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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推进商业健康险发展

2020-07-27
发展商业保险规划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规划 中华保险农险发展规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同,鼓励商业保险机构以出资新建等方式新办医疗机构等健康服务机构,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设立专业健康保险公司,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为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提供完善的政策支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市场体系完备、产品形态丰富、经营诚信规范的现代健康保险服务业。为何要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将给行业现状带来哪些改观?

规模仍然较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是关键

近年来,我国保险业在健康保险领域做了不少尝试。数据显示,目前有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备案销售的健康保险产品达2200多件。2009年至今,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累计支付赔款超过2100亿元。

即使如此,我国的健康险保费规模仍然较小。保监会数据显示,与保险业自身发展比,健康险在总保费中占比仅为8%,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2%。以美国为例,美国健康险保费收入达到8500亿美元,占保险业保费收入的40%。健康险人均保费仍然较低。我国健康险的人均保费为116元,美国和德国2013年的数据分别为美国16800元,德国3071元。在医疗卫生总费用中的占比,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较低。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赔付支出在医疗卫生总费用中占比为1.3%,而德国、加拿大、法国等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在10%以上,美国高达37%。也就是说美国的整个全社会医疗费用总支出里,37%是来自商业健康保险。

“2014年,我国商业健康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亿元,同比增长41%,这是一个非常快的增长速度。”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介绍,目前,全国有100余家保险公司开展商业健康保险业务,产品有2300多个。产品涵盖医疗保险、疾病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即使如此,我国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仍然十分迫切。

根据《意见》要求,未来我国将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参加商业保险及多种形式的补充保险解决基本医保之外的需求。对于人们普遍关注的大病险,《意见》表示,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资金,在全国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遵循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原则,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

缓解医疗费用上涨增加医疗服务资源

“从国际来看,由于经济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原因,特别是人们对健康追求的无限性,医疗费用呈长期“刚性”上涨的特点,单靠政府财政支出难以应对。”黄洪介绍,商业健康保险是一种市场化的医疗筹资机制,可以调动政府、企业、个人等社会资源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形成稳定、多样化的筹资来源。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可以降低财政医保支出的压力,增加经济增长的动力,实现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商业健康保险可以投资医疗服务业,增加医疗服务资源。目前,我国人均拥有的医疗资源还比较缺乏,千人床位数仅4.55张,欧洲为10张,日本为15张,我们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差距,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所以在很多医院出现这样的现象,即住院一床难求,门诊排长队。“过去我们在医疗资源供给上主要靠政府,但是解决医疗资源不足不能完全靠政府来投,完全靠政府是难以为继的,因为经济增长是有限的,对健康追求是无限的。”黄洪这样说。

在发挥商业健康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优势方面,《意见》表示,应鼓励商业保险机构遵循依法、稳健、安全原则,以出资新建等方式新办医疗、社区养老、健康体检等服务机构,承接商业保险有关服务。各地区要统筹健康服务业发展需要,加强对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商业健康保险用地保障工作。

“目前保险业从人身保险业来看,现在汇集的资金超过8万亿元,只要拿出其中一部分来投资医疗机构,这就可以有效地增加医疗服务资源。而且保险公司投资医疗机构有强烈的意愿,为什么有强烈意愿?就是它的资金与医疗经营特点相匹配、相适应。”黄洪介绍,商业健康保险发展不仅仅可以降低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降低财政支出,可以参与管控医疗风险,还可以参与医疗资源的供给。

年轻人要提前做商业养老财务规划

面对老龄化问题带来的种种挑战,商业健康保险也被寄予厚望。“老年人可以用他们的退休金的一部分购买一个商业保险,商业保险公司可以为他提供医疗费用报销,保障水平是他购买的几倍。”黄洪这样说。

到目前为止,我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达到2.12亿,占总人口的16%。按照国际标准,我国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总调查数据,我国老年人口的两周患病率为46.6%,远高于全国18.9%的平均水平,也就是说全国人口两周患病率是18.9%,而老年人口两周患病率为46.6%,这直接导致老年人口的医疗费用急剧上升。

据全国居家养老状况调查报告数据显示,十个大城市被调查者及配偶的支出中,医疗费用是除基本生活费外最大的支出,月均支出1039.8元,占家庭总支出的1/4。

“老了,生病发生几率高,医疗费用负担重,这就需要我们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尽早引导居民做出更科学合理的医疗财务规划,拓宽全社会健康保障资金来源,形成政府、社会以及个人共担健康医疗风险的格局。”黄洪称,这成为当前乃至未来一段时期内化解社会健康风险的必然战略选择。

老龄化的趋势成为必然,因此黄洪建议,从现在开始就要对自己未来健康保障做出一个合理的财务规划。

“有些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很好,客户却会对我们说,我有了社会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不需要买保险,或者是觉得如果把买保险的人用来投资,则能够赢得更多收益。”北京信诚人寿的销售经理任女士表示,事实上,虽然商业保险公司会从保险中获得收益,但没有什么人是可以保证身体一直没问题的,也没有让人敢说自己的养老钱和看病钱一定够花。

“也就是说我年轻的时候我就要适当的购买一定比例的商业健康保险。等自己进入老年以后,随着身体自然衰老的过程,生病发生几率就高了,医疗费用负担就大了,那个时候有一个商业健康保险,自付医疗费用比例可以大大降低。”黄洪建议,现在年轻人应该提前做好自己未来的商业养老财务规划。

■国际经验

以税收优惠激励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从国际经验看,税收优惠是鼓励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最有效的政策杠杆之一。美国、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主要发达国家对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均有财税优惠政策。美国对企业为员工、公民个人和自由职业者为自己购买健康保险免税。新加坡政府规定,雇主和雇员向公积金账户的缴费和利息均不必纳税,并且在所有者去世后,账户余额以遗产的方式给继承人,不缴纳遗产税。同时,新加坡政府还规定雇主向雇员提供的补充医疗保险可以享受每年最高2%工资总额的税收减免。

澳大利亚实行“商业健康保险激励计划”和“终身商业健康保险计划”,为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客户给予保费补贴和税收优惠,同时对不按规定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加征附加保费。这些税优政策对于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有重要作用。如美国,1952年,美国只有63%的员工享受健康保险保障,1954年,《税收法》明确了团体健康保险税收优惠政策,到了1957年,拥有健康保险保障的美国员工比例提高到了76%。又如澳大利亚,1999年,澳大利亚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群不足600万人,而到2013年9月底,澳大利亚共有1093万人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占总人口的47%。可见税优政策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撬动作用是很明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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