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什么是婚姻保险?有什么作用?

2020-08-03
保险婚姻规划 婚姻保险规划 保险是人生的规划

“周末和盆友聊天提到这个婚姻保险,似懂非懂的,婚姻保险是什么意思?买了婚姻保险,婚姻就有保障了么?”网友小王对婚姻保险充满了疑问?

婚姻保险,目的是鼓励持久婚姻。婚姻保险先“假定夫妻离异收场”,否则要倒贴给保险金,婚姻维持得越长久,便能按规定获得越多的保险“赔偿”。

中国平安、泰康人寿、安邦等保险公司都推出过概念类似的“爱情婚姻保险”,但实际上大多是一份夫妻捆绑的综合保险计划,保险范围包括意外或疾病身故金、意外伤残保障等,而无法真的保障婚姻,或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

很多国家都有,但都不太一样:

英国:爱情保险公司

爱情保险公司规定:凡是已婚夫妇,均可购买爱情保险。在英国,每对夫妇只须每月交5英镑的保险金,即可享受爱情保险。大约有20%的新婚夫妻都会投保这种爱情险,其中还有60%左右的投保夫妻把这种爱情险作为家庭理财的重要选择。

具体保险内容:自保险之日起,夫妇和睦相处达25年者,可以领到5000英镑的保险金;夫妇中若有一个在保险期间病故或其他原因死亡,未亡人也可以领到1000英镑的抚恤金;如果参加保险的夫妇不和,经由公司调解无效而离婚者,被遗弃一方可获3000英镑的保险金。

美国:分产合约

美国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列明财产分配及赡养费情况。倘若双方真要离婚,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履约,则由保险公司赔偿,无须诉讼。并且可以在保险中约定,因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瑞典:结婚25年获赠予

参加保险的已婚男女按年缴纳一定数额的投保金,到结婚25周年的纪念日时,保险公司将一次性地赠予投保夫妇一笔可观的保险金。期间夫妻双方如有一人故世,另一方亦可领到一定数额的抚恤保险金。

俄罗斯:法定强制保险

俄罗斯(前苏联)政府于1976年颁布了结婚保险条例,规定了凡符合投保人条件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等,均应为其2至15岁的儿子投保结婚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在达到法定婚龄后在结婚时可领取结婚保险金,这是一项法定强制保险。

韩国:婚前、婚后均有保险

爱情保险在韩国约有20年的历史。由婚介和婚庆公司与保险公司共同开发出售的保单,分为婚前和婚后爱情保险。婚前爱情保险以恋爱者是否最终成婚为给付条件,若双方最终成婚,保险公司将给付一定额度的保险金,否则不给付保险金。婚后爱情保险以婚姻存续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婚姻存续到一定年限,保险公司在重要的结婚纪念日支付保险金,婚姻中断即止。

目前国内有部分公司已经推出“婚姻保险”,但是作用比较单一,只是在那“婚姻”这件事炒作,具体产品其实就是普通的年金分红险或在加上大病险,只不过是在合同中约定在离婚财产分割时这份保险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而已。而且被保险人大多限定为女性,这是拿婚姻法修订之后炒作的一种手段,其实和国外的婚姻保鲜相差很远。

香港的婚姻保险最大的特点,是保障范围相当广泛且内容十分细致。因天灾人祸要取消婚礼,或者突然要更改结婚酒会的地点,甚至临时取消蜜月假期,保险公司都会按规定赔偿。只要事先列明,准新郎或准 新娘临时闹纠纷,因婚前恐惧症等原因悔婚,都可以在受保之列。

婚姻保险美国人的婚姻保险实为分产合约。美国许多保险公司明白地提醒热恋至谈婚论嫁的男女,如果不愿以合约形式明确财产权责,万一日后感情有变时,要为分家产而对簿公堂就麻烦不浅了。因此他们推出的婚姻保险更像是一份分产保证合约,即保证你离婚时可以分得保单上列明比例的家产。保单上按夫妻实际共有财产,将日后如果离婚的财产分配及赡养费的多少一一列明。

离婚时就履行分产合约,若因为保险责任内的事故不能按此约履行,则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并且可以在合同中商定,搞婚外情而导致婚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配方面会有所惩罚,那些喜新弃旧者因此付出代价。由此看来,美国人的婚姻保险更主要的在于保障人们离婚的自由,即减少离婚的“分家”成本与风险,这与他们强调自由的国民意识是相适应的。保险公司除了负有保障的“本职”之外,还代替了律师的角色。

婚姻保险的优缺点:

优点

婚姻保险通常情况下,如果夫妻婚后购买的保险产品,解除婚姻时,保单应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即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都是妻子本人,保单也会因“夫妻共有”而面临分割。而该险种要求只有女性才能作为被保险人,相关生存利益也全部归属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性。这一独创正好吻合了新《婚姻法》出台后部分女性的心理预期。

缺点

中国国内保险市场,打着爱情保险的名义,兜售常规保险产品的情形比比皆是,但真正鼓励夫妻婚姻持续的保险产品却没有。

相关阅读

保险知识:什么是保费豁免?有什么作用?_保险知识


人生在世,处处存在风险,购买保险是规避风险的不错选择。只有有了依靠有了保障,才可以让我们在灾难面前有面对的勇气。很多人对保险知识还存在疑问,今天就一起了解一下什么是保费豁免?

失去工作能力意味着收入锐减,如果保单附加了保费豁免功能,就会避免因为失能而带来的经济困难,保费不用您再缴纳,而保单的保障依然有效,包括现金利益的领取也依然有效。

所谓保费豁免,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下导致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由保险公司获准,同意投保人可以不再缴保费豁免属于保险范畴纳后续保费,保险合同仍然有效。

说个真实的案例,一个38岁的女性,在2002年投保了1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20年缴费,2008年5月被确诊为良性脑瘤,保险公司赔付了一部分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这个客户以后各期的保险费不用再交了,这就叫做豁免。

所以保费豁免相当于为您的保单再加了一份保险,是保险中一种人性化的功能。保费豁免最早出现在少儿险中,当作为投保人的家长遭遇不幸丧失工作能力时,没有经济收入的孩子仍可继续获得保险的庇护,这一举措受到了普遍欢迎。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各种养老险、终身险、两全险也都纷纷披上豁免的外衣,成为一种宣传的“卖点”。但是,正如前面所说,豁免的前提是必须符合你投保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种种特定情况。这就意味着各家保险公司的豁免规定各有不同,仔细看来,小小的豁免其实大有文章。

一、豁免不是免费的午餐

俗话说一份价钱一份货,保费豁免并不是保险公司免费施赠的午餐。保费豁免目前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作为单独的附加险出现,如太保少儿定期附加豁免保费险、中宏人寿的附加豁免缴付保险费利益特约等,这种豁免应用面比较宽,可以附加在多种主附险之上;第二种是作为附加险与特定主险相捆绑,例如太保的太平盛世附加豁免保费保险、太平人寿的真爱附加豁免保费险等,其豁免利益有更加明确的针对性;另外一种就是直接在保险合同中以条款形式出现,如太保岁岁登高保险、太保金泰人生保险、太保如意安康保险等。

二、豁免不是万能的

保险不是万能的,身故险、养老险、重疾险、意外险、住院医疗险等等,都各有保障责任。同样,豁免也不是万能的,不同的豁免条件,带来的豁免利益也是千差万别。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其作用有哪些?


汽车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汽车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税率为10%,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

车辆购置税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的,主要由以下三点:

1.有利于合理筹集建设资金。国家通过开征车辆购置税参与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可以更好地将一部分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资金,为国家筹集更多的资金,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第一,车辆购置税是在消费环节征税,具有经常性的特点,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购置、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就要纳税,这就比对所得课税和商品课税具有及时性。第二,车辆购置税按统一比例税率课征,具有相对的稳定性。第三,车辆购置税是依法征收的,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因而其收入是可靠的。因此,车辆购置税更有利于依法合理地筹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保证资金专款专用,从而促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事业的健康发展。

2.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有健全的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以保证其快速协调发展和健康运行。首先,由于税与费之间的本质区别,以费改税,开征车辆购置税,有利于理顺税费关系,进一步完善财税制度,实现税制结构的不断优化。其次,“费改税”改革,不但能规范政府行为,遏制乱收费,同时对正确处理税费关系、深化和完善财税体制改革也能起到积极作用。

3.有利于调节收入差距。车辆购置税在消费环节对消费应税车辆的使用者征收,能更好地体现两条原则:第一,兼顾公平的原则。兼顾公平的原则,就是要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因此,开征车辆购置税可以对过高的消费支出进行调节。第二,纳税能力原则。即高收入者多负税,低收入者少负税,具有较高消费能力的人比一般消费能力的人要多负税。

4.有利于配合打击走私和维护国家权益。首先,车辆购置税对同一课税对象的应税车辆不论来源渠道如何,都按同一比例税率征收,具有同一应税车辆税负相同的特性,因此,它可以平衡进口车辆与国产车辆的税收负担,体现国民待遇原则。其次,车辆购置税在车辆上牌使用时征收,具有源泉控制的特点,它可以配合有关部门在打击走私、惩治犯罪等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最后,对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含关税、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对进口应税车辆征收较高的税收,以限制其进口,有利于保护国内汽车工业的发展。

小贴士:汽车购置税是怎么计算的?车辆购置税是车主购买汽车时缴纳的税费,购置税征收价格是汽车售价的10%,计算公式为: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17%×10%。17%是指增值税的价格。一般汽车销售商出具的发票都是含有增值税的价格的,所以进行购置税计算的时候,要先扣除增值税的价格。而进口汽车的购置税计算相对复杂些,要先确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汽车购置税=计税价格×10%。

基本医疗保险是什么?有什么作用?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居民看病苦难的问题,随着我国医疗水平的发展,医疗费用也在逐渐增加,基本医疗保险为疾病患者减轻压力。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全民基本医保与医疗服务体系、公共卫生体系、药品保障供应体系密切相关,既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提供重要的保障,也对制约医疗机构行为和控制医疗费用增长发挥重要作用。

从世界范围看,目前有130多个国家通过建立医保制度解决居民看病就医问题。大多数发达国家建立了覆盖全民的医保体系。这次医改把建立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构筑社会安全网作为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内容,通过前三年改革,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得到完善,对商业医疗保险制度进行了探索,构成了全民基本医保制度的框架,标志着我国已初步实现全民基本医保。"十二五"时期要继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民基本医保制度。

一方面,要在继续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重点完善对重特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的保障机制。要继续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城镇居民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三项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着力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之间的差距,扩大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提高支付水平,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要着重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以及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的保障机制,通过购买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等多种方式减轻群众大病负担;通过多渠道筹资建立救助基金,解决无负担能力患者发生的急救费用,从而从制度上缓解并逐步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增强基本医保对医疗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要持续提高医保管理水平,积极推广医保就医一卡通,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完善医保关系转移结算政策,推进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间的衔接,加强基本医保基金收支管理,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结算。

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制度,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推行按病种(病组)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疗保险对统筹区域内医疗费用增长的制约机制,将医疗费用和个人负担控制情况列入医保分级评价体系,促进医保支付政策进一步向基层倾斜,控制医药费用、规范服务行为,引导合理就医。

哪些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这是目前中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如果硬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而管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

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之后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因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医疗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继承法》规定实施继承。同时,其个人医疗帐户台帐、《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收回注销。

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什么是保险?保险基本作用全解答


最近保险市场不断新险种推出,保险市场打的火热,很多人还不了解保险,什么是保险呢?保险的基本作用又有哪些?今天就随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生活的安定。因为个人的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给付,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其次可以积累个人资金。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共识。

什么是保险?

保险是生命的延续、经济的延续,是爱的承诺、责任心的完美体现。

保险就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不过,相信不用解释大家都知道什么是保险。其实,在这个购买保险意识越来越强的社会里,人们真正烦恼的是到底哪种保险才适合自己。

什么是保险?对于爱车如妻的人来说,保险就是自己的爱车有保障。

什么是保险?对于经常出差在外,奔波劳碌的人来说,健康的身体就是本钱,保险就是健康的身体有保障。这类人士不妨购买意外保险。而意外保险又有不同分类,如果您想要综合的意外保险,可以购买一年综合意外险,它提供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烧烫伤、意外医疗保险,住院误工津贴及住院护理津贴。如果您好经常出差,可以购买交通意外险,它提供以乘客身份乘坐飞机、火车(含地铁、轻轨)、轮船、汽车(含公交、出租车)等交通工具时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残疾保障。如果您是准备去国外留学,可以购买境外留学或工作保险,它提供在境外因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意外医疗保险,紧急救援及高额医疗保障(含牙科门诊费用),满足申根签证要求。

什么是保险?对于爱外出旅游的人来说,保险就是当自己去各地旅行时人身安全有保障。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相应选择国内旅游保险,境外旅游保险--快乐旅程E款或者平安全国紧急医疗救援卡E款。

什么是保险?这是见人见智的吧!

保险的十大作用

1、子女的教育作用;

2、退休养老的作用;

3、身故后,保障家人生活的基本资金;

4、个人、家庭医疗补助费用;

5、千个人生命末期尊严的作用;

6、免除所得税、遗产税、财产转移;

7、结婚、购房基金;

8、保护女性;

9、投资理财;

10、延续生命;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有什么作用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指承保工程期间一切意外的物质损失和对第三者应负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与财产损失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按一切险承保。它包括建筑工程一 切险和安装工程一切险。

具体有以下险种:

以工程项目本身为保险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以安装工程为主体的安装工程一切险、以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的生命健康为目标的意外伤害险、以第三者的生命健 康和财产为目标的第三者责任险、以设计人的设计、监理错误或员工工作疏漏给业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损失为目标的执业责任险等。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几乎包含了施工时所能遇到的各种风险,无论是对于 企业本身还是对于职工的安全都有重要的安全保障作用。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如何买

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有一个焦点问题需要注意,那就是选择哪一种保险方式比较好?目前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主要有三种购买方式:一是按照施工建筑面积计收;二是 按工程合同造价计收;三是按投保人自行选择的保险期间所对应的基准保险费计收。投保人应于合同成立前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在保险费未缴清前,保险合同是不能生效的。保险公司的工程意外伤害 保险基本都是大同小异。选择购买保险方式,这要根据工地的具体情况而定,根据工程面积的大小、楼层的高低、工期的长短等情况来决定。一般来讲,工程面积越大、楼层越高、工期越长,保险费越高。

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有什么区别

工伤保险、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指企业必须提供近期工伤保险缴费凭证复印件,同时交验原件(工伤保险请到注册地社保中心办理);工程意外伤害保险是指2004年8月1日以后有新开工工程的企业需要提供工程意外伤害保险缴费凭证,同时交验原件。 地方不同,政策也可能不一样。

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从事建筑施工及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时,或在施工现场及施工指定的生活区域内遭受意外伤害,保险人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项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一》) 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给付表一》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本次意外伤害事故所致之残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残疾,可领取《给付表》所列较严重项目的残疾保险金者,保险人按较严重的项目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以前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第六条 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保险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保险知识,保险对家庭有什么作用?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是人类生活中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不发生的或然风险。保险就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的最佳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首先商业保险行为是一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同于以国家立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

其次投保人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行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生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方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

第三,保险人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行(人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人身保险也称事件)的发生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转移风险、补偿损失,即投保人通过交纳少量保险费,将风险转由保险人承担;一旦发生风险,则进行损失分摊,由众多的企业和个人共同分摊少数遭受灾害事故的企业和个人的损失。由于保险具有这一基本职能,因此,对家庭和个人具有不可低估的保障作用。

首先可以保障家庭生活的安定。因为个人的财力有限,很难积累足以应付天灾人祸的后备资金,一旦受损,正常生活难以为继。如果个人和家庭参加了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则可以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从保险人处获得赔偿和给付,由此保障了家庭生活的安定;

其次可以积累个人资金。因为长期人寿保险具有类似储蓄的投资作用。虽然参加长期人寿保险没有买股票获利的机会多,但没有风险性,而且还可以获得生老病死的经济保障。由于人寿保险单本身具有现金价值,可以抵押,可以转让,故在国外普遍被认作个人金融资产,购买人寿保险无疑是既能获得经济保障,又能使货币保值增值的一举两得的最好的投资方式。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将从量的积累到质的飞跃,最终将由过去的被动型转变为当今的主动型。有风险、买保险,已成为现代经济社会的共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