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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产品拟为老年痴呆症患者谋福利

202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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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9月21日是“世界老年痴呆宣传日”。 今年,国际老年痴呆协会将首次把一日的宣传活动延长至一个月,希望在全球范围内引起更多人关注老年痴呆症。老年痴呆患者亟待保险产品创新。

最近的研究表明,老年痴呆症在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的普遍程度被低估。随着年龄增长,患病的风险不断增大,60岁以上的人群中患病概率每5年翻番。按此趋势,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到2050年,仅在亚洲就将有6100万老年痴呆患者,而在中国,老年痴呆患者的总数将超过所有发达国家之和,达到2760万。

安联集团《人口结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的“老年痴呆症专题”显示,由于人类平均寿命的延长,到2050年时,如果没有找到有效的治疗方式,全球痴呆症病例将达到1.5亿例,为目前的3倍。“老年痴呆症已经造成了巨大的经济负担,患者家属在治疗和护理上的花销已经高达4500亿欧元。”安联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企业发展负责人迈克尔·海瑟介绍。

报告表明,在发达国家,一个老年痴呆症患者每年的护理费用往往超过人均年收入。统计数字显示,超过70%的患者选择家庭护理,家属是护理的主要提供者。随着养老金水平日趋下滑,法定退休年龄不断提高,提前退休以照顾老年痴呆家属变得越来越难。目前,选择家属护理的情况已呈减少趋势。在欧洲,接受专业护理的人数正在持续增长,这种趋势在亚洲也开始显现。

老年痴呆症患者面临的漫长护理过程和高额经济负担,亟待保险产品创新。一些保险产品已经做出了积极尝试。在德国,安联集团已经推出一款保险产品,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老年痴呆症,即使尚未确认所需护理级别,仍可以支付每日津贴,为患者的日常护理提供经济协助;如果被保险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受损,还有一款长期护理年金产品可以提供补偿。

在中国,老年痴呆症患者的生活尤为凄惨,缺少正确的护理观念以及高额的护理费用,许多家庭选择放弃,老年人痴呆症患者成为家庭的一大负担。在保险方面能够为需要不同护理级别的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经济辅助的长期护理险产品相对缺位。首先,长期护理险产品非常少;其次,保障范围仅涵盖阿尔兹海默症等中度及中度以上的痴呆症才履行保险责任。

当下,国内老年护理类险种并不多,如何开发这一细分市场,推出更多合适的产品和服务,为老年痴呆患者解忧,亟待保险产品进行创新。

亟待保险产品创新记者了解到,美国、日本都建立了长期护理制度。在德国,安联集团已推出一款产品,一旦被保险人确诊患老年痴呆,即使尚未确认所需护理级别,该产品仍可支付每日津贴,为患者的日常护理提供经济协助。如果被保险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受损,还有一款长期护理年金产品也可提供补偿。

在中国,能为需要不同护理级别的老年痴呆症患者提供经济辅助的长期护理险产品相对缺位。首先,长期护理险产品非常少,如国泰人寿在2005年推出国泰康宁长期看护健康保险(后升级为“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此外还有其他商业重疾险中,也会包括一部分护理保障,如友邦“全佑一生七合一”等。

总体来说,产品并不丰富。其次,保障范围仅涵盖阿尔兹海默症等中度及中度以上的痴呆症,即当痴呆患者对时间、地点及人物出现两项或以上的分辨障碍,如经常无法分辨季节、月份、早晚时间,经常无法分辨日常亲近的家人等症状,才履行保险责任。

条件成熟时可强制投保保险产品创新乏力,可能与整个社会体制的运行相关。因此,如何从根本上推动老年护理保障机制的有效运行,非常重要。业内人士认为,政府政策支持、相关法律的制定和监管部门的有效规范,将成为老年护理保险的全面推动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原总裁杨超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国务院法制办尽快制定出台《老年护理保险法》,为老年护理保险的开展创造公平、有序、规范的政策法律环境,切实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促进老年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在发展模式上,初期可由公民自愿投保,待条件成熟时再进行政府强制投保。在保险资金来源上,由政府、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共同交费,具体可参照现有医疗保险的比例。在保险人选择上,可参考德国、美国模式,由商业保险公司运作管理。二是建议保监会出台相关办法或细则,明确老年护理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功能职责、服务内容的适当区分和有效衔接。

“对个人、行业和国家而言,老年痴呆症都是艰难的挑战:改善医疗护理条件和开发相应的保障计划都至关重要。每一个人都必须及早对此做出认真的思考。”迈克尔·海瑟说。

相关知识

老年人该如何选择保险产品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多数独生子女父母开始进入老年期,老年人健康与保障成为大家关注的话题,那么,要如何为爸妈挑选适合的保险呢?

目前市场上的老年人保险,主要分为三类,一类医疗保险;另一类是意外伤害保险;第三类是寿险。老年人在选择老年人保险产品以前,首先应该确定更侧重于解决哪方面的问题,是意外风险,生病医药费,还是安度晚年的养老费。

老年人属于社会的弱势群体,自身患病的可能性比其他群体大。在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不够完善的情况下,需要通过商业医疗保险来寻求更全面的健康保障。因此老年人在考虑购买保险时首先需要考虑的应该是医疗保险。

其次,意外险必不可少。老年人遭受意外伤害的概率高于其他年龄群体,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跌伤、火灾等事故,对老年人的伤害很严重。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据,因跌倒造成的高龄者死亡率,约占住宅内意外事故死亡率的25%。因此,意外伤害保险应当作为老年人保险的首要选择。而在给老年人购买意外保险时,最好选择有附加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的险种。

养老规划可选分红险。空巢期家庭的老年人,一般对于健康问题都比较关注,但目前多数保险公司的重疾险都有年龄限制,超过60岁基本上无法购买重疾保险,即使部分保险公司的投保年龄可以到65岁,但也可能因被保险人体检不过关、或者价格比较高,而无法买到满意的保险。因此对老年人而言,这方面的保障可通过对养老资产增值来达到相同的效果。

那对于寿险,老年人需不需要购买呢?寿险其实包括死亡险、生存险和生死合险,不包括健康险。老年人绝大多数已经退休,一般不需要再照顾子女、父母,也不再有房贷等负担,所以也不需要死亡险的保障。至于生存险,应该是年轻时买,老时享用。但我国如果开始征收遗产税,寿险应该是一个比较好的避税工具。

最后,在养老保险的选择上,应选择有稳定性和持续性的产品,即到退休年龄就能保证每年可以固定领取的年金,并且确保活多久领多久。带有分红性质的终身年金产品也是不错的选择,这类产品的红利可抵御通货膨胀带来的资产贬值。只要生存到一定年龄,保险公司就开始固定给付,活多久就可以领多久,这是这类保险产品专有的特点。

值得一提的是,在超过60岁的老年人中,相当多的老年人保险意识强,愿意积极参加保险。但是目前上海市场上超过60岁的老年人能够购买的险种是屈指可数。保险公司作为风险经营的单位,投保人的年龄越大就意味着出险率越高、风险越大,保险公司进行风险控制是非常困难的。我国商业保险公司发展历史短,经验及数据收集上还有所欠缺,体现在精算上就是不得不更加谨慎,这也是造成老年险种产品缺乏的重要原因,相信这种局面会逐步得到改善。

抑郁症患者能买保险吗


在传统思想里,精神疾病不配为病,焦虑症抑郁症都只是自己想不开的表现,过几天就好了。每当出现抑郁症自杀的新闻时,评论里总充斥着不和谐的声音。

看到很多充满恶意的评论,我的内心总是不舒服的,可以不理解但不应恶语相向。中国有9000万抑郁症患者,并非每一个都像评论中说的那样脆弱不堪。他们之中有社会底层人员,也有寻常百姓,更有社会精英。

很明显大家对抑郁症还处于低识别低认知的程度。据统计地级市以上的医院对抑郁症的识别率不足20%,只有不到10%的患者药物治疗。

看似安静阳光的少年,有可能也是严重的抑郁症患者,他们很可能就在我们身边。而抑郁症患者也有购买保险的需求,在投保时却四处碰壁。

抑郁症患者普遍有睡眠障碍,早醒且不再能入睡,长期以往伴有乏力、食欲减退、体重下降、便秘、身体疼痛等症状,因而需要长期服药。久而久之形成了药物依赖,极易诱发心血管、免疫系统等疾病。

因此重疾和医疗险的核保,对抑郁症有严格要求。

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常伴有消极的自残、自杀观念或行为。调查显示,我国每年有28.7万人死于自杀,其中63%有精神障碍,40%患有抑郁症。因抑郁症而自杀的不乏名人:包括梵高、海明威、三毛等 。

消极悲观的思想及自责自罪、缺乏自信心可萌发绝望的念头,认为“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种解脱”,“自己活在世上是多余的人”,并会使自杀企图发展成自杀行为。这是抑郁症最危险的症状,也是最不可控的。

另一方面,在最新修订的《保险法》中第二章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不得拒赔无民事行为能力(重度抑郁症患者)的人。

因此为了避免理赔,很多保险都有明确的健康告知,对抑郁症患者的审核更加严格。

有人对抑郁症患者追踪10年的研究发现,有75%~80%的患者多次复发。对于这种不稳定性,保险公司自然是谨小慎微,不敢贸然承保。

那么抑郁症患者难道真的无法购买保险么?这里给大家提供一个思路:看健康告知:如果不包含精神类疾病,则表示可以投保。如果包含,可以尝试智能核保或人工加费承保。

看免责条款: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杀在免除责任之外,则表示可以获赔。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的产品就可以投保。

抑郁症患者能买哪些保险


近年来的事例告诉我们,抑郁症的发病和自杀事件已开始出现低龄化趋势。抑郁症患者的痛苦不但来自于疾病本身,更多时候来自于家庭因素。原生家庭对孩子心理的影响十分重要,过度的责骂、冷漠或者严厉的管教、束缚,会导致孩子拒绝沟通,甚至患上抑郁症。希望各位家长能够抽出时间,多听听孩子的心声,多些耐心和理解,关注孩子身心健康。而且得了抑郁症不必自艾自怨,很多轻度抑郁症患者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之后都获得了不错的恢复效果,基本保持稳定且无复发。不少保险都对康复2年以上且稳定无复发的抑郁症患者承保,所以积极配合治疗,投保机会还是很多的。那么抑郁症患者能买哪些保险?

重疾险的健康告知中几乎都含有精神类疾病,所以确诊抑郁症无法线上投保重疾险,只能尝试线下投保或加费投保。

医疗险:免责声明中明确指出“被保险人患有精神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大部分医疗险也无法投保和赔付。

寿险我选取了3款市面上热卖的定寿险来进行验证:中荷简爱定寿:直接拒绝承保,不支持智能核保。

瑞泰瑞和升级版、华贵大麦定寿:健康告知有明确列出且智能核保无法通过。

不能通过核保,所以寿险也不支持抑郁症患者投保,但以上三款产品的免责条款中都将“合同成立两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杀”的情况排除在外,如果购买定期寿险之后确诊抑郁症,是可以获赔的。

意外险绝大多数意外险没有健康告知,只要能正常生活就可以购买,轻度抑郁症患者是可投保的。但即便是最宽松的意外险,责任免除中也有相关限制条例。主要分为三种:

A类产品是最好的,对抑郁症患者来说,几乎无限制。其他相比,B类略优于C类,只要不是抑郁症所导致的意外就可以获赔,如人保慧选心安综合意外保险、百万守护金刚保长期意外险等。建议大家在购买意外险时,先了解清楚免责条款。

总结:针对抑郁症患者,医疗险不支持投保和赔付;重疾险可以尝试线下人工投保;定期寿险无法线上投保但投保后确诊抑郁症出险可以获赔;意外险部分可以投保,还需认真了解免责条款。

医保局,生育保险为女职工谋福利 提供必要保障很关键


“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真是好,生育小孩不但可以报销医药费,还可享受生育保险津帖,自己基本上不用掏钱,这得多亏县义宁镇一小为我爱人购买了职工生育保险”。日前,在江西修水县城一企业上班的郭先生高兴地说。

前不久,郭先生在学校上班的爱人因住院分娩生育小孩,修水县医保局按照生育保险政策,帮其报销医药费和支付生育津贴累计1.3万余元。据了解,去年7月份,该县医保局按市人社局统一安排在该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始启动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标准由用人单位按单位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共有1.2余人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从今年7月1日起,凡缴满12个月的该县参保职工生育和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的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县医保局生育保险经办人员介绍,生育保险待遇包括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支付生育津贴两部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须具备三个条件:1、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参保并为该职工履行缴费义务满12个月以上;2、参保职工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手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计划生育政策并等并履行规定手续;3、在生育保险定点医机构就医,或符合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4、符合上述条件的参保职工的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凡符合条件的对象要在产前或者怀孕前,或者手术前到县医保局办理申请手续,并填写《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认定表》后,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未进行资格认定的,一律不享受。

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用于保障女职工怀孕、分娩期间以及职工实施节育手术时的基本医疗保健需要。实行生育津贴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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