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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六部门出台保障儿童用药新政策 靠手掰有望终结

2020-07-27
保险理赔部新年部门规划 保险部门的规划 儿童保险知识

我国儿童用药将告别“毛估估”时代。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监总局、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着力解决我国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适宜剂型和规格缺乏、药品临床试验基础薄弱、不规范处方和不合理用药等问题。这是我国近十几年来关于儿童用药的第一个综合性指导文件。

“掰大人药”存在用药风险

近年来,儿童用药安全日益受到各界关注。儿童药品有别于成人药品,尴尬的是,我国现有儿童药品十分有限。统计显示,我国0-14岁儿童,占全国总人口的16.6%,但是在我国近4000多种药物制剂品种中,专供儿童使用的仅有60多种,并且,我国90%的药品没有儿童装。

因儿童用药适宜品种少,生活中常见的儿童用药就是“掰大人药”。数据显示,我国儿童用药中,约有50%是以成人用药减半给儿童使用。大部分药品说明书对2岁以下儿童的用药剂量表述模糊,往往只写“酌情减量”,临床儿科医生只得根据经验用药,不少医生直呼“风险很大”。

儿科医生介绍,目前,临床普遍采用按照千克体重计算儿童用药剂量,把儿童当成缩小的成人看待,但其实儿童有特殊的生理条件,并不是“缩小版成人”,简单地根据体重减量缺乏科学性和可靠性。

建立儿童药品申报专门通道

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发布儿童用药新规,将直面这些问题。根据《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我国将建立儿童药品申报审评专门通道,针对国外已上市使用但国内缺乏且临床急需的儿童适宜品种、剂型、规格,加快申报审评进度。与此同时,建立鼓励研发创新机制。根据我国儿童疾病防治需求,借鉴国际经验,逐步建立鼓励研发的儿童药品目录,整合优势单位协同创新,鼓励企业优先研发生产儿童药。

此前,市场上儿童用药缺乏,企业生产积极性不高是一大原因。业内分析,这与儿童药品审批注册流程长、儿童药相对成人药品剂量小、批次多、批量小、分摊成本高等因素有关,导致药企不愿投入财力和精力进行儿童药研发、临床研究与生产。

针对这些药企的“难以言说的想法”,新规明确,将加强政策扶持,以保障儿童药供应。比如,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开展产品升级、生产线技术改造。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儿童专用剂型可单列代表品,不受成人药品定价水平影响。按规定,及时将儿童适宜剂型、规格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与此同时,逐步建立短缺预警机制,对临床必需、易短缺、用量小的药品综合采取价格、采购扶持及定点生产、储备等方式确保供应。

首部儿童用药指南有望诞生

新规还将推动儿童用药规范指南的建立。《关于保障儿童用药的若干意见》称,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具有医、教、研、防综合优势的儿童专科医院和儿科中医药诊疗水平较高的中医医院,建立健全儿童临床用药综合评价体系。以基本药物为重点,建立儿童用药临床数据库,整理分析各地儿童用药用法用量、疗效、药代动力学及配伍相互作用数据,定期开展综合评价。

与此同时,发挥专业协会学术优势,组织专家总结临床用药经验及安全用药数据,形成行业共识,推动建立科学规范的儿童用药指南。针对部分已临床使用多年、但药品说明书缺乏儿童用药数据的药品,发挥专业协会作用,组织论证、补充完善儿童用药数据,引导企业修订药品说明书。

目前,世界范围内拥有专门的儿童处方集或用药指南的国家并不多,业内预计,新规推动的儿童用药综合评价数据有望促成我国首部专为儿童编制的权威临床用药指南。今后,儿童用药有望实现有据可循。

这次意见出台的重要目标之一,就在于推进儿童用药的剂量改变。郑宏表示,随着各项政策的逐步到位,原来用的大药片变成四分之一片,也许通过价格的扶持,通过生产相关政策的落实,使企业愿意生产小规格小包装,更适合儿童使用。

延伸阅读

生育保险,东莞出台生育保险新政策


8月26日讯:根据广东省政府相关规定,东莞将新增生育保险这一险种。该费率定为工资的1%,但个人无需缴费,由用人单位负责缴纳,这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委宣传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市社保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状况,在政策实施初期,费率暂调低到0.46%,为全省最低,将在年内出台具体细则。据悉,东莞此前并无独立的生育保险,而是囊括在基本医疗保险中,无需单独缴费。该险种独立缴费后,待遇要高于此前。

[新旧对比]

参保范围扩大:覆盖所有参保人

此次出台的生育保险新政,是东莞根据省里下发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作出的落实响应。据了解,目前东莞的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是“打包”整合在一起的,根据省里的规定,今后东莞将把生育保险独立出来,单独建立账户,分账核算,不允许与其他社保基金调剂使用。根据生育保险“新政”的要求,参保人的人数将比原先有所增加。原先生育保险参保人仅限于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市民。今后参保范围将扩大到全市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人员、适龄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

市社保局医保科长袁鹰在会上解释,“适龄户籍居民,是指在法定结婚年龄和法定退休年龄之间的本市户籍农居民。”以现有规定,是指女性在20-55岁,男性在22-60岁之间这部分人群。

缴费标准变化:比省标准低一半

据了解,此前东莞并没有独立的生育保险,所以无需另外缴费。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1%,按月缴纳。

这里分为两种参保对象,以职工身份参保的,由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月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另一种为适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由财政来缴纳保费,以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生育保险费,市镇两级财政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分担办法分担,个人也不缴纳。

东莞市社保局表示,考虑到东莞的经济运行状况,减轻企业负担,在政策实施初期,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暂下调0.54个百分点,下调至0.46%。据悉,东莞这一标准为全省最低,其他地区费率基本在0.5%-1%之间。在全国来说,也属于较低水平。

保险待遇提升:产检也能报销了

新规定实施后,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市社保局表示,调整后参保人生育保险待遇水平,较此前有大幅提升。据了解,原先虽然没有独立的医疗保险,但是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了一部分支付给参保人做生育津贴。具体标准是顺产2000元,剖腹产3500元。如果是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还能获得1500元的额外津贴和800元独生子女津贴。

今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将从“定额支付”走向“实报实销”。生育医疗费用,按实际医疗费用核付。生育津贴,则结合月平均工资及假期天数计发。其中在生育医疗费用这一块,除了生产分娩的医疗费能报销外,今后产检检查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医疗费用,比如上环或取环、输卵管结扎手术、人流或引产手术等也能报销了。此外,职工还享受生育津贴的待遇。

[焦点]生育津贴怎么算?

在生育津贴这一块,按照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例如王小姐所在单位月平均工资是6000元,她休了90天的产假,那么她将获得6000元/30×90天=18000元津贴。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省里的规定,生育津贴并不直接发放到个人账户,将由社保部门发放到单位账户,由单位发放给个人。

有人担心用人单位为了减轻缴费压力,并不会如实申报工资总额,从而影响职工的待遇。对此,社保部门也作出了回应:

“如果用人单位未足额申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造成职工生育津贴损失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用人单位未将生育津贴足额支付给职工的,逾期不改正的,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现场问答]

异地分娩或报销比例降低

媒体:可以报销的这些定点医疗机构都是哪些医院?有些参保人生孩子时,想选择条件更好的医院分娩,如果跨镇区就医可以报销吗?

市社保局:这些定点的医疗机构随后我们会发布一份具体的名单,只要选定的医院是在这个名单之内的就能报销。如果有些参保人在广州生产,那么她也能获得保险,不过报销比例降低一些,只有50%-70%左右。

媒体:这一政策什么时候开始实行?

市社保局:因为政策出台后,待遇要现场结算,计算机的后台系统要重新设置,这都需要时间,预计将于年底完成,随后还会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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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知识汇总,基本药物入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国家公布的药品目录对用药范围扩大,提高了用药水平,首次将生育保险纳入范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均能报销的西药品种1140个,中成药987个。基本医保对于西药和中成药的报销分为甲、乙两类,工伤险和生育险在报销时不分甲、乙类。

新版目录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药品全部纳入目录甲类部分。“这并不是意味着基本药物可全额报销。”这位负责人解释,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适用甲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人员自付一定比例,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就是要按比例支付,只是甲类药品没有首付比例。”他举例说,职工住院医疗费达到起付标准后,如果一个省直参保职工住院所用药物是甲类目录中的药品,发生的费用为100元,病人支付20元,统筹基金报销80元。如果住院使用的是乙类药品,发生的费用也是100元,假设这个药物首付比例是5%,个人要先支付5元之后,再按80%的比例报销,即最终个人需支付24元,统筹基金可报销7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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