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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认定的十种情形

2020-08-14
工伤保险知识 工伤保险总体规划 个人工伤保险规划

1.工伤保险是什么?

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2.工伤保险有什么特点?

①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工伤事故的责任归于用人单位还是职工个人或第三者,用人单位均应承担保险责任。

②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即工伤保险的投保人为用人单位

③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除了在工作时的意外伤害,也包括职业病的报销、急性病猝死保险金、丧葬补助(工伤身故)。

工伤级别一共有十个级别,十级最轻,一级最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同时,根据本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同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特别说明:

1、患有职业病,也是工伤,如果工作有患职业病的风险,那么一定要进行工伤鉴定;

2、针对第(六)条,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这里有个问题,比如买菜,如果你下班后先去买菜再回家,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你先回家了,又出来买菜,发生意外,不会认定为工伤的;所以,先买菜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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