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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一般程序

2020-08-13
一般家庭保险规划 保险规划的一般流程 做好养老保险规划

国家《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流动到省外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在跨省就业时随同转移。对于很多网友关于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细节问题,一般可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上述情况只是针对于一般正常情况下的转移办理手续,对于养老保险的部分转移体现出政策制定者改革的决心和努力,但尚不彻底,是目前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尚未实现全国统筹下的“权宜之计”。

扩展阅读

济南:怎么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


某网友咨询:我在济南工作多年,现在回到太原生活,想把养老保险从外地转回来,应该怎么办理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呢?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问题给予了详细回复。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介绍,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第一,向原单位申请停保。第二,在转出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须携带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等。第三,向转入地社保机构出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社保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第四,办理养老保险账户资金转移手续。转出地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资金划转手续,传送至转入地社保机构。第五,在转入地社保机构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有欠费需补缴的,必须在转出地养老保险机构补缴,否则,欠费的时间段将不计入缴费年限,也无法在转入地补缴。

怎么办理养老保险——相关链接南昌县被征地农民怎么办理养老保险?

问:我是南昌县塔城乡南涂村的一名村民,今年57岁,没有固定工作,靠在县城莲塘打零工维持生计,听说县里富山乡和银三角的失地农民都可以交费办理养老保险,不知道塔城的可不可以办理?

南昌县委回复:根据《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我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南昌县行政区域内,1997年1月1日后,经依法批准,由国土资源部门实施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且被征地后完全失地或户人均耕地低于0.3亩(含)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年满16周岁(含)以上具有本县常住户籍的在册居民。失地农民可对比上述规定,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以户为单位,可自愿从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选择一种养老保险参保。参保程序为:1、向所在村小组领取并填写《南昌县被征地农民参保资格认定表》,经村小组初审后交村委会审核;2、村委会审核并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委会加盖公章报所在乡镇政府复审并公示;3、公示无异议后,报县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联审;4、联审通过后,到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柳州:随军配偶怎么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临近年底,一批退役军人需要将社保关系由部队转移到地方。上周本报介绍如何办理退役军人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后,有退役军人来电询问,随军配偶的养老保险关系是否也可按照相同的流程办理。记者就此咨询了柳州市社保局转移接续科,了解到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并不同于退役军人。

据介绍,随军配偶如果实现了就业,并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将由部队为其在部队建立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地方社保机构。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以下简称《缴费凭证》和《信息表》)。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第一步:持居民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柳州市社保局各城区管理部(映山街1号金秋大厦7—9楼)办理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第二步:在市内各银行的社保代收网点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第三步:持《缴费凭证》到金秋大厦10楼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以下简称《接续联系函》);第四步:随军配偶可以通过自带或邮寄的方式将《接续联系函》交由部队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手续;第五步:到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查询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资金到账后,凭《信息表》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手续。

以上手续可以请人代办,代办人除了要提供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之外,还需要提供代办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如仍有不明之处,还可拨打柳州市社保局转移科电话0772-2862500或劳动保障服务热线0772-12333咨询。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具体程序


最新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具体的流程有三个,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和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

网友提问:我的一个同事是福建人。在我们汕头公司工作已经有10年左右,公司也有帮他交社保。08年的时候他到扬州去工作,公司就停交了他的社保。现在他想把社保转移到扬州上面去。首先能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吗?有什么样的限制?需要办理怎么样的手续?

1、根据最新政策,养老保险可以随着参保人就业地的转移而转移,前提是:他在扬州单位已经帮他在扬州开设了社保账户,并正常缴纳社保,就可以在扬州当地的社保局申请将汕头的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到扬州。

2、具体程序是: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会养老保险转移有三种情况,一是迁出,二是迁入,三是本区县内转移。

一、迁出。保险对象因户口迁居外区县、要求转移保险关系的,应持有关证明材料到乡(镇)社保所办理迁出手续。有关材料应包括转移申请书、户口转移证明等。乡(镇)社保所查验后,应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申请者的缴费证、户口转移证明材料、申请书及缴费记录卡上交到区县级管理机构。

二、迁入。在收到迁出区县要求转移的函件后,迁入区县的管理机构要及时复函。待对方的保险金转移过来后,要会同财会部门对保险金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要向迁入区县的农保机构发出由财会部门和区县级管理机构分别审核后的保险金收讫回执。对迁入者的缴费记录卡和缴费证要审核,钱帐要一致。

三、区县内转移。除了缴费单位变更以外,其他保险关系不做变更。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的几点注意


众所周知,制定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是为了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有序流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该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新闻延伸: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存在巨大“陷阱” 想退没辙

千呼万唤《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终于出台,而且元旦就开始 施行。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捧读了《暂行办法》的全文,但读完之后我却感到非常失望,因为这个《暂行办法》存在着明显的缺陷,而这些缺陷势必损害很多农民工的利益,而且这种利益损害可能比以前更甚。

有一位名叫易承芳的农民工曾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她在广州打了11年工,到了退休年龄了,却不能在广州继续缴纳养老保险金,要是把养老保险手续转到老家---湖南省的衡阳县又很不划算,因为衡阳县普通职工的退休工资每月只有410多块钱。按照平均寿命72岁计算,男性可以领取12年的养老金,也就是说,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等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总共可以领到约6万元养老金,这还不到12.6万元的一半--这岂不成了“负养老”吗?

算清了这个账,肯定没有人愿意到落后地区的老家领取养老金。如果是以前,他们可以选择退保---事实上,近几年的春节前,广东等地都出现了严重的“退保潮”。但现在不行了,因为《暂行办法》第三条规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退出的权利也被剥夺了,那些在每个地方打工都不满10年的农民工只能等着吃大亏了---这难道不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吗?

诚然,这种结果的根源是地区发展的差距,而这个差距短期内又不可能消除。面对这样的现实,有没有比较公平合理的转移接续办法呢?还是有的。比如早有专家提出了“分段计发”的设想,即在某个地方缴纳了几年的养老保险金,就由那个地方计发一定的养老金,最终由国家级社保经办机构归集发放。但不知为何,有关部门没有采纳这样的合理化建议。

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办理一般流程


住房公积金办理一般流程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由我中心每月向番禺建设银行东区办事处统一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基数×单位缴存比例+缴存基数×个人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有关部门统一规定执行,个人缴存部分从每月工资扣除。

二、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若提取本人名下住房公积金不足时,对房屋拥有所有权的家庭成员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所提住房公积金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需提供产权证明(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及上述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请时间

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四、申请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和证明材料一览表》)。

(3)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跨省转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系统成功对接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人社部的协调下,完成了两笔上海和兵团养老保险的跨省转移业务,实现了参保缴费等转移信息的及时准确交换。这标志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系统成功与国家对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也成为首批通过国家养老保险转移信息网完成转移的省级单位。

此次养老保险跨省转移系统成功对接,实现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其他省市的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从而提高了社会保险经办效率,解决了兵团参保人员跨省办理转移“两边跑”的问题。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人社部确定的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试点单位,在兵团劳动保障局党组、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结合兵团金保工程大集中的建设模式,采用了一级平台和嵌入式的建设模式。今年6月完成了跨省转移系统硬、软件平台的安装、调试和集成;7月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招标确定了转移系统软件开发商;8月结合兵团异地养老保险转移政策业务需求,完成了转移系统的开发设计;9月完成了异地转移系统兵团内部测试;10月在人社部统一安排和协调下,完成了部、兵团转移系统的联调测试。

为确保转移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保证各项转移业务顺利进行,兵团劳动保障局计划近期对兵团各师劳动保障局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转移业务信息系统操作培训,培训完成后即可在兵团全面开展转移业务的办理。

社会保险转移如何办理?如何跨省转移?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保险也需要转移。社会保险转移如何申请,有哪些流程需要注意?

社会保险转移 社保卡异地转移如何申请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人在提出社保异地转移申请后,再进行下一步办理即可。

社会保险转移 跨省办理流程

1、45个工作日办完

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有关负责人表示,转移手续极大地方便了参保人,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2、办理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社保卡跨省转移的颁布实施为人们提供了方便,相关人士有需要可以进行办理。

社保办理人离开了原办理地,退保会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卡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处理。

社保卡转移手续是需要在转入地社保局申请开具《调出证明或函》,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本本材料在调出社保局申请即可。

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农民工,养老保险实现跨省转移


人保部就《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征求意见。

■城镇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其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就业所在地

■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可在4%至8%之间自选

■个人身份证号码将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

在哪儿就业就在哪儿参保,养老保险关系有望随着职工本人跨省市转移;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2%,个人缴费最低比例降至4%。记者5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针对《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5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月20日。

公众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查阅“两个办法”完整条文。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信件、向本地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反映提出意见。征求意见到2月20日截止。

根据最新公布的《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下称《办法》),农民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以上,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另外农民工养老账户将实现全国“一卡通”,可办理全国转移,原则上不不允许退保。

1、个人单位缴费比例有所降低

人保部养老保险司负责人表示,针对农民工收入普遍偏低的特点(现行标准:用人单位缴纳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工资的8%),《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12%,比目前规定的平均缴费比例低了8个百分点;农民工个人缴费比例为4%至8%,可以根据本人的收入情况合理选择和确定。原来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可按本办法调整缴费标准。

2、离开就业地原则上不“退保”

《办法》称,农民工离开就业地时,原则上不“退保”,由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农民工跨统筹地区就业并继续参保的,向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出示参保缴费凭证,由两地社保机构负责为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不必由参保人员本人在两地来回奔波办理。

未能继续参保的,由原就业地社保机构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暂时封存其权益记录和个人账户,封存期间其个人账户继续按国家规定计息。

3、缴满15年按月领养老金

缴费满15年以上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缴费不满15年的,而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的,由社保机构将其养老保险关系及资金转入其家乡的新农保制度,按规定享受新农保待遇;没有参加新农保的,比照城镇同类人员,一次性支付其个人账户养老金。

4、养老保险账户全国“一卡通”

国家将建立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批准发行全国通用的社会保障卡。农民工个人身份证号码作为其本人全国通用、终身不变的社会保障号码,农民工可在各地社保机构查询本人参保缴费等权益.

保险知识汇总,养老保险跨省转移实施 如何理财?


新养老时代

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不仅是对民意的呼应,更是进一步保障了社会的公平性,并起到促进就业的作用,有着重大的现实意义。规定实施后,商业养老规划都有哪些优势呢?

面对未来社会的高速发展,治本之策仍然是尽快实现养老金账户的全国统筹。所谓“全国统筹”,是由全国统一的部门管理个人账户,不需要转移个人账户,或者只需要形式上的转移而不需要转移资金,以避免不必要的管理成本。

身边有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关注起自身的养老规划,并提出了许多问题。毕竟,社会养老保险是照顾所有参保公民的。

为什么一定要给自己做养老规划?

国际标准认为: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7%,即意味处于老龄化社会。以北京为例,60岁以上老年人早在2005年就已占到13.66%。社科院人口与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日方近日指出,我国劳动人口将在2020年左右达到顶点,为9.23亿,之后开始进入下降通道,人口红利即将耗竭。到2050年,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将接近倒金字塔形,成为典型的未富先老社会,而且会越来越明显。养老规划已迫在眉睫。

我国人口老龄化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到2020年,是快速老龄化阶段。到2050年,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人,老龄化程度将达到30%以上,就是说每10人中就有3个是60岁以上的老年人。2051年,中国老年人口规模将达到峰值4.37亿,约为少儿人口数量的2倍。请算一算在这几个时间点,我们是多大年龄呢?

那么,商业保险相对社会保险在养老规划上有何互补性?

不受区域限制。商保在任何行政区域投保可以,费率基本是全国统一。客户只要持续缴费,生存到领取的间,保险公司就会把养老金打到客户所指定的账户里,您在哪里工作,哪里养老都随心所欲,不必担心转移续存的问题。

量身定做。由于社保养老计提受当地社平工资300%的封顶限制,加之保障社会安定,缩减贫富差距等理念指导,往往是收入越高者,其社保替代率越低。仅靠社保养老无法满足中高收入群体的养老需求,这种现实无疑预留给商业养老保险及寿险规划人员足够的施展空间,使我们能最大化的满足这些客户个性化的养老需求。

个人养老规划有存续时间长、可选工具多等特点,往往令人无从下手,加之客户主观上并不像投保保障型保险那样有较强的紧迫感,容易被客户所忽视,迟迟得不到落实。所谓整体规划,应在专业寿险规划师的建议下,从自身需求入手,订立个性化解决方案,并尽早选择不同类型的工具同步开展,做到坚持不懈,每3-5年做检视调整,最终实现退休后的所有的养老目标。

我们都知道,理财的目标并不是一味追求高回报率,而是用适合的工具分别解决客户不同的需求,养老规划也不例外。人们的养老生活需求可简单划分为:基本生活费,包括交通、通讯、水电燃气、物业,取暖、餐费等。(注:有客户将私家车养车费用和保姆费用列入此项);现金流准备,涵盖子女的婚嫁金或创业金、装修或改造房屋、慈善活动等其他大笔支出;品质生活费,涉及国内外旅游、美容保健、个人兴趣爱好所投入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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