况就要复杂一些了,整体来说,保障性比较有限。

这是因为,重疾险并不完全是确诊即赔的,很多疾病需要达到约定的状态/实施了约定的手术等条款要求才能理赔。

而猝死往往发病较快,短时间内就会致死,很难测定疾病情况是否符合理赔要求。

3、 寿险

寿险一般是保障被保人身故的,对于猝死自然是可以赔付的。

小编觉得,想要获得猝死相关的保障,首先就要考虑配置寿险,不管是发病1小时、12小时还是多长时间内身故,都是可以赔付的。

而且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小编强烈建议配置定期寿险这类产品,相比于终身寿险,这类产品可以用更少的保费配置相对充足的身故保额。

对于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来说,配置高保额的定期寿险是非常有必要的。

还没有配置定期寿险的,可以看看这款产品:擎天柱3号。

4、 意外险

上面我们已经解释过了,猝死不是意外,而是一种疾病。

所以,绝大多数的意外险,对于猝死都是免责的。

但是,为了迎合消费者的习惯和需求,市面上出现了一些提供专项猝死保障的意外险。

小编综合测评了几款关注度比较高的含有猝死保障的意外险:

(1)亚太超人

(2)复联爱无忧

(3)微保护身符

(4)小米综合意外险

这几款产品各有特色,其中亚太超人、护身福、小米意外险这三款产品,对于猝死的时间都是限制的,相比之下,微保护身福的时间限制更宽松一点。

但是,护身福存在的一个问题是,它关于猝死的条款有一个限制,那就是要求“直接致死原因无法确定的”才会赔付。

这一点稍微有些苛刻了,如果医院对猝死的直接原因给出了明确的诊断,那很可能会出现理赔纠纷。

所以,小编没办法下定论说这三款产品哪个更好,大家可以自行判断。

此外,再来看看复联爱无忧这款产品,这款产品除了提供常规的意外身故伤残保障,还会提供“急性病身故”保障,它与猝死是比较类似的。

爱无忧对于急性病身故的时间要求长达30天,相比于其他几款产品来说,时间限制极为宽松。

最后要提醒大家的是,亚太超人、爱无忧、微保护身福这几款产品,是需要健康告知的,只有通过了健告才能投保。

注:猝死是指“平素身体健康或貌似健康的患者,在出乎意料的短时间内,因自然疾病而突然死亡”,是一种疾病,而非意外,很大比例上是由于心脏疾病导致的。

如果想要通过保险获得猝死相关的保障,首推定期寿险,不论是不是突发疾病猝死,也不论突发疾病多久后猝死,都能保障,而且除了猝死,绝大多数身故情况都是保障在内的。

这样写病历,保险理赔才能更快!


保险这东西,平时我们是不会觉得它有多好的,只有用得上了,我们才会觉得买值了。

保险这东西,平时我们是不会觉得它有多好的,只有用得上了,我们才会觉得买值了。

尤其是进了医院,医生一张口,我们就要交钱,而等到出院时,有保险和没保险就会两种待遇了。

有社保的,能用社保报销一部分;有商保的,能向保险公司报销一部分;有社保又有商保的,既能用社保报销一部分,剩下的还能用商保报销一部分。

而没有保险的,则只能自费了。

但有时候,即便有商保,如果病历上写的不符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要求,那保险公司就会拒赔,我们也只能自己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所以,如果有商保,那进了医院写病历的时候就要注意点了。

那么,有保险的情况,病历该怎么写呢?

首先,我们要做的是选择医院。

因为许多保险,不管是医疗保险还是重疾险,对于就诊的医院都是有着严格的限制的,如果不是在指定医院就医,那就不能获得赔付。

所以,在就医时一定要选择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除非明确说能报销门诊,那也可以在门诊就医,如果没有明确说明,那门诊、私立医院等医疗机构,保险公司都是不认的。

为了能顺利理赔,理赔时能省点心,医院一定要选对。

其次,如果自己不知道注意什么,那就直接告诉医生自己有商业保险。

许多人知道自己有商业保险,也知道进了医院写病历有很多需要注意的地方,但对具体的内容却并不清楚,这时候,可以直接告诉医生自己有商业保险。

在医生开具病历时,你一定要告诉医生这些:

1、我有商业保险。

2、不要写错名字。

3、如果是意外造成,要将意外事由写进病历里。

为了能轻松理赔还要注意这三点:

1、一定要去公立医院,小诊所是不能开具保险公司认可的理赔凭证的。

2、医院给你的所有资料,都有可能成为你日后理赔的重要依据,你要好好保存,不要弄丢,补办会比较麻烦。

3、意外受伤,不要说是被他人所伤,因为意外险只保外来的、突发的事故造成的伤害,而第三方伤害一般由第三方赔付。

第三,就是要注意一些敏感词汇。

尽量不要在病历上出现:原生的、先天性的、旧病复发等词汇,因为这些先天性的、有既往病史的,都会影响理赔,甚至会被保险公司直接拒赔。

毕竟,保险公司看到这些之后,可能会认为我们在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有故意隐瞒的现象,所以会不给赔付。

如果病历写错了怎么办?

理赔过程中,病历是个很重要很关键的依据。如果出现了书写错误,切记不要随意更改。

1、名字写错

如果是名字写错,只要让医院重新开具病例,或者开具证明医生笔误的证明便可。如果写的是曾用名,医生不改,你就要到户籍单位开证明,证明病历上的姓名确实是本人。

2、病例出现错别字

病例出现错字需要修改,不要让医生随意涂改,剐蹭,以前的字迹要保留下来,不要掩盖或去除,可让医生根据《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修改。

3、患病时间写错

本来是买保险后患的病,结果因为医生的写错时间变成了买保险前患的病,这种情况除了让医生根据《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修改外,最好加上医院的公章,证明病历真实性。

虽然说病历只是医疗、意外理赔中必不可少的依据,但如果是身故赔付,并不需要病历证明。

不同的保险公司,不同的险种,理赔所需材料也不一样。在事故或意外发生时,第一时间联系代理人或保险公司,进行报案。在问清楚后,准备并保存好相关材料。

总的来说,有商业保险的话,在就医时需要格外注意,既要注意自己买的是什么保险,也要注意病历该怎么去写,要避免因病历写错而导致无法理赔的情况出现。

当然,除了这些,想要顺利理赔还需要保管好各种就医的资料,病历、发票这些,都是我们理赔的重要依据,一定不可忽视。

同样是摔伤,为什么有的意外险会赔,有的不赔?


前几天隔壁老王洗澡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腿部骨折,被送去医院住院治疗。住院后,老王突然想起自己买过两份意外险,虽然腿部骨折,但他非常庆幸自己购买了两份意外险,心想,这次住院的医疗费有着落了。

老王很快便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准备在出院后进行理赔申请。但让老王意外的是,保险公司给他的答复是,两份意外险中只有一份可以理赔。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都是意外险,咋一个赔,一个不赔呢?

其实很简单,老王把意外险中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的概念弄混淆了。

下面小编就跟大家聊聊:

一、意外伤害

通常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投保人因意外造成身体伤害时,保险公司将予以赔付,通常仅在烧伤、残疾、死亡等赔付条件下,受益人一次性拿到约定的保险金。

意外伤残保障的内容依据行业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分为1-10级,8大类共281项。伤残赔付比例与伤残等级相对应。

至于具体是几级伤残,也不是保险公司说了算,而是一个统一的标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

二、意外医疗

通常含有因意外事故产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住院费的报销等,针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原因受到了身体伤害,并由此产生医疗费用开之后,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报销。

意外医疗,我们需要注意免赔额、赔付比例、报销范围。

1、免赔额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规定的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比如免赔额为100元,则医疗费用超过100元的部分才有机会理赔报销,没有超过100元就报销不了。

免赔额越少越好,没有更是完美。

2、赔付比例就是保险公司在扣除免赔额及社保报销后,按照此比例对剩余部分医疗费用进行赔付。比如,合理医疗费用自付部分1万元,赔付比例80%就是8000,赔付比例100%就是1万元。

赔付比例越高越好,100%赔付最好了。

3、报销范围是指社保用药和医院类型,绝大多数意外险的意外医疗都是报销社保范围内的,但也有一些意外险同时包含社保外用药,也就是进口药和自费药,大家都知道后者会更好。

三、意外住院津贴

这部分其实就是对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能工作的补贴,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会有2-4天免赔额,所以选择那些无免赔天数并且连续可累计的住院补贴险对我们更有利。

这种赔偿金是不管实际使用了多少钱医疗费用的,就算一天一元钱的住院费用,或者一天1万元的住院费用,都是赔付合同约定的金额。

最后,咱们回到隔壁老王,原来老王虽然购买的两份意外险,但是其中一份为意外伤害险,另一份附加了意外医疗。对于摔伤导致的骨折,属于意外医疗的赔偿范围内,但不属于意外伤害的赔付范围,所以老王这次摔伤只有一份意外险可以赔偿。

所以意外险在购买选择上也是有很多地方需要注意的,小伙伴们在日后的选择上可以多留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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